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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机制研究
——基于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比较分析

2022-04-07李燕高慧朱春奎

关键词:电子政务规制效能

李燕,高慧,朱春奎

(1.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青岛,266100;2.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辽宁大连,116024;3.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200433)

一、引言

优化营商环境对于激发市场活力、吸引外商投资与推动国内经济转型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电子政务的普及与发展,为世界各国政府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发展电子政务能提升政府的政务服务质量与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助于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开放的营商环境。对此,学界已形成共识。然而,从各国运用电子政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来看,其实际效果却参差不齐,电子政务能否以及如何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仍然需要更多的经验数据来论证和解答。早期的跨国数据分析表明,电子政务的确能有效改善一国的营商环境[1-2]。但近期研究显示,电子政务对于营商环境的积极效应在考虑了国别差异之后则变得不再显著[3]。来自坦桑尼亚等中低收入国家的经验数据,就未能充分支持电子政务改善营商环境具有促进作用的结论[4-5]。已有文献主要是从整体上考察电子政务发展对某一国家或地区营商环境的影响效应,但缺乏对其具体作用机制的深入分析和大样本的实证检验。基于此,本文运用全球149 个国家2010—2018年的面板数据,从“政府效能”与“腐败规制”的二元视角出发构建概念模型,深入考察电子政务发展对营商环境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并分析与比较这种影响机制在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差异,以期为推动中国电子政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改善营商环境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提供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研究基础与研究假设

根据世界银行的定义,“营商环境”是指企业遵循相关政策法规,在开设、经营、贸易、缴纳税款、合同履行及办理破产等方面所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等,各国营商环境的优劣表明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创办与经营企业的难易程度[6]。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降低市场交易成本、货币成本与制度成本,以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现有文献分析了关于电子政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三方面的作用机制:一是电子政务系统的广泛应用能降低企业的行政性负担与政策性负担;二是电子政务具有腐败遏制效应,即通过推动廉政建设来改善营商环境;三是电子政务的发展能够改善政务服务方式,通过在线的政务服务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第一个方面可称为电子政务对于营商环境的直接优化机制,后两个方面可视为电子政务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的间接影响机制。本文拟以已有研究为基础,进一步提出相关假设,并予以实证分析。

(一)电子政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直接影响机制

营商环境的改善最直观地体现在为企业办事减少了环节、简化了流程、节省了时间和降低了费用四个方面。就此而言,电子政务建设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通过业务流程再造、信息共享等方式将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办理事项集成汇聚到统一的在线政务平台,以“主题事项”为线索,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有效实现了减环节和减成本等目的。企业与群众办事只须登录一个窗口即可完成所有相关业务的办理,无须往返于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通过“减环节”以提升服务便利性,以降低企业办事的行政负担[7]。

同时,电子政务建设有助于打通地区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促进政府服务数据资源的“聚、融、通”。对于涉及多个审批部门的同一主题事项之下的材料,电子政务的数据共享平台将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相关部门,企业与群众办事无需重复提交已经提交或核验过的材料;对于有效期内未发生变动的材料信息,当公众再次提出业务办理需求时,相关部门可从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库中直接调用原有材料,或通过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从其他相关部门获取,而无需企业重复提交,这就有效解决了企业办事材料多、盖章多的问题。此外,电子政务倡导“并联式”的业务流程设计,各部门在接到企业的服务申请后,同时作业,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即使对于互为前置条件的审批事项,也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的预审环节,缩短审批时长,为企业和群众节约办事成本[8-9]。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一国(地区)的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越高,该国(地区)的营商环境越好。

(二)电子政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间接影响机制

1.电子政务的腐败遏制效应

腐败寻租作为非生产性的社会活动,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增加了企业运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腐败与经济发展之间呈现出一种“倒U 型”关系[10],虽然在市场调节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腐败可以帮助企业获得社会资源,为企业运行提供更“高效”的非正式途径[11];但是,从长远来看,腐败将不断增加企业的投资成本,并导致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从而增加创业收益的不确定性[12],抑制个人和企业投资意愿与创业热情[13]。已有分析表明,腐败已构成私营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14-15],因此,遏制腐败是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16]。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腐败源于作为代理人的政府官员与作为委托人的公众之间激励的不相容与信息的不对称,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在于重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结构关系,纠正政府机构和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强化公众对于政府的问责机制[17]。电子政务在遏制腐败,推动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通过在线政务信息的公开,增加了政府行为的透明度,保障了企业与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减少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18]。另一方面,通过确定化与规范化的在线业务流程,为所有行政相对人提供无差别的标准化服务,能够有效控制和降低政府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避免暗箱操作与关系型交易[19]。此外,电子政务的发展促进了政府机构的简政放权,通过削减、压缩不必要的审批环节,以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过分干预,有效清除容易滋生腐败的权力节点。

电子政务的这种腐败遏制效应已获得了许多经验证据的支持,早期的实证分析表明,电子政务发展水平与国家(地区)的廉洁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19-22]。新近研究则发现,电子政务在控制腐败方面的作用还受到一国(地区)收入水平、法治化程度与国民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具体来看,与低收入水平及法治化程度较低的国家(地区)相比,具有中高收入和法治化水平程度较高的国家(地区)的电子政务建设能显著地提升政府清廉水平[22-23];以不平等权力分配和不确定性规避为特征的国民文化会弱化电子政务的反腐效果[24]。综上所述,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电子政务发展能够通过降低一国的腐败水平来改善该国(地区)的营商环境。

2.电子政务的政府效能提升效应

政府服务效率是决定营商环境优劣的核心因素,电子政务建设的持续推进将加快政府运作模式的转型,提升政府的服务效能,进而改善营商环境。电子政务为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并通过技术进步倒逼政府进行自我革新。其一,电子政务所蕴含的“一站式”服务理念促使政府运作由职能分工为基础的过程导向型模式转变为基于流程与功能的结果导向型模式,使得政府的治理结构由分散走向整合,实现一种无缝隙、无冲突、无重复的整体性治理形态[25-26]。这种转型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甚至避免传统政务条件下频繁出现的部门分割、各自为政、信息阻滞等问题,使政府效率得以改进。其二,电子政务条件下,全程“不见面”“非人格化”的在线申办模式能有效地规避“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窘境,优化企业与公众的办事体验[27]。其三,运用政府信息资源大数据进行政务服务效能监察,对每个业务申办行为,政府工作人员的业务办理过程、用时情况,以及企业和群众的咨询、投诉和评价信息等进行统计分析,对政务办理质量和效率进行全过程跟踪,以此促进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28]。

已有研究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效能已成为企业区位选择和投资决策的关键影响因素[13],政府效能高的地区对企业有更强的吸引力,且随着优质高效的政府管理与政务服务体验在企业之间口碑相传,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向该国(地区)集聚[29]。因此,政府效能提升对营商环境优化具有重要的正向促进作用。因此,本文假设:

H3:电子政务发展能够通过提升一国的政府效能来改善该国(地区)的营商环境。

3.电子政务优化营商环境效应的国别差异

图1 电子政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影响机制

如前文所述,电子政务对于营商环境优化的促进效果在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地区)中存在着一定差异。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发展电子政务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不同,中低收入国家在运用信息通信技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常常缺乏内驱动力,呈现出显著的“路径依赖”特征。虽然近年来,得益于联合国等世界组织的大力倡导和支持,各中低收入国家也开始广泛运用电子政务技术来提高行政效率,增进政府透明度与廉洁水平,但较之高收入国家,中低收入国家运用信息技术助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以改善营商环境的实际效果仍不尽如人意。一方面,在市场经济尚未健全的转型经济体中,非正式规则常常替代“软弱无力”的正式规则而发挥作用,在线政务服务所必需的规范化、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也可能由于“惯例”的存在而归于低效或无效,因此,不完备的制度条件便成为阻碍中低收入水平国家运用电子政务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原因之一。制度质量决定着政府通过电子政务建设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的实际效能,与中低收入国家相比,高收入国家的公共部门通常具有较高的治理能力,在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政府效能和腐败规制方面经验丰富,从而对营商环境的优化可能起到更为显著的积极影响。然而,也有实证分析显示,较之中低收入国家,高收入国家的政府部门大都更为高效和清廉,这将削弱电子政务通过提升政府效能和抑制腐败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作用机制[19]。

另一方面,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以及一国之内不同地区间所存在的“数字鸿沟”也会影响电子政务对营商环境的优化效应。高收入国家的电子政务建设起步较早,政府部门、企业与公众对于在线政务服务的接受与使用度较高,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电子政务发展战略,有关制度体系也较为完整,因而能够采用有效措施弥补本国的“数字鸿沟”,使全社会共享信息技术的发展成果。相较而言,中低收入国家,尤其是低收入国家的电子政务发展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其对行政效率的提升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电子政务项目常常归于失败,难以实施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来应对日益扩大的“数字鸿沟”。在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数字鸿沟”的持续存在,将会直接削弱企业对在线政务服务的获得感,从而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综上,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4:电子政务对于营商环境的影响效应在不同收入水平国家间存在差异。较之低收入国家,中高收入国家的电子政务发展能够对本国的营商环境优化发挥更显著的作用。

三、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一)模型构建

为探究电子政务对营商环境的影响机制,本文根据Baron 与Kenny 的中介效应分析过程[30],分三步构建了以下模型:第一步,以营商环境对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进行回归,即公式(a)。如果回归系数β1显著,则表明电子政务发展水平会显著影响营商环境。第二步,以中介变量对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进行回归,即公式(b)。如果回归系数β2显著,则表明电子政务发展水平会显著影响中介变量。第三步,在营商环境对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回归的模型中加入中介变量(MV)共同进行回归,即公式(c)。如果中介变量回归系数β4显著时,电子政务发展的回归系数β3不显著,则表明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对营商环境的影响完全通过中介变量来实现;如果电子政务发展的回归系数β3仍然显著,但其绝对值小于公式(a)中回归系数β1的绝对值,则表明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对营商环境的影响部分是通过中介变量来实现的。

在上述公式中,α0表示常数项,εit表示随机干扰性,i和t分别表示国家和年份。被解释变量Environment 表示i国在t年的营商环境排名;Egov为解释变量,指i国在t年的电子政务发展指数,χ表示控制变量集合,MV表示中介变量集合,分别选取“政府效能(Effectiveness)”和“腐败规制(Corruption)”两个中介变量,下文将对此作出详细说明。

由于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在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差异,本文以上述中介效应模型为基础,依据世界银行对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分类将样本进行拆分,分别建立总体、高收入、中高收入、中低及以下收入四个模型,以验证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对营商环境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

(二)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本文基于跨国面板数据来探究电子政务对营商环境的影响机制,由于中介变量的数据来自世界银行全球治理指数(WGI),该指数尚未发布2020年相关数据,因此本文以149 个国家2010—2018年间的数据为样本。在相关解释变量中,由于测量电子政务的联合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为每两年发布一次,为保持数据在时间区间上的一致性,本文其他变量选择统一在2010—2018年范围内进行隔年选取,最终数据由2010、2012、2014、2016、2018 五个年份组成。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中的营商环境(Environment)表示各国的营商环境排名,本文利用这一指标来衡量各国营商环境的优劣程度。自2004年起,世界银行每年都会在世界各国(地区)展开调研,对企业开办、信贷、施工许可、纳税、跨国贸易等十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估。由于营商环境的得分是从2015年开始的,为保证数据一致,我们选择各国营商便利度的排名作为衡量该国营商环境水平的标准。

2.解释变量

Egov 表示各国的电子政务发展指数(EGDI),本文使用这一指标来衡量不同国家的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该变量的数据来源为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UNDESA)发布的《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United Nations E-Government Survey,UNES)》,其中电子政务发展指数(EGDI)是衡量国家利用信息通信技术(ICT)提供公共服务的意愿与能力的综合指数,由在线服务指数(OSI)、电信基础设施指数(TII)和人力资本指数(HCI)三部分得分的加权平均数得出。该报告自2001年起开始发布,每两年发布一次,是评价所有联合国成员国电子政务发展状况的报告。

3.中介变量

本研究包含政府效能和腐败规制两个中介变量。如前文所述,政府效能和腐败规制对优化营商环境有着重要作用[13,31],电子政务发展可通过提升政府效能、增加腐败规制的强度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因此本文设定政府效能和腐败规制作为中介变量,以考察电子政务对营商环境的影响机制。

政府效能(Effectiveness)反映了公众对公共服务质量、公务员队伍质量、独立于政治压力的程度、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质量以及政府对政策承诺的可信度等的看法。腐败规制(Corruption)指人们对公共权力在多大程度上是为了私人利益而行使的看法,它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对腐败的遏制力度[32]。这两项数据皆来自世界银行全球治理指数(Worldwide Governance Indicators,WGI),自1996年起世界银行每年都会公布相关指标数据,该数据集合了话语权和问责、政治稳定性与非暴乱/恐怖主义、政府效能、监管质量、法治水平、腐败规制六个重要指标,反映了调查对象对本国政府治理能力的评价。

4.控制变量

借鉴营商环境相关研究[13],本研究选取人口总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基础设施水平、市场开放程度、外商投资水平作为控制变量。

人口总数(Lnpop)作为反映一国劳动力资源的重要指标,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投资经营,本文将本国的人口总数取对数来表征劳动力资源的丰富程度。经济发展水平(Lngdp)的高低也可能对营商环境产生影响,本文使用GDP 取对数来衡量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Industry)可以体现本国的产业分布情况,我们使用工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来表示。基础设施水平(Electricity)反映的是一国硬件设施的完善程度,本国的基础设施水平决定了对企业投资的吸引力度。已有研究使用了每百万人的安全互联网服务器数量取对数来衡量基础设施水平,但该数据与自变量(EDGI 中TII 的计算包括每百万人的安全互联网服务器数量)有较大相关性,存在多重共线性的问题,因此本文只采用国家通电率来表示地区的基础设施水平。市场开放程度(Open)能有效体现国家的市场活力与吸引外资的能力,本文用商品贸易进出口总额占GDP 的比重来衡量。此外,本文还引入货物和服务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Open2)作为Open 的替代变量,用以检验模型稳健性程度。外商投资水平(Fdi)则是用外商投资净流入占GDP 的比重进行衡量,反映了外资企业在本国的投资规模。上述控制变量所使用的相关数据,均来自可公开获取的世界银行指标数据库(https://data.worldbank.org.cn/ indicator)。

模型中各变量的说明和样本描述性统计分别如表1、表2所示。

表1 模型变量说明

表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首先对公式(a)构造的计量模型进行回归,以探讨电子政务对营商环境的直接影响。经过Hausman 检验和Wald 检验,本文采用了固定效应模型(FE)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模型(1)和(2)为全样本,相比模型(1),模型(2)中加入了各个控制变量,模型(3)到(5)分别为中低及以下收入、中高收入和高收入国家的分组样本(分类依据参考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

表3中的实证结果表明,电子政务与营商环境排名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呈负相关,进一步添加控制变量后,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的负相关关系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依然保持显著,由此可见,电子政务发展水平会显著优化营商环境,假设H1 成立。此外,回归结果还显示了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对营商环境的优化程度在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中有所差异,假设H4 成立。具体表现为电子政务对营商环境的影响在中高收入、高收入、中低及以下收入国家依次递减,且中低及以下收入国家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负相关。这可能是由于中低及以下收入国家的电子政务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其他国家相比对营商环境的直接优化作用不明显。

表3 电子政务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二)中介效应分析

1.中介效应检验

本文将政府效能(Effectiveness)和腐败规制(Corruption)作为中介变量,分析电子政务对各中介变量的影响。依照上公式(b)进行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模型(1)至(4)以政府效能作为中介变量,模型(5)至(8)以腐败规制为中介变量。

如表4所示,在全样本模型(1)中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对政府效能的影响系数在5%的显著水平上显著为正,假设H3 得到支持;全样本模型(5)中,在10%的显著水平上,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对腐败规制的影响为正,假设H2 成立。这表明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能够促进政府效能的提升与腐败规制的强化,但对腐败规制的强化作用相对较弱。在分组模型中,中低及以下收入国家的电子政务发展对遏制腐败起到了显著的积极作用;中高收入国家电子政务则对政府效能提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高收入国家中,电子政务对政府效能与腐败规制的影响均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高收入国家的电子政务对政府效能和腐败规制的作用在前期发展中已有所发挥,当前电子政务发展处于较高水平,对政府效能和腐败规制的持续提升作用不明显。

表4 电子政务对中介变量的影响

将政府效能和腐败规制加入模型后,形成中介模型公式(c),以评估中介变量在电子政务与营商环境两个变量之间的作用效果。表5为依照公式(c)的回归结果,模型(1)至(3)中依次加入了中介变量,模型(4)至(6)为分组回归的结果。

表5 中介效应分析

如表5所示,依次加入政府效能、腐败规制回归的全样本模型(1)和(2)中,中介变量Effectiveness 与Corruption 均在1%的显著水平上呈现负向效应,说明中介变量政府效能和腐败规制皆可优化营商环境。在加入全部中介变量回归的全样本模型(3)中,中介变量与营商环境的负相关关系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依然保持显著,电子政务发展水平也在 1% 的显著水平上为负,且其回归系数绝对值|β3|=40.14,小于表3模型(2)中单独回归的系数绝对值|β1|=47.77,表明政府效能和腐败规制具有部分中介效应。即在整体上,电子政务的发展会通过提升政府效能与强化腐败规制,间接实现对营商环境的优化。需要注意的是,在分组回归模型(4)至(6)中,高收入国家的中介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优化效应未能在模型(6)的结果中得到支持,说明在高收入国家中,电子政务通过提升政府效能、强化腐败规制间接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并不显著。

2.中介效应bootstrap 检验

为进一步验证中介效应的显著性,本文对公式(b)的电子政务回归系数β2和公式(c)的中介变量回归系数β4的乘积进行检验,也就是对H0:β2*β4=0 进行检验。通过Bootstrap 方法获取β2*β4的 95% 置信区间,以及两个变量各自的中介效应程度与占比,经1 000 次模拟抽样得到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

由表6可知,中介变量Effectiveness 与Corruption 的β2*β4在 95% 置信区间均不包含0,即在 5% 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原假设 H0,Effectiveness 与Corruption 的部分中介效应均显著。两个变量的中介效应绝对值分别为47.302 8、23.468 3。政府效能(Effectiveness)的中介效应占比达到27.42%;腐败规制(Corruption)的中介效应占比为13.60%。由此可见,在通过电子政务的发展以优化营商环境的机制中,中介效应大部分是通过提升政府效能来实现的,其余部分则是通过强化腐败规制达成的。

表6 中介效应bootstrap 检验结果

3.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实证结果与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本文使用变量替换的方法对基本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将各国货物和服务进出口总额占GDP 的比重(Open2)作为各国市场开放程度的替代变量,替换原基本模型中的各国商品贸易进出口总额占GDP 的比重(Open)。剔除替换变量中的异常值后,稳健性检验的结果如表7所示,模型(1)为对公式(a)的回归结果,模型(2)和(3)为对公式(b)的回归结果,模型(4)至(6)是公式(c)的回归结果。根据表7结果,电子政务(Egov)的系数方向及显著性水平与原模型估计结果保持一致,表明实证结果并未随着参数设定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模型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表7 稳健性检验结果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运用149 个国家2010—2018年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并比较分析了电子政务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效应与作用机制,研究结论如下:

其一,在全球范围内来看,电子政务发展确实能够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但优化作用的强度在不同收入水平国家之间有差异。其中,电子政务对营商环境的正向影响在中高收入国家中最强,在高收入国家中次之,而在中低及以下收入国家中最弱。出现这种差异,原因可能在于,多数高收入国家都已完成了市场化和竞争导向的新公共管理制改革,其行政机构已能较好地适应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发展,电子政务发展的制度环境及各项配套措施的实施也已较为成熟,营商环境在改革过程中已经取得了极大改善,故其电子政务对营商环境改善的作用空间正逐渐压缩,强度也日益弱化。相较而言,中高收入国家则多处于行政改革周期的上行阶段,电子政务发展正值“数字红利”的增量释放期,行政改革核心目标在于提高行政效率,通过增加政务的透明度来抑制腐败,电子政务建设在这些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大有可为,其对营商环境优化的“边际效用”呈现出递增趋势。中低及以下收入国家则由于先天的资金、技术、制度建设等条件不足,电子政务建设刚刚起步,与之配套的行政改革措施往往难以有效实施,致使电子政务在提升政府效能和遏制腐败等方面的效用尚未得到充分激发,仅能对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起到微弱的促进效果。此外,较之电子政务发展已相当成熟的高收入国家与电子政务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中低及以下收入国家,中高收入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在向高收入国家学习借鉴的过程中,已积累了一定经验,并探索出了适合本国国情的电子政务发展路径,各国政府也更加主动挖掘并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在本国营商环境中的巨大潜质[33-35],以加速本国从中高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的跨越,使得电子政务改善营商环境的边际贡献呈现出递增趋势。

其二,整体而言,发展电子政务有助于提升政府效能与政府清廉水平,但对腐败规制的强化作用相对较弱,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电子政务发展对政府效能与腐败遏制的积极效应也存在区别。就中高收入国家来讲,电子政务对政府效能的正向影响高于其对腐败规制的促进作用;中低及以下收入国家的情况恰好相反,电子政务发展对于腐败的抑制作用更大。值得注意的是,高收入国家电子政务未对政府效能与腐败规制表现出显著影响,这可能是因为高收入国家电子政务的发展起步较早,同时这些国家普遍具有较高政务效能和政府清廉程度,当电子政务发展长期处于较高水平时,其对政府效能和腐败规制的持续提升作用就变得不再显著。

其三,政府效能和腐败规制在电子政务与营商环境两者之间起到了部分中介效应,但电子政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间接作用机制更多表现为通过提升政府效能来实现,且这种机制在不同收入水平国家中存在一定差异。对于中低收入水平国家来讲,电子政务发展通过提升政府效能与政府清廉水平来改善本国的营商环境;就中高收入国家而言,电子政务主要通过增进政府效能来优化本国的营商环境。由于高收入水平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未对政府效能与腐败规制表现出显著影响,导致两条间接路径均不成立,因此,电子政务发展更多是通过直接降低企业成本来促进营商环境的改善。

本文可能的贡献,一是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文献对电子政务营商环境优化效应及其作用机制的国别差异关注度不足的局限性。已有关于电子政务和营商环境之关系的研究,多聚焦于某一国家或地区展开定性分析,不同研究结论之间缺乏可比性,且普遍性和代表性有待进一步验证。本文选取全球149 个国家2010—2018年间的面板数据,从跨国视角检验电子政务对营商环境的优化效应,丰富了电子政务和营商环境研究的学术积累。二是进一步厘清了电子政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影响机制,为电子政务发展改善营商环境提供了可资信赖的经验证据。已有大样本实证研究主要是在整体上考察电子政务发展对于国家或地区营商环境的影响,而缺乏对其具体作用机制的深入分析和检验。本文将“政府效能”与“腐败规制”引入电子政务与营商环境的关系中,明确回答了“如何优化”的问题。

(二)政策启示

本文研究结论为充分挖掘电子政务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巨大潜质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指导,特别是对持续推动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改善营商环境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启示。

首先,应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契机,以政府职能转变与政务流程优化为核心,完善电子政务相关配套政策,使电子政务建设成为行政效能提升的“助推器”与“加速器”。其次,聚焦公众与企业实际需求,大力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与跨层级政府的信息共享,进一步推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切实降低企业营商成本。最后,对处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电子政务发展阶段的地区,应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推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要提高对电子政务发展的认知,加强对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视,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对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尤其应特别关注新兴技术应用在“倒逼”地方政府改革过程中发挥的关键作用,以提升线下服务效率为基础,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等举措,将电子政务建设作为提升政府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抓手。与此同时,打造以政务网站为核心的整合性阳光政务信息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对于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较高的经济发达地区,应着力加强线下服务与在线服务的深度融合,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动政府的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开发电子政务的变革潜力,实现高质量公共服务的提供,通过实现无差别、无缝隙的政务服务来进一步改善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营商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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