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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十三经注疏》著录问题辨析

2022-04-08李花蕾

贵州文史丛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四库全书著录

李花蕾

摘 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十三经注疏》各书卷首的提要,或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或用《四库全书荟要总目提要》,书名、卷数等信息混乱,所署责任者亦有出入。除《孟子注疏》外,库本《十三经注疏》的音义多取自陆德明,各《提要》均未标举陆德明,《四库全书考证》亦有所忽略。针对以上问题,本文逐一辨析,并予以完善。

关键词:四库全书 十三经注疏 著录

中图分类号:G2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22)01-47-57

一、引言

《四库全书》在纂修过程中衍生了《四库全书考证》(以下称“《考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以下称“《总目提要》”)、《四库全书荟要》(以下称“《荟要》”)。《荟要》撷《四库全书》之精华,其体例与《四库全书》相类。不同之处在于《总目提要》将各书“提要”统编于内,《荟要总目》则单独成编,各书“提要”独立于外。2009年,江庆柏合并《荟要总目》《荟要提要》,编成《四库全书荟要总目提要》(以下称“《荟要提要》”),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考证》《总目提要》被称作《四库全书》之纲领1,《荟要提要》亦是《荟要》之裘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四库全书》和《考证》《总目提要》《荟要提要》对同一种书的著录存在差异,这一点在《十三经注疏》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乾隆四年(1739),武英殿以明监本为底本刊刻《十三经注疏》(以下称“殿本”)。《荟要》和《四库全书》在编纂《十三经注疏》时,均以殿本为底本,但是针对同一种书,《荟要提要》与《总目提要》的内容全然不同。笔者从《总目提要》《荟要提要》入手,结合《考证》,对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以下简称“库本”)《十三经注疏》存在的著录问题一一辨析,并尝试予以修正。

二、书名、卷数辨析

(一) 《周易注疏》

《考证》作《周易注疏》,署“魏王弼注,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

库本作《周易注疏》,十三卷,首一卷(含《周易经传原目》《周易注解传述人》《周义正义序》各一章及其《考证》)。卷一至十署“魏王弼注,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卷十一至十三署“晋韩伯注,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

《总目提要》作《周义正义》十卷,内府刊本。库本卷首提要与《总目提要》同,落款作“乾隆四十一年十月”(下文称该提要作“四十一年提要”),云:

《周易正义》十卷,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疏。……此书初名《义赞》,后诏改《正义》。然卷端又题曰“兼义”,未喻其故。《序》称十四卷,《唐志》作十八卷,《书录解题》作十三卷。此本十卷,乃与王、韩注本同,殆后人从注本合并欤?1

《荟要提要》著录为“《周易经传注疏》十三卷,《原目》一卷,《传述人》一卷,《正义序》一卷,《略例》一卷”,署“王弼注,陆德明音义,孔颖达正义”,“依内府刊本缮录,据宋椠本、明国子监本、毛晋汲古阁本及诸家所勘宋本恭校”。内容如下(下文称该提要作“四十年提要”):

《周易注疏》十三卷,魏王弼注,唐孔颖达疏。颖达与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受诏撰《五经义训》,凡百馀篇,号《义赞》。诏改为《正义》。永徽中,复命于志宁等就加增损,书始布下。《周易正义》,《旧唐志》《中兴书目》作十四卷,《新唐志》《玉海》并作十六卷。今卷盖本明监板也。……乾隆四年重刊《十三经注疏》,特诏儒臣,悉取援据原书,参互勘订,卷为考证,以附其后。不独远过明刻,亦非潭建诸本所得拟也。乾隆四十年二月恭校上。 2

库本和《荟要》本《周易注疏》均以内府刊本,也就是殿本为底本。该本实际为十三卷,陆德明《音义》见各卷正文中。卷首孔颖达《周易正义序》云“凡十有四卷”,后附朱良裘《考证》,对卷数进行解释,云:“此孔颖达所著《正义》十四卷之首卷也。通论《易》义,不在《经》疏、《传》疏之列,故《馆阁书目》不数之,谓止十三卷,并此则为十四,非书有缺也。”3此说极是。卷末又有朱良裘《跋》,云:

孔颖达《易疏序》云为之《正义》,十有四卷,《经籍考》“《馆阁书目》云今本止十三卷”4。监本分为九卷,盖据王弼注六十四卦六卷、韩伯注《系辞》以下三卷之文,而又不依其篇第也。诸经题曰“注疏”,而《易》独名为“兼义”;诸经分录《音义》,而《易》独附之卷末,直是合刻注疏之始,体例未定,故尔乖违,后人遂沿而不改耳。乾隆四年,奉敕校刊经史,广罗旧本,以备参稽,得文渊阁所藏不全《易疏》四册,则上经三十卦厘为五卷,始知孔《疏》王《注》已分六卷为十卷,合之韩《注》三卷,而十三卷自备。5

朱良裘指出“监本分为九卷”,殿本受“文渊阁所藏不全《易疏》四册”的分卷方式启发,恢复为十三卷。

库本与殿本的书名、卷数相符,但其卷首提要,即四十一年提要书名作《周易正义》,卷数作十卷。据此,则十卷本《周易正义》确实存在,与十三卷本的主要区别在于分卷。

嘉庆二十年(1815)至二十一年(1816),阮元以宋本为底本,广校唐石经等古本,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以下称“阮本”),“于目录之后复敬录钦定四库全书《十三经注疏》各提要于各注疏之前”1。阮本《周易注疏》作十卷(含《音义》一卷),取唐、宋、元、明诸本雠校,所据各本目录如下:

阮本卷一至九卷端均题“周易兼义卷X”,卷一至六署“孔颖达奉敕撰正义”“王弼注”,卷七至九署“孔颖达奉敕撰正义”“韩康伯注”,陆德明《周易音义》单独成卷2,附跋后。阮元在卷一《校勘记》解释“兼义”,云:“乃合刻注疏者所加,取兼并正义之意也。盖其始注疏无合一之本,南北宋之间,以疏附于经注者,谓之某经兼义,至其后则直谓之某经注疏,此变易之渐也。”3较朱良裘《跋》“合刻注疏之始,体例未定,故尔乖违”更为明晰。据学者考证,阮本所据底本乃十行本《周易兼義》,但十行本并非阮元以为的宋本,而是元明间刻本。4

要之,殿本所据之明监本与阮元所据之十行本均为九卷:王《注》六卷,韩《注》三卷,《音义》单行。殿本分九卷为十三卷,将《音义》插入正文。孔颖达十四卷之说含卷首在内,四十一年提要十卷之说含《音义》在内。九卷本与十三卷本的分卷区别如下表所示:

四十一年提要有“卷端题‘兼义”之说,与阮本相符,且阮本卷首附四十一年提要,两者所用底本殆同一种。库本与《荟要》本均以殿本为底本,库本卷首提要宜采用《荟要提要》,方与书名、卷数相符。库本、殿本、阮本均未列目录,应据上表予以补充。两种提要及《考证》的作者署名均不全。据此,库本当著录为:

《周易注疏》十三卷,首一卷,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

(二)《尚书注疏》

《考证》作《尚书注疏》,署“汉孔氏传,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

库本作《尚书注疏》,十九卷,首一卷(含《尚书正义序》《尚书序》《尚书原目》《尚书注解传述人》),一至十九卷端署“汉孔氏传,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库本卷首提要云:

《尚书注疏》十九卷,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汉初惟传伏生《今文尚书》二十八篇,后安国得壁中书,较多于伏生所传,又其字体与汉隶异,是为《古文》。永嘉之乱,《古文》中绝。晋梅赜乃上《古文尚书》四十五篇,并安国所作《传》,识者疑之。颖达作《正义》,专主安国,翻疑康成等所见《古文》为伪书,何也?晁公武谓其“因梁费甝《疏》广之”,盖六朝诸家《尚书》义疏世多不传,惟是书犹存其崖略云。乾隆四十二年八月恭校上。1

《总目提要》作《尚书正义》二十卷,内府藏本。内容与库本卷首提要不同。《总目提要》云:

旧本题汉孔安国传。其书至晋豫章内史梅赜,始奏于朝。唐贞观十六年,孔颖达等为之疏,永徽四年,长孙无忌等又加刊定。孔《传》之依托,自朱子以来,递有论辩,至国朝阎若璩作《尚书古文疏证》,其事愈明。……颖达之《疏》,晁公武《读书志》谓因梁费甝《疏》广之。然颖达原《序》称为《正义》者,蔡大宝、巢猗、费甝、顾彪、刘焯、刘炫六家,而以刘焯、刘炫最为详雅。其书实因二刘,非因费氏。公武或以《经典释文》所列义疏仅甝一家,故云然欤?《朱子语录》谓“《五经》疏《周礼》最好,《诗》《礼记》次之,《易》《书》为下”,其言良允。然名物训故究赖之以有考,亦何可轻也!2

《荟要提要》作《尚书注疏》十九卷,署“汉临淮太守孔安国传,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正义”,内容与库本卷首提要相同,惟时间作“乾隆四十年四月恭校”3。《荟要提要》肯定晁公武的看法,认为孔颖达《正义》专主孔安国,因袭费甝《尚书义疏》,推而广之。《总目提要》详细梳理孔《传》的依托,否定晁公武“因梁费甝《疏》广之”的推论,认为孔颖达《疏》其实是因袭刘焯、刘炫二家。

阮本《尚书注疏》作二十卷,将《尚书正义序》等四章列为卷一。《总目提要》所云二十卷的分卷情况大抵与此相类。

库本当著录为:

《尚书注疏》十九卷,首一卷,汉孔安国传,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

(三)《毛诗注疏》

《考证》作《毛诗注疏》,署“汉郑玄笺,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

库本作《毛诗注疏》,三十卷,卷端署“汉郑氏笺,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

《总目提要》作《毛诗正义》四十卷,内府藏本。

《荟要提要》作《毛诗注疏》三十卷,署“汉郑康成笺,唐孔颖达疏”,落款为“乾隆四十年五月”1,内容与《总目提要》全然不同。

库本卷首提要内容与《总目提要》相同,署“《毛诗正义》四十卷,汉毛亨传,郑玄笺,唐孔颖达疏”,落款作“乾隆三十九年二月”2。该提要列举了历代典籍中《毛诗》版本的记载,“参稽众说,定作《传》者为毛亨”,《毛诗故训传》三十卷,郑康成作《笺》,并作二十卷。至唐代,孔颖达等因郑《笺》为《正义》,以疏文繁重,分作四十卷。文末特意提到殿本,云“乾隆八年,皇上特命校刊《十三经注疏》,颁布学宫,鼓箧之儒,皆骎骎乎研求古学”3。该提要所本系《毛诗正义》四十卷,与殿本、库本的书名、卷数不符,未免相与混淆。针对该问题,有学者进行了专门论证,如曹诣珍《〈毛诗注疏〉版本流变考略》、韩宏韬《〈毛诗正义〉卷变考》等。曹诣珍梳理了宋至民国《毛诗注疏》的版本流变,用图示加以说明,脉络清晰。4

殿本《毛诗注疏》的底本系北监本二十卷,纂修时依《毛诗故训传》原目分作三十卷。库本、《荟要》本以殿本为底本,作三十卷。韩宏韬认为《总目提要》的著录之所以名实不符,或许是对《毛诗正义》原貌,即孔颖达《序》所云“凡为四十卷”的标举。5

库本和《考证》《总目提要》《荟要提要》或不署毛亨,或不署陆德明,均不确。库本卷一前所附《毛诗谱》,《考证》标为卷首。

库本当著录为:

《毛诗注疏》三十卷,首一卷,汉毛亨传,郑玄笺,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

(四)《孝经注疏》

考证作《孝经注疏》,署“邢昺撰”。

库本作《孝经注疏》,九卷,首一卷(含《孝经注解传述人》《孝经注疏序》《孝经序》),卷一至九署“唐明皇御注,陆德明音义,宋邢昺疏”。

《总目提要》作《孝经正义》三卷,内府藏本。云:

唐玄宗明皇帝御注,宋邢昺疏。……《舊唐书·经籍志》“《孝经》一卷,玄宗注”。《唐书·艺文志》“今上《孝经制旨》一卷”,注曰“玄宗”。其称“制旨”者,犹梁武帝《中庸义》之称“制旨”,实一书也。赵明诚《金石录》载《明皇注孝经》四卷。陈振孙《书录解题》亦称家有此刻,为四大轴。盖天宝四载九月,以《御注》刻石于太学,谓之《石台孝经》。今尚在西安府学中,为碑凡四,故拓本称四卷耳。玄宗《御制序》末称:“一章之中凡有数句,一句之内义有兼明,具载则文繁,略之则义阙。今存于《疏》,用广发挥。”《唐书·元行冲传》称:“玄宗自注《孝经》,诏行冲为《疏》,立于学官。”《唐会要》又载:“天宝五载诏,《孝经书疏》虽粗发明,未能该备,今更敷畅以广阙文,令集贤院写颁中外。是《注》凡再修,《疏》亦再修。”其《疏》,《唐志》作二卷,宋《志》则作三卷,殆续增一卷欤?宋咸平中,邢昺所修之《疏》,即据行冲书为蓝本。然孰为旧文,孰为新说,今已不可辨别矣。《孝经》有今文、古文二本。……今详考源流,明今文之立,自玄宗此《注》始。玄宗此《注》之立,自宋诏邢昺等修此《疏》始。众说喧呶,皆揣摩影响之谈,置之不论不议可矣。1

《荟要提要》云:

《孝经注疏》九卷,唐明皇御注,宋邢昺等疏。至道二年,判监李玉请命李沆、杜镐纂《孝经正义》,从之。咸平初以昺代领其事,取元行冲《疏》约而修之。《崇文总目》云“行冲《疏》外,馀家尚多,皆猥俗鄙陋,不足行远”,昺等据元氏本增损之是也。其后司马光有《古文孝经指解》,多《闺门》一篇,盖本颜芝所传。朱子则有《孝经刊误》,谓此《经》多由后人附益。而考证详博,则共推《正义》焉。明刻本不载《释文》,今本皆补入。乾隆四十年二月恭校上。2

库本卷首提要与《总目提要》同,落款“乾隆四十一年五月”3,然三卷之说及书名皆与实际刊刻情况不符。《孝经》有今文、古文之别,今文十八章,古文二十二章。《古文孝经》已被多方考证为伪书,唐玄宗所注为《今文孝经》。今查阅国内各图书馆著录明、清诸本《孝经注疏》,均作九卷。分卷如下:

卷一:第一、二章;

卷二:第三至五章;

卷三:第六、七章;

卷四:第八章;

卷五:第九章;

卷六:第十至十二章;

卷七:第十三至十五章;

卷八:第十六、十七章;

卷九:第十八章。

《總目提要》三卷之说未知何据,与九卷本可能只是分卷不同,存疑待考。

库本当著录为:

《孝经注疏》九卷,首一卷,唐明皇御注,陆德明音义,宋邢昺疏。

三、署名争议

(一)《春秋公羊传注疏》

《考证》作《春秋公羊传注疏》,署“汉何休撰,唐陆德明音义”。

库本作《春秋公羊传注疏》,二十八卷,首一卷(含《春秋公羊传序》《春秋公羊传原目》),卷一至二十八署“汉何休学,唐陆德明音义”。

《总目提要》作《春秋公羊传注疏》二十八卷,内府藏本。云:

汉公羊寿传,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案《汉书·艺文志》:“《公羊传》十一卷。”班固自注曰:“公羊子,齐人。”(案《汉·艺文志》不题,颜师古名者,皆固之自注)颜师古《注》曰:“名高(案此据《春秋说·题词》之文,见徐彦《疏》所引)。”徐彦《疏》引戴宏《序》曰:“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子敢,敢传与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与齐人胡母子都著于竹帛。何休之《注》亦同。”(休说见《隐公二年》“纪子伯、莒子盟于密”条下)今观《传》中有“子沈子曰”“子司马子曰”“子女子曰”“子北宫子曰”,又有“高子曰”“鲁子曰”,盖皆传授之经师,不尽出于公羊子。《定公元年传》“正棺于两楹之间”二句:《穀梁传》引之,直称沈子,不称公羊,是并其不著姓氏者亦不尽出公羊子。且并有“子公羊子曰”,尤不出于高之明证。知《传》确为寿撰,而胡母子都助成之。旧本首署高名,盖未审也。又罗璧《识遗》,称公羊、穀梁自高、赤作《传》外,更不见有此姓。万见春谓皆姜字切韵脚,疑为姜姓假托。案邹为邾娄、披为勃鞮、木为弥牟、殖为舌职,记载音讹,经典原有是事。至弟子记其先师,子孙述其祖父,必不至竟迷本字,别用合声。璧之所言,殊为好异。至程端学《春秋本义》竟指高为汉初人,则讲学家臆断之词,更不足与辨矣。三《传》与《经》文,《汉志》皆各为卷帙。以《左传》附《经》始于杜预,《公羊传》附《经》则不知始自何人。观何休《解诂》但释《传》而不释《经》,与杜异例,知汉末犹自别行。今所传蔡邕石经残字《公羊传》,亦无《经》文,足以互证。今本以《传》附《经》,或徐彦作《疏》之时所合并欤?彦《疏》,《文献通考》作三十卷,今本乃止二十八卷。或彦本以《经》文并为二卷,别冠于前,后人又散入《传》中,故少此二卷,亦未可知也。彦《疏》,《唐志》不载,《崇文总目》始著录,称不著撰人名氏,或云徐彦。董逌《广川藏书志》亦称世传徐彦,不知时代,意其在贞元、长庆之后。考《疏》中“邲之战”一条,犹及见孙炎《尔雅注》完本,知在宋以前。又“葬桓王”一条,全袭用杨士勋《穀梁传疏》,知在贞观以后。中多自设问答,文繁语复,与邱光庭《兼明书》相近,亦唐末之文体。董逌所云,不为无理。故今从逌之说,定为唐人焉。1

《荟要提要》云:

《春秋公羊传注疏》二十八卷,汉何休注,为之疏者姓氏失考。《崇文总目》亦云不著撰人名氏,或云徐彦撰。陈振孙曰:“彦不知何代人,意在贞元、长庆之后。”晁公武称其书“以何氏三科九旨为宗本”,虽云援据浅局,然以备《春秋》三家之旨,不可废也。明监本多脱去“传注”等字,今刻本悉补入。乾隆四十年十月恭校。2

库本卷首提要同《总目提要》,落款“乾隆四十一年正月”3。

《荟要提要》认为作疏者失考,虽列举了《崇文总目》“或云徐彦撰”的说法,及陈振孙对徐彦所处朝代的判断,最终未加以肯定。《总目提要》考证后著录为“唐徐彦疏”。《总目提要》还援引诸书,证明《公羊传》为公羊寿所作,胡母子都从中协助,推翻了公羊高作的说法。

何休《注》分别有撰、学、解诂、注四种说法。库本《春秋公羊传原目》题“《春秋公羊经传解诂》隐公第一,何休学”,音义云:“学者,言为此经之学,即注述之意。”疏云:“今案《博物志》曰:何休注《公羊》,云‘何休学。有不解者,或答曰‘休谦辞,受学于师,乃宣此义不出于己。此言为允。”1据此,以库本“何休学”为长。

库本《春秋公羊传注疏》当著录为:

《春秋公羊传注疏》二十八卷,首一卷,汉公羊寿传、何休学,唐陆德明音义、徐彦疏。

(二) 《春秋穀梁传注疏》

《考证》未著录。

库本作《春秋穀梁传注疏》,二十卷,首一卷(含《春秋穀梁传序》《春秋穀梁传原目》),卷一至二十署“晋范宁集解,唐陆德明音义、杨士勋疏”。

《总目提要》作《春秋穀梁传注疏》二十卷,内府藏本,署“晋范宁集解,唐杨士勋疏”。库本卷首提要同,落款“乾隆四十二年三月”2。

关于《穀梁传》的作者,《总目提要》认为“当为传其学者所作”。云:

其《传》则士勋《疏》称“穀梁子名俶,字元始,一名赤。受《经》于子夏,为《经》作《传》”,则当为穀梁子所自作。徐彦《公羊传疏》又称公羊高五世相授,至胡母生乃著竹帛,题其亲师,故曰《公羊传》。《穀梁》亦是著竹帛者题其亲师,故曰《穀梁传》,则当为传其学者所作。……疑徐彦之言为得其实,但谁著于竹帛,则不可考耳。……盖邢昺刊正之时又多失其原第,亦不尽士勋之旧矣。3

《荟要提要》作《春秋穀梁传注疏》二十卷,署“晋范宁集解,唐杨士勋疏,宋邢昺等奉诏订正”,落款“乾隆四十年十月”4,内容简略,不言作《传》者。

库本应标明邢昺订正,著录为:

《春秋穀梁传注疏》二十卷,首一卷,晋范宁集解,唐陆德明音义、杨士勋疏,宋邢昺等订正。

(三)《孟子注疏》

《考证》作《孟子注疏》,署“宋孙奭撰”。

库本作《孟子注疏》,十四卷,首一卷(含《孟子音义序》《孟子题辞解》《孟子注疏原目》),卷一至十四署“汉赵氏注,宋孙奭音义并疏”。有目录。

《总目提要》作《孟子正义》十四卷,内府藏本,署“汉赵岐注,其《疏》则旧本题‘宋孙奭撰”。

《荟要提要》作《孟子注疏》十四卷,署“汉赵岐注,宋孙奭等疏”,落款“乾隆四十年十月”5。

库本卷首提要与《总目提要》同,落款“乾隆四十六年十月”6。

《总目提要》认为《孟子疏》的作者并非孙奭,云:

其《疏》虽称孙奭作,而《朱子语录》则谓邵武士人假托,蔡季通识其人。今考《宋史·邢昺传》,称昺于咸平二年,受诏与杜镐、舒雅、孙奭、李慕清、崔偓佺等校定《周礼》《仪礼》《公羊》《穀梁》《春秋传》《孝经》《论语》《尔雅》义疏,不云有《孟子正义》。《涑水纪闻》载奭所定著,有《论语》《孝经》《尔雅》正义,亦不云有《孟子正义》。其不出奭手,确然可信。其《疏》皆敷衍语气,如乡塾讲章。故《朱子语录》谓其“全不似疏体,不曾解出名物制度,只绕缠赵岐之说”。至岐《注》好用古事为比,《疏》多不得其根据。1

“邵武士人假托”一说源自朱熹,《朱子语类》卷十九云:“《孟子疏》乃邵武士人假作,蔡季通识其人。当孔颖达时,未尚《孟子》,只尚《论语》《孝经》尔。其书全不似疏样,不曾解出名物制度,只绕缠赵岐之说耳。”2

清代学者大多认同朱熹的观点,如阮本《校勘序》称孙奭采唐代张镒、丁公二家音释,成《音义》二卷,未尝作《正义》,云:“未详何人拟他经为《正义》十四卷,于注义多所未解,而妄说之处全抄孙奭《音义》,略加数语,署曰‘孙奭疏。朱子所云‘邵武一士人为之者,是也。”3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三“《孟子正义》非孙宣公作”条云:“《孟子正义》,朱文公谓邵武士人所作。卷首载孙奭《序》一篇,全录《音义序》,仅添三四语耳。其浅妄不学如此。晁公武《读书志》有孙奭《音义》而无《正义》,盖其时伪书未出,至陈振孙《书录解题》始并载之。”4何焯、朱彝尊等人也尊朱熹之说,认为《孟子疏》非孙奭所作5。

《总目提要》肯定朱熹“邵武士人假托”说,以《宋史》《涑水纪闻》佐证,认定《孟子疏》“不出奭手”,其后学者考辨《孟子疏》,多以此为据。但孙奭究竟是否曾作《孟子正义》,自宋代至今,学界还存在争议。如陈振孙《直齋书录解题》卷三著录:“《孟子音义》二卷,龙图阁学士侍读博平孙奭宗右撰。旧有张镒、丁公著为之音,俱未精当。奭方奉诏校定,撰集《正义》,遂讨论音释,疏其疑滞,备其阙遗。既成,上之;《孟子正义》十四卷,孙奭撰。序言为之注者,有赵岐、陆善经,其所训说,虽小有异同,而共宗赵氏,今惟据赵注为本。”6近年来,有学者认为无明确史料可以证明《孟子疏》非孙奭所撰,朱熹之说是站不住脚的,他们从《宋会要辑稿》《直斋书录解题》《文献通考》等典籍入手,考证孙奭肯定著《孟子疏》并为之正义7,“当时传世之《孟子疏》,乃已经邵武士人的修订加工,而其文字时有粗陋,或有与原义相戾者,因不合朱熹之意,而获如此劣评”8。

对孙奭是否作《孟子疏》一事,《荟要提要》采取折衷态度,仅列出正反两种观点,未加评判。

尽管孙奭作《孟子疏》尚存在争议,但《总目提要》已经为之定论,库本卷首又采用了该提要,因此应著录为:

《孟子注疏》十四卷,汉赵岐注,孙奭音义。

四、消失的陆德明

库本十三经采用“音义”的格式插入陆德明的《经典释文》,却未在各《提要》中标举,《考证》对此亦有所忽略。除上文已经讨论的《周易注疏》《尚书注疏》《毛诗注疏》《孝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春秋穀梁传注疏》外,还有六种书存在该情况。

(一)“三礼”

库本《周礼注疏》《仪礼注疏》《礼记注疏》卷首提要均采用《总目提要》。《礼记注疏》,《总目提要》作《礼记正义》,《荟要提要》与《总目提要》内容均不同。郑玄之名,《考证》《总目提要》《荟要提要》或署作“郑氏”,或署作“郑玄”“郑康成”。“唐陆德明音义”见于库本各卷卷端(首卷除外),《考证》及各《提要》均漏署。库本《礼记注疏》卷首提要卷数误作三十六。要之,库本及其《提要》应著录为:

《周礼注疏》四十二卷,首一卷,汉郑玄注,唐陆德明音义、贾公彦疏。

《仪礼注疏》十七卷,首一卷,汉郑玄注,唐陆德明音义、贾公彦疏。

《礼记注疏》六十三卷,首一卷,汉郑玄注,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

(二)《春秋左传注疏》《尔雅注疏》《论语注疏》

这三种书,《总目提要》与《荟要提要》内容不同,库本卷首提要均采用《荟要提要》。“唐陆德明音义”见于库本各卷卷端(首卷除外),《考证》及各《提要》均漏署。

《春秋左传注疏》,《总目提要》作《春秋左传正义》,内府藏本,署“周左丘明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考证》及《荟要提要》作《春秋左传注疏》,署“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总目提要》阐明经传源流及杜《注》、孔《疏》之优劣。《荟要提要》评价杜、孔、沈、苏、刘五家(论沈、苏、刘之语出自孔颖达《春秋正义序》),并称“明刻本多讹,如‘韩原之战误以陆氏释文混于杜注,今刻本悉正之”1。

《尔雅注疏》,《荟要提要》明言“明刻本不载《释文》,今补入”2。

《论语注疏》,《总目提要》作“魏何晏注”,《荟要提要》及库本各卷端(首卷除外)均作“魏何晏集解”。要之,以上三种书当著录为:

《春秋左传注疏》六十卷,首一卷,晋杜预注,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

《尔雅注疏》十一卷,首一卷,晋郭璞注,唐陆德明音义,宋邢昺疏。

《论语注疏》二十卷,首一卷,魏何晏集解,唐陆德明音义,宋邢昺疏。

五、结语

《四库全书》(包括《荟要》)经历了征集、校勘、誊录、编纂等诸多工序,期间制定了严密的赏罚制度,对四库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馆员之态度不可谓不审慎,其成果不可谓不精细。但由于《四库全书》工程浩大,体系庞杂,难免百密一疏。库本《十三经注疏》卷首或用《荟要提要》,或用《总目提要》,书名、卷数等信息存在争议,责任者署名亦有出入。除《孟子注疏》外,库本均采用“音义”的形式插入陆德明的《经典释文》,但是在相应的《总目提要》《荟要提要》及库本卷首提要中未予以标举,《考证》对此亦有所忽略。以上种种著录问题反映出四库馆的统筹协调存有疏漏,在内容校勘、版本考据、提要撰写和最终的成果编纂之间存在的不协调,是编纂《四库全书》这项浩繁工程中不该出现的瑕疵。从古至今,书名、卷数、责任者这三项信息都是文献著录的核心元素,库本《十三经注疏》中存在的这些瑕疵,既埋没了先贤们的考据之功,也给后来的读者造成了困扰,值得学界思考与商榷。

The Discrimination and Analysis about the Description in the Annotations on Shisanjing of Wenyuange Siku Quanshu Edition

Li Hualei

Abstract:The abstract of the front page of the Shisanjing Annotations in the Wenyuange  Siku Quanshu edition cites  Siku Quanshu General Catalogue and Abstract,or Siku Quanshu Huiyao General Catalogue and Abstract. The book title,volume number and other information are disputed,and the author's signature is also different. Except for Annotations to Mencius,the Yin Yi of the Shisanjing Annotations in the Siku Quanshu edition was taken from Lu Deming's The Annotation of Classics,but none of the catalogues has the name "Lu Deming", Siku Quanshu Textual Research also ignores it.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se problems one by one and makes corrections.

Key words:Siku Quanshu;Shisanjing Annotation;Description

責任编辑:胡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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