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己之力,弘宪法之光
2022-03-24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高中组冠军
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高中组冠军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高级中学 黎洪宇
指导教师 谢巧明
主题演讲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黎洪宇。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以己之力,弘宪法之光”。
2012年,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说:“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我们来说,“实施”不仅仅意味着要时刻遵守宪法,更意味着当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要勇敢地站出来用宪法捍卫正义。因此,我想请问大家,你们有没有过用宪法捍卫公平正义的经历呢?我可是有过的。今天,我想在这儿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这段经历。
去年暑假,我在小区里看到一群大爷大妈正围拢在一起,走近一看,发现他们中间有一张桌子,桌子上立着个牌子,上面写着:一元办理移动电话卡,每月赠送400分钟通话时间。桌子旁还站着一个“工作人员”。我看后很惊讶,这世上有这种好事吗?俗话说得好,事出反常必有妖!果然,我仔细一看发现了问题,登记栏上要填写好几项信息:姓名、职业、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甚至还有银行卡号等!再看这个所谓的“工作人员”,他的身上没有佩戴工牌,也没有运营商标识,身份十分可疑!“爷爷奶奶们,可别被他骗了!这是在打着卖电话卡的旗号收集你们的个人信息啊!一旦这些信息被卖给坏人,电信诈骗就来找你们啦!”大爷大妈们一下愣住了,那个“工作人员”对我吼道:“你谁啊你?在这里瞎管什么闲事!”“我是一名高中生,我在用宪法维护大伙儿的隐私权,这不叫瞎管闲事!”我警告完那个“工作人员”后,转头对着大爷大妈们说,“爷爷奶奶们,可别小瞧了这些信息,这关乎公民的个人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而隐私权正是人格权中的一项。”面对凶悍的骗子,我没有胆怯,因为我的身后有宪法这一强大的后盾保护着我。面对周围或吃惊或赞许的目光,我感到无比自豪,因为我真真切切地用宪法和自己的勇气,守护了街坊邻里,捍卫了社会的正义。
宪法是维护人民利益的根本法,它不是法律工作者的专利,也不是某个阶层的专属,不论男女老少,不论何种职业,每个人都被宪法庇护着。
一声呼唤,宪法必现!朋友们,今天我跟你们分享这个经历,正是想以此来呼吁大家:请同我一起做宪法的卫士,勇敢地拿起宪法武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宪法之光照亮社会的每个角落。
命题演讲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选手黎洪宇,我演讲的题目是:“法治做基石,国防添光彩”。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他提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
去年6月,在祖国西部的喀喇昆仑高原,外军公然违背与我方达成的共识,悍然越线挑衅。在前出交涉和激烈斗争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某边防团团长祁发宝身先士卒,他张开双臂挡在外军面前,大声呵斥:“你们破坏共识,要承担一切后果!”外军用钢管、棍棒、石头发起攻击,祁发宝成为重点攻击目标,头部遭到重创。幸好增援队伍及时赶到,一举将来犯者击溃驱离,取得了重大胜利。大好河山,寸土不让!中国人民解放军用生命和鲜血誓死守卫着每一寸国土。
我出生在一个军人之家,我的爷爷和外公都是军人。爷爷还是一名守边战士,在中越边境驻守八年,以卡为家,守边固防。他党龄61年,是军区里连续五年的“五好战士”,曾被嘉奖为优秀射手。从小爷爷就教导我说:“有国才有家,守边战士们用青春,用汗水,用鲜血,筑起了一座铜墙铁壁,这才有了我们今天安宁幸福的生活。”耳濡目染之下,我从小就对军队、军人有着浓浓的敬仰和崇拜。2019年国庆节,我和爷爷一起观看了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阅兵式。军乐团吹响阅兵式号角,近15000名受阅官兵整齐列阵、英姿勃发,580台受阅装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那一刻,我心潮澎湃,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于是,我对爷爷说:“爷爷,我也要去当兵,和您一样。”爷爷说:“傻孩子,你还没有成年呢,但等你到18岁就能去参军了!”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这时,一旁的父亲说道:“快看,现在国家开通了网络报名渠道,初次兵役登记可以在全国征兵网上登记信息了。等你成年后,爸爸带着你上网报名!”
依法服兵役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坚持依宪治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我们青年一代要深刻领会宪法精神,响应时代召唤,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锻炼成才,为实现法治强国、军事强国贡献青春力量,书写绚烂、无悔的青春篇章!
选手采访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高级中学的黎洪宇同学,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中获得了高中组冠军。她的精彩表现赢得了大家的赞许。
《青少年法治教育》对她进行了专访—
青少年法治教育:黎洪宇同学你好,恭喜你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中获得高中组冠军的好成绩!请问当你得知自己获得冠军时是什么心情?关于这次活动你有什么想要说的吗?
黎洪宇:当时很激动,因为我一路晋级都是末位险进的,获得冠军有些在意料之外。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以演讲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宪法教育,这样的形式是新颖的,更是极具意义的。作为一名青少年,为国家宪法法治宣传教育贡献力量,是我的责任,也是荣幸。参赛时,我从来不敢想我能走到哪里,只是每一次都竭尽全力呈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每一次晋级,对于我来说都意味着要面对更大的挑战,参加总决赛前,曾有老师告诉我:“国赛的备赛强度很大,之前就有选手报名后觉得太苦而退出。”但我从未退缩,也不曾瞻前顾后,因为我清楚,既然我参加了,就必须往前冲,没有后退二字可言,哪怕我做不到完美,也一定要尽全力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到最好。
青少年法治教育:你想对之后参加比赛的选手说些什么?你认为是哪些因素促使你获得了这次比赛的冠军?
黎洪宇:每个人都有拿冠军的实力!其实我一路晋级都是在末位险进的,当我看到上一届全国总冠军寄语视频时,内心充满着“冠军是多么遥不可及”的想法,更不曾设想自己也能走到这个位置。若要谈拿冠军,于我而言最主要的因素是“勤勉”。还未开始第一轮比赛,我就已经在构思第二轮的稿子了。第一轮比赛一下场,不等成绩公布,我就立刻投入到第二轮的写稿、改稿当中。并且,每天睡觉前我做的最后一件事是练习演讲,睡醒后的第一件事是考虑如何完善演讲稿。吃饭、走路、洗澡,耳机里一直循环播放自己练习的录音来熟悉稿件和发现问题。我坚信,只要矢志不渝地朝着目标前进,投入最大的努力,就一定能到达成功的彼岸。其实所谓“成功”,并不是指获得冠军,而是实现自我超越。在比赛结束之时,我便是胜利了,因为在备赛过程中,我吃过的苦使我更加坚韧,我写过的、改过的稿使我的能力更强。
青少年法治教育:你觉得宪法和我们的生活有哪些关系?
黎洪宇: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范着社会的方方面面,使我们能祥和、安宁地生活。我们的一生,从出生、到上学、到工作、到退休,宪法时时刻刻保障着我们的权利,同时,我们也在履行着宪法赋予我们的义务。
青少年法治教育:你平时在学校主要通过什么方式学习宪法呢?学校有没有举行过与宪法法治相关的活动呢?
黎洪宇:在我们学校的图书馆中有关于宪法的书籍,我自己也买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平时看到一些不太了解的宪法知识,就及时查阅学习。同时,我们《思想政治》课本中也有详细介绍宪法的内容,老师还会让我们通过观看普法节目来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学校会定期开展宪法教育活动,聘请检察院的检察长作为法治副校长为我们讲解宪法知识。
青少年法治教育:你长大后想从事什么职业呢?你认为学习宪法和法律对你未来的人生发展有什么样的意义?
黎洪宇:我想成为一名法官或者法治栏目的主持人。我从小就十分关注法治新闻,热衷于收看各类普法节目。所以,我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具备了较强的法律意识。在备赛和比赛的过程中,我还切实体会到了法的温度与庄重,进一步丰富了自身的法律知识储备,认识到了法治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现代社会中,完善的法律能维护社会各个领域的活动秩序,调节各种社会关系。作为未来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只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报效国家。立足脚下,行走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征程上,我定将所学所思所悟投入到国家的法治建设中,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