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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逻辑考量与实践指向

2022-04-07赵卢雷

甘肃理论学刊 2022年6期
关键词:治党建党党员干部

赵卢雷,张 群,王 嫦

(1,2.中共六安市委党校[六安市行政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研室,安徽 六安 237000;3.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党的建设教研部,北京 100091)

纵观世界历史,执政党建设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政权的兴衰成败。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十分注重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成功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党的十八大以来,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外局势波诡云谲,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党面临的风险挑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严峻。习近平总书记审时度势提出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重要论断,为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一、新时代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逻辑考量

(一)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党治党的基本规定。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要取得革命的胜利,不仅要有独立的政党,更要有科学理论的指导。恩格斯认为:“我们党有一个很大的优点,有一个新的科学的世界观作为理论基础。”[2]10基于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建立共产主义同盟和第一国际及指导欧洲一些国家开展无产阶级实践过程中,就十分重视党的思想建设,十分注重对科学理论的宣传阐释,用“批判的武器”积极同泛滥的平均共产主义、蒲鲁东主义等错误思潮作斗争。当先进理论为广大无产阶级所掌握,必然积聚为强大的物质力量,这也是无产阶级在面对各种困难时依然保持强大战斗力的根源所在。与此同时,马克思恩格斯也高度重视制度治党对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同巴枯宁主义进行斗争中,他们意识到要彻底铲除党内宗派组织和非组织阴谋活动,必须要有严格的组织原则及纪律规范。譬如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有统一组织及章程;建立上下级党组织定期联系和报告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党的代表大会等是最高权力机构。

马克思恩格斯在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中的一些观点,被列宁得以进一步继承和发展。列宁在创建布尔什维克政党及领导革命运动过程中,鲜明提出革命理论对于无产阶级政党的重要意义。在第二国际后期修正主义泛滥,多数社会工人党变成改良党,主张用改良主义修正马克思主义之时,列宁就指出:“没有革命理论,就不会有坚强的社会党,因为革命理论能使一切社会党人团结起来,他们从革命理论中取得一切信念,他们能运用革命理论来确定斗争方式和活动方式。”[3]95他在《怎么办》《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诸多著作中,反复强调只有遵循革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才能愈接近真理,成为工人运动的旗帜。但是工人阶级并不能自发产生并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因而列宁提出了著名的“灌输论”观点,旨在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及错误思潮,以保证党在思想上的纯洁性。与此同时,列宁在无产阶级政党制度建设方面也颇有建树,他首次提出民主集中制概念,针对俄共(布)内存在的官僚主义、贪污腐化倾向,他强调用铁的纪律规范政党建设。此外,他还建议在党章中要对新党员规定预备期,以提高党员质量。

(二)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历史成长

从思想上加强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建党、兴党的逻辑前提和基本原则。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党的工作中心被迫从城市转移到农村,开始走农村包围城市道路,党的群众基础主要以农民、小资产阶级为主,致使党内充斥着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对党的战斗力和纯洁性带来严重挑战。因此,毛泽东在古田会议上鲜明提出了思想建党的原则。《古田会议决议》明确分析了非无产阶级思想的表现形式和产生原因,指出党内思想教育的重要性。正如毛泽东所说:“若不给以无产阶级的思想领导,其趋向会是要错误的。”[4]771942年,为了从思想上破除王明教条主义束缚,党开展了延安整风运动,毛泽东先后作了《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为主题的三场报告,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思想教育,使党在思想上达到空前团结统一,堪称思想建党史上的一次成功实践。当然,民主革命时期党对制度建设也展开了初步的探索。例如,党的一大就讨论了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问题,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纲》和《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成为党的制度建设的起点。中共二大制定《中国共产党章程》,阐释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提出不仅要警惕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要求党员干部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侵蚀,而且要重视制度的建设和运用,开始探索如何利用制度形式保障党的执政地位。这一时期,党探索出了一些宝贵的实践经验,但囿于传统人治思想以及家长制现象的根深蒂固,尤其是后期运动式建党,导致制度治党的实践停滞不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系统总结“文革”经验教训后,认为这些错误不能否认人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因素是制度。邓小平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5]333可见,邓小平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开启了对执政党建设的新探索。这一时期先后出台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关于老干部退休制度规定》《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健全了党内制度体系,重塑了制度生态。与此同时,邓小平也意识到加强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改革开放后的邓小平在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基础上,明确重点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继续发扬思想建党优良传统,初步形成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现代政党执政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意识到过去存在或过于强调制度力量,或过于突出思想教育效果,如果继续沿袭这种偏重其一的思维,显然会使执政党陷入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境地。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协同发力的基本原则,他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要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6]。由此可见,从习近平总书记对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两者内在关联性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只有正确把握两者间的关系,保持相互依存、互为呼应状态,形成良性互动格局,执政党才能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破除可能引起政党衰败的风险。

(三)新时代加强执政党建设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党面临的新任务新情况新挑战前所未有。党要确保在具有新的历史特点伟大斗争中解决矛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必须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建设水平。因此,强调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无疑是时代和现实的呼唤。

一方面,当今世界格局正发生着深度的变革调整,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全球多元化思潮很容易汇聚并弥散,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家企图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活动。同时,由于一些党员干部缺乏像老一辈共产党人的历史积淀,致使他们的思想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情况,对执政党主流意识形态整合力产生冲击并消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社会阶层结构也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利益诉求也呈现多元化态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出现了新的阶段性特征,但是一些党员干部并没有全面辩证地看待我国社会中出现的新情况,产生了一些不正确的想法看法。随着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一些党员干部思想防线被冲塌,在物质利益诱惑下,其行为严重背离党的性质宗旨。思想上放松一小步,行动上就会松懈一大步。有的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官气十足,漠视群众利益,损害了干群关系;有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大肆揽财,生活奢靡。这些现象严重地腐化了党的组织肌体,侵蚀着党的公信力。

另一方面,在制度治党探索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如制度在设计方面过于宏观、原则,不够细化,可操作性不强;各项法规制度之间相互关联度不高,缺乏配套衔接,仅仅是满足各种规定、要求而出台,有的制度之间甚至出现冲突矛盾,制度执行力不够,使制度成为“稻草人”,导致“破窗效应”,制度权威严重下降。可以说,制度缺乏落实既有制度本身的问题,也有执行者主观意识使然。此外,制度面前还没有做到人人平等。因此,制度冲突、制度离散以及制度失效等一系列棘手问题应成为制度治党的逻辑起点。

二、新时代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内在机理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绝不能有只重局部不讲整体的片面化思维。马克思主义政党最大的、最独特的优势就是重视理论指导作用及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忽视思想建党,必然会动摇党的领导地位。新中国成立后,在特殊的历史环境,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并未实现与思想建设的同步发展,也走过了一些弯路,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内制度被破坏殆尽。改革开放后,党内制度建设大踏步前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制度管党治党,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各领域、全过程,制度治党已然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制度的显著特点和新常态。学者肖贵清聚焦于对制度和文化间的关系进行探讨,指出“文化是人类面临生存境况而积累的经验总结,而经验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对行为肯定性的指导,这就是广义的制度,集中体现为习惯、道德等约定俗成的行为指南”[7]198。新制度主义学派代表人物诺斯也认为,广义上的制度应该包括由宪法、具体章程等构成的正式制度与由习惯、伦理、价值理念等构成的非正式制度[8]4。由此可见,制度背后凸显出的的价值观念和文化支撑,为我们理解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的内在要求提供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因此,“思想建党需要制度的刚性力量以确保其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制度治党需要科学的思想指引以确保其取得实际成效”[9]68。

(一)思想建党是制度治党的内在牵引力

“思想建党主要是解决党员的理想信念、政治觉悟、道德品行等问题,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的基础上统一全党的思想认知”,“思想建党为制度治党提供精神内核和思想基础”[10]30。首先,思想建党能为制度治党提供正确导向。任何制度背后都有一定理论基础或价值归宿,没有思想教育引导的制度建构便会成为无灵魂的约束工具。实践证明,当全体社会筑牢了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根基,制度治党就有了精神内核。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一个民族要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一刻不能没有思想建设。”[11]概言之,只有发挥好思想建党的“灯塔”“航标”作用,制度治党也就有了实践方向。反之,如果没有发挥思想建党中蕴含的价值理念,那么党的制度建设就会行无所归,偏离正确方向。其次,思想建党影响并制约着制度治党过程中的执行和实际效果。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归根结底离不开人,离不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水平。以往,由于对制度价值认识不足,不仅导致了制度执行不畅、制度效能低等后果,而且加剧了制度变迁的成本。鉴于此,对党员干部强化思想教育,确保制度意识、观念共识浸润于心,必然能提高制度执行的效能。最后,思想建党影响着制度治党内容的调整完善。制度是历史进程中人类行为的沉淀物。随着实践变化,制度内容不可避免地会暴露出许多问题,因此制度建设的相应调整必然要依赖于思想建设引导。改革开放之初,正是因为党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制度建设才取得质的进步。进入新时代,为实现政党治理现代化目标,只有不断注重民主、法治观念的思想灌输,才能为党内制度改革提供精神动力,确保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优化。

(二)制度治党为思想建党提供外在保障

“制度治党主要是解决治理法则、纪律规矩、监督问责等问题,通过制度创设、实施使党的建设有章可循”,“制度治党为思想建党提供根本保障和前提手段”[10]30。首先,制度治党能够强化思想建党的有效性。人作为情感动物,很容易受到情感支配,其所形成的观念习惯也具有差异性、自发性。诚然,思想建党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安排,更多需要个体通过自律自省实现理想信念的坚定及道德素养的提升。但在实际过程中,践行和落实难度极大。一些党员干部往往在各种利益诱惑面前会败下阵来,便是有力的证明。与之不同的是,“制度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一经形成其实施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其存在具有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制度规训人的行为,抑制人的欲望,具有导向和保障、规范和制约、预防和处罚等多方面功能”[12]26。因此,一旦有了制度载体,可以将对党的思想理论、性质宗旨的理解认同作为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固定下来;对违反思想建党相关要求、落实思想建党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惩戒,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其次,制度治党可以将思想建党的成果加以凝练并巩固。思想建党虽有核心内容却难有清晰的表达载体,往往有着一定模糊性和抽象性。在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党中央曾多次开展思想教育活动,产生了许多关于思想建设的有益的核心价值,却面临着难以保持长久的困境。这就要通过制度将其固化为正式、规范文本,使之具体化、外在化,因而制度治党可以为思想建党的规范表达提供有效载体,并成为全党统一的行动指南。最后,制度治党有利于塑造先进的党内政治思想。制度虽是由一系列正式规则构成,但在本质上却蕴含着社会群体共同的价值追求。科学合理的制度无疑会对党内政治生态起到净化作用。反之,则会导致政治生态恶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塌方式腐败”便是制度缺失造成的恶果。制度扮演的是一种外部决定变量或环境的角色,完善的制度环境对党员干部起到导向和规范作用。因此,党员干部便会以此为准则外显于行,并不断内化为一种自觉追求。总之,强调制度治党,不仅能遏制党员干部谋取私利的行为,而且能有效促进党的思想建设。

(三) 现代政党治理现代化规律内在要求两者融合共生

政党是国家治理的主导力量。在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政治行动的主体,其行动不仅仅是求得生存发展,更重要的是引领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实现由传统单一垂直统治向现代协同治理的转型和跃迁。“政党的现代性不是被变化着的环境所被动规定和界定;恰恰相反,执政党要通过行动来主动规定自身的现代性,追求和获取自身的现代性。”[13]58面对世界各国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尤其是面对现代政党治理的全面性和周延性趋势,中国共产党主动遵循现代政党发展规律,通过思想引领和制度规约的融合共生更新和规定自身的现代性。首先,在党的建设过程中,两者在整个系统中展开平等并列的子系统,思想建设是基础性建设,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始终,这本身就说明了两者是可以融合共生的。其次,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有相互补充的必要性。两者看似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概念,前者强调思想观念上的牵引与说服,后者注重制度的规范约束。然而,如果后者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引领,制度便只是徒有虚名的异己力量;同样,如果前者没有制度的支撑,思想凝聚力自然不会产生。只有在深刻把握两者内在本质及要求的基础上,通过互动互补才能发挥两者的综合功能。最后,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有着共同的价值取向。思想建党是个体的自律性建设,具有“软约束”特征,制度治党属于个体的他律性建设,具有“硬约束”特征。无论是强调自律还是他律,两者目的都是指向党员干部这个群体,使其思想与行为能够符合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求。总之,中国共产党通过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融合共生更新和规定自身现代性,旨在破除新时期党执政面临的种种考验可能带来的执政危机,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实效性,同时保持担负起民族复兴重任的使命感。

三、新时代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实践指向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其在规约党员干部行为方面,显然比其他政党要艰难得多。特别是伴随着时代和实践条件的变化,党的建设正面临着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挑战。随着对现代政党执政规律认知的不断深化,党逐渐意识到必须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分别作为党的建设系统中的两个重要抓手,使之在功能定位和作用发挥中各显优势,并以两者间内在逻辑关系为突破口,确保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在有机结合的良性循环轨道上前进,才能实现政党治理方式现代化转型。

(一)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培育良好政治生态

“党内政治生态是指党组织和党员生存发展的环境、氛围、风气、 习惯等综合状态,是政治制度、政治文化、政治生活等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影响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从政行为。”[14]41在一个政治生态系统中,良好的软环境会影响主体作用于客体的行为强度,并最终影响行动效能。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便是软环境中最为核心的元素,其在彰显意识形态建构的思想整合力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对执政党全体成员的政治价值取向和政治行为导向具有重要影响。从政党建设规律来看,执政党要获取合法性,必须要使社会成员真正信仰党的制度思想及制度形态。因此,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不仅有助于重塑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而且有助于理解并践行党的规章制度。首先,提高党员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是前提。共产主义的实现是一种具有连续性、不断积累的运动过程。作为党员干部,眼界绝不能受制于个体的生命长度,而应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厚度和深度,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信仰之上。理论的力量是无法衡量的,只有保持理论上的清醒才会有政治上的清醒,只有坚持理论上的坚定才会有政治上的坚定。马克思主义是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律为对象,以实践检验真理的科学学说,而一种学说必须有坚定信仰者为之奋斗才能实现。事实上,对于马克思主义者而言,科学与信仰是辩证统一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是信仰坚定的理论根基,而信仰坚定则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认知的内化,化为内心坚定的信仰。从某种程度上说,一名党员干部越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其信仰越是坚定,才能自觉摒弃共产主义是“烟涛微茫信难求”的太虚境界的错误认知。其次,大力倡导弘扬共产党人的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是政治文化的核心,直接决定着人们思想觉悟、思想境界的高低。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平,并不会随着党龄增加而提升,随着职务升迁而提高。因此,要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汲取营养,引导党员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时刻保持高尚道德操守和健康生活情趣,倡导弘扬忠诚老实、襟怀坦荡、公道正派、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价值观,以此作为遵循的行为规范。在发挥正面引导的同时,也要祛除沉疴毒瘤。在市场经济浪潮下,商品交换原则、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很容易侵蚀党员干部。因此,必须要涤荡歪风邪气,对“潜规则”、厚黑学、关系学等庸俗腐朽政治文化,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予以坚决抵制反对。唯有如此,才能塑造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培厚风清气正的生态土壤。

(二)构建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执行力

健全完善的制度对党员干部行为起到很大约束作用,尤其是制度所提供的惩罚,会为人们减少不良机会产生的可能性,这对维护执政系统的稳定性及权威性至关重要。因此,首先,要有完善的党内制度体系,提高制度与环境的契合度。党的十八大以来,由于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新变化,客观上说,环境的变化与现行制度产生的不均衡提供了外在压力,但由于制度具有维持现状的倾向,因而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将自上而下的政治精英的主导与自下而上的普通党员和群众的参与结合起来,加强政治系统与社会力量、社会环境的互动,实现制度与环境变化的契合”[15]50。因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构建没有完成时。一方面,必须发挥党章在制度建设中的统领作用。党章是党内“母法”,是规范和制约全体党员的“总章程”,其他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要以其为基础和依据。同时,要根据党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重视修改完善党章,以彰显其科学性、权威性。另一方面,党内法规制度制定要遵循严密性和科学性。保证制度可行性,制度设计不能过于粗线条、过于宽泛,否则会给制度执行主体主观意志留下较大空间。因此,要做到抽象表述具体化、笼统规定明确化,制度建设不仅要有实体性制度,还须配合相应程序性制度,如此才有可操作性;制度设计要做到宏观思考、总体规划,要让不同制度之间衔接配套、彼此呼应,避免前后矛盾和碎片化,从而堵住制度漏洞。其次,提高制度执行力。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制度治党前提,但最终要达到“治”,这就离不开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16]127当前,尽管出台了许多相关制度规定,但由于制度执行力不强,导致潜规则盛行,继而引发一些党员干部突破底线,滑向违纪违法的边缘。某种程度上,有法不执比无法可执产生的后果更为严重。因此,一是要促使各级党员干部逐步建立对制度的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一旦制度意识发自内心地形成,其执行力比纯粹依靠外界压力来执行效果更好。尤其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之从源头上将权力信仰转变为制度信仰,坚决破除制度执行过程中因人而异、大打折扣现象,营造带头尊崇制度、敬畏制度的良好氛围。二是各级党员干部还要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努力将其融入到国家治理实践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习惯,提升政党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要做到动力与压力并存。应适当赋予制度执行者相应授权及必要的人力财力保障,但是,对制度执行不力的党组织或个人必须进行责任追究。

(三)确保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间的元素相互融入

思想是血肉,制度则是骨架,前者是潜移默化的软约束,后者则是强制性的硬约束。两者不同的内涵及要求为实现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间的元素相互融入提供了可行性与必然性,即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制度化和制度治党思想化”[17]49。首先,思想建党制度化,意味着将思想建党中成熟经验上升为制度规定,形成以制度保护思想成果的模式。其中关键点是要完善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广大党员而言,党内政治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宝贵经验,是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结合点。要达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目的,关键之举在于完善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换言之,要通过经常性的、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譬如“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才能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才可避免党内政治生活因抽象说教陷入虚化、随意化、庸俗化等窘境。另外,党内组织生活还必须开展一项经常性任务,即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必须形成规章制度来加以保障。其次,制度治党思想化,即要求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上树立尊重和敬畏制度的意识,维护制度的神圣性、权威性。一方面,注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党的领导重要途径,也是搞好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有力保证”[18]8。思想政治工作者要通过宣传、解释、说明、教育等方式,将思想政治教育中正确价值理念潜移默化融入到制度制定、执行、监督和遵守全过程中,确保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对制度的尊崇和敬畏,才能在行动中形成制度理性和制度自觉,思想建党中的价值指引也才能更大程度地转化为制度治党中的客观物质力量。另一方面,加强制度治党相关理论研究。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性,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并未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关系等方面作详尽阐述。因此,客观上要求中国共产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建设学说基础上,立足中国具体实际,积极开展具有指导价值的政党建设理论研究。当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两者元素彼此融合贯通,必然会产生管党治党的叠加效应。

(四)构建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的机制

为实现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协同运行,真正达到优势互补,必须在实践中构建有效机制。首先,建立有效领导机制。要确保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时同向发力,必须坚持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配合,综合运用思想、制度、组织等手段,充分将各方面优势发挥出来。其次,建立责任机制。有权必有责,抓好党建工作,必须要将责任落到实处。需要建立责任机制作出规范性要求,在界定责任主体、明确岗位责任内容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更好发挥制度约束功能。再次,完善党内问责机制。有责要担当,失责要追究。“党内问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充分体现出中国共产党‘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实则必追究’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19]105科学有效的问责制能够为党员干部推进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提供外在压力。对推进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过程中执行不力或执行缺失的行为主体,必须要加强监督问责,发挥好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形成全方位长效监督。要落实责任追究,扩大问责对象范围,完善责任倒查制度,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而且要追究党委和纪委的主体责任,确保追责有据、有力、有效。同时,必须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这就要对工作结果性质加以甄别和定性,明确免责范围和界限,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不仅是激励党员干部的举措,转化为党员干部接受思想教育与遵守执行制度的内在动力。最后,构建考核评价机制。要秉持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既要考核思想建党过程中党员干部理论水平、道德操守、宗旨服务意识等的开展效果以及制度治党过程中规章制度制定、贯彻执行情况,也要考核各级党组织在实践中是否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融合互动形态有效地呈现出来。注重从静态评价向动态评价转变,形成奖优与罚劣为目的的评价导向。此外,还需建立非相关利益群体参与的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评价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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