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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会要”档案史史料研究*

2022-03-24丁海斌梅双双

档案与建设 2022年7期
关键词:职官文书史料

丁海斌 梅双双

(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会要”是以收辑某一历史朝代的国家制度、民情风俗及地理历史等为主要内容的一种典籍,着重记述各类章程法令与重要典礼。“会要”为断代典章制度史,故亦被称作“断代式”政书,在历史文献中占据重要地位。其所记述的某一时期或朝代的典章制度和章程法令,内容丰富、分门别类、翔实可信、检索便易,直接印证了档案与档案工作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发展情况,是重要的历史研究资料,对中国档案史研究具有极为珍贵的史料价值。

此前,学界未就“会要”档案史史料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因此,本文从档案史史料学角度出发,阐述“会要”的基本情况与史料特点,并对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会要”史料进行总体概述与择要介绍。

1 “会要”档案史史料概述

中国古代典制类史籍起源很早,《周礼》可谓是首创。此后,这类典籍越来越多,为“会要”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1.1 中国现存历代“会要”介绍

“会要”史料内容涉及典章制度,可弥补二十四史的志、表之不足。目前中国现存历代“会要”包括:《西周会要》《春秋会要》《战国会要》《秦会要》《西汉会要》《东汉会要》《三国会要》《晋会要》《南朝宋会要》《南朝齐会要》《南朝梁会要》《南朝陈会要》《唐会要》《五代会要》《辽会要》《宋会要辑稿》《明会要》。历代会要中,以《唐会要》与《五代会要》两部著作保存史料相对较多,相较其他朝代“会要”,其价值较高。《宋会要辑稿》是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的宋代官修“会要”之文,是现存宋代历史史料中最丰富、最集中的一部著作,史料价值也比较高。而《春秋会要》《秦会要》《三国会要》等,是由明清及后来学者补编的古代“会要”,材料大多采自前代文献,内容基本属于第二手、第三手材料,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在使用时需要学者对相关史料进行反复推敲、有效甄别。

1.2 “会要”档案史史料的特点

(1)来源真实、可信度高

“会要”的材料来源大体包括实录、国史,有关典制的著作,以及作者自身的见闻。以《唐会要》为例,一方面,它取材于唐代的实录文案,分门别类地记载了唐朝各种典章及其沿革,保存了《新唐书》《旧唐书》未载的史实,可信度高;另一方面,它成书时间为宋代,同唐代历史事件发生、发展的时间较为接近。又如《宋会要辑稿》,该书原据宋朝实录以及中央六部和地方诸路监的档案材料编成,其中多为《宋史》和宋代其他史书未及者,史料内容原始详细、真实可靠。

(2)内容广泛、资料丰富

“会要”详细记述某个历史朝代的各项典章制度沿革变迁,兼有工具书和资料汇编的功能,内容丰富。如《五代会要》记载了后梁、后晋、后唐、后汉时期的各项法令典章,其中具体包括“帝系”“礼”“乐”“学校”“刑”“封建”“官制”等与该时期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军事相关的内容,并反映了古代政治制度在档案机构设置、档案工作制度形成、档案管理体制变革及档案工作人员设置等方面的情况,内容广泛,资料全面,对研究该时期档案与档案工作的发展沿革具有重要意义。

(3)分类清晰、关联性强

首先,“会要”以“事类”为中心,分门别类地概述一朝代典制史事。具体表现为:各“会要”分为门和目两级,一般有十几门,目则三五百不等。如《宋会要辑稿》分为帝系、职官、选举、食货、刑法等17门,每一类中又分若干子目,各种材料以事目为经、年月为纬的方法编排。故两者在总体结构上皆具有分类清晰、结构严谨的特点。

其次,“会要”所保存的档案史史料之间的关联性较强。一是时间上的关联性,如《唐会要》中每一条事目内容均以时间为序排列。以卷三十五的“经籍”为例,时间记载从武德九年到贞观二年,再到乾封元年,一一呈现,紧密相连。二是内容上的关联性,主要体现在“会要”史料与档案、档案工作之间的密切联系。如“会要”中的档案史史料集中出现在“选举”“职官”“刑法”以及“食货”等门类中;“选举”以记载古代对人事档案材料的对照勘核与官员的资格审查等内容为主;“职官”以记载各种档案类型、档案职官设置与职掌、档案工作制度等内容为主;“刑法”以记载档案原件意识等内容为主;“食货”以记载档案保管机构等内容为主。

2 “会要”史料择要介绍

2.1 有关档案职官的档案史史料

古代档案职官对于档案的保护与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解读分析与档案职官有关的档案史史料来探析当时档案工作的发展水平,是研究中国古代档案史的重要方式之一。

(1)御史

经过春秋战国的乱世,档案管理工作一直在发展。秦国建立秦王朝后,制定了相应的律法来支撑档案管理工作,当然也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分工,设置了御史来负责管理律法档案。如《秦会要·卷十四》中记载:“御史,周官,以中士、下士为之,时小臣之传命者。战国其职益亲,故此云云。秦、赵之会,御史书事,而淳于髡亦云‘御史在前’,掌记事纠察之任也。秦益重矣。”[1]秦朝时期御史负责监察朝廷、诸侯官吏的失职和不法行为,同时也负责记录和保管朝廷的档案文件。

(2)甲库职官

隋唐时期,中央档案管理制度以三省制为核心,逐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之后,随着国家频繁开展重大档案资料编纂活动,不断拓展档案管理范围,档案管理人员的数量也日益增加。关于当时档案职官的设置情况在《唐会要》卷八十二中有详细介绍。如“开元十九年五月十一日敕,尚书省内诸制敕库,及兵部吏部考功刑部簿书景迹并甲库,每司定员外郎、主事各一人,中书门下制敕甲库,各定主书、录事已下各一人专知,周年一替,中间不得改移”。[2]这反映出唐朝统治者为尚书省吏部、中书省和门下省三省的甲库配备了较高级别且足够数量的官员,即“三库”分别由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书、录事专管,并且严格规范任职时间,以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说明了唐朝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

(3)勾当官

唐代以后的五代时期,仍有甲库之设,并设置了相应的档案职官。但这一时期的职官设置与职掌同其动荡的政治经济一般,时有变化。如在《五代会要·吏部》中介绍道,“当司制敕甲库专知官,一例近停废者;伏缘当司主掌制敕甲库,与三库不同……无人主持,必虞败缺。今欲于吏部令史内选差一员勾当,又缘公事至重,仍遣别不执行他事,无乞除本役外,特与减二年劳考者”。[3]这表明梁代及后唐初期,统治者曾一度废止过唐代在甲库设立专职官员的制度,但之后吏部又因经常检录制敕甲库无人专管、利用不便,故奏准在吏部令史中选差一名勾当,专职管理吏部甲库。

2.2 有关档案保管机构的档案史史料

档案的日益增多与社会的快速发展,催生了专门的档案保管机构,不同朝代各有不同。

(1)兰台

西汉为了贮存档案,设立了多处图档典藏之所。例如《西汉会要·卷二十六》中介绍:“御史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汉凡图书所在,有石渠、石室、延阁、广内贮于外府。又有御史中丞居殿中,掌兰台秘书,及麒麟、天禄二阁,藏之于内禁。”[4]这说明了兰台作为西汉中央档案库,典藏秘书,地位显赫。

(2)甲库

中国古代专门保管甲历的档案库,始建于唐,甲库的诞生是推动唐代封建官僚制度进一步发展的关键要素,其密切关系着铨选制度的运作。唐中央三省每年铨选官吏,凡参加铨选入仕官员的出身、籍贯、履历、考绩及三省的拟官、解官、委官等都要记录存档,这些记录文件称为甲、甲历、官甲或甲。因此,甲库的管理工作历来受到唐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如《唐会要·甲库》中记载:“尚书省内诸制敕库,及兵部、吏部、考功、刑部簿书景迹并甲库,每司定员外郎、主事各一人;中书、门下制敕库各定主书、录事已下各一人专知,周年一替,中间不得改移。”[5]这一方面说明唐代设立甲库之初就明确设官分职,逐渐形成三省甲库制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档案工作的政策性和保密性。

(3)架阁库

架阁库建立于宋代,顾名思义,即通过架阁形式来保存文书档案。宋代架阁库产生的直接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宋朝推行文人治国的国策;二是当时活字印刷术的快速发展。架阁库的出现,反映了文书与档案界限己开始明晰,促成了档案工作的独立发展,对宋代档案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中介绍:“天下新旧逃户,检覆招携及归业承佃户税务文帐,宜令三司自今后书时点检……仍令三司将覆检文帐,上历,管系于判使厅,置库架阁,准备取索照证。如有散失,其本部使副判官必重行朝典。干系人吏决停。”[6]这说明了架阁库建立的时间与机构,同时也佐证了架阁库的出现是档案保管装具的一次变革,它是宋代保管现行档案的专职机构。

(4)皇史宬

明代中期,宫中档案愈积愈多,为了能更好地保存档案,皇史宬因袭秦、汉“金匮石室”制度而建立,用于收藏历朝实录、御制、玉牒以及其他中枢机要档案,并由内阁大学士统管。如《明会要上·卷三十六》中记载:“弘治五年,大学士邱请于文渊阁近地别建重楼,将累朝实录、御制、玉牒及关系国家大事文书,盛以铜柜,庋于楼之上层。如诏册、制诰、仪注、前朝遗文旧事与凡内府衙门所藏文书,可备异日纂修经史之用者,盛以铁柜,庋之下层。”[7]这指明了皇史宬的建立背景、设计思路与基本功用。

2.3 有关档案管理制度的档案史史料

档案管理为历代王朝统治阶级所重视,在历代王朝更迭中不断得到完善,为集权统治服务的同时也保存了珍贵的史料。严密的档案管理体系需要行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以便确保档案在严格管理下发挥巩固政权、维护国家统治的重要作用。

(1)档案收集制度

在汉王朝建立以前,刘邦及萧何就十分重视对档案的收集。原因之一是他们对文书档案在施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有深切的了解,其二是大量收集前朝的档案典籍能作为建立新政权的借鉴。例如,《西汉会要·卷二十六》中记载:“汉元年高祖入关,萧何尽收秦丞相府图籍文书……”[8],这说明了当时对前朝档案收集工作的重视。

(2)档案保管制度

明代,由于馆阁贮藏的档案文献越来越多,加之当时保存条件的局限,书画墨迹常常因为潮湿而腐烂、虫蛀,因此档案保管上也承袭了宋朝每岁曝书的惯例。例如《明会要上·职官八》中记载:“每岁曝书,先请委翰林院一员察视,事毕封识。内外衙门因事欲有稽考者,必须请旨,不许擅开。从之。”[9]这说明明朝为防止档案文献潮湿霉变和生虫,采用了简单易行、效果显著的曝书方法,同时在档案保管上制定了严格的规范,以确保档案文献的完整与安全。

(3)档案利用制度

对既有现实凭证价值,同时具有历史研究价值的档案,我国古代主要通过编史修志的方式,将档案信息转化为历史图书,从而实现世代流传。例如,《西汉会要·卷二十六》记载,“今汉兴,海内统一……予为太史而不论载,废天下之文,予甚惧焉。两其念哉,迁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不敢阙。’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䌷史记石室金匮之书。”[10]这说明了汉代档案库保藏着丰富的档案图籍,为修史著述提供了重要条件。古代通过充分利用档案文献来编修史书,一方面将历史档案开发转换为历史图书,实现具有历史价值档案的“传宗接代”;另一方面,也为文化的传承、皇朝的巩固打下基础。

(4)档案副本制度

唐代的各项制度已逐渐成熟。作为国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制度在唐代也得到了极大发展。以副本制度为例,《唐会要》中记载,唐德宗建中元年“七月八日,吏部奏:比来冬集,申门下省,吏部有官甲,内库无本,今请依官甲例,更写一本进内收贮,纵三库断裂,即检内库本”。[11]这说明了统治者尤为重视档案副本制度,有效地保证了档案文书的安全。

2.4 有关各种档案类型的档案史史料

古代由于政治统治和经济发展活动等现实需要,形成了各种类型的档案文献。通过档案史史料可以发现,历朝历代形成的各类档案与当时的政治制度有着密切关联。

(1)律法档案

秦代推行以法治国的政策,律法文书是其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政权统一的重要工具,故秦对于律法文书的拟制与律法档案的保管十分严密。例如,“秦法,凡官吏及民有问法令者,主法令之吏,各以所问者明告之。为尺六寸之符,明书年、月、日、时及问者名,以左券予之。谨藏其右券,封以法令之长印。”[12]从中可见秦代对于律法档案的规定。

(2)甲历档案

随着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实施,唐代初期官员选拔和任用过程中产生的人事档案——甲历档案大量形成。甲历档案对唐代档案工作发展发挥着关键作用,统治者历来看重甲历档案的管理。例如《五代会要·卷十四》中介绍:“常日检寻,诸司取证,稍有差缪,所失非轻。”[13]这佐证了唐代的甲历档案作为唐朝政府在选官用人过程中形成的个人材料,具有重要的凭证作用。

(3)架阁文书

架阁文书,又名“架阁文字”,是指置放于架阁之上的公文。宋代时期,凡是正在运转中的官府公文,称为“现行文书”;而办理完毕,存入架阁库中的文书称为“架阁文书”或“架阁文字”。《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四》对架阁文书的记载为:“又有详断案八房,专掌定断诸路申奏狱案等。又有库,掌收管架阁文书。”[14]“凡分房十:曰吏房,曰户房,曰礼房,曰兵房,曰刑房,曰工房。各视其房之名,分掌六曹诸司所行之事……曰制敕库房,主行编类供检敕、令、格、式,简纳架阁文书。”[15]这说明宋代架阁文书的管理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规范。

(4)赋役黄册

赋役黄册又称户籍黄册、明代黄册,侧重于户口管理,强调人户统计与控制,相当于当时的“户口本”,是明太祖朱元璋发明的一种人口登记簿,以“旧管、新收、开除、实在”的四柱式为基本登记形式,对全国的人口按所从事职业进行详细的造册登记,同时亦为明王朝用于控制人口和赋役摊派而坚持推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如《明会要·卷五十》记载,“十四年,诏编赋役黄册,天下府、州、县户口随田土创编黄册,分上、中、下三等,立军、民、灶、匠等籍。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里长,余百户分为十甲。”[16]这说明了黄册对明初统治者把人民束缚于土地,限制其流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征调赋役提供了重要依据。

3 结 语

“会要”档案史史料不仅内容丰厚翔实,而且分门别类、易于检索,具有较高的关联性与可信度,与档案和档案工作关系密不可分,对研究中国古代档案史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然而,当前学界有关“会要”档案史史料的挖掘工作仍有不足,相信随着史料挖掘不断深入、史料数量日益扩充,中国古代档案史的研究将有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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