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公安本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以贵州警察学院为例
2022-04-07王占洲
林 苇,王占洲
(贵州警察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一、新建公安本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应然目标
教育部在2021 年5 月19 日下发的《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中下发了最新版本的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在此标准中,阐述了法学类教学质量的国家标准的内涵,将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界定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熟练的职业技能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熟悉国际规则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①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2106/t20210602_535109.html,访问日期为2022 年7 月20 日。
二、新建公安本科院校法学人才培养的实然不足
专科时代与本科时代对人才培养的一个重大区别,就是本科法学人才的培养更加规范化,即以人才培养方案为纲来引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以贵州警察学院为例,对照法学类教学质量的国家标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质量仍待进一步提高。
(一)课程设置科学性还需进一步增强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课程设置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人才培养方案里最重要的组成细胞。一个优秀的人才培养方案,除了需要有宏观层面的系统规划外,还需要有微观层面的具体课程、中观层面的课程群的支撑,才能最终构建一个优秀的课程系统框架。
以民法课程群为例,2020 年5 月28 日《民法典》通过后,为教学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合理安排好原有的民事法律部门课程,成为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回答的重要问题之一。以贵州警察学院为例,其将民法学分为两个学期开设,目前开设的具体情况是《民法学(一)》讲授的内容为民法总论和人格权法部分,《民法学(二)》讲授的内容为物权法、债法、侵权责任法部分,合同法部分未进入授课内容。《民法学(一)》和《民法学(二)》的课时均为每周4 节课,均为4 个学分,在专业综合课程,即选修课程部分又分别开设了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婚姻继承法三门选修课,每门选修课均为2 个学分,共计6 个学分。但《民法学(二)》在第二个学期的授课中,曾经包含侵权责任法的内容,之后又安排了侵权责任法的选修课,有一定的重复之处。类似值得重视和探索的课程设置还包括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等部分内容。
(二)实践教学环节还待进一步完善
法学专业是一个文科专业,但法学教育的目的仍然是应用性和实践性,法学教育的本质定义是在素质教育基础上的职业教育,因此即使法学教育不同于理工科需要通过做实验等来培养学生,但法学专业仍然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并且要力求找出一条符合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可行性路径。
以贵州警察学院为例,当前在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上仍然存在一定不足,特别是当实践教学对开展教学的要求超过了教师一人能够准备的范围时,教师往往会因为课前准备事项较为繁琐,而不愿意承担在个人脑力劳动或者智力教学以外部分的准备工作任务,特别是在准备工作没有任何人协助的情况下,往往会让教师产生一种挫败感。当一名主讲教师同时还需要承担准备有关道具、教具、教学辅助资料和安排教学环境,此时的模拟法庭教学出现了和理工科实验课类似的问题,就是有专门的实验室管理人员,但模拟法庭的管理却存在外部支持较少的现象。同时,缺乏教学辅助人员,也使教师深感受到制约,教学的过程中有高阶性的准备和劳动,也有低阶性的准备和劳动,如果没有教学辅助人员,那么教师作为一种高阶性知识输出的人员,可能最后却是让其提供低阶性的劳动和输出,在没有硕士点的新建本科院校中,教授除了自身外,没有任何教学辅助人员,也影响了实践教学的进一步推行。
(三)师资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师资能力建设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因素,但这也正是新建本科院校的痛点问题和公安院校法学教育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之一。由于专业教师多为文科教师,没有理科背景,导致在各行各业和整个社会都在向数字化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由于师资队伍知识能力和背景的差异,使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应对人工智能和数字化时代的挑战也存在不足。
三、当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存在不足的原因
(一)外部原因:人才培养合力不足
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第一课堂外,还包括第二课堂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以及经典书目阅读等,如此对人才培养除了专业的教学系部外,还需要人力资源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团学系统的大力支持,否则难以形成人才培养的合力。
首先,对进行人才培养工作所需人力资源应给予充分的保障,否则如果不符合国家标准,将会导致一票否决的不利后果。其次,学生管理部门要做好学生的学籍和日常管理,招生就业部门抓好生源的质量和就业的良好发展。再次,第二课堂的教育需要赋予团委更大的职权和责任,使对人才培养的综合素质的提升成为可能。最后,专业系部需要更好地提升教学质量,严格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牢牢把握住育人第一课堂的重要任务,同时与时俱进地对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涉及的全流程进行高标准高质量要求。以上人才培养系统工程方能收到良好效果,但当下的合力形成仍然不足,部门之间的激励合作机制尚不畅通。在计划组织层面,各部门各自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更加明确地界定,只有人才培养任务界定清楚,才能更好地在制定方案后,由各个牵头单位有条不紊地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各条战线的有机配合,最终构建成一个人才培养的优质系统。
(二)内部原因:人才培养能力还需提升
从教学系部层面上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于法学专业本科人才的培养缺乏经验,同时对新知识的吸收也不足。对人才培养能力的学习和提升,是一个渐进的路径,需要通过实践在教学过程中一步步完善和提高,除了向先前经验寻求帮助外,还需借助外力学习新知识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由于公安院校法学专业的特殊性,且后疫情时代线下交流限制,对人才培养能力学习的主动性和激励性也不足,导致通过外来途径提升人才培养能力的效果也较为有限,使教学系部从内部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人才培养不同方向的区分、人才培养的特色凝炼、人才培养如何更好地实现校局合作服务社会层面,都存在不同程序的薄弱环节。
四、“双轮驱动,精细推进”——新建公安本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路径探索
“双轮驱动”是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两个不可或缺的路径,必须高度重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这两个环节,同时注重在这两个环节中发挥人才培养的功能。以贵州警察学院法律系为例,要认真抓好理论教学,同时也高度重视实践教学,一方面是重视专业见习与专业实习,另一方面是充分利用学生在校内学习的时间,安排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分,使学生能够从实践教学中获得真正的成长,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双轮驱动,达至培养目标。“精细推进”是指在这个双轮驱动的过程中,对于新建公安本科院校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教学系部要重视对教学过程的精细化,把每一项具体的教学规章制度落实,唯有通过精细化的管理,方能使人才培养的制度设计真正落到实处。
(一)明确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办学的最高目标理念
教学系部由教师组成,在教学系部中,教师形成一个职业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既有职业共同体的共同利益,也有教师作为职业共同体成员的个人利益,两种利益共生共存。由于个人的作用只是整体人才培养工程的一部分,需要所有共同体成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整个人才培养工作,成员个体无法完成目标任务。在这种背景下,共同体所获得的收益越大,各个共同体成员所获得的收益也才能随之增加。放在共同体前面的价值序位选择可能是多元的,故需要明确这个共同体所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是什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成员的最大使命,特别是像法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所规定的那样,法学专业本来就是应用性和实用性极强的专业,本质是一种职业教育,无疑更加需要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法治人才成为教师共同体的最高目标,而只有统一这一理念,才会使各项行动采取的各种措施,选择的各种路径不至于偏离正确方向,最终与目标一致,人才培养工作应当不断以此为标准来校正培养路径的航向。
双轮驱动以创新为理念,以重视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为理念,从价值目标的层面来开展各项工作,精细推进要求教学的过程要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教学纪律,从精细处着手,同时在细致管理执行的同时又注意将各项教学活动纵深推进,注重教学过程的深度和细致度,其最终目的是在高质量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双轮驱动不断加强实践教学
一个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是法学专业进行人才培养的行动指南和前进纲领,因此无论怎样强调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性均不为过,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是一个不断循序渐进的过程,要想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必须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1.实现课前延伸
课内实践课面临的一大现实任务是,由于每个学生在吸收知识时都需要一个对问题进行理解、思考和输出的过程,因此,如果要让学生运用其自身的理解和思考来完成提升和训练,就必须给学生一定的时间来加以思考,而课堂时间非常有限,如果全部依靠课堂授课,有可能会对知识、能力、素质三大目标中达成知识目标有所影响。如果要让学生进行提前思考,只能往前延伸在课堂教学之外要求学生的提前教学准备阶段,但现有的教学管理制度仅仅只能量化教师课堂教学的工作量,所以对于教师来说,即使不在课堂前投入相对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授课前的准备工作,即不花费多余时间完成课前培养和准备工作,也不能认为教师不称职。因此,完成课前准备工作实际上是在现实中加大了这一批愿意提高自身教学质量教师的工作量。近年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大力推广精品课程,特别是线上线下混合式的精品课程,均是朝此方向的一种努力,但是加强课前训练环节,增加教师的工作负担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对推广课前训练的教师给予一定课时激励,有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2.完善激励评价制度
在理性思考的前提下,目前的课堂实践教学必须要加强对学生课前预习的引导和监督,如此一来,可能会使教师授课时面临更大的压力。当学生的学习水平低时,教师只需要简单介绍知识即可,但如果学生的水平通过预习有所提高后,那么学生会带着问题听课,并可能对教师的授课提出质疑,将增加教师的授课压力,这也是教师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从自身角度考虑可能会选择对自已负担最轻的方式进行教学,由此而产生水课、低阶课程等一系列弊端的原因之一。若想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需在前述增加预习环节的基础上,打消教师对于授课难度与压力增加的心理负担,更多地激励和支持教师,使教师能够在增加负担的同时,也有教学收获。
虽然大多数时候,还是以学生从教师的身上获取知识为主,但通过这种高阶的教学方式能够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能力却是不争的事实,通过基于同行的内行教学交流机制的完善和构建,有针对性地开展教研活动,构建教学业务领域和法学专业知识领域良好的评价机制,有助于开展有难度的高阶课堂教学,使高阶教学能吸引更多教师参加。而如果没有基于同行真正合理的教学评价机制作为后盾,当高阶课程和低阶课程获得同样的实际效益时,指望教师通过个人主观意志来坚持高阶实践课程的打造无疑是不现实的。所以对于教学质量进行把关不仅要基于教学质量的优劣大胆地进行奖优罚劣,还要形成打造高阶实践课程的良性动力。
3.提升内容高阶性
针对课堂教学高阶设定,在课堂实践教学中提前将案例发给学生,要求学生根据案例内容,结合北大法宝的相关规定、司法解释和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选编,由学生得出答案,为了保证教师能够顺利看到学生尽可能多的答案,可采取在线教学系统,让教师能够看到学生的第一次回答,然后根据学生在课前完成的第一次回答,有针对性地进行点评,并根据学生在回答案例分析中所暴露的不足和缺陷进行分析。
4.抓好专业实习
以贵州警察学院法学专业学生为例,实习安排在大四的第一学期,由于这个阶段学生还面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及部分学生将参加的研究生统一考试和公考等,学生复习应考与实习的时间存在一定冲突。在多种考试接连不断的情况下,专业实习对学生来说处于一种矛盾的状态,既想认真进行实习,又必须要面对各项意义重大的考试。如何在此不利情形下提高实习的质量,是实习组织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特别是在学院目前强调所有学生均尽可能参加法考,且在全部学生中需要有50%的学生参加集中统一实习的要求下,当法考备考与实习任务发生时间冲突时,应克服困难,通过机动灵活的方式做好专业实习工作,完成实习任务。
一是注重与实习部门的对接。告知实习部门学生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将统一实习安排在考试结束之后进行。二是积极拓展相应的实习机构。在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学生在相对固定的地点进行实习。现有的实习机构主要为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由于上述机构对实习工作人员的承载量有限,故建议充分挖掘现有实习机构潜力,一方面,支持学生去派出所或者基层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进行实习;另一方面,积极开拓学校所在地的实习机构,通过保障学生的住宿条件,提升学生集中实习的可能性。以多元性代替一刀切,通过分批次、多路径的实习模式,针对学生的不同需求确保专业实习有效进行。
5.完善理论教学体系
一是开设学术写作与训练专项课程。学生学术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但由于课堂内授课时间有限,专业课程教师不可能拿出多余时间进行基本功训练,以致于在大四学生开始写作毕业论文时,教师们深感学生学术写作能力不足,有必要在第四学年之前就开展专门训练,使学生具备写作论文的基础能力。写作能力是学生在基本学术训练中必须具备的能力,应充分发挥最大价值。在现有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中增加学术论文写作与训练的相关课程,能使学生提高写作能力的水平,提升对知识的表达能力。
二是开设更多高质量选修课并完善现行课程设置体系。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的意见,开设更多优质选修课,如《监察法》《党内法规学》等。首先,结合贵州大数据的条件优势,开设与《数据法治》有关的选修课程,尽可能实现新时代数据社会发展下对法治的需求,实现法治对数据社会转型的贡献。其次,结合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特点,开设一些有助于加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选修课程,通过对法治前沿热点问题的探索,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开阔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的专业素质水平。最后,对现有《民法学》《刑法学》等核心课程群,既要保障重点,又不能重复教学内容,巩固学生的专业基础。
(三)精细推进强化现有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
1.强化现有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合力
从宏观层面上看,当前最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合力。人才培养合力包括领导阶层、教学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团委、招生就业处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应充分发挥各学生管理部门和学生团总支拥有大量优秀人力资源的优势,使其成为对人才培养贡献力量的重要机构,在公安院校的特殊性背景下,明确系部的职能边界,避免教学系部负荷过重、分散教学精力。
在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中,需具体落实实践教学的外部环境支持,给予充分的教学资源支持。而且不仅体现在物质层面上,更要注重人力资源的支持。人力资源是最重要的资源,是系部教师最为迫切需要获得的支持。以上述实验室的建设为例,对于实验室的建设应该是全方位的,不能只增加实验设备,不增加人力资源。增加人力资源可以是多渠道的,比如开发学生助教,在建设实验室的经费、学院勤工助学经费、学科专业建设经费中拔出专款,从学生中选拔一部分学有余力的同学作为助教或者助理实验室管理人员,使紧缺的人力资源问题获得有效解决。同时,还要加强教师对新技术的学习与应用,运用数据信息手段提升教学技术含量,使教学改革能够进一步推进。
2.加强现有人才培养效果的反馈和评价机制建设
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是引领整个人才培养机制良性运转的重要环节。在新建本科院校缺乏过去有效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传授外来知识,凝炼对人才培养综合效能的考核,加强对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能力的培养,使新建本科院校能够顺利进入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状态。把每一堂课当成人才培养工作最重要的细胞,以教研室、教研组和课程建设小组为最小团队,积极开展团队内的质量激励机制,由于教学中各门课程不同,除了传统的评选优秀教师等激励方法外,每一名教师对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修炼也十分重要,由于各自授课内容不同,不仅只是授课教师的内循环,还要争取做到与外部其他教师团队内成员的相互循环。以教研室甚至教研组为最小的激励单位,落实学院各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抓好规章制度细则的落实质量,是教学质量的提升在程序上的有效路径。
3.着力培养实践型法治人才
为避免人才培养的同质化倾向,新建公安本科院校势必需要思考本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特色,这也是每个新建公安本科院校所面临的问题,如何实现人才培养的差异化,让人才培养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作者提出以下建议。
作为一个以应用型法学人才为培养任务的新设本科专业,以实践性为抓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而高度重视实践教学为特色,以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实践应用能力为目标。从生源质量和来源上看,贵州警察学院2017 级法学专业毕业生主要生源地为农村,就业意向地主要是基层实务部门。满足基层法律实务部门要求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由于实践性教学的内涵较为丰富,故可以在贵州警察学院法律系培养首届毕业生的经验基础上,明确整个人才培养中实践环节的相关要求,使学生具备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能力。
一是助力学生领会法律知识的内涵和精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掌握服务社会的基本功。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实现就业目标必须要通过的关口,如果学生能够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毕业之后就能保证就业,对来自农村和较落后地区家庭的学生,能有效防止部分地区群众返贫现象发生,是一举多赢的良性运作机制。而法院、检察院、司法所、公安机关派出所也需要更多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学生就业,提升法律工作部门的专业人才质量。因此,提升教学质量,把控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和其他课程的授课质量,无疑是当下最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在大三的各类综合实训课中,教师在课程讲授中融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利用知识点中的难点、交叉点、互融点进行针对性难度讲解,提升学生对课程的挑战性。
二是提供多元的助考支持。借助互联网的力量,提供相应的信息资源服务,借助校外信息资源的配合,如精品慕课、国家一流课程线上学习,使学生能够享受丰富、多样的教学资源,形成积极备战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备考讲座、提供备考中的优质后勤服务、允许备考学生留校复习、延长图书馆的开馆时间、完善图书馆自修室的服务、邀请高分考生回校演讲举办经验分享会等方式,使学生提高备战的动力和信心,营造积极备考的良好氛围,奠定人才培养的厚重基石。
三是探索开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按照创新创业教育要求,建议新建本科院校满足不同类型学生需求,鼓励培养优秀拔尖创新型人才。在正常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包含多元的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基础能力的夯实,以创新性为引导,培养优秀的创新型人才。建议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组成实验班进行教学,或者开展特殊人才培养计划,将普通激励与特殊激励相结合,以高素质人才培养实验班为抓手,打造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亮点和优势。建议选拔热爱法学专业,有较高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学生参加,根据学生对法学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综合素质(包括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仪表礼仪、社会实践能力、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分析问题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创新精神与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择优。在认真选拔卓越人才组成实验班后,积极开展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一方面,对英语能力进行不断培养,使学生具备继续深造的能力。另一方面,对专业知识进行不断精进培养,同时与实务界加强联系,以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为引导,拓展问题解决式成长路径,并选拔优秀教师来指导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使学生在更多学业导师的引导下,成为适应社会需要的高层次卓越法治人才,并以此为示范效应带动全体学生成长成才,为基层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