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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媒介语境下的媒介隐喻重构探析

2022-04-01肖飞

教育传媒研究 2022年1期

肖飞

【内容摘要】今天,新技术媒介是社会传播的主导媒介,相对于传统的主导媒介,在新技术媒介语境下,媒介结构不再是二元结构,媒介叙事也不再是封闭情境下的信息文本叙事。本文重点对媒介结构和媒介叙事两个变量进行分析,重点探讨相对于传统媒介,新技术媒介的媒介隐喻是如何重构的。

【关键词】新技术媒介;媒介隐喻;媒介结构;超文本叙事

一、引言

尼尔·波兹曼提出的“媒介即隐喻”本身就是一个隐喻,①将“媒介”喻为“隐喻”,就是通过遮蔽媒介的其他特征(信息、内容、管理机制等)而突出强调媒介在影响社会文化、思维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②他认为,不同的主导媒介伴随着不同的隐喻,对人的思维方式和社会文化产生了隐蔽,但各自有别的影响。③

历史地看,在波兹曼提出相关学说的时候,电视是社会传播的中心媒体,是波兹曼的主要研究对象,互联网被当作是与电视并列的“电子媒介”。就媒介本身发展而言,与这一学说提出的年代不同,电视已不再是今天的中心媒体,作为公共领域媒介的网络媒体,④已经成为了社会传播的一个中心变量:截至2020年12月,中国手机网民9.86亿,手机上网比例99.7%。⑤新技术媒体对庞大社会群体的门槛开放和传播赋权,让社会传播超越了经典传播媒介的“单向传播特征”的边界。⑥

当新技术媒体登上社会传播的中心舞台之后,原本由电视等传统媒体作为主导的媒介隐喻也随之再重构。遵循波兹曼媒介隐喻作用机制的基本逻辑,即人们理解和定义现实世界的过程实际上是通过已知和未知的比较,用已知去构筑未知的过程,这是隐喻的认识机制,也是媒介发挥作用的方式。⑦本文以“媒介结构”和“媒介叙事”这两个媒介隐喻认识和作用的中介因素作为分析维度,通过分析上述中介因素的重构,探析新技术媒体的媒介隐喻重构。

二、媒介结构重构

拉斯韦尔在传播学研究领域的成果之一,是以模式的方式对大众传播媒介、受众及社会关系进行了较为有效的研究,⑧他提出的“5W”模式,构造出大众传播各系统之间的次序与关系。⑨遵从拉斯韦尔的研究逻辑,以信息流作为参照,社会传播的各种参与要素会以某种相互关系相对固定地存在于社会传播系统的各个环节上。其区别在于,不同媒体主导下的社会传播系统呈现出不同的结构形态。

在传统媒体主导的社会传播形态下,媒介是电视台、报社等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自行建设的不具有开放性的技术工具,对于普通社会民众来说则是一个不可观察也不可介入的“暗箱”。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个媒介不具备开放性的社会传播系统中,信息流在相当程度上具有单向性。此时的媒介结构,呈现出以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介为中心、信息流向受众的“传者—受众”二元关系。发送者与接收者二元结构是经典传播结构得以成形的核心关系,⑩在这种关系中,媒介隐喻——尤其是媒介通过信息在受众认知中确立的对社会环境的定义以及对这种定义的影响——对于专业化组织的新闻媒体机构来说,是一个完全可控的变量。一方面,它是新闻机构在完全自主的把关机制下产出的结果;另一方面,信息内容从产出之后到被受众接收之前,它都以恒定的状态保持在封闭的传播渠道里。此时的媒介隐喻,可以被新闻媒体机构自主定义。在这个传—受二元结构中,隐喻的发挥机制和认知机制对于专业组织传播机构来说,是直接而可控的,对于受众来说却几乎是被动的。

而新技术媒体主导的社会传播形态,在一开始就对媒介进行了重构,进而对传统媒介主导的媒介结构进行了重构。

在这个过程中,伴随新技术诞生的网络传播是一个关键变量,在这个开放的传播空间里,媒介本身在技术工具属性层面的门槛降到了足够低的程度。原本现代大众传播工具使印刷厂、广播设备和其他形式的固定资产与专门资产的控制者享有巨大的优势,但在网络传播形态下,以各种方式接入到网络传播形态中的传播主体被无差别地赋予了传播权。这使得社会普通民众在网络传播形态下也能像有组织的专业新闻传播机构一样进行内容生产和传播。

在网络传播语境下,媒介结构从传统媒介语境下的“媒介中心、传受二元”结构,重构为“去中心的多元主體”结构。在大的社会传播系统中,媒介生态层面的结构则更为复杂:它既包含了传统媒体主导的传统媒介结构,又包含了网络传播主导的新技术媒介结构;这种结构既出现在以事实为内容的新闻报道场域,也出现在以观点和意见为主的舆论场域。在这个结构中,介入社会传播系统的主体变量非常复杂,专业化的媒介组织以及非专业的社会个体都在这个范畴内。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个范畴内的传播主体之间还存在一层“传—受”关系,即作为网络传播主体的社会个体本身同时还是专业化媒介组织的受众,他们暴露在传统媒介主导的媒介隐喻之下。所以,多元主体结构并不是线性的扁平结构,而是更为复杂的网状结构,参与其中的传播主体可以近似地看作是信息流的节点,在不同节点之间,同时发生着复杂而多样的连接。每一个节点都是多元主体结构的构成要素,相对于传统媒体主导的二元结构,媒介在多元主体结构下对环境的定义在方式上是立体、分散和碎片化的,就其相对于二元结构的效果而言,是间接和不可控的。在多元主体结构下,单一主体和单一场域对社会环境的定义以及对定义的影响都是有限的,而强定义效果的出现,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传播主体定义一致和场域定义一致。

三、媒介叙事重构

学者胡泳认为,媒介“将某种真实的东西——如一个人或一个事件拿过来,改变其形式,以产生我们最终得到的文本”。不同媒介结构下的社会传播形态,用不同的媒介叙事来完成和呈现这个文本。从这个意义上说,媒介叙事是媒介隐喻的直接作用端,是媒介对社会环境定义的显像表达,同时也是媒介将其对社会环境的定义推向受众的直接方式,直接影响受众既有的对社会环境的定义。师曾志教授等将互联网世界隐喻为跨媒介叙事超文本,并认为这个超文本跨媒介叙事既是对现实社会的反映,其自身也构成了变革社会的重要力量。

新技术对于社会传播主体的赋权,不仅包括传播权,还包括参与信息文本编撰和意义构建的权力,这是媒介叙事向超文本叙事过渡逻辑上的技术基础。新技术媒体语境下的超文本叙事,已经突破了传统媒介结构中社会传播信息文本由专业化组织创作的传统边界,转而由多元传播主体共同创作:在新技术媒体平台上,以图文为符号的初始信息文本可以被实时评论,前一名受众参与评论的内容即成为了初始信息文本的一部分,被后一名受众接收,初始的信息文本意义也因为受众评论的加入而改变。视频符号的信息文本,在与弹幕类似的实时评论技术框架里也呈现了同样的超文本叙事模式,即初始信息文本在传播链延展的过程中,被不断增加的弹幕随时更新,其信息文本意义也不断改变。

虽然新技术媒体语境下超文本叙事的构建以技术条件作为逻辑基础,但超文本信息本身的生成却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过程。

在微观层面上,超文本叙事的生成是多元传播主体内在的情绪、情感和对社会环境理性认知外化的表达。它既是参与其中的社会传播主体能动地表达其对社会环境的定义,也是信息文本在多元主体传播链延伸过程中的意义构建、维系或者重构。这个过程中的信息文本具有动态的可变性,它是超文本信息生成过程中的一个个静态截面——只要社会传播链还在延伸,超文本信息就正在生成。

在宏观层面上,它同时还是新技术媒介组织社会化的过程。这主要体现在超文本叙事信息文本意义的生成上,社会传播链延伸和拓展程度越深,涉及的传播主体就越复杂多样;文本信息中对社会环境的表达和定义,也越超越社会个体、社会角色、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越体现出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复杂关系,越呈现出特定社会形态下的時代意义。

可以说,新技术媒介在多元传播主体的超文本叙事的过程中,一定程度上组织了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重构,新技术媒介实现了定义社会环境和影响社会环境定义的权力从部分群体向社会个体的分散。在社会的范畴里,新技术媒介同样拓展了“人的延伸”边界,即从“代表国家的、政治精英的向代表社会的、个体的延伸的转变”。

四、结语

媒介结构从二元结构过渡到多元主体结构,赋予了社会个体对等的传播权,让他们从社会环境定义的接受者和被影响者,跃迁为定义和影响社会环境的主体。在这个过程中,多元主体的彼此关联和彼此影响,令社会阶层和社会关系的基本框架,在新技术媒介网状的社会传播行进过程中被不断重构。

与此同时进行的还有媒介叙事从信息文本叙事到超文本叙事的过渡,信息文本的社会符号意义不再是某个享有技术资源排他性优势的社会阶层和群体自主构建的变量,它既是处于特定社会阶层和社会关系中的社会个体的基本表达,同时又是超越了社会阶层和社会关系的时代意义的表达。

注释:

①③高翊凯、邱慧:《媒介即隐喻——尼尔·波兹曼媒介哲学探究》,《自然辩证法研究》2018年第7期。

②吴晓恩:《逃离电子文化的陷阱——尼尔·波兹曼媒介学思想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1页。

④罗亮:《网络公共领域的结构性缺陷:基于民主的审视》,《新视野》2016年第6期。

⑤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xinwen/2021-02/03/content_5584518.htm,2021年2月3日。

⑥向长艳:《自媒体语境下受众话语权的理性构建——基于自媒体传播的公共视角》,《学术论坛》2015年第8期。

⑦李昕揆:《技术垄断时代的美学回应——波兹曼媒介生态学美学思想探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1年第1期。

⑧⑨⑩关萍萍:《网络媒体的技术演进及对拉斯韦尔模式的反思》,《新闻与传播评论》2019年第2期。

刘海龙:《一篇存在争议的传播学奠基文献》,《国际新闻界》2009年第2期。

胡泳:《理解麦克卢汉》,《国际新闻界》2019年第1期。

师曾志、潘聪平、仁增卓玛:《一切尚待生成:作为跨媒介叙事的互联网超文本世界》《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2期。

杨晓路:《基于人类延伸的媒介二重性 ——重思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公共管理评论》2018年第3期。

(作者系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