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发展研究
2022-03-24高秋萍
■ 高秋萍
(江苏开放大学 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6)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截止2021年末,60岁及以上老人2.67亿,在总人口数中的占比达到18.9%。[1]与此同时,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却在持续下降,少子化趋势不断凸显,劳动力规模持续萎缩。在此背景下,我国的社会养老系统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很大一部分老龄人口存在“未富先老”或“未备先老”的问题;另一方面,快速老龄化与少子化趋势相叠加,致使养老保障资金不足及老年抚养比过高的问题越发突出,社会养老压力不断加大。显然,单纯依靠国家加大养老资金和服务供给来解决这一问题并不现实,而依靠以血缘为纽带的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同样面临诸多困难,尤其是日益普遍化的“421”型家庭人口结构将使得年轻人未来在供养老人方面的压力不断增加。在这两种传统“依赖型”养老模式的不足越发显著的情况下,依靠个体自身积累养老资源越来越被视为破解我国养老困境的重要出路所在。其最常见形式有两种:一是预先“储备财富”养老,即个体在进入老年之前通过储蓄充足的现金或房产等资源来为未来养老做准备;二是预先“储备劳务”养老,即个体通过对自身的劳动时间作出必要的跨期再配置,实现劳动在人生不同阶段的等值或超值交换,以解决资金和服务供给不足带来的未来养老困境。比较而言,“储备劳务”式的自我养老模式显然具有更大的普适性,即它适用于解决各类不同社会阶层、不同财富和收入水平人群的养老问题。从目前国内外具体的实践来看,这种以“预存劳动时间”为根本特征的新型养老模式,其运行的主要载体是所谓的“时间银行”。本文在简要分析“时间银行”的发展概况和主要特点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我国当前发展基于时间银行的劳务互助养老模式所面临的主要困境及其可能的化解途径。
一、时间银行的概念
上世纪70年代中期之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爆发了经济停滞和高通货膨胀并发的“滞胀”危机。在此背景下,美国人埃德加·卡恩最早提出了建立“时间银行”的理念,其目的在于在特定时期闲置的人力资源和未满足的社会需求之间建立起有效的联系,即:经济危机时期,处于失业状态的劳动力可以通过为他人提供服务来换取未来某个时期他人对自己的等值或超值服务,亦即通过实现不同人群之间劳务服务的跨时期再配置,减少人力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在卡恩等人的积极推动之下,上世纪80年代之后,“时间银行”理念逐渐被广泛应用于社区发展、儿童教育、老人陪护等多个领域。
卡恩式的时间银行,其运行包括两个相互衔接的环节,即:主体先在当期通过为他人提供服务赚取一定量的“时间货币”,继而在未来某时期凭借所存储的“时间货币”购得特定量的社会服务。因此,其具有三个一般属性:
第一,交易属性。时间银行是一种基于交易的互助组织系统,其本质在于在不同时期社会服务供给和社会服务需求之间建立起互联互通的组织化平台。时间银行的储户之间虽不涉及真实的金钱往来,且服务供给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其运行又不同于纯粹的志愿服务,即不是无偿性的。换言之,时间银行存储的是一种跨期的“为换取服务而提供的服务”,其运营所遵循的是市场的逻辑,而非公益的逻辑。[2]
第二,信用属性。首先,时间银行所提供的是没有任何抵押物的纯信用产品(服务),作为其交易媒介的时间货币类似于延期支付的信用支票。个体基于时间银行提供服务的对象,与未来作出偿还的主体通常并不是同一的,且提供服务和偿还服务之间可能存在较长的时间差,因此基于时间银行的劳务互助交易是高度社会化的。其次,偿还主体未来是否有服务偿还能力、何时偿还、以何种方式偿还等,取决于很多主客观因素,因此时间银行交易包含一定的信用风险。再次,时间银行的运行和资产负债平衡等机制与金融货币、金融银行类似。最后,时间银行同金融银行、保险公司等经营信用产品的企业一样需要政府的严格监管,并且必须通过设置某些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安排,为远期交易兑现提供信用保障。[3]
第三,货币属性。时间银行之为“时间”银行,是因为其储存、交换和兑付的实际内容是服务时间。也就是说,对时间银行来说可存可兑的“货币”是“时间货币”,其运行逻辑与人们日常使用的货币有着大致相同的属性。但值得强调的是,卡恩式的时间银行有效运行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社会人力资源存量相对充足。这意味着一旦社会人口结构发生剧烈变化,时间货币很可能出现兑付风险。
二、国内外基于时间银行的互助养老实践探索
(一)国外的实践
1990年前后,时间银行最早在美国正式付诸实践,随后作为解决社会养老问题的新型机制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得到快速发展,并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营和管理模式。概括说来,这些国家基于时间银行发展起来的互助养老系统,一般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管理主体与制度保障
美英等国的时间银行大多是由社会公益组织或非营利机构发起,它们同时也是时间银行的管理主体。国家主要负责从法律规制及政策引导方面为时间银行发展提供保障,以及借助包括税收在内的各种支持性政策安排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建设时间银行。[4]地方政府则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定执行细则,形成国家-地方-社区三级制度系统,以此来保障时间银行的有序运行。
2.运营机构与资金来源
国外的时间银行大多都在全国设立总行,各地设立分行,有专职雇员。总行主要负责统筹运营管理,通过统一平台实现有效对接;分行则在总行领导下因地制宜地制定各自的发展战略。运营资金来源稳定且多元化,主要来自企业、基金会、个人捐款、政府拨款等。实践表明,这种多元化的投入系统十分有助于时间银行的快速推广和可持续发展。
3.业务类型与服务计量
国外主营互助养老业务的时间银行,大多已由最初提供一些临时性的老年人照料服务逐渐发展为目前以满足老年人的多方面实际需求为目标,服务内容具体涉及:为看病、购物的老人提供接送、看护、陪伴服务;提供做饭、洗涤、整理等家政服务;提供电脑使用等老年培训服务;提供伴游、伴读等文化休闲服务;提供家具修理、园艺等人力协助服务。在服务计量方面,人们尽管认为基于时间银行的养老服务供给具有准市场化的属性,但同时也对这种养老服务的社会互助性保持着较高的共识,以致于各时间银行在服务计量方面通常不考虑不同服务之间的质量或价值差别,即以服务时间长短为计量服务供给量的唯一尺度,坚持“一小时服务换取一小时服务”的兑换标准。[5]
4.服务(或时间货币)的存储与兑换方式
国外时间银行的运行,大多依赖强大的信息技术网络平台的支撑。借助这种技术平台,会员可以查阅、发布各种信息,以及随时存储与提取积分或时间货币。单次服务结束时,服务提供者的电子账户会计入相应的服务时间,服务需求者则扣除相应的时间货币。时间货币除了可以延期兑换劳务之外,一些时间银行还提供了即时兑换服务,如可以用时间货币支付保险费、兑换医疗保健项目等。多数时间银行均规定时间货币除本人兑换使用外,还可以用于直系亲属,甚至还可以捐赠他人。
5.服务者来源
国外基于时间银行的养老服务最初主要体现为老年人群内部的互助,服务提供者以低龄健康老人为主,但后来为了促进时间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许多国家都出台了一系列激励和引导政策,以吸引其他年龄群体参入时间银行,鼓励代际间的互助服务,某些城市甚至把参与时间银行作为学生社会实践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外,为了提升参与者的服务能力,许多国家的时间银行都为潜在的参与者提供了涉及生理、伦理、急救等多方面的免费培训。
(二)时间银行的本土化探索
我国对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最初探索,源于上海虹口区提篮桥街道晋阳社区的实践。1998年,该社区率先组织低龄健康老人向高龄以及其他生活需要照料的老人提供服务;服务时间累积存档,用来在未来换取自己需要的养老服务。随后,全国各地纷纷效仿,北京、广州、杭州、南京、重庆等地的部分街道和社区都相继建立了以互助养老为目的的时间银行组织。然而,总体来看,20多年以来这一养老模式在全国范围的推广因多种因素制约而进展缓慢。直到最近,随着老龄化和少子化趋势带来的社会养老问题日益严峻,这一新型养老模式才得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例如,2014年上海浦东新区的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与幸福9号电子商务公司合作,引入O2O互助公益模式,把互联网成功地运用到了养老服务领域。[6]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首次提出积极探索时间银行建设的要求。2019年南京市出台了《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方案》,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系统正式上线,成为全国首个在全市层面统一推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城市。
三、我国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系统发展、运营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发展时间银行互助养老面临的主要困难
1.老龄化和少子化趋势带来的人口结构剧变使得时间银行的发展面临可持续性难题
人口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结构上的相对稳定性,是一切建立在人口基础上的制度存续的基础。就时间银行而言,其持续健康运行的基本前提是年轻劳动人口的稳定可持续的增长。但当前我国越发严峻的低生育率问题使得人口增长结构出现了非常明显的变化,整个社会的年轻劳动人口的增长率正在快速降低。以目前在我国人口中占比较高的“50后”和“60后”两代人为例,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现在社区里提供着照顾高龄老人的各类服务,但依据目前我国的人口增长趋势推算,当这批人自己到八九十岁时,拿现在储备的劳动时间换取等量的养老服务将变得非常困难。简言之,当年轻人口占比和新增劳动人口数量不断下降时,时间银行会因为后续参与者规模不足而面临越发严峻的生存困境,这也正是目前我国基于时间银行的互助养老模式发展乏力的一大原因所在。
2.人口高流动性的挑战我国现行的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普遍具有地域性限制,而各地人口的流动性却很大,这为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和推广造成了严重的制约。一个最突出的问题是,一旦时间银行的参与者迁移或流动到异地后,将因为各地时间银行系统之间缺乏互联互通性而无法继续存取时间货币。例如,目前在我国老年人群中存在许多“候鸟式”异地养老的情况,当这些老年人身处异地时,将无法参与基于时间银行的互助养老系统,即无法通过支付时间货币而获得所需的养老服务。简言之,在当前人口高流动性的背景下,各地各自为政、彼此隔绝的时间银行发展模式严重制约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进而阻碍了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与推广。
3.传统养老观念的制约
目前,从传统社会流传下来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观念仍对我国广大老年人口的养老模式选择有着很深的影响。不仅高龄老年人普遍认为,养儿防老、在代际之间保持养育和反哺的关系,是天经地义的,甚至大多数低龄健康老人也缺乏为未来养老提前存储劳务的充足意愿。在许多人看来,通过参与时间银行为自己未来的养老做储备是有失脸面的事情,会给旁观者造成自己缺子少女或子女不孝的印象。许多地方建好了互助幸福院却乏人入住的事实即是明证。这种广泛存在观念冲突也是制约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在我国发展和推广的一大因素。
(二)时间银行有效运营面临的主要困境
1.公信力不足
时间银行本质上是一种劳动时间的代际交换和延期支付系统,从提供服务到支取服务的时间较长,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时间银行的信用属性决定了,它必须要由在民众中有公信力政府或市场组织来发起和运营。但我国时间银行建设试点的发起和运营主体,至今仍是以基层组织委托的社会机构为主,且缺少必要的政府顶层设计和权威组织运营。此外,在区域性分隔发展模式下,现行的时间银行缺乏统一的运行标准,从而尚未实现时间货币跨区域的通存通兑,以致难以取得公众的广泛信任。
2.缺乏必要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从国外的相关实践来看,很多国家在发展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过程中都出台了一系列必要的法律和政策来保障参与者的权利,提升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时间银行的积极性。从理论上说,时间银行的交易性、信用性和货币性也决定了国家有必要通过立法和制定相关政策来保障它的发展。就我国当前的情况而言,时间银行的参与者多为老年人,服务对象以独居、空巢老人居多,但对于这些老龄参与者提供和接受服务的过程和程序,公共监管部门尚未建立明确统一的责任划分和矛盾解决机制。从国家层面来看,虽然中央层级的许多政策文本多次提到了时间银行,但目前仍缺乏与之相关的专门化立法和权威统一的规章制度,从而时间银行的合法性地位、管理者职责、参与者权利义务、服务标准、风险防控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应急处置办法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尚未得到法治化的界定。这种法治化缺位的状态,极大地影响了现有时间银行开展互助养老业务的积极性和操作规范性。
3.服务计量标准不合理
如前所说,发达国家的时间银行最初大多建立在社会信任和志愿服务的公共文化观念之上,以致在服务计量方面普遍采用的是服务时间这一单一的计量尺度,而未考虑不同类型服务之间客观存在的质量、技术含量和交换价值差异。然而,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本质上是个人投资于未来的一种养老模式,其建立在契约关系基础之上,其参与者所追求的首先是服务的等价性与回报性。事实上,这种矛盾或紧张一直存在于西方国家时间银行系统的发展过程中,且随时间越发显著。时间银行在我国出现后,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即:现有的时间银行开办劳务互助养老服务业务时,在服务计量方面普遍沿袭了西方国家单一化的服务时间计量标准,但不同类型服务之间客观存在的技术性差异又使得该计量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这一新型养老模式发展、推广的需要,从而迫切需要创建一种既包含技术含量和服务强度差别考量,又能实现不同类型服务之间兑换的新计量标准。
4.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滞后
我国现有的时间银行运营规模普遍较小,资金普遍不足,以至于大多尚未建立起信息化、智能化的管理体系,信息存储方式仍比较落后。特别是从社区层面来看,普遍存在信息出错率高、信息交流效率低、数据更新不及时、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等问题。鉴于发展和推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势必带来规模更大、更复杂的数据处理和信息管理工作,当前时间银行迫切需要加强自身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四、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和推广之径
(一)政府加强对时间银行的顶层设计、资源兜底和法律政策规制,同时支持和激励多元化主体参与时间银行的建设与运营
如前所述,制约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在我国推广的一大因素在于,当前时间银行的发展带有明显的区域局限性,各省市的时间银行之间未能形成互联互接、通存通兑的网络。应该说,造成这一不利局面的主要因素不是技术性的,事实上运用现有的互联网、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完全可以实现各地时间银行的互联或通;真正的原因在于政府在发挥必要职能方面的缺位。具体而言,为推动时间银行快速发展和发挥其在缓解社会养老压力方面的作用,首先需要从国家层面加强相关的顶层设计,打破各省市之间的体制性壁垒,构建权威统一、通存通兑的时间银行运行机制。其中,最为紧要的是加强法治化建设,通过立法和出台相关政策对时间银行的发起、建立、运行和监管等予以明确的规范,以确保其发展和运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也有助于提升时间银行的社会公信力,消除潜在参与者的疑虑和不信任感。其次,各级地方政府有必要通过加大财政和相关政策支持,为时间银行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一定程度的资源“兜底”,同时加强对时间银行规范性运作的监管。最后,地方政府还有必要运用政策手段支持和激励各类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慈善组织乃至市场化企业积极参与时间银行建设,以整合资源、广开财源。值得强调的是,促成这种包括企业在内的多元主体参与的发展格局,还有助于提升时间银行运营者主动适应市场和社会需求的积极性,从而有助于优化服务资源的配置,提升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社会效益。
(二)制定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和更合理的服务计量标准
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正处于不断发展完善中,其一个重要的目标是最终形成各类养老服务模式之间的互补格局,以最大化养老服务体系的社会效益。然而,目前各省市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程度的不同,在养老服务体系的构成和养老服务项目方面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就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而言,各地都还处于试点阶段,故而对它的功能定位普遍是充当社会养老系统的“补充者”角色,亦即时间银行所提供的应是未正式列入政府规定的养老服务清单但社会又迫切需要的那些养老服务。有鉴于此,为提升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系统的运作规范性,同时又赋予这一新生事物的成长和调适以适度的政策性空间,各地政府有必要根据其“补充者”的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地制定出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的服务清单。此外,在制定具体的服务清单时,应充分考虑时间银行养老的准市场化属性以及服务的技术可行性。例如,临床护理类、医疗类等专业性很强从而很难由个体参与者提供的服务项目,不宜列入时间银行服务清单,而应交由专业化的医疗护理机构提供;同时,那些技术含量过低从而完全可以由公益性志愿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项目,也不宜列入时间银行服务清单。
在制定明确的服务清单基础上,还应加紧探索建立一种合理的时间银行养老服务计量标准。对这种计量标准的设计,既应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在劳动强度、难易程度、技术含量等方面的差异,又应考虑不同类型服务之间的价值可通约、可兑换性。为此,可基于马克思有关复杂劳动时间作为简单劳动时间倍加的一般原则,以某种服务质量相对稳定的服务种类为基准,将其他服务根据劳动强度和技术难度合理折算成标准时间的系数,进而制定出各项养老服务的标准价值换算表。值得强调的是,时间银行的服务清单和服务项目价值换算体系,本质上体现着特定时期的社会价值观念和市场供求状况,所以在实践中有必要保持它们的动态可调整性。
(三)进一步规范时间银行的运营,赋予其银行之实,使其体现出银行应有的属性
众所周知,商业银行的成立、运行和破产都必须基于一套严格的制度规则,包括中央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的制度化监管,这些制度性安排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时间银行既担银行之名,就理应具备银行之实,亦即其运营和管理必须遵循可比于商业银行的制度规则。例如,时间货币也应体现货币属性,即:应由市场需求决定其发行数量应由市场需求决定,而不能凭空臆断;无偿服务可能导致社会需求被放大,唯有保持服务的有偿性原则才能为时间银行的风险防范与平稳运营提供基础与条件。[2]为避免出时间货币的通货膨胀,以致将来无法实现服务兑付,时间银行需根据市场需求适度控制时间货币的发行,即控制服务的供给数量。时间银行在停业或破产时,也需实施资产清算与赔付,即用剩余资产支付全社会积存的时间货币;当剩余资产不足以偿付时,还需要其发起人或保险机构“买单”,清算赔付结束后方可退出市场。
此外,时间货币也应具备与金融货币类似的存储功能。这意味着,除了时间货币持有者本人有权进行跨时空的通存通兑外,还应允许代际间的存储和使用,即服务者在一个城市提供服务所积累的时间货币,可供其父母、祖父母等在另一个城市兑换服务。时间银行还应具备借贷功能。考虑到由老年人本人偿还时间银行的“贷款”存在较大的风险,可考虑采用代际双重绑定的方式来降低或消除风险。当借贷业务涉及两代或三代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时,可由老人的子女或孙子女借贷时间货币,兑换养老互助服务,并由借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时间货币的借贷还应参照金融货币借贷,收取一定的利息。最后,时间货币也应如金融货币一样被看成是个人通过劳动而积累的私人财富,从而具备可转移和可继承性。
(四)动员和激励年轻人群参与时间银行,优化服务供给者结构,确保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系统发展的可持续性
时间银行互助养老在我国最初的发展,体现为吸引低龄老年人口为高龄老年人口提供以未来获得等值社会服务为报偿的养老服务服务。客观而言,这种早期的组织形式既使得低龄健康老人的闲置人力资源得到了社会化的利用,又使得这些相对年轻的老人人口实现了老有所为。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以及少子化趋势越发明显,这种老年群体同代人之间的互助模式日渐面临结构性压力。具体而言,随着目前在总人口中占比较高的第一代低龄老人逐渐转变成第二代高龄老人,如果没有充足的年轻人口梯次补充到养老服务提供者的队伍中来,那么,这些低龄健康老人当前提供的社会服务在未来很可能面临兑付困难。故此,目前迫切需要以有效的组织形式动员和吸引更多年轻人口加入时间银行,不断优化时间银行养老服务体系的参与者和供给者结构,使其运转模式逐渐从目前代际内的互助转向代际间的互助,以确保时间银行养老系统未来的发展可持续性。
事实上,不少地方近年来已经开启了这方面的探索,其中最受关注的探索形式是通过组建“时间银行+高等院校”联盟,即通过以制度化方式动员和吸引在校大学生群体的参与来优化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系统的参与者结构。其具体的做法通常是,把在校大学生经由时间银行所提供的社会养老服务计入其学分或素质分,抑或作为他们评优和评定奖学金的资质条件。然而,从长远来看,仅仅依靠这种主要基于大学生志愿精神的社会参与,很难从根本上改变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系统的参与者结构。真正有效出路在于,不断加快时间银行跨时空通存、通兑系统的建设进程,形成“提供养老服务-量化时间存储-支取养老服务”的有效参与通道,以吸引更多的大学生真正以时间银行为媒介进入到跨代和跨时空的养老服务社会互助体系中来。例如,在实现了通存通兑的条件下,时间银行可在各高校建立分行,为每个新入学的大学生开设时间银行个人账号,并联合高校对大学生加强服务伦理、服务技能、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培训。
此外,时间银行还可以通过与其它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社会群体,如公共事业机关、国有企业党团组织等建立联盟,来转变其互助养老系统的参与者结构。为此,一是各地方政府政府需要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和引导等方面的工作,二是需要出台必要的政策措施来规范相关的社会参与行为。
(五)加快时间银行信息化、智能化服务管理平台和会员数据库建设,提升配置服务资源的效率
随着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的不断推广及其通存通兑系统建设的不断加快,未来时间银行的运营和管理势必涉及规模更大、更为复杂的信息问题,因此,需要运用各种新技术手段不断加强时间银行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首先,应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时间银行的门户网站及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管理与服务信息化高效运转,使人员注册、派单、接单、服务、评价监管等更加便捷。其次,要通过建立时间银行会员大数据库,实现养老服务供需匹配的智能化。具体而言,会员数据库可把居民身份证号作为参与者唯一的身份标识,并随时动态变更个人身份信息、技能信息(如驾照、护士证、教师证、技能培训合格证获取情况等),以及其它相关的特殊信息(如高血压、独住、残疾情况、服务禁忌等)。会员数据库还有必要设置各项信息的增改权限,如规定无需认证的信息由个人负责增改,需要认证的信息由时间银行专人负责审核变更。此外,为加强风险防控,时间银行数据库还有必要与公安部门数据库建立合作关系。值得强调的是,构建信息化、智能化的时间银行服务管理平台和会员数据库,对于提升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系统的运行效率,进而提高其社会参与度来说非常重要。它既有助于养老服务供需双方实现高效的信息匹配对接,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服务资源错配问题,也有助于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的跨区流动和有效配置。
结 语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解决我国当前和未来的社会养老问题,越来越需要发展基于时间银行的互助养老系统。为此,首先需要国家加强顶层设计,特别是通过立法和宏观政策规制支持、引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系统从目前区域分割的发展模式逐步转向全国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尽快实现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系统的跨时空通存通兑。各地方政府则应加大对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系统的财政和政策支持力度,同时强化对其规范化运作的监管,使其运行方式真正体现出作为银行应有的经济属性。对各地的时间银行本身来说,一是应基于相关政策要求,加紧制定符合自身功能定位的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以及更合理的养老服务计量标准;二是应通过积极寻求与高校大学生以及其它社会群体建立有效的联系,持续优化互助养老服务参与者结构,以保证时间银行养老模式的发展可持续性;三是应通过加强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系统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其配置养老服务资源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