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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政治学:一个亟待拓展的研究领域

2022-03-24余敏江王磊

人文杂志 2022年1期

余敏江 王磊

关键词环境政治学 环境公民权 环境政治话语 环境治理现代化

20世纪50年代以后,工业化、城市化的反生态本质和不可持续性特征开始暴露出来,以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生物多样性锐减为主要表征的生态危机使人类的生存、生活状况面临前所未有的威胁。英国伦敦烟雾事件、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等八大公害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环境安全和政府合法性的质疑与冲击。1962年,被公认为世界环境运动奠基之作的《寂静的春天》一针见血地指出,“清除污染最重要的是澄清政治”.政治目标的生态取向不仅仅是环境政策在不同政治层面制定与执行的过程,更重要的,它还是生态民主重建的进程。基于此,思考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的视角开始转向政治这“另一只手”,环境政治因而成为生态环境与现代政治结合的逻辑起点。

总体上,环境政治是对现代性高度发展带来的压迫性后果进行反身性回应的产物。作为政治学的新兴交叉学科,环境政治学在西方发达国家逐渐勃兴。尽管与前一个十年相比,中国的环境治理研究已有着更多的理论积淀和实践素材,然而,旨在探索更深层次的“环境政治活动和政治关系及其发展”的环境政治学却没有引起中国学者广泛、深入和持续的关注。这种在环境政治研究领域的“离场”或“缺场”不仅限制了环境政治学的发展,而且也极大地制约了中国政治学的发展。

一、环境政治学的思想基础考释

肇始于18世纪60年代的工业革命是历史上最伟大的革命之一。随着工业革命的持续推进,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地球居民”的数量出现了史无前例的急速增长,世界总人口从20亿增加到50亿,只花了从1925年到1980年这短短的55年时间。人口爆炸和城市化的叠加效应,加速了生产规模的无节制扩大,导致了地球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由核电站的许多事故和核废料引起的辐射;海洋的化学污染足于摧毁制造氧气的浮游植物;大气污染的一种‘温室效应,破坏着臭氧层,使冰雪覆盖层融化,淹没大片地区;热带雨林遭到大规模的毁坏,而它是再生氧的基本来源;大面积使用人造肥料,结果使得成千上万英亩的表层土壤失去了肥力。”可见,人们在物质的“虚假”繁荣背后还存在着生态“疮痍”。尽管自然界本身具有自净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然而,越来越频繁的自然灾害是自然生态“能力匮乏”和消极抵抗的信号。“我们正面临一个崩溃的时代或突破的时代。我们可以让地球环境继续遭受蹂躏,直到它有朝一日再也不具备可供人类居住的功能。或许,我们能够认识到,只有与地球和谐相处,才能使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

显然,悬而未决的环境问题成了环境政治学兴起的动力。然而,对于环境政治学产生的思想基础,不同学科进行了广泛讨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主要有:

其一,将生态危机归因于“人口增长”。持“人口爆炸论”的保罗·埃利希(Paul Ehrlich)将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归结为人口的快速膨胀。罗马俱乐部在《增长的极限》一书中也将生态环境危机归咎于工业化对资源的过度消费以及人口急剧膨胀。然而,丹尼尔.A.科尔曼(Daniel A.Coleman)对将生态危机归因于“人口增长”的说法提出了批评。在他看来,人口膨胀和环境破坏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确定,触及环境问题更多的是社会、政治、经济因素。“第三世界的人口可以在未来稳定下来,但这对全球变暖、臭氧破坏、有毒废料产生等环境问题的影响而言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对与森林砍伐相关的那些环境问题也仅有一般性的影响。”约翰·贝拉米·福斯特( John Bellamy Foster)也对生态危机根源之“人口爆炸”的观点进行了批驳.在福斯特看来,穷国的人口过剩成为资本家无限追逐利润的工具和手段。真正對生物圈整体构成威胁的,恰恰不是发生在世界人口增长率最高的地区,而是“世界资本积累最高的地区”。因为经济的几何级增长与生态废料的产出几乎是同步的,“在每一个地方都可以看到环境与经济扩张之间的激烈斗争。”

其二,将生态危机归因于“技术失控”。生物学家康芒纳(Barry Commoner)认为:“生态失败显而易见是现代技术之本质的必然结果。”技术失控的生态负效应也引起了哲学家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的深思。海德格尔指出:“在现代技术中起支配作用的解蔽乃是一种促逼,此种促逼向自然提出蛮横要求,要求自然提供本身能够被开采和贮藏的能量。”然而,在一些环境政治学者看来,这种单纯技术导向的环境治理模式实际上蕴含着政治极权化的风险,乌尔里希·贝克( Ulrich Beck)认为:“风险社会趋向于成为一种具有正当性的危险防御型极权主义。文明的副作用在政治层面展现出它的‘次生效应,这对民主政体的延续构成了威胁,令人不悦的两难境地出现了:是因系统出现危机而承认民主的失败,还是借助威权主义的、只需国家的力量抛弃民主原则。”罗宾·艾克斯利(Robyn Eckersley)认为:“这种叙述中最令民主不安的特点就是,它对现代化进程不加批判的拥抱,缩小和缩短了关于未来政策和技术选择的民主辩论与选择的范围。”

其三,将生态危机归因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丹尼尔·豪斯诺克斯(Daniel Hausknost)看来,当下资本主义国家在环境转变过程中面临隐形障碍,主要原因在于环境保护与资本主义的国家使命相违背,“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增长的必要性从结构上阻止向可持续性的实质转变”。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资本主义国家所建立的政治体制在运行过程中消解了由环境运动所带来的变革力量,即环境运动必须有体制化的渠道才能在政治生活中得以展现。”丹尼尔·贝利(Daniel Bailey)同样强调,“虽然当下资本主义国家知晓自身发展建立在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上,但是面对白2008年以来经济危机的影响与福利国家日益增加的财政压力,政府不愿意出台导致经济活力降低的环境举措,因为任何环境政策的出现将会潜在地对政府施加更大的财政压力。”他进而强调,“如果我们不通过重要的国家干预来改变这些消费模式,想要实现向可持续社会的转变是根本不可能的。”与此同时,一些学者对资本主义国家所信奉的发展理念展开反思。在约翰·巴里(John Barry)看来,当下资本主义国家环境危机及其治理困境的出现实际上来自战后西方世界对“CDP”的过分迷恋。“作为解决从失业到福利等一系列问题的灵丹妙药,CDP确保了资本家统治的政治合法性。”然而,这实际上导致了战后消费社会的出现,客观上造成了当下环境危机的产生。马克思·科赫( Max Koch)在思考国家环境问题时也同样指出:“以CDP为导向的增长律令,实际上是阻碍国家绿色转变的关键所在。因为在这种模式下,国家的环境行动依赖于经济增长,环境保护一直处于边缘地位,为了解决环境问题,国家必须在承认生态限制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新型的增长理论,但这依旧有待探究。”

实际上,生态危机的根源并非简单的人口过度增长、科学技术的失误和错误的发展观,更为深刻的原因应该从经济与政治的权利关系中去挖掘。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国家治理的注意力资源配置、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政治机会结构、环境法的规制、环境公民权的强弱、环境正义观的引导等都会对生态环境产生或大或小的作用。时至今日,尽管世界各地的环保主义者、政府领导人以及技术专家一直在寻求生态危机的治理之道,但人类沙文主义及其背后的资本逻辑使得当代全球性的生态危机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不断升级。

尽管西方国家通过改进环保技术、调整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策略在消除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影响(对人类生活)方面取得重大成就,但这并没有彻底消除环境危机对人类生存所造成的影响。其中根本的问题是,不同的技术决策和经济发展方式产生了什么样的风险和责任,谁受益谁受损,这无疑需要国家在政治层面上对人与环境的关系进行讨论与反思。质言之,生态风险的产生根檀于政治权力结构所造就的不平等之中。因而,生态环境问题实质上是一个政治问题,生态风险的消解也必须追溯到政治生活的权力结构中去。环境正义与社会正义是联系在一起的,并且,环境的非正义通常是由政治社会的非正义所造成的。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政治价值追求、政治体制和制度设计、政治权力运行等,都要做出相应的改变。因此,改善生态环境,必须要在政治生活中寻找原因从而进行政治变革,这正是作为一种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的“环境政治学”产生并蓬勃发展的缘由。

二、西方环境政治学的既有研究旨趣

随着“只有借助政治行动,才能拯救环境”的呼声愈来愈强烈,环境政治学在西方迅猛发展。美国环境政治学家科尔曼在《生态政治:建设一个绿色社会》中认为,环境危机的根源深深扎根于人类事务的政治之中。关于摆脱生态危机的出路,科尔曼认为,确立生态责任、参与型民主、环境正义、社区行动等价值观,建立并推行生态型政治战略是可行之道。美国生态学家福斯特则主张生态困境的出路在于进行生态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二者的同源共生是历史发展之必然趋势。“实行根本的生态转变需要彻底变革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财产关系与权力关系。”而变革资本主义的权力结构意味着打破资本与权力的同盟关系,代之以“一种崭新的民主化的国家政权与民众权力的合作关系”。

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信奉政治在环境规制、环境资源再分配中扮演的重要角色。然而,对于政治如何放权和赋权,却出现了“环境威权主义”和“环境民主主义”的分野,“环境民主主义根檀于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天然土壤,强调保护公民环境权和环境正义,通过代议制民主和公众参与改善生态环境;环境威权主义则强调政府、专家与环保精英的作用,包括中央集权的环境规制、技术中心论等。”

在环境威权主义学派看来,威权国家的中央政府拥有一套强大的干部管控体制,能够促使地方政府忠实执行中央政府的各项政策,因此,生态危机无法依靠选举民主和自由市场来解决,而是需要一个强大和高效的政府来应对。罗伯特·海尔布隆纳(Robert Heilbroner)认为,在一个稀缺性所导致的严峻前景下,只有将权威政府倾向与军事纪律相结合,才能阻止人们滥用公共资源。奥弗尔斯(WilliamOphuls)进而论述道:“稀缺性总体上侵蚀了现代工业时代相对良性的个人主义和民主政治的物质基础,尤其是生态稀缺性似乎给政治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按照目前的标准,这些政治体系必须是专制的,因为似乎没有其他方法来抑制对资源的竞争性过度开发,并确保复杂社会事务的方向符合稳定状态的要求,利维坦可以减轻,但不能逃避”。面对越来越复杂和多元的生态危机,环境威权主义学派针对“环境民主理论”的不满,还给出了应对生态危机的具体对策,如成立全球环境规制专家委员会、倡导国家生态行动、增强国家能力、⑩制定专家导向的中央计划和制度等措施。

针对环境国家理论的权威取向,约翰·巴里认为,这种建立在超越现实基础上的环境威权主义理论是一种空想。尽管它在价值理念上描绘了未来可持续发展社会的样貌,但从现实来看,并无太多实践意义。随着西方国家社会行动所带来的环境改善以及自由民主制度对环境议题的吸纳,学者们也开始重新思考环境政治理论的发展方向,环境民主主义开始兴起。在这一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学者——罗宾·艾克斯利曾指出,相对于早期的激进立场,学者在论述中已经接受了代议制民主、法治、正当程序以及保护人权如言论、集会和组织自由等在自由主义理念下所产生的政治观念。随后,在《绿色国家:重思民主与主权》一书中,艾克斯利认为,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国家对经济增长的过度依赖以及自由民主体制的现实环境治理困境是当下国家在环境危机下面临的重大挑战。但是全球环境多边主义的兴起、经济领域中“可持续发展”话语的出现以及公民社会中环境组织与个人的相关行动正在逐渐促使国家发生“绿色转变”。为了实现国家的绿色转变,必须建构一种生态民主(ecological democracy),即在环境危机下,让那些受到某种环境风险潜在影响的群体,都有机会参与到或有适当代表处在这种风险的决策之中,这样就可以避免现有自由民主的弊端,能够使公众的环境诉求得到表达,同时也能够让公民围绕着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与手段展开持续争论,进而促进国家的绿色转变。

在环境民主主义的框架下,英国的安德鲁·多布森(Andrew Dobson)、马克·史密斯(Mark J.Smith)和皮亚·庞萨帕(Piya Pangsaps)等人提出环境公民权的概念。安德鲁·多布森在其著作《公民权与环境》中讨论了三个问题:其一,环境公民权的理论基础是“后世界主义公民权”;其二,进一步区分了环境公民权和生态公民权;其三,环境公民权该如何培育。马克·史密斯、皮亚·庞萨帕在《环境与公民权:整合正义、责任与公民参与》一书中,详尽阐发了一种更多强调权利、义务与美德的环境公民权概念,并明确指出环境正义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密切关聯,认为“如果没有社会正义,环境正义就是生态乌托邦的,而如果没有环境正义,那么社会正义就是空洞的和白欺欺人的”。在环境公民权的基础上,弗兰克·费希尔(Frank Fiecher)系统提出了“参与式环境治理”理论,并提出赋权专家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理论主张,“在参与式环境治理过程中,引导公众参与的专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其重要性不在于专家本身所具备的专业环境知识,而在于专家能调动并提升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议政能力,这与以往环境技术意义上的‘技术专家的定义有所不同。”由此,参与式环境治理作为地方环境问题的解决机制,构成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

也有一些学者放弃“环境威权主义”和“环境民主主义”的争论,转而进行贴近现实的分析。约翰·德雷泽克(John S.Dryzek)同其合作者对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美国、挪威、德国、英国)的环境治理进行了分析与比较。德雷泽克依据“积极/消极”与“开放/封闭”两个标准对上述四个国家的环境表现进行界定。在他看来,美国的环境治理模式属于消极开放(passively inclusive)模式,即美国的多元社会性质可以让环境议题得到发声,但白里根之后,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环境问题实际上在美国政府眼中已经缺乏意义(makes little sense),因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违背。同时,美国政府对环境与经济的看法使得作者对挪威的环境治理模式感到诧异,因为挪威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即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环境问题也得到了解决。但是在挪威的环境决策模式中,大众的影响力较低,环境政策更多地是由商界与政府之间的协同配合来实现的,因此作者将挪威的环境治理模式概括为积极开放(actively inclusive)模式。对于德国的环境实践,德雷泽克认为德国的环境治理模式属于消极封闭(passively exclusive)模式,虽然德国在环境领域取得了相应成就,但是德国的环境治理更多地体现为“政府主导”,即对环境团体与社会公众的强烈排斥。对于英国,作者认为英国的环境治理模式相对复杂,总体说来属于积极封闭(actively exclusive)模式,即在政府对环境治理中,通过干预而不是排斥社会组织,来实现对环境问题的治理,具体表现在撒切尔执政时期。德烈亚斯·多伊特(Andreas Duit)以国家对环境的规制能力、对环境资源的再分配、组织管理与环境知识生产四个指标对28个西方国家的环境治理现状进行了比较分析。在他看来,这些国家的环境表现主要分为四种类型:第一,已建成的(established)环境国家。这些国家环境部门较早建立,并且通过大规模的税收分配和环境政策来管理环境,也较为支持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德国、挪威等)。第二,正在出现的(emerging)环境国家。这些国家展现出较低的环境治理能力,并且具备发展良好的能力,能够产生环境知识和对有害环境活动进行征税(爱尔兰、韩国等)。第三,部分(partial)环境国家。这类国家展现出较弱的环境执法能力并且对环境税的征收与环境领域相关研究展现出较低的兴趣(西班牙、墨西哥等)。最后是较弱的(weak)环境国家。相较于部分环境国家,此类国家具有更弱的环境执法能力,同时基本上对环境管理以及环境相关研究不感兴趣(美国为代表)。

国外环境政治学研究范式和分析理路为中国环境政治学本土化研究提供了有益借鉴和重要启示。但就中国环境治理情境而言,无论是环境威权主义范式还是环境民主主义范式,都无法解释中国特有的环境政治。尽管中国的环境问题长期处于高密度的国家治理进程之中,高强度的环境政治话语也将环境治理场域内多元主体的集体理性唤醒,然而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行为失范引起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依然普遍。因此,基于“威权一民主”政体形态二分的西方理论面临应用场景“失能”的风险。唯有建立“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一公民”的分析框架,才能揭示竞争性制度情景中多元治理主体策略性互动的深刻诱因。

三、中国环境政治学的研究现状及其反思

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中国,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直面审视与严肃应对,已经成为一种全民族的政治共识和执政党的核心意识形态。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环境政治话语的全局性变化和共意动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呈现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然而,当前环境治理依然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如环境治理“局部有效、整体失效”,环境治理的“碎片化”“隋性化”“中梗阻”,环境治理中“社会在场”的弱化,环境非政府组织参与的“丛林化”等等。环境治理实质上仍没有形成真正的“强基”,反弹现象有可能随时出现,这亟需政治学层面的理解和应对。

1.政治问题而非政治学议题:中国环境政治学的研究现状

伴随着环境政治学在国外的快速发展,国内学者也开始从政治学视角关注生态环境问题。虽然国内环境政治研究已在逐步展开,但是中国环境政治学研究存在一种“先天的缺陷”,即无论学科话语、议题关切还是研究方法,仍然存在诸多不足。

对“环境政治”的概念探讨,早期大多是在“生态政治”的理论框架内展开,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刘在乎、刘京希、肖显静等学者。针对人类面临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危机,刘在乎提出需要“把目光盯在政治思维的变革和政治决策等手段的运用上,从基本原则到操作性、政策性思考,触及到政治决策、政治行为、政治民主,以至于政治体制等政治学的深层领域。”在此基础上,刘京希对生态政治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拓展,认为“在内涵上,把生态政治理论从以自然生态的维护为中心,转变为以政治生态化为中心;在外延上,把生态政治理论的研究领域从政治自然生态层次推进到政治社会生态理论及政治体系‘内生态层次。”肖显静进一步指出:“生态政治既不是参照现有的政治学知识体系来改造构建生态学知识体系,也不是参照生态学体系来建立一个使之更加有利于社会发展的人类生态体系的政治学,而是改造现有的政治学体系以使人类对自然的改造符合生态规律。”

此后,一些学者从政治体制人手,把环境政治领域的问题纳入威权主义一民主主义的分析范畴中。赵闯认为:“生态政治在其发展过程中长期被指责带有威权主义的倾向。这种指责来自于两条路径:一条是环境运动早期消极思想所致的威权主义表现;另一条是近些年来对绿色结果与民主程序之问关系的质疑”在深入阐述生态政治与民主的相融性之后,他进一步指出:“应该将生态政治看作对民主的补充和完善,而不是對民主的威胁。”冉冉则集中探讨了中央环境政策制定和地方环境政策的偏差何以产生的问题,认为“这种执行偏差根源在于环境政策制定的冲突性、模糊性与‘象征主义,环境政策执行的利益多元化、权力集中化、责任碎片化,政治、物质和道德激励的倒错,公众参与的边缘化以及全球化这一外部情境式因素等五个方面。”此外,还有学者指出,“在环境政治运行的逻辑中,不变的是既有的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的核心政治制度,变化的则是党一政、行政一立法、中央一地方、国家一社会四个维度的政策过程,因此有必要在政策执行层面推动从权威管控到有效治理的转变。”

郇庆治对环境政治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索性研究。《欧洲绿党研究》《环境政治国际比较》等著作强调了环境政治的国际向度,阐述了环境政治在西方发展演变的过程以及西方环境政治学学者的主要研究成果和观点,在《环境政治学:理论与实践》《文明转型视野下的环境政治》等著作中,郇庆治结合中国实际,指出环境政治是指不同社会或同一社会内部不同群体对某种类型环境问题或对环境问题某一层面的政治认知、体验和感悟及其应对。他从历时态和共时态两个维度分析了环境问题政治化过程,并提出环境政治在内容上分为密切关联的三个组成部分:绿色思潮(生态政治理论)、绿色运动(环境运动组织或团体)与绿党(绿色政党政治或政策)。

总括而言,近三十年来,国内学术界对不同时代环境政治的基本概念、学科边界、理论构建和变量选择等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研究,环境政治学研究的场域日趋成熟,并且与环境运动和环境政治话语的演进紧密联系在一起,基本吻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但整体来看,中国的环境政治学作为一门相对完整且独立的政治学理论或分支学科的形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第一,除了有关国外环境政治领域的研究之外,符合中国特色的战略性、前瞻性环境政治理论比较匮乏;第二,大部分的研究都集中于理论研究或理论建构层面,还未深入到实例研究和更深层次的实践阶段,建立在田野调查基础上的本土化研究较为欠缺;第三,研究范围较窄,对环境公民权、环境政治话语和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问题缺乏深入展开。

2.环境政治学的“理论缺场”:一种源于新兴学科的反思

挪威学者阿恩·内斯(Ame Naess)强调,环境政治学是面向人类22世纪的,尽管中国的环境问题在相当程度上表现为“政治问题”,但中国政治学界对此却沒有引起必要的重视,因而也未能对环境与政治互动的内在关系、环境政治权力分配的本质、环境政治的思想基础和运行机制等重大理论问题做出回应。对当代中国而言,最期望的环境政治,已不再是欧美政治语境下的绿党和环境运动以及与政府之间的民主政治互动,而是如何通过政治规则与制度构架的自我更新,来吸纳甚至消解环境挑战而实现渐进式的政治变革或“传统政治的绿化”,以真正实现“十四五”规划所提出来的“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环境政治话语的不断被强化,中央不断提高环保职能的考核权重和加大环保督察的力度。然而,科层制的专业分工导致环保职能的碎片化,对财政收入的追逐依然导致环境治理的惰性化,地方官员的任期制与空间流动也强化了中央环境政策的“中梗阻”。毋庸置疑,解决环境治理碎片化、惰性化和“中梗阻”,需要建立环境议题的政治建构清单及其扩容,厘清白我拓展的环境权利和生命共同体的相互关联,加大环境治理中的央地关系协调和横向府际协同,扩大环境非政府组织的政治参与以实现环保势力、反环保势力、中间阵营之间的正和博弈,建构并完善环境治理的“制度一效能”转化机制等等。这些都需要将环境问题提升到政治的高度并通过重塑政治体制以谋求因应之道。然而,在目前并非有利的国际环境和政治经济体系中,要实现对环境民主主义范式以及生态帝国主义体系的“双重超越”和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无论是在理论建构还是实践操作层面而言,中国环境政治学的发展依然任重而道远。

四、拓展中国环境政治学的“本土性”理论生长空间

美国学者罗斯·特里尔(Ross Terrill)在其主编的《习近平复兴中国》一书中指出:“习近平说环境保护是‘很大的政治,内涵极其深刻。他并非单方面强调环保的重要意义,而是对执政党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有着清醒认识——生态文明直接关系公众切身利益,又是中国社会治理体制中的一个利益交叉点,有可能引发诸多隐性问题,而在纠缠的‘绳结中找到拆解之法,无疑将为中国可持续发展难题的破解找到思路。”基于上述判断和中国环境治理实践,中国环境政治学理论建构和未来研究趋向须围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总体目标,立足于“环境公民权”“环境治理现代化”“环境政治话语变迁”这三个既相互独立又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新视界,探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逻辑,挖掘撬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间张力平衡的“阿基米德支点”,并以此凝练和总结中国特色环境政治学的知识体系。

1.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环境公民权视角

在环境政治学界,“环境公民权”是一个被广泛使用的专业术语。当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有可能使环境公民权“复活”,然而,“环境公民权”在延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基于学科归属的“自说自话”,研究者之间缺乏通约。对此,约翰·巴里指出,“以企业/工作为基础的‘环境公民权思想,其缺点是遗漏了环境问题和议题赖以存在的‘大背景或更广泛的联系网络。如此狭隘的‘环境和‘以工作为基础的活动只是致力于应对‘环境污染和资源影响,而非以此为基础来探究环境问题产生的潜在结构性(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约翰·巴里提出了可持续公民权的概念。相较于既有研究传统,无论是遵循“权责自觉逻辑”的可持续公民权,还是遵循“话语逻辑”的审议民主环境公民权,都无法全然回避环境治理的现实逻辑,即个体面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利益冲突时的“理性选择”。这种“理性的策略行为”使得个体公民既不具备先验性的“生态善治”,也不保障审议协商可以化解个体间由经济不平等带来的审议不充分。基于此,未来中国特色环境政治学的公民权研究势必追求对传统“生态主义可持续论”与“审议民主参与论”的双重超越,突出将“人”拉回环境治理研究之中,并实现中国环境公民权研究的“理论逻辑”“话语逻辑”向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实践逻辑”转化。因此,环境公民权,除了“可持续发展”“平等”“参与”“生活质量”等积极权利之外,还具有环境身份权、环境受益权和环境的公民权等基本属性。很显然,立足于当代中国,环境公民权的性质、边界、场域与实现机制等问题需要理论界回应并解决。

首先,环境公民权是一种身份权利,是透视“高质量发展”内在困境,进而走出其困境的可能视角。环境公民权的根本目标是保证生态空间在不同个体之间的公平分配。因此,环境公民权研究应当将“协调人与人之间在生态环境资源占有、使用和分配上的利益矛盾”作为研究对象,厘清白然资源所有人和使用人的权责关系,并探索科学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和再分配机制作为环境问题的因应之道。此类研究应当对以下两个层面予以回应:第一,如何通过补偿机制消解“环境分配正义的用益物权保障”与“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的公平分配”问的内在紧张,进而破解环境人权在代内和代际之问的冲突。第二,基于环境程序正义的环境利益诉求在政府议程设置中的平等顾及,通过环境治理的动员机制、参与机制和考核机制再造,一方面强化环境保护的公民需求顺利进入政策系统,另一方面增加环境议事各类机制的整体效应,实现基于公民环境权益保障的“高质量发展”。

其次,环境公民权是一种受益性社会权利,是一个可以容纳民生、权利、正义的整体框架。环境公民权就是将环境治理权力与效能集中到环境受益权利的客观型构上,具体表现为:以环境公共福祉为导向的权益分配(环境民生论)和受益人对环境权益的均等化享有(环境正义论)。环境民生主义以保障公民生存和发展、增进社会公共福祉为目标,依托环境治理权力主体力量要求建立合理的环境权利分配格局,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遵循环境民生观视角下的环境政治学研究需关注如何着力控制“行政性权力扩张”的同时构建共享型权益分配格局,以全力保障“公民环境权益底线”。而环境正义论则强调公民环境权益的公平性与均等性,通过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缩小环境权益的个体差异、地域差异和代际差异,使环境权益和社会价值最大化。基于此,环境政治学的伦理取向更应关注环境权益分配的公平正义,强化保障环境受益权利的制度体系建设。

最后,环境公民权是一种环境的公民权,意在促进政治共同体中的公民培育充分的生态理性。在美丽中国建设的宏观背景下,公民不仅需要把环境权利作为一种抗争策略和利益诉求对象,也需要把环境权利内化进自我的思维和行为中,这需要把公民态度和思维塑造成合理功利主义意识下的奉献精神。正如安德鲁·多布森所说:“把自己的生活方式与我们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联系起来,其目的是使我们感到对于环境的现状负有责任,并相应地愿意为环境的改善做些事情。”公民生态理性的生产过程,关键是实现环境保护共同体由情感性向构成性转型。“从情感性共同体向构成性共同体的转变就是一种超越性实践。”政府作为环境治理“同辈中的长者”,肩负着两个“双重”任务:既需要融绿色发展的“生态生产观”于人本主义的“生命生活观”之中,也需要重视居民环境权利诉求和社会环境保护;既需要加强自身环保意识以及绿色现代化建设,也需要在培育公民生态理性中发挥积极作用。这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力:一方面,“绿色的或绿化進程中的国家可以发挥一种强有力的作用”,国家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和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公民的环境责任、集体理性和权利义务之制度激励和道德教化,实现环境治理者权利觉醒与义务担当的共生;另一方面,公民个体应该通过参与某些强制性的可持续性公共服务和生态导引型的社区自组织活动来培育自己的环境公民权意识。

2.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环境治理现代化视角

自2020年3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来,如何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政界和理论界讨论的热点话题,然而,目前,有关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呈现出明显的“公共管理化”倾向,学界并未将其纳入“新结构主义政治”的分析框架中去讨论。

首先,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关注治理的全过程民主。环境治理的全过程民主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绿色”价值与民主制度框架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双向耦合和具体化运作。环境治理的全过程民主试图通过“绿色”利益满足、治理过程参与、环境诉求的共识性协商以及环境权力制约监督的方式,将“人民为中心”、美好生活需求与环境治理现代化有机统一起来。基于此,未来环境政治学研究需要积极探索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序社会全要素整合的环境整体性治理路径。

其次,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关注制度设计的“无缝隙化”。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供给不足,导致环境象征性治理、模糊性治理和权宜性治理现象盛行。,如何解决环境政策的地方性“变通”与“悬置”、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合谋与相互俘获、环保非政府组织处境尴尬与选择性失语、“权法矛盾”与法律隐匿、“不出事逻辑”与运动式环境执法等问题,是生态环境制度从制定到执行的“最后一公里”,因此,环境政治学亟须探讨环境治理的制度一效能转化机制,真正将政治政策整合力转化为政策执行力。

最后,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进一步关注治理手段的“智慧化”再造。“治污术”的锻造、使用和优化是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和技术保障,环境治理的复杂性、综合性和专业性特征呼唤环境治理技术的智慧化、精准化和集成化建设。“智慧化”再造本质上是善治的过程,它既包括5G+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运用,也包括政府新的治理理念、结构和能力的嵌入,还包括标准规范的改革,从而让技术方案镶嵌于独特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中。在“智慧化”再造推进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还需要在技术本身、体制机制和政治哲学层面反思“智慧化”的限度。

3.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环境政治话语变迁视角

无论是基于对西方环境政治历史局限性的科学认识,还是基于对中国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的环境政治想象,都需要着眼于从环境政治话语变迁的历史视野,将中国环境政治学打造成兼具政治话语和治理实践的“中国特色”新政治叙事范例。

其一,环境政治学研究应当在梳理与总结中国环境治理“史料”的基础上,挖掘和凝练中国环境政治学“本土化”知识体系,推动中国环境政治学知识体系的本土转向和知识移植,环境政治话语是管窥中国环境治理历史演进和理解中国环境政策变迁的前沿窗口。但由于受到西方研究范式的冲击,当前中国环境政治话语研究呈现“欧美印迹”,造成一种“西风压倒东风”的非生态或反生态构型。“更为极端的一种情景是,我们的许多研究者选题时,会执着或纠结于某一个欧美学者的某一本书或某一篇文章、概念,但却几乎不(会)思考它们的中国的研究相关性或现实背景。”这种话语体系的孱弱,导致中国环境政治话语生产和理论体系建设被打上“舶来主义”和“嫁接主义”的烙印。基于此,如何在科学理性呈现的普遍性与中国环境政治理论和实践的特殊性之间,维系一种“呈现”与“阐释”的差异共生关系,并在此共生关系的话语空间中讲好“中国故事”,已成为未来环境政治学研究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

其二,环境政治话语变迁意味着政治叙事逻辑的转向,即由同质化的“宏大叙事”的话语体系转向异质化的“小微治理”的行动范式。这种话语形式的变迁过程锚定了未来环境政治研究的重心将由完善制度建设的单向需求转变为“制度体系+治理实践”的双重取向。当环境政治超越理性知识并向实践经验回归时,“理性及科学的概念都需要被‘经验重构,具体路径体现为突破科学理性的边界并向经验理性延伸。”面对环境政治话语的具体化,未来中国环境政治学研究势必更加凸显“微小生活”趋向,即基层环境治理问题、跨区域环境协同治理等话题在环境政治范式变迁中的地位愈加凸显。从研究场域和议题选择来看,环境政治学遵照“实践逻辑”,应重塑其研究的“尺度空间”,以市域环境治理为研究场域,聚焦于基层环境治理议题,逐步将国家环境治理目标转化为培育地方城市“分散式环境治理能力”。

综上,中国环境政治学所需的知识体系从科学理性扩展到更多元的知识类型、从宏观叙事到微观治理实践,环境政治知识体系的生产和更新模式必然会发生根本性转变。它终将走向一个愈加开放、多元和包容的生产体系,有着更为灵活、更具“情境定义”(definition of the situation)的生产流程。究其本质,中国环境政治凝结着“发展主义”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双重取向,是多维价值在生态环境要素上的高度复合。因此,我们呼吁环境政治学需要“从西方到东方”的研究转向,呼吁问题域的“现实政治”关注,呼吁研究者的“本土化”议题关切,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国环境政治学成为一门成熟的新兴交叉学科的标志或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