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类短视频生产的特征分析与优化路径
2022-04-07吴占勇
■吴占勇
由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10.51亿,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9.62亿,占网民总体的91.5%。短视频已经成为现今主流的媒介文本形态,它改变着媒介内容的生产逻辑、呈现方式和组织形式,也带来受众接收和理解媒介内容的崭新通路。
政法类短视频的生产和传播,是在移动互联时代开展大众思想引领,进行全民普法宣传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我国政法类媒体和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积极布局短视频生产,成为当前网络平台政法类短视频的重要来源,本文将对上述媒体的短视频创新实践进行分析,并在反思现状基础上提出优化政法类短视频生产的可行路径。
政法类短视频的创新表达
(一)搭建丰富立体的内容生态,充分激活政法类短视频的社会功能。短视频通常被视为时长在15秒至5分钟内的视频内容,时长短、碎片化、移动性强的特征能够使其容纳丰富的内容信息。我国政法类短视频生产并未停留在单一的新闻传播层面,而是在内容的多样性上积极探索。当前政法类短视频主要分为5种内容类型。信息传播类:发布最新政策法规,报道新近新闻事实,为公众监测社会环境;普法宣传类:运用多种内容设计普及法律知识、揭露犯罪事实;案例展现类:还原违法违规真实案例;价值引领类:基于热点事件或善人善事等弘扬主流价值;形象宣传类:展示政法机构工作内容和成效,增进公众对政法工作的了解及认同。不同内容类型发挥差异化的社会功能,充分激活了短视频在信息传播、社会沟通、知识普及、思想整合等方面的作用。
(二)运用灵活多样的表达手段,实现短视频权威性、知识性与趣味性的统一。短视频不同于其他媒介文本的核心特点在于其诉诸视听双重感官的媒介属性,依托丰富的视觉符号和听觉符号,短视频能够获得多种多样的表达方式。当前政法类媒体注重在技术和话语双重层面进行短视频创新生产。技术层面,运用丰富的技术元素和创作手段生产精品内容。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短视频账号播发的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系列视频,运用动画制作技术讲述性侵案例、运用剧情演绎展现未成年人出入娱乐场所问题、运用新闻纪实短片反映校园普法宣传等,手段多样,不一而足。话语层面,在保证内容权威性的同时,兼顾短视频的趣味性,以符合网络视听用户接收习惯的话语方式进行内容生产,例如适当融入网络流行词汇、借鉴流行短视频的内容模板开展再创作等。以上实践大大拓展了政法类短视频的内容边界和形式范围,更容易获取受众关注,实现了知识性与趣味性的有效融合。
(三)开展栏目化内容生产与运营,提升短视频信息传播效果。当前网络平台的短视频内容日益冗余,对于受众而言,高品质内容容易淹没在信息海洋中,而对于视频生产者而言,如何保持受众对于短视频的使用黏性,是其不得不面临的问题。当前不少政法类媒体运用栏目化思维进行短视频生产和编排,栏目化意味着一系列短视频具有统一的题材类型和风格调性,能够发挥类型内容的集群效应,吸引受众建立对视频账号的使用惯习。比如,检察日报社的正义网短视频账号,设置了普法栏目“检知小剧场”、反腐除恶栏目“打虎拍蝇”、社会新闻栏目“热点追踪”、新闻时评栏目“检而言之”等。相应题材短视频聚集到栏目之下,形成对海量短视频的分类提炼和留存,利于受众检索、提取与观看。
短视频生产中的现存问题
(一)互动意识欠缺,单向传播色彩明显。首先,部分政务新媒体对政法短视频的定位不够准确,把短视频看作自我展示和宣传的平台,自我呈现大于信息传播,业绩展示多于问题关切,从而陷入自说自话、对空言说的境地。其次,政务短视频与受众的互动策略不足,视频评论区无互动或少互动,创建的互动话题缺少参与性,在内容设计中鲜少预埋互动线索。再次,政务类媒体之间亦缺少互动设计。例如正义网短视频节目“检察院版上分来了”,由来自全国多地的检察人员以热门网络视频内容模板作为开头,继而用各自家乡话普及检察知识、开展反诈宣传等。该系列视频趣味性强、形式新颖,但互动表现一般,转评赞数据较低。实际上,这一栏目设计具有地方性与整体性相统一的特点,正义网短视频账号可与各地方政法类媒体、政务新媒体形成视频传播联动,共同发起话题邀请全国各地受众参与,以此增强内容传播效果。
(二)时效性内容呈现方式单一,信息量不足,舆论引导能力受到制约。当前政法类短视频在法治宣传层面成果斐然,但对于新闻信息的传播,尤其是突发性新闻事件的报道方面存在不足。一方面,对时效性新闻的呈现手法较为简单,通常是新闻图片、字幕和背景音乐的搭配组合,将文字新闻进行了简单的视频化处理,这一手法未能发挥短视频在现场感和信息承载能力上的优势。另一方面,对热点新闻视频进行简单搬运,使视频号降格为已有内容的二次传播平台。作为突发事件新闻传播和政务信息发布的重要载体,政法类短视频在廓清真相、引导舆论方面具有重要使命。实际上,寻找热点新闻与普法宣传的结合点,借助热点事件开展普法传播,是政法类媒体与其他新闻媒体进行差异化报道中的核心优势。政法类媒体应综合运用视听采访手段,获取热点新闻事件的一手采访资料,扩充短视频信息含量,强化政法类短视频在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中的价值和功能。
优化政法类短视频生产的路径思考
(一)搭建政法类短视频制播矩阵,建设富有互动性和时效性的内容生态。互联网的本质是连接,随着政法类媒体的融合转型走向深入,以及政务新媒体的布局日益完善,政法类短视频的生产主体大大扩展。政法类短视频的传播目标不应仅停留在收获一条条爆款内容,而应建立系统全面的信息环境,这就需要短视频生产主体密切协作。例如,建立政法类视频号内容共享机制,提升视频账号内容的时效性和丰富性;以重大节日或社会事件为依托,开展联合传播策划,发起活动邀请受众在线参与;加强主流媒体、政法类媒体与政务新媒体之间的有效联动,强化视频传播效果。此外,积极探索与网络达人、社会知名人士的生产合作,将对方的网络关注度与政法信息传播进行嫁接,借力出行、实现共赢。例如,山东淄博公安与当地网络红人“学好姐姐”合作拍摄普法宣传系列短视频,二者分别从官方视角和平民视角商议选题、敲定内容,实现两种视角的深度融合。合作中“淄博警方”账号一周全网涨粉近50万,内容影响力空前提升。
(二)开展精品化栏目运营,打造具有高品质与辨识度的内容品牌。当前政法类视频账号虽有栏目化运营实践,但整体上处于探索阶段,多数栏目化手段仅仅体现在内容的分类整理上,并未进行统一的内容策划和生产。与之相反,一些账号却同时开辟过多栏目,对每个栏目的经营不深,内容更新不连续。未来发展应循序渐进、有的放矢,着力开展重点栏目品牌化运营,塑造视频账号的差异化特色。一方面,在栏目的内容题材、呈现手段和整体包装上进行精心设计,塑造栏目内容品质和品牌辨识度。同时,开发人格化传播形象,该形象可由固定真人担当,也可通过动画符号、虚拟人物等方式实现,以人格化形象进行内容发布和普法传播,能够进一步突出品牌特色。另一方面,拓宽栏目运营思路,综合运用各类视听手段提升传播效果。策划专题内容或重大题材内容生产,将网络直播技术与短视频相结合,发挥网络直播现场感强、互动性强的特点,与短视频内容集中、易于反复观看的特征形成互补,强化特定主题的表达与传播。
(三)坚持群众路线,提高服务能力,将政法短视频嵌入现代化治理体系。政法短视频在内容上具有专业性与特殊性,视频生产者集中于政法类媒体和政务新媒体中,这就要求视频生产坚持群众路线,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首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从专业视角对热点问题答疑解惑,主动化解舆论风险,与网民同频共振。其次,挖掘人物故事、彰显人性价值。政法类短视频强调法理准绳,容易忽视对人性和情感的关注,而鲜活的人物故事更能体现法理与情理的交织、感性与理性的碰撞,对受众具有更强的感染力。应发挥政法类媒体的采编优势,通过微访谈、微纪实等方式对法治故事进行挖掘,在彰显人性中映射法理光辉。再次,拓展短视频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树立“短视频+”思维,将短视频嵌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中,利用短视频界面链接功能、话题功能等,为大众做好信息服务,同时积极引导大众利用短视频等手段参与法治活动实践,在参与式传播中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