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苍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分析
2022-04-01陈德委林小小
陈德委, 林小小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验检测中心,浙江 温州 325000)
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生产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1]。农产品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和源头,加大对农产品的监管力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和关键。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健康意识逐渐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政府高度重视、百姓普遍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2]。近年来采取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但农业生产中过量使用、违规使用农兽药问题依然存在,环境污染令人担忧[3-4]。本研究对苍南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以期为后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理论依据,推动苍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改善。
1 材料与方法
1.1 抽样方法
粮谷采样按《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第2部分:粮油》(NY/T 5344.2—2006)执行;蔬菜、水果采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执行;畜禽产品采样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2010)执行;茶叶采样按《茶 取样》(GB/T 8302—2013)执行;水产品采样按照《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执行。抽样点以种养殖基地为主,抽样人员对采集样品的名称、地点、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编号,及时送检。
1.2 检测项目、检测标准及判定依据
严格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年度监测计划文件中规定的执行。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合格”,有1项及以上指标不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2 结果与分析
2.1 整体情况
2020年苍南县共采集检测粮谷、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茶叶和藻类7类样品672批次,农兽药残留及污染物检出396批次,检出率为58.9%;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整体样品合格率为99.0%。其中,粮谷合格率为98.7%,蔬菜合格率为98.3%,畜禽产品合格率为97.7%,水果、水产品、茶叶和藻类合格率均为100%(表1)。7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1批次粮谷类、3批次蔬菜、3批次畜禽产品(表2)。
2.2 农兽药残留检出情况
2.2.1 禁限用农药残留检出情况
禁限用农药残留检出及超标情况见表3。规定检测的18种禁限用农药六六六、甲基对硫磷、对硫磷、甲胺磷、甲拌磷、水胺硫磷、氟虫腈、甲基异柳磷、氧乐果、克百威、涕灭威、毒死蜱、乐果、灭多威、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三唑磷、乙酰甲胺磷、三氯杀螨醇中,毒死蜱检出18项次(超标2项次),检出值在0.013~0.150 mg·kg-1;克百威检出3项次,检出值在0.012~0.046 mg·kg-1;三唑磷检出1项次,检出值为0.037 mg·kg-1;乙酰甲胺磷检出3项次,检出值在0.219~0.281 mg·kg-1。结果显示,禁限用农药总体检出率较低,但还要继续加强对毒死蜱、克百威、乙酰甲胺磷的使用监管。抽检发现的1批次青菜样品、1批次白菜样品中检出毒死蜱残留分别为0.120、0.150 mg·kg-1,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毒死蜱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00 mg·kg-1”的规定。造成蔬菜中毒死蜱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了增强虫害防治效果,未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等使用农药,擅自加大用药剂量或增加农药使用频次;也可能是种植户迫于供销需求,在使用农药后未达到规定的安全间隔期就提前采摘、销售。
表1 不同种类农产品的监测结果
表2 不合格样品的信息
表3 禁限用农药残留检出及超标情况
2.2.2 常规农药残留检出情况
表4显示,2020年共检出常规农药39种共计701项次,其中包含杀虫/杀螨剂21种262项次,杀菌剂17种435项次,除草剂1种4项次。结果显示,检出率超过5%的16种农药中,未出现超标情况,提示被广泛使用的农药总体上残留控制较好、使用较规范。检出项次排名前3的农药分别为腐霉利(64项次,检出值在0.014~1.700 mg·kg-1)、戊唑醇(55项次,检出值在0.011~1.550 mg·kg-1)、嘧菌酯(52项次,检出值在0.013~2.910 mg·kg-1),均为高效低毒农药,安全性较高。抽检发现的1批次青菜样品、1批次白菜样品中检出甲氰菊酯残留分别为7.700、1.800 mg·kg-1,1批次稻谷样品中检出茚虫威残留为0.298 mg·kg-1,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的相关规定。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2.3 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出情况及分析
2020年共抽检畜禽产品128批次,检出兽药残留3种共计5项次。表5显示,禽肉中检出恩诺沙星2项次;禽蛋中检出氟苯尼考2项次(超标2项次)、多西环素1项次(超标1项次)。结果显示,畜禽产品中、禽蛋相比畜肉等产品安全风险较高。抽检发现的2批次禽蛋中检出氟苯尼考残留分别是0.446、1.700 μg·kg-1,1批次检出多西环素残留26.100 μg·kg-1,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在产蛋家禽中禁用(禽蛋中不得检出)”的规定。检出原因可能是养殖户用于治疗禽类疾病在饲料中“隐形”添加,也可能是为了让禽蛋外壳光滑提高卖相而添加。
表4 常规农药残留检出及超标情况
表5 兽药残留检出及超标情况
2.2.4 水产品药物检出情况
2020年共抽检水产品182批次,其中养殖鱼类5批次、海捕鱼类23批次、海捕虾类36批次、贝类100批次、紫菜类17批次、海参1批次,检测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呋喃唑酮、呋喃西林、呋喃它酮、呋喃妥因),孔雀石绿、氯霉素、己烯雌酚、五氯酚酸钠、敌敌畏、三唑磷等渔用兽药。结果显示,以上所有药物均未检出,水产品合格率达100%,可能与苍南县水产品中来自淡水养殖的非常少,绝大部分来自海洋捕捞,与养殖环境有关,表明人们可放心购买食用本地生产的水产品。
2.2.5 豆芽药物检出情况
2020年共抽检豆芽29批次,其中3批次检出药物残留,具体情况详见表6。结果显示,豆芽生产过程中,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物质已大幅减少,但也发现存在使用恩诺沙星等对人体健康危害更大的药物。赤霉素、恩诺沙星的使用,可能是豆芽生产企业为了提高豆芽的产量、缩短生长周期,为使其不生根只长茎、使豆芽粗壮和杀菌而添加。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5]。此次在豆芽中检出,反映豆芽生产者或豆芽“生长素”供应者规避常规监管药物的意识增强,且目前在豆芽上仅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文件中提及关于风险监测的检测方法,暂无监督抽查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为后续执法处置等带来较大困难,亟需引起重视。
2.3 重金属污染物检出情况
由表7可见,2020年抽检的稻谷、紫菜、水产品中均有重金属污染物检出,但未出现超标项,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的相关规定。结果显示,稻谷、紫菜、贝类中的镉检出率均达100%,铅在贝类、紫菜上的检出率明显高于同处海水环境中的其他水产品。镉的活性较强,容易被水稻吸收和富集,可在不影响水稻正常生长的情况下积累较高含量的镉[6];紫菜、贝类由于生长在浅滩浅海的水域底层环境,比海鱼更容易受海底沉积的重金属污染[7]。结合苍南县喜好海鲜产品的饮食习惯,建议人们尽量减少贝类产品的短期大量摄入。
表6 豆芽药物检出及超标情况
表7 重金属污染物检出情况
2.4 贝类中微生物及贝类毒素检出情况
2020年抽检的100批次贝类中,副溶血性弧菌未检出;大肠埃希氏菌检出8项次,但均在合格范围之内;麻痹性贝类毒素和腹泻性贝类毒素均未检出。结合药物和重金属检出情况,苍南县贝类水产品总体安全性较高,但要继续做好镉残留监测,摸清镉检出值偏高的海域分布。
3 小结与建议
苍南县2020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9.0%,高于同期浙江省和温州市的平均水平,农产品质量相对安全。但抽检中发现,稻谷、蔬菜、禽蛋产品均存在残留超标情况,限用农药、抗生素等在蔬菜、鸡蛋、豆芽上的风险隐患较大,重金属镉在稻谷、水产品的安全性还需继续跟踪、监测。针对上述状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安全意识。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田间地头现场指导等方式,向农民群众普及农兽药残留基础知识、病虫害及动物疾病综合防治技术、农兽药使用方法等,切实提高生产者的用药技术,降低农兽药残留风险。2)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强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许可、市场准入和经营管理,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特别要重点加强对高毒农药的监管,大幅降低农药兽药的使用量[8]。3)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管。大力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强化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服务及质量监督;加大对用药频繁的农产品品种的日常巡查,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检测频率、增加样本覆盖率,确保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4)实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有效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对基地生产并拟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上市前的检验检测工作,确保合格农产品带证上市,拒绝无证农产品入市;对不合格的带证农产品要追本溯源,严惩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