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职教高考”制度建设研究
2022-03-25朱晨明朱加民
朱晨明 朱加民
[摘要]探索构建“职教高考”制度,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促进高职院校招生规范化,提高高职生源质量,改善高职生源结构,进一步突显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提高职业教育整体地位。通过深入分析当前我国“职教高考”制度建设情况,可将其面临的难题归纳为:多元招生形式标准不一给教育公平化带来挑战、考试内容缺乏确定性制约了生源选拔质量、考试操作程序复杂导致落地执行困难、评价结果应用孤岛化致使考试结果通用性差等几个方面。对此,应从深化招生分类考试改革、建立招生考试二元标准、依据专业大类制定考试内容、完善“职教高考”配套制度、基于普职融通强化“职教高考”结果流通功能等方面着手,保障“职教高考”制度建设的稳步推进,助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职教高考;制度;类型定位;普职融通
[作者简介]朱晨明(1989- ),女,浙江义乌人,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朱加民(1964- ),男,浙江义乌人,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浙江 义乌 32200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课题“产教融合背景下赛教融合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Y201942575)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2)06-0021-08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职教高考”制度是近年来职业教育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于破除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加快推动“职教高考”制度建设既是一项全新的课题,也是一次创新实践。为了促进“职教高考”制度建设各项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需要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主体深入理解“职教高考”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科学认识“职教高考”制度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精准把握“职教高考”制度建设的推进策略,为实现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加快“职教高考”制度建设的现实意义
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是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内职业教育制度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方向,也是“职教高考”制度建设的重要目标。通过深化“职教高考”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进一步创设有利的内外部环境,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具有多方面的现实意义。
(一)改善高职教育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
生源是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建设“职教高考”制度致力于在生源选拔上实现高职教育的弯道超车,让高职院校有机会选拔不同来源和专长的学生,有效改善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
在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招生体制下,不论是学历层次,还是教育类型,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都有巨大差别,对入学学生的需求完全不同,两者不应当也不能够“共享”生源。事实上,以知识文化学习为核心、几乎不涉及职业技能培训的高中阶段教育,其毕业生的知识能力结构很难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要求,更适合作为高职教育生源的群体应是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但这些技能水平较高、更符合高职院校生源需求的学生在统一以文化课为主的考试面前,很难超越普通高中毕业生进入心仪的院校。生源结构的错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质量不高、连贯性不强的问题。当前我国开始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使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群体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生源之一,能够有效优化高职院校的生源结构。通过建设“职教高考”制度,将高职院校的招生权力与普通高等教育有效区隔,其招生批次不再晚于普通本科院校,生源不再是其他院校选拔录取后剩余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而是从全国特定的高中同等学力的青年学生群体中择优选拔,中高职一体化教学的建设甚至可以让高职教育生源选拔提前,在招生选择上的时间差可有效提升高职教育生源质量。
(二)促进高职院校招生规范化,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系
招生一直是高职院校办学过程中的“痛点”,为争夺生源,很多高职院校不断降低录取标准,高职院校之间的“内卷式”招生竞争,进一步恶化了生源质量。然而,通过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一方面以制度区隔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大大减轻了高职院校的招生压力;另一方面为中职学校的毕业生拓宽了升学渠道,增加了高职院校的生源来源,避免了高职院校的生源竞争,规范了高职院校的招生行为,促进了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的规范化。
同时,通过建设“职教高考”制度,还有利于促进现代高职教育办学体系的完善:一是在教育体制中区分了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类型,使高等职业教育获得了独立的生源渠道,提升了职业教育制度的完整性。二是从制度层面开启了中职毕业生通过参加高考升入高职院校的通道,解决了以往中职学校毕业生群体上升通道狭窄的问题,实现了职业教育的分层对接,为我国中高职贯通培养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三)凸显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提高职业教育整体地位
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是突显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的重要手段。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在人才培养方面,主要是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高职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较高层次,应招收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基础技能的学生,凸显职业教育的实用性特征,构建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然而,在我国传统教育体制下,高职院校的招生对象主要是高中毕业生,其高中阶段普遍注重文化知識教育,既不教授专业技能知识,也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从能力素质结构的角度看,高职院校学生生源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知识和实践技能储备。高职院校招生定位弱化了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客观上造成了高职教育模糊的办学定位。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促使高职教育主要生源从应届高中毕业生转向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实现职业教育体系内生源的对口升学,是我国高职教育招生制度的重大进步,能有效推动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纵向贯通,强化职业教育的类型特色。
在我国开展本科职业教育办学试点前,普遍认知中高职教育的地位低于普通高等教育。之所以出现两种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地位高低之分的现象,高职教育的录取批次落后于普通高等教育且学历层次低于普通高等教育是重要原因。因此,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感,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健全职普并行、横向融通的培养体系,应尽快实现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在学历层次和招生工作上的“平起平坐”。一方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促进高职教育加速向本科、研究生学历层次跃升;另一方面,保障高职教育拥有同普通高等教育一样择优录取高中同等学力学生的权利。这两项教育变革的实现,对于提振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提高职业教育整体地位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 当前我国“职教高考”制度建设面临的难题
(一)多元招生形式标准不一给教育公平化带来了挑战
我国高职院校在招生工作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为谋求发展空间,高职院校在高考招生之外,采取了一系列以自主招生为代表的招生办法。此举虽然有效缓解了高职院校的招生困境,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招生工作的随意化、无序化问题,为高职教育的长远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也为“职教高考”制度的实施带来了挑战。
1.多元招生形式泛滥,影响“职教高考”制度的公平化。近些年,随着我国高职教育办学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和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的扩大,高职院校招生制度和招生办法改革创新空间明显增大。高职院校为扩大生源,提出了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对口升学考试招生、中高职贯通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等一系列招生办法。尽管招生办法名目繁多,但本质上都是自主招生,即高职院校自行制定招生标准、自主执行考核流程、独立完成招生过程。这样既缺乏外部监督,也缺乏系统性、长效化的制度安排,客观上造成了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的随意化、无序化。“职教高考”制度建立以后,势必会与高职院校以往的多元招生策略发生冲突,而如何改革自主招生制度,使之与“职教高考”制度相适应,又不会因不同招生渠道和升学难度差异而造成不公,成为高职院校面临的一道难题。
2.多元招生标准不统一,影响“职教高考”的考核公平。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一系列办法中,学生通过不同渠道参与高职院校招生,其入学的标准和难度也不尽相同。综合评价招生不仅要考察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还要开展综合素质评定,择优录取。而中高职贯通招生则不同,该渠道致力于中高职合作培养人才,相当于学生在进入中职学校伊始,就已经享有一个进入高职院校的“绿色通道”,只要顺利通过了高职院校自主命题的选拔考试,就能升入对口的高职院校。两相比较,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素质考核标准明显高于中高职贯通招生,学生通过综合评价招生进入高职院校就读的难度明显大于中高职贯通招生。高职教育基于多元招生办法而产生的招生标准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职教高考”的考核公平,这也是“职教高考”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中不容回避的难题。
(二)考试内容缺乏确定性制约了生源选拔质量
“职教高考”的考试内容是高职教育招生制度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导向作用,是确保高职院校生源选拔有效性的根本保障。关于如何制定“职教高考”考试内容,《意见》要求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但如何进行完善,《意见》没有给出更具体的指导办法。国家政策文本的办法标准不明确,加之“职教高考”制度处于探索阶段,其考试内容目前仍缺乏确定性,有可能会成为制约高职教育生源选拔质量的不利因素。
1.“职教高考”的考试内容制定主体难以确定。“职教高考”考试内容的制定,首先涉及的是考试内容制定主体的选择问题,即应由哪个或哪些主体来制定“职教高考”考试内容的问题。由于“职教高考”中职业技能考核内容的实践性很强,不论如何选择“职教高考”考试内容的制定主体都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则容易出现考试内容脱离生产实践的弊病;由一所或几所高职院校负责制定,可能存在考试内容范围狭窄或偏颇的问题;再如,由行业组织、企业等社会主体负责制定,又有可能造成考试内容的专业性和系统性不足。如由教育行政部门、高职院校、行业企业等主体联合制定,存在多方意见协调困难、具体主体责任难以明确的问题。因为相关主体总是倾向于制定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内容,而一旦如此,就会造成“职教高考”缺失公平性,影响“职教高考”的社会信任度。
2.“职教高考”的职业技能考核内容难确定。“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是《意见》指出的“职教高考”考试办法,也是当前学界和社会共同认可的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办法。然而,这一办法想要落地却面临着不少难题,其中最突出的一项便是职业技能考核内容难确定。众所周知,我国不同地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不同区域间的产业发展状况千差万别,不同地区高职院校的办学条件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专业,不同高职院校教授的实践知识和开展的实操技能训练内容侧重点都存在着差异。“职教高考”制度作为高职教育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需要制定相对统一的考试内容,而职业技能考核作为“职教高考”考试的核心内容,却难以制定出全国统一的标准,这将成为制约高职教育生源选拔质量的难题。
(三)考试操作程序复杂致使落地执行困难
职业教育的跨界性特征决定了“职教高考”的考试项目和考试流程都比普通教育高考更为复杂。“职教高考”作为一项逐步向全国范围内推广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制度,需要配套的安全保障机制和精确的执行控制机制,考试操作程序越复杂,考试操作执行工作量越高。“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考试操作程序复杂、落地执行困难的问题。
1.职业技能考试难以大规模、有序、安全地开展。职业技能考试本是一项常规性考试,每年全国都在大规模地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行业等都已经积累了丰富的考试组织管理经验。然而,“职教高考”与其他职业技能考试有很大的不同,即“職教高考”是短期、集中、大规模进行的严格保密的多种类职业技能考试。尽管“职教高考”中的职业技能考试也可以广泛设置考点,但许多专业需要有专门的工具、设备、操作台等硬件条件来进行实践操作,此类职业技能考试需要庞大的场地、大量的工具设备,同时还需要防止考试内容的泄露,监督现场考生可能出现的作弊情况,这会大大增加“职教高考”职业技能考试的复杂状况。组织不当或管理工作不严密容易引发考试事故,造成部分考点的职业技能考试无法按时顺利完成,或者直接影响到相关考生的正常升学。
2.“职教高考”考试过程复杂,增加了考生赶考负担。学生参加“职教高考”需要进行两次考试,即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两次考试的时间、地点、主考机构各不相同。文化素质考试一般在考生所属的市、县设置考点,由当地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试则不然。由于我国中西部地区的不少市、县以及东部地区的一些经济不发达的乡镇,缺乏大规模组织考生进行职业技能考试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为顺利开展职业技能考试,只能将考点设置在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较高的城市,考点可能距离部分考生较远,因此考生长途赶考的安全、交通、食宿等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且对一些贫困家庭考生形成经济压力。
(四)评价结果应用孤岛化导致考试结果通用性差
高考成绩作为学生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敲门砖”,其效力不仅取决于它的应用范围,也取决于全社会对它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与普通高考相比,我国“职教高考”的实践探索刚刚起步,不仅考试结果应用范围狭窄,而且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也不足。如果这种状况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势必造成“职教高考”评价结果应用的孤岛化,不利于“职教高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高考成绩不仅是高中毕业生选择普通高校、高职院校的敲门砖,还是作为高中毕业生参加公考、参军入伍的重要依据,甚至是国外大学录取中国留学生的主要参考指标。而“职教高考”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只有数量有限的职业本科院校以及开展了职业本科教育的应用型高校,在招生中认可“职教高考”考试成绩。由于学校和专业技能壁垒的限制,“职教高考”结果的通用性很差,这无疑会给参加“职教高考”的考生形成很大的学习压力和心理压力,劣化“职教高考”的考试生态。同时,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所获得的成绩,可以用于进入高职院校就读,而中职学校毕业生凭借“职教高考”成绩,却很难进入普通高校深造,“职教高考”成绩与普通高考成绩之间尚未建立互换机制。“职教高考”考试结果短期内难以获得较高的社会认可度,自然也难以成为中职学校毕业生参加公考、参军入伍的参考依据,其应用范围如同一座孤岛。“职教高考”评价结果应用的孤岛化在一定程度上会延缓“职教高考”制度的建设进程,也会影响中职学校毕业生参与“职教高考”的信心。
三、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职教高考”制度的建设路径
(一)深化招生分类考试改革,建立招生考试二元标准
“职教高考”制度的建立,打破了我国传统的高等教育招生体制和工作格局,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开辟新的途径。高职院校要充分运用好“职教高考”制度来优化生源结构,提升生源质量,为高职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首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化招生分类考试改革,建立与“职教高考”兼容的招生考试制度。
1.调整高职院校招生面向,強化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长期以来,我国高职院校主要面向高中毕业生进行招生。然而,从职业教育的办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来看,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应当主要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进行招生。“职教高考”制度建立以后,中职学校毕业生有了新的升学途径,也有了新的能力素质考核凭证。高职院校应当积极应对新的招生形势,及时调整招生范围,强化对口招生,把生源目标及时转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群体。在“职教高考”制度尚未普及的当下,仍有大量普通高考考生通过专科录取批次进入高职院校。高职院校应当适度减少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依据“职教高考”成绩,扩大对中职学校毕业生群体的招生比重。通过调整高职院校的招生面向,充分发挥“职教高考”的制度效能,激励更多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参加“职教高考”,改革生源结构,提升生源质量。
2.高职院校应建立招生考试二元标准。以自主招生为依托的招生办法一直是高职院校补充生源的重要手段。随着“职教高考”制度的逐步实施,越来越多的中职学校毕业生通过“职教高考”进入职业本科院校以及高职院校就读是大势所趋,高职院校的生源得到明显补充。针对现阶段自主招生的随意化、无序化与“职教高考”制度存在的冲突,高职院校应尽快调整招生办法,适时建立与“职教高考”制度相适应的招生考试二元标准。一方面,自主招生仍会是未来一段时期内高职院校招生的主要手段之一,但高职院校应及早调整招生工作规划,逐步减少自主招生规模,为中职毕业生参加“职教高考”升入本校就读创造条件。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要本着公平的原则,参照“职教高考”的考试项目、内容和难度,建立与“职教高考”内容和难度接近的招生考试标准,完善“自主招生考试”和“职教高考”并行的招生考试二元标准,严把自主招生入口关,提升生源质量。
(二)依据专业大类制定考试内容,综合考查学生素质
“职教高考”考试内容直接关系着“职教高考”的考试质量和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在“职教高考”制度建设探索初期,政府、学校、社会各界各部门应慎重谋划、综合考量,建立严密完善的“职教高考”内容制定工作机制和考试计划编制制度。
1.建立多元协同的“职教高考”内容编制工作机制。政府、学校、行业、企业都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直接利益相关者,都应参与“职教高考”的考试内容编制工作。但在具体实践中,“职教高考”考试内容的编制不宜有过多主体介入,以免模糊考试内容的定位和导向,也不宜只由某一主体负责,以免影响“职教高考”的考试公平。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主体在高职教育办学过程中应各司其职,形成协同合作的“职教高考”考试内容编制工作机制。具体来讲,就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抽调管理人员组建“职教高考”考试内容编制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监督考试内容编制过程,同时负责考试内容的最终审定;由高职院校、职业本科院校及应用型高校抽调专家学者组成“职教高考”考试内容编制小组,负责考试内容的具体制定;由行业组织、企业等社会主体的代表辅助参与“职教高考”考试内容编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各主体的合理分工和协同合作,促进“职教高考”考试内容编制工作的有序开展,最大程度上保障考试内容的科学性。
2.建立省级统筹的“职教高考”内容编制制度。“职教高考”考试内容确定难,关键原因是我国不同地域的产业发展程度不均衡,不同地域的职业教育发展程度不均衡。对此,我国需要建立一个相对公平的、统筹层次适中的“职教高考”考试内容编制制度。基于我国不同地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的现实,“职教高考”的考试内容编制宜采取省级统筹的办法,这样既不会因统筹层次过高而造成考试不公,也不会因统筹层次过低而造成考试内容和流程过于复杂。在具体操作上,建议由各省的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管理、组织和监督“职教高考”考试内容编制工作,“职教高考”考试内容的具体编制主体应在省内遴选或者由产业发展情况相近省份互派。在考试内容的编制上,各地应立足于本省的整体行业、产业发展状况,综合考量该省域内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依据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规格和标准制定具体的考试内容。
(三)加强“职教高考”外部支持,大力完善配套制度
职业技能水平考试的实践性特征,决定了“职教高考”考试程序的复杂性。建设和完善“职教高考”制度,需要正视职业技能考试程序的复杂性,本着保证质量、方便学生、确保公平的原则,不断优化职业技能考试办法,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强化外部支持,最大限度地为一线工作者和考生创造便利条件,使“职教高考”成为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强力引擎。
1.加强“职教高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职教高考”考试项目中的文化素质考试,以及职业技能考试中的专业理论知识部分,都可以参照普通高考的方式进行,在这方面我国已经有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成熟的考试模式,执行层面问题不大,难点在于职业技能的实操考试部分。为强化职业技能考试的外部支撑,我国应广泛开展以满足“职教高考”需要为标准的职业技能考试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我国可以在职业教育发展程度较高、职业院校数量较多的地区,建设通用性强、功能齐备的职业技能考试基地,作为区域性的“职教高考”、技能鉴定、职业培训的专门性场所。在“职教高考”考试期间,可作为职业技能考试考点,平时充当职业学校的实习实训基地或者开展社会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另一方面,我国应加大对于中西部地区、边远地区的县域职教中心的投入和建设力度,完善县域职教中心的实训功能,使其具备开展“职教高考”职业技能考试的条件,尽可能满足当地中职学校学生参加“职教高考”的需求。
2.加强“职教高考”配套制度建设。针对“职教高考”考试程序相对复杂的客观现实,需要建立完善的辅助性配套制度,否则有可能导致部分边远地区、农村地区的考生无法参加“职教高考”,进而造成考试不公。首先,我国现阶段的职业院校学生群体中,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学生比例较高,县域职业学校数量众多,为方便众多中职学校的毕业生参加“职教高考”,我国应建立面向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绿色通道”交通制度,由地方专项财政资金补贴,中职学校定时定点组织客运专车接送学生参加“职教高考”。其次,为应对我国职业学校中贫困生较多的情况,我国应建立“职教高考”补助制度,针对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中需要前往异地赶考的贫困学生,由财政部门拨出专款进行补助,依据赶考路程远近建立不同的补助标准,减轻考生的赶考负担。
(四)推动普职融通,强化“职教高考”结果流通功能
“职教高考”结果的应用孤岛化,以及考试结果通用性差,不仅会损害“职教高考”结果的权威性,也会限制“职教高考”制度的推广。目前“职教高考”制度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高职院校应及早启动以提升“职教高考”结果应用效能为目的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工作,增强“职教高考”结果的流通功能。
1.以“职教高考”制度建设为契机,推动高等教育普职融通。普职融通是我国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改革的方向,也是完善国家资历框架、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的重要步骤。“职教高考”制度的建立,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普职融通打开了新的操作空间。首先,我国应建立“职教高考”向应用型高校升学的制度。应用型高校是普通高等院校中与高职院校办学特征和教育属性最为接近的院校,中央鼓励应用型高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充分证明应用型高校有能力、有条件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允许中职学校毕业生通过参加“职教高考”向应用型高校升学,由应用型高校依据“职教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学生。其次,我国应建立“职教高考”向部分综合型大学升学的制度。众多普通高等院校都开设有理工科相关专业,有些专业的应用型很强,基于这一实际,我国可以按照“政策鼓励,自愿申报”的原则,允许部分综合型大学的应用型专业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依据“职教高考”成绩择优录取。通过以上措施不仅可以扩大“职教高考”结果的应用范围,也可以快速扩大职业本科教育的总体规模,推进普职融通,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振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2.加大对“职教高考”的宣传力度,破除“职教高考”考试结果应用孤岛化困局。当前我国“职教高考”考试结果的应用性不强,除了相关制度不完善以外,社会各界对“职教高考”的地位、性质和作用缺乏了解也是原因之一。因此,要破除“职教高考”考试结果应用孤岛化困局,关键要加大对“职教高考”的宣传力度。首先,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官方宣传工具和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其次,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力度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并进行充分解读,使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我国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的重大意义,明确“职教高考”与普通高考具有同等地位、考试结果具有同等效力,形成社会各界鼎力支持“职教高考”制度建设的舆论氛围。其次,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政策制定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引导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主体积极应用“职教高考”考试结果,把“职教高考”结果作为技术技能人才招聘的参考依据,完善地方基层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基层员工招聘参考“职教高考”结果的相关制度,多举措提高“职教高考”考试结果的应用范围。最后,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加大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力度,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实践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技能型社会,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从而有力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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