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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牧羊人到文物保护协管员

2022-04-07刘亚

方圆 2022年5期
关键词:嘉峪关市古堡文物保护

刘亚

嘉峪关, 始建于明洪武五年(1372 年), 是长城上现存的最大关隘, 也是中国规模最大的关隘。(方圆记者 张哲 /拍摄)

嘉峪关关城西南40多公里处,是险峻的祁连山口。大红泉堡,是守护这个隘口的明代军堡。茫茫戈壁滩,路在有无间。虽然被称为“古堡”,但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夯土的墙圈,远处山坡上矗立着一座烽火台。尽管岁月侵蚀已让它们残缺不全,但古堡里收拾得干净整洁,防护栏很牢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碑也十分醒目。

对甘肃省嘉峪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师占龙而言,这种改变让他欣喜不已,但让他印象更深刻的,是在这里曾居住着一位叫老安的“奇人”。

时间回溯到2020年4月14日。在甘肃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嘉峪关市检察院发现,偏远荒凉的大红泉堡被人为占用、居住、饲养牲畜,文物安全和环境风貌受到严重破坏。

占用古堡的人,就是老安。老安,原籍河北,50多岁,年轻时和妻子一塊来甘肃打工。来到嘉峪关后,两口子也没有什么生活来源。后来,在距离嘉峪关市区近60公里的大红泉堡,二人发现了新的“生机”——大红泉堡位于嘉峪关、肃南和玉门市交界地带的祁连山口,占地约一千平方米,那里属于戈壁滩,人迹罕至,甚至开车开出十几公里都见不到房屋和人烟。不过这样一片荒漠,倒是适合放牧。而且,在1998年老安住进去之前,大红泉堡还没有被纳入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地处偏远,当地文物保护部门也没有力量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通往大红泉堡的路有一条早年进山拉矿的车道,大红泉堡有一段长城的城墙,早年间“人民公社大集体”曾对古堡修缮过,作为生产队放羊的地方,后来大集体撤了,这个古堡就废弃了。

于是,老安两口子就在古堡里“安营扎寨”。为了更好地生活,老安将城墙残缺的部位用石块修补,还建起了房屋与羊圈,养了羊、鸡和狗。没有电,老安就在城墙上架设安装了风力发电设备,至于水源,大红泉堡本身就有天然泉水,因此,虽然戈壁滩荒凉,但一家人还是能生存下去的。

日子一过就是20年。其间,老安的两个孩子陆续出生,然后在嘉峪关市上学念书,成家立业。但老安两口子依然留在大红泉堡,生活来源依然是放牧。

2006年,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大红泉堡被纳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些年,当地文物部门做过老安的工作,要他搬离古堡。可老安一直没搬走。

2020年4月14日,在甘肃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嘉峪关市检察院对全市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巡查。“不管多偏远的文物保护单位,我们全部都走到了。对于大红泉堡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还是比较严重的,就相应地进行立案监督。”师占龙告诉记者。

师占龙仍然清楚记得第一次见到大红泉堡的情形。由于2015年时嘉峪关市文物局已经对大红泉堡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在大红泉文物保护范围之内拉了一圈铁丝网,铁丝网内都属于文物保护区。“但是,我们发现不仅铁丝网里堆着各种各样的生产生活的设施,城墙马面上还安装了风力发电装置,对文物的风貌和安全都有很大的破坏。”师占龙说。所谓“马面”,就是这个在城墙上凸出的部分,在古代称为敌台、墩台、墙台,是城墙整个防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因外观狭长如马面而得名。风力装置是由一根立柱加上类似电扇的几片扇叶组成的,毫无疑问的是,这种架设发电装置的做法会对马面造成许多损害。

“特别是老安养了几百只羊,还有鸡和狗,到处堆放有垃圾、杂物,整体环境还是比较脏乱的,也把大红泉堡这个本应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弄成了农家小院模样。”师占龙说。

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怎么办?2020年6月16日,嘉峪关市检察院向文旅局发出督促履职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根据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等规定,明长城—大红泉堡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受国家保护。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禁止在长城上种植、养殖、放牧;刻划、涂污或者擅自攀爬、踩踏;依托长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架设、安装与长城保护无关的设施、设备。嘉峪关市检察院认为,明长城—大红泉堡是明长城嘉峪关段重要的城堡,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而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存在的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已使该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和环境风貌受到破坏。因此,建议文旅局依法履行职责,对明长城—大红泉堡保护范围内存在的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整改,同时督促文物保护责任单位加强本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与此同时,经过研究,检察院和文旅局都认为老安的家肯定得搬走。考虑到违法行为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当事人的实际生活困难,立案后,嘉峪关市检察院协同文旅局、研究院前往大红泉堡,与老安协商沟通,共商整改方案。

最初,这一想法让老安很是抵触。在老安眼里,古堡是自己住了20年的家,这些年也不仅是居住,还帮着当地看守保护了文物,不能说搬走就搬走。

最初的沟通并不顺畅,师占龙和文物部门的同志多次前往大红泉堡进行沟通,先是详细解释了为什么老安现在不能住——由于现在国家对文物保护力度的加大,法律规定也有更新,特别是长城保护条例有了明确规定,而老安长期在古堡居住下去的话,势必对文物安全有非常大的影响,越往后拖越麻烦,也不是长久之计。

2021年9月14日,甘肃省嘉峪关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大红泉堡回访, 跟踪检查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并与老安交流,询问文物保护及其个人生活状况。(方圆记者 张哲/ 摄)

“但也不能因为办个案子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古堡关系着老安一家人的生产生活,他们也只能靠放牧养羊为生,如何在搬迁后维系他们的生活也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师占龙又给老安出主意想办法:你养了几百只羊,平常放在羊圈里的话,羊圈的面积其实是施展不开的。而且你正在住的房屋年久失修,再住下去恐怕也有安全隐患,不如就搬出古堡,在附近合适的空地重新修建一所房屋,正好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同时扩大生产规模。

经过法、理、情各方面跟老安沟通,老安终于答应了。2020年6月23日,老安同意按照要求搬迁并签订了整改承诺书,承诺于2020年8月23日前进行搬迁和清理。因为老安生活贫困,主要以牧羊为生,嘉峪关市检察院、文旅局、研究院协助老安在大红泉堡附近合适位置修建了住房,供其一家居住。2020年8月,文旅局向嘉峪关市检察院书面回复,大红泉堡整改工作已部分完成,部分设施的拆除由于文物保护的特殊性,将于2021年组织专人进行。

2020年11月17日,嘉峪关市检察院对大红泉堡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查看,老安已完成搬迁,大红泉堡基本恢复原貌。2021年,文旅局、研究院组织专人对大红泉堡未拆除的设施进行了拆除,并聘请老安担任大红泉堡的文物保护专员,对大红泉堡进行监督保护。

2021年,乔迁新居、继续在附近养羊的老安对现在生活状态也很满意,一方面这两年羊的价格卖得好,经济水平有所提高;另一方面,还被聘为大红泉堡“文物保护协管员”,真正担起了保护大红泉堡的责任。如今,“大红泉堡老安”也出名了,他告诉记者,时不时还有人远涉戈壁,慕名来访……

“我们再次回访时,老安新建的房屋已经焕然一新了,房前是一片菜地,后面是专门堆放物料的场地,还重新安装了风力发电装置,整体规划也比较合理卫生。四处打扫得干干净净,还颇有塞上田园生活的感觉。”师占龙告诉记者。

“而且,老安确实起到了保护大红泉堡的作用。”师占龙说,在2021年开春的时候,大红泉堡附近的山上发洪水,有人想用铲车去铲古堡附近的墙,正好被老安发现了,及时告知文物部门,从而及时阻止了对古堡的破坏。

数十年的难题,就这样顺利化解了。但对师占龙来说,其中的艰辛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一开始,我们见到谁都得先介绍检察公益诉讼是怎么回事,做什么,怎么做,就像作文里的‘破题’;然后是第二题:争取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的理解、支持;第三题,就是参与进来,一起解决问题。”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检察机关多次协同文物保护部门深入现场,督促并助力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文物保护发挥了兜底和补充作用,对引导全社会力量打一场文物保护的‘人民战争’,具有积极意义。”师占龙告诉记者,同时,在办理本案过程中,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充分考慮案件的特殊性,与案件当事人协商沟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公益受损问题,防止因办案形成新的社会矛盾。这也是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一次深刻实践,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嘉峪关市文旅局共收到3份有关长城保护的检察建议,目前均已整改到位。“这个过程不仅消除了长城的顽疾,更让我们深刻体会到,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在目标上是一致的,公益诉讼既是监督,也是助力,是实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公益多赢共赢的有效途径。”嘉峪关市文旅局副局长李进贤感慨道。现在文旅局已经约谈了有关经营单位,游客乘直升机俯瞰长城、影响关城风貌的游览项目已经被叫停。

目前,中国已认定的历代长城总长度为2万多公里,分布于我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由于各种自然、人为的因素,再加上从最初修筑长城起算这项伟大的工程历经2000多年,因此长城已经遭到很多的破坏,保存状况较好的部分仅占12.3%,有51.2%仅存痕迹或已消失。

自然破坏因素主要来自不同地理区域的地质营力作用,包 括内力地质作用和外力地质作用。东北地区、东部和中部地区的长城点段多受到雨水冲刷、水土流失、沙漠化、动物活动和植物生长等自然侵蚀影响,西部地区的长城点段多受到风蚀、沙漠化、盐碱、冻融、动物活动和植物生长等自然侵蚀影响。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山 东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部分长城点段分布于地震带,受地震灾害威胁。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的14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部分长城点段分布于泥石流灾害区。其中,陕西省北部长城点段位于泥石流极强活动和强烈活动地区,甘肃省东南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长城点段位于泥石流中等活动和弱活动地区,以上长城点段容易受到泥石流灾害威胁。

人为破坏因素包括旅游开发、城镇建设、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建设、居民生产生活和不当干预等。在长城文物本体以及在紧邻长城的周边区域进行农林作物耕种、灌溉、挖土取石等,造成长城文物本体直接破坏或导致遗址体风化侵蚀加速等,对长城保护构成较大威胁。此外,在已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点段,长城历史环境受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影响的压力比较突出。

从地域分布来看,位于东部和中部地区的长城点段,面临的人为破坏因素以建设压力为主,尤其是长城关、堡等面临居民生活、城镇建设、旅游开发等多方面威胁;位于东北地区、西部地区的长城点段,面临的人为破坏因素以交通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威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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