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侧尊浅论
2022-04-03郭怡妮
郭怡妮
摘 要:“侧尊”是《仪礼》中经常出现的动作,常与“房”相连出现,多出现于行礼时的器物放置之处。唐贾公彦的《仪礼疏》和清张惠言《读仪礼记》作为对《仪礼》经注作出独到的见解的经典注疏,对“侧尊”的讨论存在互相矛盾之处。贾公彦认为《仪礼》中与“侧尊”有关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无偶、独一”,另一种是“旁”“边”。张惠言认为《仪礼》中的“侧”都应解释为“独一”。但《礼记·玉藻》对“侧尊”中的“侧”训为“旁”“边”的例子有明确的解释,并非都应归为“无偶、独一”一类。本文基于此矛盾梳理《仪礼》中与“侧尊”和“房”有关的经例,对此问题作出进一步分析。
关键词:《仪礼》;侧尊;无偶;独一;旁
中图分类号:H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052(2022)04-00-03
侧在现代汉语中多为侧放,侧身,而《士昏礼》中“侧尊”“玄酒”“房”往往同时出现:“侧尊甒醴于房中。”“尊于房户之东,无玄酒,篚在南,实四爵合卺。”“席于户牖间,侧尊甒醴于房中。”此3处都是陈述昏礼举行过程中,“侧尊”应该如何放置的问题。后世读者往往读至此处会认为“尊”之所以侧放是因为“房”的空间过于狭小,又因为“侧尊”往往与“房”同时出现,所以尊是否是因为房的过于狭小而侧放成为礼经阅读过程中的一桩公案。尊用于盛放昏礼仪式中所需要的酒水,用尊盛放,侧为一,盛有礼水的尊被放置在“房”中。“房”,《仪礼》所载,为北堂后的一个小间,多为放置下一场合所用的礼器,相当于现代的置物间。当“尊”被移到“房”“户”的东面时,并不会和玄酒一起移动,所以也就只有一尊盛放酒,并无另一尊盛放玄酒,唯一,只有一,是为“侧”此处的“侧”应为通假,单一,唯一的意思[1]。
当仪式进行至户牖之间时,以尊盛放的“醴”再次被放置在“房”中,侧面印证了“房”主要是用于被放置各类仪式所用的礼器的场所。但钱玄先生认为,“房”仅是台梁结构房屋的一部分,与设席行礼的“堂”相對,主要用于陈设行礼所用的器服,以及赞者做准备、妇人避立、行礼的处所。《士冠礼》:“陈服于房中,西墉下。”《士昏礼·记》:“不敢辞洗,舅降,则辟于房,不敢拜洗。”《士虞礼》:“妇人入于房。”郑玄注:“辟执事者。”即妇人有事需避,则避于房。《特牲馈食礼》:“主人降,洗,酌,致爵于主妇。席于房中,南面,主妇拜受爵”。
以上所列经文皆证明“房”除了可以盛放行礼所用的礼器外,还可以是赞者(执行行仪时的辅助人员)、妇人也即,没有资格走上正堂参与仪式的人员,但又不能不在仪式中表达自己的敬意,故而在此处辅助行礼或暂时避让正式行礼人员。但无论是放置行礼所用的礼器,还是供无法位于正堂上行礼的人员暂时避让抑或行礼,“房”的作用都是暂时的,空间要求不高。不是特意为某种仪式修筑,在每场礼仪中也没有固定的使用功能。由此可知,“房”中所存放的侧尊之醴,其自身所占空间并不大,可以存放于临时置物点—“房”中。所以,再次从侧面印证了,“侧尊”的“侧”应为唯一,单一“尊”只有一只,而非常见仪式中的双数[2]。
胡培翚《仪礼正义》对房进一步解释:“房是妇人常处也。凡妇人入庙位在房,故此致爵主妇,亦席于房中,不于室也。”胡培翚认为,“房”是妇人经常出现的场所,但凡妇人进入庙中,位置只有低于堂的房,所以即使是身为一家之母的主妇,也只能接受放置在“房”中的爵。胡培翚着重强调的是“房”在显示使用者的地位或者强调尊卑之时的作用,所以“房”的大小与“房”是否会限制“尊”的摆放并无直接关系。因为“房”可供妇人设席行礼,所以“房”虽狭小但可供盛放礼器的范围应不小于一席,所以,“侧尊”这一礼仪与房的大小并无必然联系。
一、论《仪礼》中的“侧”
属于“无偶”“独一”“无玄酒”的情况有:《士冠礼》中“侧尊一甒醴在服北”,详细论述见上部分。“赞者洗于房中,侧酌醴……。”行礼的赞者在房中清洗手与觯,斟一觯醴。郑注曰:“侧酌者,言无为之荐者。”郑玄认为侧酌的人,是没有能为其辅助行礼的人,所以他的酌,应为一,无偶。清吴廷华《仪礼疑义》云:“侧,即上文侧尊侧字,彼注以侧为特,谓无玄酒也。此经言侧酌醴,亦谓特酌醴而无玄酒,其义甚明,……《注》以侧酌为赞者独自酌之,其说可通……”正如吴廷华所说,郑玄在此处为郑玄注做特、唯一解,就是没有玄酒的意义,与《士冠礼》中“侧无玄酒”用意应为相同[3]。
《士昏礼》:“特豚,合升,侧载。”郑《注》:“侧载者,右胖载之舅俎,左胖载之姑俎,异尊卑。”贾公彦认为:“豚载皆合升,若成牲,载一胖,是常得云侧。此乃载胖,故云侧。但周人尚右,故知右胖载之舅俎,左胖载之姑俎,是以郑云,“异尊卑”也。”侧载,右边为公舅准备,左边为姑母准备,左右不同是为了区别尊卑。贾公彦进一步解释这件事,盛放豚大多是两只合在一起,如果只载一只,是为“胖”就是无偶,也被称为“侧”。只是周人尚右,所以,左右常常被用来区别地位的尊卑。将一只煮熟的小猪左右两胖合盛在一只鼎中,再用两俎各载一胖,分别给公公和婆婆进上。
《乡饮酒礼》:“主人降席自南方。”主人从席的南方离开,独自一人下堂。郑《注》曰:“宾介不从。”贾疏云:“侧者,特也。宾介不从,故言侧。上文主人降,宾介皆从降。此独不从者,以其方燕,礼杀故也。”因宾客没有跟从,主人独自离开,故称之为侧降,即独一离席。《乡射礼》“主人降席自南方,侧降。”同上《聘礼》:“公侧袭,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国君亲自在裘衣外加衣,在堂的中间与东楹柱之间亲手接过圭。郑《注》云:“侧,犹独也。言独见其尊宾也。他日宾有事,必有赞为之者。”郑玄认为侧在此处就是独的意思,因为没有辅助加衣的赞者,所以此处的侧应该是单独,独一的意思。“公升,侧受几于序端。”国君上堂,在东序南头亲自从宰夫手中接过漆几。郑《注》:“漆几也。今文无升。”《仪礼正义》:“侧受几者,公自受几于宰夫,无摈相也。” “侧受宰玉”“侧受宰币”“侧受醴”同上。《仪礼正义》的记载,没有摈等辅助人员帮助公,主君只能自己接受,所以,侧在此处根据意义推断,应该是独一,无偶的意义[4]。
《士虞礼》:“侧亨于庙门外之右,东面。”在庙门外的右侧,烹煮猪的左半边,灶面朝东。郑《注》云:“侧亨,亨一胖也……”贾疏云:“吉礼皆全,左右胖皆亨,不云侧。此云侧亨,明亨一胖而已。必亨一胖者,以其虞不致爵,自献宾已后,则无主人主妇及宾以下之俎,故唯亨一胖也。”贾公彦认为,吉礼中都是左右双数,没有用侧的地方,这里说侧,说明此处只有一胖而已,因为此处只供主要行礼人使用,不需要额外为主妇也即主母准备另外的礼器,所以侧在此处就是独一,仅此的意思。
以旁、边为义:《聘礼》出祖释軷,祭酒脯,乃饮酒于其侧。郑《注》云:“祖,始也,既受聘享之礼,行出国门,止陈车骑,释酒脯之奠于軷,为行始也。《诗传》曰“軷,道祭也。”谓祭道路之神。《春秋传》曰:“较涉山水。”侧,旁也。此处聘礼指将要出行时,使者先行祭拜路神,使者即宾,祭拜的时候需要放置果脯和酒,果这些祭品都放在饮酒的旁边,根据上下文,此处的侧主要含义是旁边。就如郑玄的注所说,祖神指开始、开端,是享受聘问礼节的,走出国门,是聘礼真正意义上的开始,所以应该先行祭拜祖神,也就是出祖。宾祭拜时,需要放置祭祀用的酒酿和肉铺,而这些出于尊敬,都是需要放置在饮酒之处的旁边的。由郑注可知,此处侧应为旁侧义,与《礼记·玉藻》相同[5]。
二、论“侧尊”
《仪礼·士冠礼》:“侧尊一甒醴,在服北。”郑玄《注》认为:“侧犹特也。无偶曰侧,置酒曰尊。侧者无玄酒。”贾公彦进一步解释郑注:
凡礼之通例,称侧有二:“一者无偶、特一为侧,则此文侧是也。又《昏礼》云“侧尊甒醴于房中”,亦是无玄酒曰侧,至于《昏礼》“合升,侧载”,《聘礼》云“侧袭”,《士虞礼》云“侧尊”,此皆无偶为侧之类也。一者《聘礼》云“侧受几”者,侧是旁侧之义。
《士冠礼》中“甒醴”被放置在“服”的北面,郑玄认为“側”就是“特”,就是无偶,唯一。因为“侧”的意思是只有一尊,所以用于表示尊敬祖先的“玄酒”也就没有摆放,只摆放用于仪式所用的礼酒。
礼仪中侧尊的惯例有两种:第一种是只有一尊,不是一双,这里的侧尊就属于这样的情况。还有《昏礼》中的把甒醴侧尊在房中也是这种情况,即没有设置盛放玄酒的那一尊。《昏礼》侧载、《聘礼》侧袭、《士虞礼》侧尊都属于只有一尊的一类。还有一种是于旁边,与正中相对。
胡培翚《仪礼正义》进一步解释“玄酒”与“侧尊”的关系:
又云“侧尊无玄酒”者,古人设尊多用两,其一系玄酒,即明水,示不忘古,《玉藻》曰“凡尊必上玄酒”是也。此则无玄酒,但用一尊,故云侧。云“置酒曰尊”者,置酒谓之尊,犹布席谓之筵,皆是陈设之名,非谓酒器。侧尊一甒醴,犹言特设一甒醴耳。
古人行礼摆设尊时,比较多摆设两尊,其中一尊用于盛放玄酒,也就是明水。用来表示没有忘记祖先,没有忘记传承。就是《礼记·玉藻》所说的但凡尊敬祖先,必须是用玄酒。此处被认为没有玄酒,只有剩余的一尊,便是这种陈设方式,即侧-单一、独一。放置酒器称为尊,并不是指此处专有一种酒器称为尊,就像布置酒席称为“筵”,这里的“尊”也只是对盛放的酒器的代称,所以此处侧尊也就是只放置一只礼器用于盛放行礼所用的酒。所以,无偶是因为没有玄酒与独一的甒器相对,无偶或者无玄酒在行礼摆设中意义相同[6]。
由以上可知,贾公彦认为“侧尊”的“侧”应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是无偶、唯一。《冠礼》《昏礼》《士虞礼》的“侧尊”,《聘礼》的“侧袭”都是这种情况;第二种是旁侧,与正相对。贾公彦将《聘礼》“侧受几”中的“侧”解释为旁侧。
《聘礼》中的礼宾一处,公在“序”的一端,接受“几”。郑玄的注中没有提“侧”的意思。此处的“侧”应该是和“侧受宰玉”相同的文法,所以以此类推,此处应该是不成双,并非旁侧的意义。
“侧犹特也,无偶曰侧”中,侧都是和特一样可以用独、无偶来解释,现在有人认为侧应该用旁来解释,因为《广雅》中曾说侧应该是旁边的意思,是由《史记索隐》中的例子可以加以印证的。《礼记·玉藻》中也说,大夫从旁边接尊用棜,士从旁边接尊用禁。关于这处,郑玄没有解释,孔颖达的疏也是用旁边的意思来解释,但因为“侧犹特也,无偶曰侧”一例,此处应该作为无偶,独一来解释。
但是《礼记·玉藻》中对大夫与士的侧尊有明确的解释:“凡尊必上玄酒。唯君面尊。唯飨野人皆酒。大夫侧尊,用棜;士侧尊,用禁。”《礼记·玉藻》认为,但凡为显示对上一位面或者长者的尊敬,必须设置玄酒,这是对上一位面的人的尊敬。而且按照礼制,只有君主才可以正面尊,接受玄酒。而乡野之人或非贵族者,多受酒,无资格受玄酒。大夫侧面受尊,用棜来接受,士侧面接受尊,是用禁。
“玄酒”与“侧尊”同时出现,仅规定飨野之人只能接受酒,而未限制其余阶层人员。因此证明此处侧尊与“无玄酒”之意并非绑定出现,所以也即此处的“玄酒”并不一定是“独一、无偶”的意义。郑注曰:“不忘古也。面,犹乡也。《燕礼》曰:“司宫尊于东楹之西,两方壶,左玄酒,南上。公尊瓦大两,有幂,在尊南,南上。”蜡引,故不备礼。棜,斯禁也。无足,有似于棜,是以言棜[7]。”
郑玄认为,接受“玄酒”是不忘古的本质。《燕礼》曾说,尊应放在东楹的西面,礼器应为两方壶,左面的壶需要盛放玄酒。
孔颖达认为:“唯君面尊”者,面,乡也。谓人君燕臣子,专其恩惠,故尊鼻乡君,故引《燕礼》燕臣子之法以解之。若两君相见,则尊鼻于两楹间,在宾主之间夹之,不得面乡尊也。“唯飨野人皆酒”者,飨野人,谓蜡祭时也。野人贱,不得比士,又无德,又可饱食,则宜贪味,故唯酒而无水也。“大夫侧尊,用棜;士侧尊,用禁”者,侧,谓旁侧,在宾主两楹间,旁侧夹之,又东西横行,异于君也。若侧尊近于君南北列之,则《燕礼》所云者是也。大夫、士侧尊者,《乡饮酒》义,云尊于房户之间,宾主共之也[8]。
孔颖达进一步对郑玄的注进行解释:面,飨的意思,指只有较高地位的人,因为此礼源自燕国,所以引用燕国的身份来举例解释,也就是一邦之君或者燕国的臣子,才可以专门享用这种恩惠,所以称为“尊鼻乡君”。如果是两国国君,双方是地位平等的话,尊鼻应该放在两楹之间,以显示对两位国君的尊敬。尊酒夹杂在宾客和主人之间,不得单独面对某一为君主。并解释了乡野之人喝酒的原因。因为乡野之人常饱食而已,只为饱腹,多贪嘴,吃味。所以,他们参与仪式时,往往使用的是掺杂清水的纯酒,是与“玄酒”相对的存在。是乡饮酒礼中的“面尊”之礼是符合燕礼,与“面尊”相对的便是“大夫”与“士”的“侧尊”,是与君主相区别的阶级的象征,“侧尊”指尊鼻摆放的位置,与独一、无偶没有明显地联系。侧就是旁边,不是正面的边,在乡饮酒中两位行礼之人地位相等时,就是两位相夹之处,并非主要对着一位主要行礼人员。详细查阅《仪礼》十七篇,与“侧”相关的陈设之名共出现十七处,有十五处应属于无偶、独一的情况;一处应解释为旁、边;另一处应解释为昃[9]。
三、结语
综上所述,《仪礼》中的“侧”字主要有三种解释:第一种,无偶、独一,也即无玄酒,多用于描述陈设之礼器;第二种,旁侧,与行礼之人所处的位置有关,与正相对;第三种,日侧,由人位置的旁侧引申至太阳位置的旁侧。“侧尊”属于第一种情况,因为没有盛放玄酒的那一尊,所以行礼时仅有一尊,与行礼置器的处所“房”的大小没有明显关系。
参考文献:
[1][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M].北京:北京大
学出版社,1999.
[2][唐]孔颖达.礼记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清]胡培翚撰.仪礼正义[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
社,2018.
[4][清]孙希旦.礼记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9.
[5]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7.
[6]胡新生.周代的礼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
[7]叶国良.中国传统生命礼俗[M].上海:上海书店,2017.
[8]彭林.三礼研究入门[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9]王锷编.三礼研究论著提要[M].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张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