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开展文物保护的 路径探析
2022-03-24刘崇宁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康养旅游、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成为地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文物资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滕州市是文物、文化资源富集区,为谱写好“让文物活起来”这篇大文章,严格履行涉及文物的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审批,科学评估文物资源状况和旅游开发可行性,加强对文物、文化旅游的指导和监管,依法落实文物保护责任,不断加大文物保护投入,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滕州市现有古遗址、古墓群、古建筑、古石刻等750处,其中国家级5处、省级51处、枣庄市级78处、滕州市级616处。拥有国有博物馆7家,其中国家一级博物馆2家,二级博物馆2家。馆藏可移动文物72000件/套,其中国家一级文物60件/套,“齐鲁瑰宝”3件。旅游资源同样丰富,滕州市A级景区24家,总量居山东省县级市首位,其中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莲青山旅游区、国防科技教育基地等景区景点品位档次不断提高, 微山湖红荷水镇项目于2021年启动实施。滕州市在旅游等開发建设活动中,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着力让文物在保护和利用中“活”起来,在提升旅游内涵与品质的同时,也促进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1 始终把文物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1.1 政府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文物工作
在制度层面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薛国故城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大型基本建设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加强文物保护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针对性强,便于操作,对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把文物保护工作“三纳入”,分别是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市委、市政府将文物工作列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定期进行考核;各镇街党委、政府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研究制订文物保护方案,出台加强文物保护的意见,在全域上下形成了各级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支持文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1.2 建立文物保护单位的全面普查、依法登记、公布机制
滕州市先后公布了七批县级文保单位,全市现有各级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50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2处,枣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8处,滕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16处,目前正在申报提升部分重点文保单位的保护级别,文物资源状况逐步廓清。同时,依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建立了县域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信息电子档案库,对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了文物保护标志碑。2016年,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完善了档案资料。
1.3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政府每年与各镇街签订《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镇街均将文物安全纳入到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了“文物看护员”制度,为枣庄市级以上135处文物保护单位选聘配备了140余人的文物看护员队伍,每年发放文物看护员补助金20余万元。
2 积极保护和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
2.1 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
为了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地方财政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在公共场馆建设方面,2007年财政拨款3000余万元,新建了总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全国县级一流的汉画像石馆。2008年投资3000万元,建成1万余平方米的鲁班纪念馆。2020年总投资2.1亿元、面积2万平方米的滕州博物馆新馆建成对外开放。在大遗址保护方面,财政拨付380余万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聘请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北辛遗址和薛城遗址文物保护规划,聘请东南大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滕国故城文物保护规划。目前,北辛遗址和薛城遗址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在文化遗产保护与维修方面,财政拨款200余万元维修了墨子纪念馆,拨款300余万元扩建了王学仲艺术馆,拨款100余万元修复了滕国故城文公台,拨款100余万元重修了“古县衙”,拨款30余万元重修莲青山皇城御桥,拨款100余万元修复了毛遂墓、孟尝君陵园,拨款100万元完善了文物遗址的保护标志、保护界桩的制作设立等,使全市重点文物遗址得到了有效保护。
2.2 积极争取上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抢抓国家、省、市重视并扶持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良好机遇,坚持规划先行,积极争取各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在国保方面,委托专业机构先后编制了薛国故城城墙抢救性保护一期、二期工程及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方案,北辛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及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方案,前掌大遗址保护规划立项报告、龙泉塔修缮保护及防雷保护工程方案。在省保方面,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滕国故城及西康留遗址保护规划,王家祠堂、刘氏家祠、张氏祠堂等修缮保护工程方案。在枣庄市保方面,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观音堂钟楼、洪济桥、西辛安民居、关王殿、楼里吕氏家祠、化石沟玄帝庙、懋榛小学、中兴楼、陶山顶遗址摩崖石刻、钟家祠堂等修缮保护工程方案。按照“申报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完成薛国故城三期工程,薛国故城、前掌大遗址、龙泉塔安防工程方案,以及皇陵旧址、十间楼、渠村堂楼、东曹西孟氏旧居等修缮保护工程方案。
2.3 规范开展文物保护重点工程
在实施各级文保重点工程过程中,严格规范施工程序,注重提升工程质量,认真做好各个项目的综合协调和技术指导。在总投资2200万元的薛国故城东南角及西城墙中段抢救性保护工程实施中,为保证工程质量,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工程分多个标段分别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了曲阜市三孔古建筑工程管理处、襄阳市政工程总公司、山东孔孟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等3家施工单位,以及山东海岱文化遗产保护咨询服务中心作为监理单位。同时,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了薛国故城东南角及西城墙中段抢救性保护工程指挥部,具体负责工程的综合协调、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等有关施工事宜。适时向国家、省、市文物部门汇报,邀请有关专家来滕实地查看工程进展情况,并第一时间将专家意见和建议告知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作出整改。
3 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和宣传利用体系
3.1 建立完善的文物保护体系
建立警民联防制度,对重要文保单位进行日夜巡查。市公安、检察院、文旅等部门紧密配合,运用法律手段,对破坏、盗掘、走私、倒卖文物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从快进行打击,对个别大案、要案,组成专案组立案侦查和专项打击。充实加强文博队伍建设。2010年来,滕州市文旅行政部门以及博物馆、汉画馆、美术馆招聘录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博人才20余名,有效缓解了文博人才力量薄弱的问题。推行文博体制改革,对博物馆、汉画馆实行了全员聘任制,签订了聘任合同,极大提高了两馆人员的积极性和爱岗敬业精神。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博物馆、汉画馆、美术馆实行免费开放以来,充分发挥了其教育和服务功能。坚持与旅游经济的有机结合,汉画像石馆、美术馆、官桥汉代遗址博物馆分别被评为A级景区,通过开展馆藏文化旅游创意产品的研发和营销,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3.2 通过宣传全面展示文化遗产魅力
在龍泉塔周边建设了具有浓郁历史文化气息的“一塔六馆”文化广场,免费向市民开放;在每年春节、“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文博场馆策划推出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讲好“滕州故事”。2013年10月,地方财政投入400余万元,实施了美国基督教会滕县麻风病医院旧址修缮保护工程,利用修复后的主楼建成了滕州市历史文化展示馆,并于2015年10月正式对外开放。同时,统筹县史、镇史、村史等历史资源,以及地方红色文化、乡土特色文化,大力实施镇(街)、村(社区)两级历史文化展示工程[1],已建成滨湖镇微山湖文史馆、柴胡店镇鲁南民俗博物馆、木石镇墨子故里博物馆、羊庄镇印象羊庄展厅等镇级历史文化展示厅,以及滨湖镇人民庄荷韵馆、西古村古酒坊、“西岗记忆”东王庄民俗馆、荆河街道马号社区展厅等村级历史文化展示厅。对官桥镇中心小学操场建设中发现的大型汉墓群,投入300余万元进行了原址保护,建成官桥汉代遗址博物馆,2021年10月被评为国家AA级旅游景区。
3.3 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随着经济建设的大发展,城市基本建设项目增多,给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挑战,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工作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地方政府坚持两重两利的原则(重文物保护、重经济建设,利于经济建设、利于文物保护),围绕经济建设搞好服务,对全市中、大型基本建设跟踪服务,事先介入[2]。在认真搞好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文物保护意见和措施,对应该进行文物勘探或进行抢救性发掘的区域,及时报请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勘探和抢救性清理发掘工作。近年来,对新征(租)土地实施考古调查面积16000余亩,勘探面积8000余亩,抢救性清理发掘墓葬220余座,抢救文物460余件,杜绝了因基本建设损毁和流失文物的事件。
4 推进乡村文物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4.1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针对个别乡村文物资源较为丰富、分布相对丰厚集中的村居,加大资金投入,拓展丰富展陈内容,创新提升展陈手段,专门“量身定制”打造亮点,统筹考虑地方各村居资源禀赋、人文历史、区位特点、公众需求,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开发和利用。例如,在滕州市小石楼村“十间楼”,重点介绍十间楼的文物本体状况、自然与人文环境、历史沿革、价值评估、保护展示等有关情况;在鲍沟二村“中兴楼”,则生动讲述该古建筑的前世今生、修缮保护等文物背后的故事;在前官庄村“三圣阁”,全力打造了一处集乡村记忆、红色教育与群众文化交流活动于一体的公共文化空间。
4.2 发动群众,营造浓厚氛围
在每一个乡村文物展示馆内,策划开设专栏,宣传文化旅游、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的新动态,在广大基层群众中营造推进乡村文物文化资源活化利用的浓厚氛围。例如,在滕州市大韩村乡村文物展示馆,展板中附上了当地村民参与大韩东周墓地考古发掘工作场景照,拉近了广大群众与文物保护的距离,引起了热烈反响和强烈共鸣,广大群众在当地乡村文物展示馆展览的感召和影响下,通过所在地村委会干部的鼓励引导,自发成立了村居文物保护小组,使更多群众自觉参与到家乡文物文化保护和利用工作之中。
4.3 坚持融合发展,促进合理利用
充分发挥乡村文化资源优势和特色,以乡村文化遗产为主题,加快建设乡村文化陈列馆,实现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创意、娱乐休闲、旅游观光等相关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通过乡村(社区)文物展览馆建设,在文化的原生地有效地保护有形和无形文化遗产,整体展示、宣传、保护和传承当地优秀文化遗产,是保护和弘扬地方传统文化、建设人民群众精神家园的有效途径,也是“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的载体工程。
5 结语
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文物,是一个城市历史的见证,那些经过历朝历代积淀而且幸存下来的文化遗存和文物,不仅是一个城市优秀历史文化的结晶,也是现今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努力“让文物活起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3]。地方政府在贯彻落实文物保护“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十六字方针的同时,更需要考虑发挥地方优势历史文化资源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保护”不是文化遗产工作的最终目标,怎样活化利用好才是做好新时代文物、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应有之义。在康养旅游、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逐渐成为地方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的时代背景下,如何“让文物活起来”是新时代赋予每一位文物、文化和旅游工作者的新课题,在文物、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的前提下,应该积极寻求社会力量的多方面参与,共同开展好新时代文化遗产的活化和利用工作。
引用
[1] 郑群明,钟林生.参与式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探讨[J].旅游学刊, 2004,19(4):33-37.
[2] 国家文物局.让文物活起来:文物合理利用经验集萃[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4.
[3] 张斯鸿.浅谈如何做好"让文物活起来"[J].中国民族博览, 2019(8):225-226.
作者简介:刘崇宁(1986—),男,山东滕州人,本科,助理馆员,就职于滕州市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