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两个答案”
2022-03-24吕永祥
吕永祥
(武汉大学,武汉 430072)
一、从一个答案到“两个答案”: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探索历程
(一)民主: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答案
“政党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利益,旨在执掌或参与国家政权以实现其政纲的政治组织。”〔3〕351在政党的政治属性、政党活动的权力指向等因素的驱动下,政党的活动主要围绕政权展开。“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4〕19,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创建了红色政权,既利用政权谋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群众福祉,也在处理谢步升、左祥云等党员干部贪污腐化问题的过程中,对公共权力的腐蚀性认识日益深刻。如何在利用公共权力实现自己的执政目标的同时,又防止自身因为执掌公共权力而被腐蚀变质〔5〕208-209,成为夺取和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课题。
为避免重蹈历史上“人亡政息”“政怠宦成”的覆辙,毛泽东以存而不忘亡、安而不忘危的忧患意识以及谋一时者需谋万世、谋一域者需谋全局的远见卓识,在局部执政时期就开始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探索。与封建统治者将政权衰亡的原因归结为“天命”“气数”不同,毛泽东秉持群众史观,将民心向背视为影响政权兴衰的关键因素,依靠人民群众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毛泽东在《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中指出:“然而历史给予我们的革命任务,中心的本质的东西是争取民主。”〔6〕274在抗日战争时期,民主承担多重历史使命,它既是团结各种抗日力量组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抗日民主政权的重要组织原则,也是党引入外部监督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机制。1941 年4 月,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发布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将“三三制”确立为抗日民主政权的建政原则,要求“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7〕109。随着对民主的纠正偏差、净化权力等作用的认识日益深刻,1945 年7 月,毛泽东在“窑洞对”中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8〕157人民民主切实保障国家权力真正掌握在广大人民群众手中,借助群众监督和参与纠正执政偏差,防止执政者因为腐化变质、脱离群众而走向覆亡。
将民主作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答案,是毛泽东在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过程中作出的原创性贡献,找到了人民群众这一决定政权兴衰的关键因素,体现出社会主义政权与历代王朝的本质区别。然而,民主是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正确答案而并非唯一答案,虽然民主政治对清除党内痼疾意义重大,但是其积极作用不应被无限放大。历史周期率问题的复杂性以及政权兴衰影响因素的多元性等都要求,党必须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和自我革命精神,根据不同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时代课题、社会主要矛盾等的发展变化,与时俱进更新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答案。
(二)新的探索呼唤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答案
第一,建党百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的新探索,为提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答案奠定实践基础。民主新路的提出,并没有给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探索划上休止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结合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时代特征、风险挑战、目标任务等因素,开展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的实践探索,积累了新的成功经验。在宏观的战略布局层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创性地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坚持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作出重大部署,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一系统解决党内突出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新方案。在中观的党建布局层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反腐败斗争置于战略高度,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从2012年12月到2021年6月,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393人、厅局级干部2.2万人、县处级干部17.4万余人、乡科级干部63.1万人。”〔9〕在微观的干部管理层面,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是从严治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严格干部监督教育管理,建立健全请示报告、财产申报、监督执纪问责等从严管理制度体系,刀刃向内清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奠定稳定可靠的组织基础。
第二,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术界对跳出历史周期率新路径的研究,为正式提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学理参考。“时代课题是理论创新的驱动力”〔10〕668,学术界在阐明以民主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逻辑、路径、历程、经验等内容的基础上,及时回应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新的时代课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理念新实践新经验进行理论提炼,提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答案。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有学者基于法治在治理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以及依宪治国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核心地位,强调励行法治。全面从严治党以破解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为根本指向,解决长期执政党的自我净化问题,被有的学者视为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新路的成功实践〔11〕。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环,有学者深入分析反腐败对党长期执政的深远影响,将其作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关键一步”〔12〕。学者们对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答案的学理分析,对正式提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起到提供铺垫的作用。
(三)“两个答案”: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最新概括
从反腐败斗争到全面从严治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探索有一个认识日益深化、内容逐渐扩展的发展演进过程。“腐败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13〕,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反腐败置于事关党生死存亡的高度,以非凡的政治勇气和卓越的政治智慧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腐败治理的坚决性、彻底性和有效性前所未有。习近平指出:“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14〕52该重要论述深刻揭示反腐败对党长期执政的深远影响,从廉洁政治角度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道路。然而,廉洁政治仅是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之一,系统解决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党内突出问题,关键是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习近平强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引领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行稳致远”〔15〕。这就将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作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主要途径,不仅将反腐败等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原有答案囊括其中,而且精准抓住党的长期执政能力的核心要件,已触及自我革命新答案的核心内涵。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将自我革命确立为党百年奋斗的一项基本经验〔13〕,将其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淬炼直接关联起来,强调通过自我革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将自我革命确立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埋下了伏笔。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将“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和自我革命确立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两个答案”〔2〕541,是在传承发展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道路的同时,对新时代管党治党新理念新实践新经验的科学概括,体现传承与发展、守正与创新的有机统一。“两个答案”立足建党百年新的历史方位,科学回答“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13〕新的重大时代课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知达到新高度。
由于“罔”与“岡”字形相似,在形体演变过程中甚至产生两者同形的特殊情况。受“罔”作“冈”、“”的影响,“岡”形变类推,亦可变异作“冈”“”。因此,以“罔”“岡”为构件的字常形同或形似,文献释读过程中如不考证字形并参以文意,仔细辨别,就容易造成文字释读错误。
二、跳出历史周期率“两个答案”的辩证统一
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一百年来,党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保证了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2〕549-550该重要论述从党外和党内、他律和自律等维度深入揭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两个答案”既各有侧重又殊途同归的相互关系。“两个答案”并非相互排斥、相互替代,而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在分工协同中共同确保党长期执政。
(一)内容上体现继承性和发展性的有机统一
第一,接续奋斗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特质,习近平在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第二个答案的同时,仍通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途径,对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道路进行创新性发展。创新性发展是指按照新时代的新发展新要求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新思想新理念,赋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的制度内涵和实践方式,在守正创新中开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境界。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首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理念和制度模式,“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2〕260-261。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先进成熟的民主理念、丰富多彩的民主实践、系统完备的民主制度、切实有效的民主形式、稳定高效的民主效能,“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2〕261,从多个维度对传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行创新性发展,标志着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道路走出新高度、迈上新台阶。
第二,自我革命对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答案进行视野拓宽和内容扩展,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方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基础上的群众监督和群众负责作为巩固党执政地位的重要支柱,构成党的自我革命外生动力的重要来源。自我革命的生成动力包括内生动力和外生动力,前者主要来源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性质宗旨的使命担当,后者主要来源于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批评建议等外在压力。将自我革命确立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既汲取了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群众监督失效、官员对上负责而不对人民负责的沉重教训,也是对始终注重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从严管党治党优良传统的继承发展。自我革命具有内容的包容性、领域的广泛性和边界的开放性等特征,既将作为外在纠错机制的人民民主、群众监督囊括其中,又成功引入全面从严治党等党的自我纠错机制,拓展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路径选择。
(二)作用机制上体现自律和他律的分工与协同
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关键是找准政权衰亡的根本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破解路径。政权衰亡的原因多元而复杂,把执政者作为省察分析主体,以将政权衰亡的根本原因归结为执政者自身的蜕变还是执政者以外的其他因素为标准,可以将政权衰亡的原因划分为内因和外因。执政者对政权衰亡的根本原因持有内因主导或外因主导等不同的看法,直接决定了在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路径时侧重于自律还是他律。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作为革命领袖和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教训汲取者、理性反思者,倾向于从现有统治集团以外的其他行动主体的角度分析影响政权兴衰的决定性力量,据此探寻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道路。在革命中,毛泽东充分认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决定性作用,在群众史观的指引之下将民心向背作为影响政权兴衰的关键变量,提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新路。该路径准确找到人民群众这一影响政权兴衰的决定性力量,但由于是从执政者以外的其他行动主体的角度反思政权衰亡,所以从执政者角度观之,这种路径选择仍然是外因导向的。毛泽东强调发挥人民群众、民主党派等党外纠错主体在破解历史周期率难题上的重要作用,从发展人民民主、丰富民主监督的渠道等方面构建纠正党的错误的他律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们党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执政党,政治地位和政治角色的转换,推动其反思政权衰亡的视角从执政党以外的他者转变为执政者自身。习近平强调:“只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出问题,社会主义国家就出不了大问题,我们就能够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16〕与人民群众的间接影响相比,执政党自身的纯洁性、先进性等因素无疑对其能否长期执政有着更加直接的影响。党主动应对“四大考验”“四种风险”的使命担当以及日益增强的“四大自信”,共同推动其在分析政权衰亡的根本原因及其破解路径时主体观念、主动意识、历史自觉日益增强,提出的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方案也从外因导向下的他律机制转变为内因导向下的自律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方位加强党的革命性锻造,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以党的自我革命为整体框架系统设计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方案,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实现党长期执政奠定内在基础。
在政权衰亡的各种原因中,内因和外因既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政权的兴衰成败。习近平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概括为“党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2〕549,正是从内外因辩证关系角度对跳出历史周期率“两个答案”相互关系的科学揭示。一方面,从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来看,他律机制能否在巩固党的长期执政上发挥应有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政党是否有意愿和能力将他律机制反馈的问题及时输入党的自律机制中,转化为党的自我革命的外生动力。从反面教训来看,在苏东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对执政党错误的批评建议不可谓不多,却因执政党的官僚化、特权化被置之不理,错失据此启动执政党自我纠错机制的时机,导致执政党因失去民心而走向覆灭。与之相反,我们党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将其转化为发现和解决党内突出问题、改进党的各项工作和纯洁党的干部队伍的外在动力,将他律机制与党的自律机制畅通对接并进行互动反馈。另一方面,内因虽然是决定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但并不排斥外因的反作用,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将自我革命确立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道路的同时,仍继承发展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道路的内在依据。习近平指出:“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搞自我革命,而要多听听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14〕533群众监督作为党的自我革命的外生动力,在党的自我革命中发挥提供问题线索、提供政策改进建议、推动实施改革等重要作用,由外向内推动党启动自律机制,刀刃向内解决自身问题,永葆党的生机活力。
(三)时代课题上体现巩固党的执政与党长期执政的接续与发展
“历史发展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历史使命和任务,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担当和责任。”〔17〕从局部执政到全国执政再到长期执政,不同时期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探索,着力回答涉及国家政权的不同时代课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答案产生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着力回答如何巩固党领导的红色政权这一时代课题。党统筹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创建民主集中制和“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在基层选举中推行“豆选”,以制度形式赋予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权、批评建议权等民主权利,探索出一条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新路。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随着党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执政党,民主新路回答的时代课题也适应性调整为如何巩固党的全国执政地位。党领导建立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人民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确立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多措并举保障党在运用国家权力造福人民的同时防止自身腐化变质。
改革开放以后,党充分汲取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沉重教训,深刻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一劳永逸的,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是长期的。在“四大考验”中,执政考验是最根本的考验,其他三大考验的结果“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党是否能够长期执政上来”〔18〕。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科学应对党的长期执政考验具有更加充分的自信、提出更高标准的要求,执政课题从巩固党的全国执政地位向实现党长期执政转变。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新课题〔14〕48,将其载入新修订的党章之中,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一条主线。《决议》将“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13〕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回答的一个新的重大时代课题。从局部执政条件下探索如何巩固党领导的红色政权,到全国执政条件下探索如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再到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探索如何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对破解历史周期率的有效性、彻底性和长期性提出更高要求,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方案日益综合化和体系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在接续发展中日益深化。
三、跳出历史周期率“两个答案”的相互促进
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应发挥“两个答案”的互补优势,从内外联动、党群结合等维度拓展相互促进路径,形成实现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合力。
(一)推动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贯通协同
“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19〕191破解执政条件下的权力监督难题,是贯穿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各种实践探索的一条逻辑主线。早在创建红色政权之初,党就十分重视群众监督,将之作为防止红色政权腐化变质的重要途径。毛泽东指出:“不但如此,为了巩固工农民主专政,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20〕3091945 年,毛泽东在“窑洞对”中将民主作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路,强调借助民主政治基础上的群众监督推动红色政权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群众监督具有监督主体数量庞大、监督渠道灵活多样、监督动力相对充足等优势,对推动执政党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改进各项工作意义重大。然而,对于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是第一位的,对其他监督机制具有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群众监督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内监督是否有力有效。党内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在自我革命中发挥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完善治理等作用。“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了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是同向发力的监督过程”〔21〕,形成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监督合力,关键是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答案中的群众监督和第二个答案中的党内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探索深化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2〕552。
第一,从主体互动来看,加强党内监督主体和群众监督主体的双向互动,在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中夯实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贯通协同的主体基础。一方面,党内监督机构要坚持开门搞监督,有序提升党内监督的公开性和民主性,在“四项监督”中积极吸纳群众参与、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推广微信扫码评议、视频远程接访、随手拍一键举报等便捷的群众监督方式,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输入党内监督渠道之中,作为启动党的自我纠错机制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反映群众意见建议等方面的优势,动员党的基层组织利用下情上达的体制内渠道主动将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揭发传递给党的监督机构。另一方面,人民群众要在党的性质宗旨的价值感召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确认保障之下强化主人翁意识和权利观念,在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制度框架内积极行使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赋予的表达权、监督权、检举权等民主权利,在基层治理实践中提高监督能力,积极通过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渠道及时向党内监督机构提供问题线索、提出批评建议,主动克服不敢监督导致的监督缺位、不会监督加剧的监督失灵。
第二,从机制对接来看,将群众监督畅通接入巡视巡察、述责述廉等党内监督渠道之中,以党内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群众监督的效果。一方面,党内巡视巡察体现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的有机统一,构成将群众监督接入党内监督渠道的重要载体。将群众监督畅通接入党内巡视巡察之中,应运用多元化的融媒体平台,在基层群众中对巡视巡察的受理主体、受理事项、受理方式、受理时间、受理场所、受理结果反馈等信息进行更广范围、更高频次、更加积极主动的宣传,以专责化分工、全天候值守、敏捷式反应、保密式管理,切实保证来信、来访、来电、互联网举报等人民群众问题反映渠道的畅通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问题线索进行台账式闭环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件件有回应,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党内巡视巡察的效能感。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不仅是党内监督的具体抓手,而且是及时获取人民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履职尽责等情况的民意评价的重要渠道。将群众监督畅通接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之中,应有序提升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过程的民主性和结果的公开性。述责述廉之前,在党务公开框架内将述责述廉报告在微信、微博等媒体上公开,开设留言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谏言。述责述廉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列席述责述廉会议,设置现场提问和质询环节,使述责述廉对象接受党内外监督主体的现场提问和“辣味”质询。述责述廉之后,及时开展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将其作为考核评价述责述廉对象的重要依据,要求述责述廉对象依法公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党内外监督主体的验收和评价。
(二)推动党内民主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相互促进
民主与监督同向同行,是贯穿跳出历史周期率各种实践探索的另一条主线。自毛泽东将民主确立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路以来,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坚持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民主根基。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切实保障党员干部在自我革命中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为凝聚自我革命的内生动力奠定基础。在人民民主向全过程人民民主跃升的背景下,筑牢党长期执政的民主根基,既要在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传统道路上持续发力,又要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党内民主的促进作用,实现党内民主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第一,在权利保障和民主协商等方面以党内民主带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借鉴党员权利的体系化保障经验加强对公民权利的系统保障,以政党协商带动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规范发展。一方面,从民主的条件来看,公民权利的切实保障和真正行使,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目前除宪法对各项公民权利作出原则性规定以外,公民权利的保障性条款分散于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范之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抽象化、碎片化的问题,并未形成公民权利保障规范的系统集成效应。与之相比,“党内民主建设是以保障党员权利为根本的”〔22〕182,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细化了党章规定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党员权利,提供全面系统的权利保障措施和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权利行使渠道,切实提升党员权利保障的体系化水平。在权利保障方面以党内民主带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应借鉴《条例》对各项党员权利予以体系化保障的有益经验,细化宪法对公民权利的原则性规定,为各项公民权利提供兼具专门性和共通性的权利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公权力侵犯公民权利的救济渠道和责任追究机制,保障人民群众有意愿、有能力参与到全过程人民民主之中,实现党员权利保障和公民权利保障相得益彰。另一方面,从民主协商环节来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色和优势,是对西方选举民主的扬弃和超越。“目前我国主要通过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来调整协商民主”〔23〕,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七种协商中,政党协商居于首位,其制度体系最为系统完备,对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的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可借鉴《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成熟体例和科学内容,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适时出台关于加强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的专门规章制度。以《意见》规定的会议协商、书面协商、约谈协商为基础,探索完善提案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等协商方式,在考察调研、知情明政、工作联系、协商反馈四种协商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对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的政策引导、经费支持和人才输送,推动政党协商和其他协商渠道均衡发展。
第二,在信息公开和民主决策等方面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党内民主发展,借鉴电子政务的丰富经验提升党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借鉴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决策程序提升政党决策民主化水平。一方面,从民主的条件来看,“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24〕417,信息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在当今信息社会,“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加快推进电子政务”〔14〕307,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便捷性和覆盖面。《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要求“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25〕,各级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上起步较早、经验丰富、成效显著,可以将之转化为推进党务公开信息化的便利条件和宝贵资源。各级党委可对管辖范围内的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进行高度整合与统筹使用,盘活电子政务和数字政府的现有信息化资源存量,将电子政务的适用范围拓展至党务空间,将数字政府的运行模式嵌入党务信息系统之中,实现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渠道共用、资源共享、信息共通,以尽可能低的资源投入最大限度提升党务公开信息化的水平和效果。此外,鉴于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在公开的主体、对象、内容、方式等方面存在重要差异,“有条件的党的组织可以建立统一的党务信息公开平台”〔25〕,借鉴电子政务以政务公开数字媒体集群打造一站式政务公开直通车的有效做法,着力打造整合新旧媒体资源、联通网上网下、畅通党群联系的党务公开数字媒体集群,通过党务公开数字终端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的方式,使党务公开触手可及,探索更为智能化、便民化的信息化党务公开新模式。另一方面,从民主决策环节来看,民主是一种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社会成员的决策的社会管理体制〔26〕10,民主决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环节。各级党组织在决策过程中更好地代表、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可借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引发社会各界广泛讨论的公开的政党政策,在正式决策之前合理引入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决策风险评估等前置性环节,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党的决策机构集体决定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以党外决策参与主体的合理引入和党内决策过程的适度公开减少“拍脑袋”“一言堂”等党内决策乱象,提高政党决策的民主化水平。
(三)推动党的自我纠错与外在纠错衔接协调
《决议》指出:“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13〕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作为党百年奋斗的一条主题主线,在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各种实践方案中有着各有侧重的具体体现。毛泽东汲取历史上各类专制政权因缺乏外在纠错机制而在错误的道路上自我锁定的沉重教训,将人民民主作为红色政权施政偏差的外在纠错机制,把民主政治基础上的群众监督和群众负责作为外在纠错机制发挥作用的具体路径,借助人民群众的外部压力推动执政党启动自我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和改正自身错误。党具有强大的自我纠错能力,在充分发挥外在纠错机制的供给纠错信息、提供纠错建议、发挥纠错压力等功能作用的同时,更注重在自我革命中形成科学管用的自我纠错机制。从八七会议到遵义会议,从延安整风到“三反”“五反”运动,从粉碎“四人帮”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再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党一次次凭借强大的自我纠错能力修正错误,焕发生机活力。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应将党的自我纠错与外在纠错衔接协调贯穿发现识别、矫正改错、检验复善、追责惩戒四个纠错程序之中〔27〕,在环环紧扣中形成纠正党内错误的最大合力,在合力纠错中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
第一,在发现识别错误上,应充分发挥权力监督发现识别错误主渠道的作用,在党内外监督渠道的协同配合中拓展发现识别错误的渠道和方式。权力监督是预防、发现公共权力行使过程中各类错误的主要方式,“现在我们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目的都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28〕293。实现党的自我纠错与外在纠错衔接协调,应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过程中,“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13〕,推动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与人民群众的检举控告、新闻媒体的揭露曝光、民主党派的批评建言畅通对接,增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衔接性、协同性。创新权力协同监督的方式方法,以电视问政、述责述廉等制度平台为载体,构建党内外监督主体共同参与的联动监督链条,打出党的纪检机关专责监督、人大代表询问质询、政协委员民主监督、新闻媒体访谈问政、党员群众批评建议相结合的监督“组合拳”,以多元的信息收集渠道、多维的问题诊断视角合力识别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用权履责的错误。
第二,在分析改正错误上,各级党组织应在党内分析研判与党外意见征询相结合的基础上深入探究党内错误发生的复杂成因与治理路径。“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29〕91各级党组织应严格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通过召开人民政协座谈会、群众意见征询会等途径,认真听取党外监督主体对党内错误的发生根源及其治理路径的意见建议。此外,分析改正错误还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需要改错主体具备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扎实的理论知识储备和一叶知秋的规律认知能力,以推动分析改正错误从一事一改向建章立制发展。改错主体设置除了吸纳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发案机构的一线实务干部参加以外,还应适当引入“思想库”的力量,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方案论证会等形式不断完善纠正党内错误的政策方案,深化对党内错误生成逻辑与防治规律的理性认识。
第三,在检验改错成效上,各级党组织在行使纠正党内错误的检查验收权的过程中,应尊重人民群众的“阅卷人”地位,健全民主党派、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党外监督主体对党内错误整改成效的监督、评价与反馈机制。对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内错误,各级党委通过党内巡视巡察“回头看”、专项督查等途径对纠正错误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时,应有序吸纳具有公信力、代表性、相关性的群众代表参与其中,建立健全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群众意见反馈机制,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在改错成效评估中的权重。检验改错成效应防止问题整改雷声大雨点小、以问责代替问题整改等错误倾向,在党务公开框架下合理加大党内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被巡视巡察地方(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健全民主党派、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党外监督主体对问题整改成效的监督、评价与反馈机制,使改错成效的党内评估和党外评估相辅相成、交叉验证。
第四,在追究惩处错误上,应充分发挥党外问责发起主体在启动党内问责程序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党内问责与监察问责、社会问责、司法问责等问责机制的衔接协调,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联动惩处。一方面,从问责主体来看,党内问责主体有问责决定主体和问责发起主体之分〔30〕,问责主体的复数属性产生各类问责主体的分工协调问题〔31〕。对问责对象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为党内问责决定主体,在行使问责程序启动权、调查权、处置权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外问责发起主体的积极作用,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确立的“依靠群众”的问责原则贯穿问责全过程,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党外问责发起主体积极提供问责线索、提出启动问责程序的理性诉求、主动配合开展问责调查,为党内问责决定主体精准作出问责处理决定提供信息支撑和证据基础。另一方面,从问责机制来看,我国的整个问责体系由党内问责、监察问责、社会问责、司法问责等多种问责机制组成,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的多重政治身份和多种责任类型,使得对其失职失责行为的惩处有时涉及多元问责机制的配合使用。当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发生贪污腐败等失职失责行为时,应根据其用权履责过程使用的多重政治身份和触犯的多种责任类型,加强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社会问责、司法问责等问责机制的衔接协调,“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32〕,通过党纪政务处分、法律制裁、舆论谴责等的联合惩戒,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所犯错误的政治成本、法律成本和社会成本,以强大的责任追究压力倒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防错、主动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