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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乒乓球运动第三次创业背景下乒超联赛发展对策研究

2022-03-30殷国豪

体育时空 2022年3期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殷国豪

中图分类号:G84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22)02-040-02

摘  要  在我国乒超联赛快速发展的今天,2014赛季乒超联赛继2008赛季后再次失去冠名商,一流的教练组、球员和一流的平台上组成的联赛却无法吸引到赞助商和观众。本文以我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等研究方法,分析我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市场化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中国乒乓球运动第三次创业”计划,为我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的可持续发展探寻可操作的对策。

关键词  中国乒乓球运动  第三次创业  乒超联赛  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向,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使得资源配置从国有资源配置向市场资源配置转变,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于竞技体育的需求也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因此体育市场化也随即成为必然趋势。体育产业改革政策的颁布对我国职业体育联赛的运作提出了新的展望。我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作为我国重要的体育赛事之一,在尖端技术资源、资深教练员、高水平运动员、广泛群众基础和物质基础等方面占据优势。但是,我国乒超联赛市场化的发展和建设仍处在探索阶段,在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道路上举步维艰,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市场开发和商务推广能力欠佳、赛季只持续3个月而导致本土球迷流失、赞助商的市场推广计划没有时间展开,使赞助效果减弱等。而随着“中国乒乓球运动第三次创业”计划的提出,为乒超联赛的发展带来了新思路和新对策。

一、中国乒乓球超级联赛现存问题

(一)乒羽中心与俱乐部权力失衡

现阶段,我国乒超联赛的管理体系中,联赛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归属乒羽中心和中国乒协。而目前中国乒协尚未实现协会实体化改革。作為拥有行政职能、社团性质的乒乓球运动管理中心“管办合一”的行政垄断和操控导致职业联赛的“管制失灵”。乒羽中心在联赛中集决策、管理、经营、利益分配等各项权力于一身,而俱乐部投资人对联赛并没有对等的决策权,这种联赛管理机制违背了职业体育市场规律,遏制了市场化俱乐部投资主体的投资热情,伤害了俱乐部投资人权益。

(二)俱乐部权益得不到保障

1.国乒选拔机制。现阶段,参加国际大赛是中国乒乓球运动员价值体现的关键路径,而参赛运动员的选拔机制主要是依据运动员在专业队和全运会上的表现,乒超排名和表现没有在乒乓球运动员国际大赛选拔机制中得以体现。乒超联赛仅成为优秀运动员的“福利平台”,而非选拔比赛,这就制约了运动员及其政府参与乒超的热情和主动性,也增加了俱乐部对运动员的管理难度。

2.商业开发受限。职业俱乐部的主要权益包括球队冠名、球衣广告、球场广告、门票收入、球员肖像权等。但在乒超联赛,球员肖像权归中国乒协;位置最好、能被电视转播覆盖的20块场内广告板也归中国乒协所有,俱乐部能从中盈利的权益仅剩球衣广告和门票。首先,球衣广告主要依靠电视转播,而央视第一阶段只对每一个俱乐部转播一场比赛,球队曝光率较低,这样直接影响了球衣广告的价值;其次,目前我国乒超联赛市场整体不景气,球场的上座率不高,对绝大多数俱乐部来说,门票收入几乎为零。

(三)缺乏专业管理人员

目前,在我国乒超联赛中,大多数俱乐部都没有专门的市场开发部门,缺乏专业人才的管理,球队的主导思想还停留在竞技成绩上,忽略了商业化的操作以及市场的开发。管理者本身是专业运动员或者教练转型而成,因此,对市场化的运作意识相对薄弱,没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支撑。很多俱乐部的教练员除了要带队伍训练比赛,还要负责俱乐部的各项事宜,身兼俱乐部的负责人。在安排日常的训练、身训、备战对手之外,还要自己通过关系去联系企业寻求赞助、配合各类商业活动、解决循环阶段转战各主、客场产生的交通食宿问题等等。因此,教练员在做本职工作中已经分身乏术,不但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操作俱乐部推广、市场开发等需要专业知识的工作,还有可能造成对球队的训练备战和日常生活照顾的疏忽

(四)俱乐部非市场化

目前我国乒超联赛的俱乐部存在“专业队+赞助”模式、市场模式和结合型模式三种类型,其中“专业队+赞助”模式实质仍然只是地方专业队,这部分俱乐部并非真正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这些俱乐部严格意义来讲就是一个联赛的“中介”,而不是由自我造血功能的实体化“企业模式俱乐部”。如此在存在产权和权责不明、内部缺乏健全的约束机构和管理机构下只会鼓励促进“中介”俱乐部的发展而抑制“企业模式俱乐部”实体化的推广及发展。如果俱乐部的权益继续得不到保障,将极其打击乒超联赛俱乐部的运营和投资者的信心,俱乐部投资者频繁更换退出,使相当部分的俱乐部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以致制约了乒超联赛的健康发展。

(五)联赛使用外援限制多

关于联赛外援的使用政策乒协有着明确的规定,团体赛一个俱乐部只能上一名非中国乒协注册运动员,非中国乒协注册运动员一律视为一级运动员。这严重影响了乒超全球化的发展,中国乒乓球运动员在技术遥遥领先于世界的背景下,乒协却限制外籍运动员上场人数。

二、基于“中国乒乓球运动第三次创业”提出的乒超联赛发展对策

(一)管理中心权力下放

“第三次创业”计划指出,要提高俱乐部的建设水平,加强俱乐部的实体化建设,规范俱乐部的运作机制,规范俱乐部与运动员的劳资关系,确保俱乐部对运动员的使用权,和适当的商业开发权,走企业化的管理模式。

1.俱乐部应拥有运动员产权。运动员所有权应为俱乐部所有,对于运动员来说更有利于培养运动员的职业意识,增强球员归属感,也间接增强了球员的危机感,促使球员在乒超联赛中更加投入。对于俱乐部而言,可以增强俱乐部的球员流通性,使俱乐部能合理进行资源配置,形成一个健康的管理体系,从而使俱乐部能更好的进行商业化推广。

2.俱乐部应拥有运动员肖像权。球员肖像权是俱乐部一个优良资产,是俱乐部进行商业化推广的一个重要手段。作为一名职业运动员,其受雇于俱乐部,就是俱乐部的一员,必须像一名职员一样为公司宣传,联赛需要经典、需要故事更需要传奇,这些都是基于球星身上。俱乐部获得肖像权对运动员来说是一种鼓励,鼓励运动员打好比赛,以谋求一份更好的合同,对于俱乐部来讲,获得肖像权意味着俱乐部可放手进行商业化开发,热身赛、赞助商以及特许商品的经营都将让俱乐部获益良多,让俱乐部得到回报,为俱乐部长久发展提供资金,促使俱乐部健康发展。

(二)加快乒协实体化步伐,实现管办分离

“第三次创业”计划指出,深化乒超联赛品牌运作,建立市场化发展模式,丰富宣传推广内容,挖掘商业价值,扩展联赛外延,丰富联赛内涵,提高联赛层次,发展专业化运营方式,建立独立的乒超联赛经营团队和联赛管理委员会,逐步实现管办分离。

协会改革必须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改革同步进行。目前乒超联赛的运营管理模式是“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中国乒协+俱乐部”,乒羽中心与协会在机构、人员、资源上交叉,是事业单位、社团双重身份的混合体。联赛中管理对象面对的是行政部门和企业等主体,常常会遇到行政性权力与契约性权利两者混淆。项目管理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的事业单位,又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被赋予行政管理的职能。而在实际运作中,项目管理中心是核心,协会是虚的。撤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是今后发展的一个方向,协会必须实体化。职业联赛应由协会来运作和管理。项目管理中心的设置是一种制度的创新,但是项目管理中心只是过渡性质机构,它要朝着项目实体化,管和办分离的方向发展。

(三)打破单一型选拔机制,形成各利益方“共赢”局面

“第三次创业”计划指出,继续坚持职业联赛向海外运动员开放的基本政策。同时,积极与相关协会和洲际联盟沟通,解决运动员在一个赛季中,只能参加本协会、本洲联赛的问题,给运动员更多的自主权。大力发展以超级联赛为龙头的俱乐部赛事。要处理好俱乐部赛事与奥运争光计划的协调发展,处理好企业、个人、社会各方利益协调发展,建立规章制度,形成规范有序、高水平、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娱乐性强、具有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可持续发展的乒乓球品牌赛事。

1.打破单一选拔机制。应该进行乒乓球国际大赛参赛资格选拔制度创新建设,突破现有单一的选拔机制和封闭的专业体系选拔边界,形成开放式的乒乓球运动员多渠道国际参赛选拔制度,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到乒乓球运动员的培养中来。

2.职业联赛成绩纳入国际参赛资格选拔考核。在我国乒乓球运动员参加国际大赛的资格选拔机制中,可以将乒超运动员在职业联赛中的成绩作为其是否能参加国际大赛的资格选拔考核中的一个指标。这样的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统一地方体育局和俱乐部的利益诉求,缩小它们的目标差异,从而避免部分问题和矛盾的产生,这样就可以引导地方体育局和运动员更加重视职业联赛,运动员将在职业联赛中毫无保留地展现自己的实力,这样联赛的竞技水平就有了保障。

3.开放外援使用权利。要摆脱这种局面打破双轨制下的俱乐部外援制度,废除一场比赛只能上一名非中国乒协注册运动员这一规定,促使更多国际优秀乒乓球运动员能够登陆乒超。2020赛季的乒超联赛也终于定于12月21日至29日在广州长隆举行,来自外协会的6名运动员将参与本赛季的乒超联赛,中国台北选手林昀儒加入山东魏桥,而另外5为来自外协会的姑娘将单独组成“ITTF世界职业队”。这不但可以扩大乒超联赛在国际乒坛的影响力,加快乒超联赛的国际化推广,同时也让乒超更具观赏性。

三、结语

在第三次创业中乒超联赛有着其他比赛不可比拟的优势,是乒乓球运动全球化推广的重要平台。但目前乒超联赛已经遇到瓶颈,当初双轨制成功解决了在不改变举国体制的情况下,解决运动员的待遇等问题,为国家留住了人才,是乒超联赛得以开展的基本保障。但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已沿用了二十年的双轨制已成为联赛开展,甚至联赛生存的绊脚石,在举国体制与市场化夹缝中生存的联赛注定要被淹没在市场经济的长河中。为此,联赛必须做出改变,乒协应将权利下放,废除双轨制走上职业化,以市场化代替行政化,提升乒超联赛的竞争力,如此既顺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又满足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样乒超联赛才能可持续发展下去,从而也体现出“第三次创业”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金丽.反思与重建:基于中国乒超联赛发展问题与改革的定性探讨[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18,1(07):9-17.

[2]钟飞,李荣芝.乒超联赛上座率制约因素研究——基于主成分分析法[J].中国学校体育(高等教育),2016,3(10):10-17.

[3]李辉辉,梁国力.从“3次创业”视角论乒超联赛的价值效应[J].安徽体育科技,2016,37(03):24-26.

[4]曹臻.中國乒乓球超级联赛管理体制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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