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期间疫情防控与基层治理
2022-03-30
为有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及中共上海市委的相关部署,在元旦、春节期间,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背景下,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基层治理。
提案方 | 民盟上海市委
背景情况 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率先实现经济正增长。上海是全国经济恢复最快、发展最好的地区之一。
1.后疫情时期,面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要平衡經济发展、依法抗疫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相关政策的落实应兼顾各个方面。
2.尽管全国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一些地方出现局部疫情,这说明除了各级政府的防控管理要常抓不懈,还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推动基层治理走上依法自治的轨道,发挥社区自治的活力和能动性,避免失序。
1.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坚持依法防控,贯彻“一决定、一条例”。
建议对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作进一步评估,固化好的经验;普及宣传《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营造良好的依法防控疫情的氛围。
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五大体系。建设各方参与的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集中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专业现代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协同综合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和平战结合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2.借鉴其他地区的立法,激发社区自治的活力和基层治理的能动性。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9月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该条例规定,北京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医疗卫生人员发现发生或可能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线索的,应向本单位和疾控机构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该条例还明确,北京市建立健全网络直报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相关部门电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报告。经调查核实的信息,对报告人给予奖励。
在激发社区活力、鼓励基层治理方面,上海可以借鉴《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导向规定,赋予相关单位和个人越级报告权,并给予奖励,以此促进基层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
3.推广党建引领下的社区“自治+法治”经验,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住宅小区是城市治理的最小单元,也是社区治理的第一落脚点。为实现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的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治理及公民权利保障,建议积极推广党建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双轮驱动的有益经验,如以“法治评估”方式加强对业委会的指导监督,聘请律师等专业第三方定期对业委会进行“全面体检”;在现有业委会“法治评估”的基础上,将每年一次的“法治评估”范围,由业委会扩展到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让“法治评估”成为社区治理建设的“度量衡”和“指挥棒”。要促进社区自治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减轻政府压力,将其落实到机制保障上,积极放大“法治评估”方式的可操作性和效果。
4.推动长三角联动开展疫情防控执法协同合作,助力区域一体化发展。
为了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有必要推进长三角联动开展联防联控。依据三省一市出台的本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率先在长三角区域建立“决定”互认机制及协同执法,加强执法合作和异地协同配合,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援等合作,防范疫情区域传播及蔓延,助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深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