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犯罪学劝退现场
2022-03-27朱木禾
朱木禾
讲真,对于所有的学科来说,它的学习和研究过程其实很难说是特别有趣或者一直令人激动的。以我自己的经验来说,我觉得但凡是在追寻或者研究一个普遍规律,那么都将会面临一些枯燥或者困难的时刻。其次即使你走上了正确的路径,中途也存在很多失败的可能性。因此,我觉得自己已经算是比较幸运的了,对学科的喜爱,以及让自己觉得非常exciting的findings是支持我走完整个研究生过程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其实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曾经觉得犯罪学或者说犯罪心理学非常好玩有趣,这多多少少是受到了影视作品的影响。影视作品中对于这方面的描写会显得非常玄妙,但当一个学科落地到实际的应用中时,它绝对没有这么具有戏剧性。
关于犯罪学或者犯罪心理学具体学什么,我不想做过于细致的介绍。因为三言两语间,我还真不知该如何介绍犯罪学这门学科,一言以蔽之的话,犯罪学就是研究人为何犯罪的学科。
下面我借由曾大热的《人民的名义》一剧中开篇小官巨贪的例子,用通俗的语言简单地将犯罪学领域目前比较热门的几个理论串起来讲一讲。
剧情一开始,侯勇饰演的贪官说自己从一开始收受贿赂就再也收不住手了,按照control theory(控制理论)来说,这是因为此人自我控制不强,因此他在面临诱惑或者压力的时候没有“扛住”,有了犯罪行为。控制理论提到的控制,不仅仅指自我控制,还包括社会控制、自我控制和社会控制共同作用来阻止人犯罪。在自我控制之外,一个人的社会联系越多,那么意味着他的社会控制越强,越不容易犯罪(例如,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个家庭和睦的人比起一个没有家庭的人来说更不容易犯罪,他的家庭就是他的社会控制)。
之后,这位小官巨贪开始哭诉自己一分钱都没敢花,这可以看作是犯罪行为的未完成或部分终止。这里可以引出deterrence theory (惩罚理论)。该理论认为阻止犯罪行为的是其带来的后果与惩罚,人们因为惧怕惩罚而不敢犯罪。此处运用该理论解释电视剧里的这位典型为何不敢花钱可能有些牵强,如果贪官都心存畏惧,那么一开始就不会贪了。对于这一点,与惩罚理论类似,但是更合理一点的解释是rational theory(理性选择理论),该理论认为人的一切行为包括犯罪行为都是基于理性的考量的。例如此贪官一开始选择贪,是衡量了利益与风险后觉得可以贪,贪了钱不敢花是获得了利益后惧怕实际可能发生的后果,因此想通过不花钱甚至记账举报立功的方式减轻惩罚,多么理性!与理性选择相对的还有非理性选择理论,发展自肯尼曼的研究,从这个理论出发,贪官在贪腐的一瞬间根本就没有进行理性思考,他的第一思维系统在没有综合所有信息的时候就已经作出了选择,而这类选择常常是非理性的。可怕的是,生活中我们作出的大部分反应都来自第一思维系统,而理性的第二思维系统对此无能为力。不信的话试一试告诉你朋友有大象和狮子两种动物,让他默念大象20遍,然后冷不丁问他食肉动物是什么?看看他怎么答案。
剧中提到该贪官的前任也是因为贪腐落马的,该贪官是“有样学样”,甚至是从前任“学习经验,精益求精”。似乎贪腐也不是与生俱来的技能,而是后天习得的本领。Learning theory (学习理论)是从心理学发展来的一个理论,该理论通过一系列的实验证明,犯罪行为与暴力行为都是后天习得的,因此如果没有前例或者学习的榜样,犯罪的概率也就更小。最先开始犯罪的人,真是起到了一个多么坏的带头作用啊!其实每次读学习理论的时候我都会联想到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你说第一个贪官是和谁学的呢?
如果你看剧够仔细,那么一定会记得贪官在暴露之前一直在和侯处长大谈政治影响,甚至在办公室里以此为由呵斥侯处长在吓唬他。之后达康书记在老婆被从车里直接带走时候,也大谈政治影响。为什么他们这么在意影响呢?其实说白了他们是怕被贴上“标签”,即使行得正坐得端,也怕被贴上影子斜的标签。一旦被贴上了可能是贪官的标签,普遍认为也就离盖棺定论不远了。事实上,我们的一些刻板印象很可能导致一个无辜的人最终被认定为罪犯。这就不得不提到label theory(标签理论)了,该理论认为,那些被贴上了标签的人,更容易成为潜在的罪犯,即使最初這个标签的判定毫无依据。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给老师一个全新的班级,随机地告诉他哪些学生是差学生(毫无依据的),让老师和学生们相处一段时间后,对孩子们做出评价,结果被告知是差学生的孩子们普遍得到了更糟糕的评价。你看,老师得到的标签是毫无依据的,却极大影响了他后续的判断。而这一系列的后续判断很可能让一个本来良好的人自暴自弃,最终顺从于自己身上的标签。
我认为学科发展到今天,已经有了很多跨学科的学科,尤其是犯罪心理学和心理学。很多细分的学科,只不过是研究的问题,或者说研究问题的角度差异而已,但在研究方法上实际是大同小异的。
不管是文科或者理科,都离不开控制变量法,也就是回到了我们最初学最基础学科时的研究方法。简单来说,犯罪学就是去研究为什么有些人会犯罪,而有些人不会。这些犯罪规律,可以为破案提供依据。比较有名且被大家熟知的理论,比如:以所有作案点为圆心,三公里画一个圈,可以框出犯罪嫌疑人日常活动的范围,再比如一些破窗理论、犯罪环境,这些都可以为刑侦工作做辅助。
按照刑侦的步骤,我们可以一步步看出犯罪学在其中发挥的作用。首先在办案阶段,犯罪学可以将嫌疑人从正常人群中区分来出。在确定了嫌疑人之后,犯罪心理学有一系列的审问技巧,可以将罪犯从犯罪嫌疑人里再甄别出来。到了后续的审判阶段,犯罪心理学还会涉及心理测量。到了司法实践中,犯罪学可以将心理不正常的人从正常人群中甄别出来。宣判之后,犯罪心理学还会涉及如何保证监狱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以及如何帮助他们重新适应社会、刑满出狱以后回归社会。所以可以说,犯罪学是一个系列,从最初的犯罪没有发生之前的预防犯罪到犯罪发生之后如何一步步锁定缩小目标,将罪犯从各个人群中甄别出来并最终确定目标,及罪犯被甄别出来以后如何对待他,等等一系列活动,都是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研究的问题。
其实说了这么多,我想奉劝大家的是学科或者研究它不似大家平时喜爱的爽文,大家不要只是因为一时的好玩而去选择这个学科,尤其是在研究生阶段。
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确实会有属于自己学科的独特的经历。这里我想跟大家分享其中的两段,一段是我去当地监狱的经历,另一个是我们系经历的恐怖袭击。
在我们系,有很多老师专门研究监狱、研究判刑,所以我们有很多机会可以去当地的监狱参观体验。因为不是重点做监狱方向的研究,所以我没有去过重刑犯的监狱,只去过轻型犯或者临近出狱的犯人待的监狱。要知道,这两所监狱其实是紧挨着剑桥大学的。重刑犯的监狱有着高高的铁丝网,密不透风,而我们去的地方,如果不是门口的特殊标志,真和普通社区差不多了。监狱里的管理风格也更像是个社区而不是监狱,犯人们在这里被称为“residents”而不是“prisoners”,他们也不需要穿囚衣,可以自由活动(当然不能出大门)。我刚去的时候经常分不清“我们的人”和“他们”,甚至因此有点紧张。但我很快意识到这种区分他者的心理行为不过是一种自我防御罢了,而且接触久了就能发现这里的“residents”其实还是和自由人不太一样的,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表现得非常积极,有点类似小孩子特别想要得到表扬和认可的感觉。
对我而言,最特别的是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位华人。他祖籍潮汕,早年去了香港,后来又来了英国,曾经从事金融行业,服刑的原因也是因为金融犯罪。他的普通话不是很好,但一直坚持用不灵光的中文和我聊天。我猜想,外国移民本就是少数群体,犯罪群体也是少数,他在服刑期间大概没有什么机会可以说中文,因此听到乡音会觉得特别亲切。据他说,当年因为不了解当地的法律,所以才产生了金融犯罪,如今家人大多回国了,只有自己还在服刑中,这样的遭遇不禁令人唏嘘。
我不知道他是故意的金融犯罪还是如他所说因为无知,无论哪种,按照他的刑期恐怕涉案金额不在小数。即便如他所说,当年犯罪是因为无知,但法律在量刑的时候不仅要考虑主观故意,也要考虑客观产生的结果与危害。如何确定合适的刑罚,依据为何,也是法学、犯罪学需要讨论的内容。最近的新闻,在法律界又引起了购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应该提高刑罚的讨论。北大的车教授和中国政法的罗教授分别给出了针锋相对的观点,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看一看。
这座监狱里有很多即将刑满出狱的“residents”,如何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避免他们因为融入社会失败而成为反复犯、惯犯,是这里的重要议题。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会学习厨师、园艺师、理发师等手艺活儿,像那位华人,就学习了园艺。据他描述自己的前半生也曾是叱咤金融界的一位大神,如今年过半百,却独在异乡为异客,其中落差想必也非他人可以体会。人间百态,如果医院是一面镜子,那么监狱恐怕就是另外一面镜子了。
另一件发生在我们系的大事是2019年经历的一次恐怖袭击。我们系一直有一项内政部大力支持的项目叫“learning together”,主旨是让大学的学生和监狱里的青少年一起学习,以帮助他们。这个项目从前期调研、准备到正式实施经历了多年。2019年是项目正式实施的5周年纪念,因此在伦敦举行了较为大型的纪念活动,很多曾经参加过这个项目的人都被请来参加。如果用我们熟悉的话来说,就是宣传正面典型吧。
活動当天我有船队的比赛,所以没有去伦敦,意外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如果大家还有印象的话,当时新闻报道的是伦敦桥发生恐怖袭击。其实伦敦桥的袭击是会堂袭击之后犯罪嫌疑人逃到了伦敦桥准备继续作恶,而最大的伤害发生在会堂里,直接导致了系里两名硕士生丧命,多名学生和教职员工重伤入院,我们系也被关停了一周。这件事对系里打击巨大。
最为讽刺的是,这名罪犯即便出狱也是要继续戴着电子脚镣生活的,如果不是受到邀请参加纪念活动,他根本无法去人群集中的伦敦市中心。而在这次袭击中丧生的硕士生,正是在他服刑期间帮助过他的学生,因此就坐在这名罪犯的旁边。他以为他帮助他改好了,他却在庆祝会上取了他的性命。这件事除了引发各界对这个项目安全性的质疑,更引发了学界更深层次的讨论,那就是“坏人会变好吗?”这就像是人性本善或是人性本恶的争论一样,从来没有停止过,也从未有过定论。
不难看出,支持“leaning together”的学者们以及为这个项目付出的工作人员们持的都是肯定态度,但是学界肯定有不一样的声音,也允許并欢迎不一样声音的讨论,恐袭的发生无疑是反对者们的一个有力论据。比我高一届的学长在毕业后就选择了去leaning together项目组工作,当天他就坐在其中一名遇害者的旁边,事情发生后,他有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开口说话,只能通过手机发信息,而且他可以自己回复信息也是两周之后了。
亲历事件的很多教职工和学生或多或少都留下了心理阴影或者是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但最让我敬佩的是项目负责人在事情发生的三天后就出现在了对施暴者的抗议活动上,一身红裙。这位坚强的女性积极地站出来为她坚信的事业发声,控诉施暴者,安慰受害者及家属们。遗憾的是,经过两年的激烈争论,两周前我还是收到了学校的邮件决定停止这一项目。当然,学校的理由并不是因为觉得坏人不会变好或者不值得帮助,这个没有定论的问题肯定不会成为关停项目的理由。学校给出的理由是为了安全考虑,毕竟一次损失两名优秀硕士生,这种risk(危险)在学术审核中是很难通过的。这个结果对很多人的打击还是挺大的,唯一的安慰是其他学校的相关项目还可以继续进行。
通过这两个犯罪学学习比较特殊的经历,其实还是想告诉各位,看起来好玩的专业,当你深入进去的时候,也就习以为常了。第一次去监狱觉得兴奋,但是如果那是你之后日常的学术活动点,也就不会再有新奇感了。更何况在这个过程中也会有很多不顺利,甚至是挫折(案例二是个特例,一般不会有实际危险的啦)。
最后留几道问答题给大家,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基于目前犯罪学研究的结果,大家看完答案后如果感兴趣,可以深入去看看相关的研究。
1.增加路灯能够减少犯罪率吗?(能)
2.假的cctv (监控)有效吗?(有)
3.在犯罪预防上每多投入一块钱,可以为社会节省多少钱?(7块钱,基于美国的研究结果,数量也是美元)
4.罪犯里也有“强弱”之分,有人犯罪多,有人犯罪少,那么你猜百分之多少的罪犯承包了所有犯罪里的半壁江山?(5%的罪犯完成了50%的犯罪)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