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民主体性地位缺失问题分析
2022-03-23赵重阳
赵重阳
(中共舒兰市委党校,吉林 舒兰 132600)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乡村振兴要从整体上谋划、推动和实施。乡村振兴能够有效提升国家竞争力、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新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一直以自己独特、丰富的生活经验参与到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来,但由于我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农民主体地位缺失、农业现代化进程落后以及农村基层治理能力不足等因素影响,导致我国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需要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及能力建设,提升农民的主导地位。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农民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的政策措施。然而由于政策导向和执行效果不理想等原因,我国乡村振兴仍面临着诸多困境。
1.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现代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1 农民主体地位缺失
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由于我国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革,社会组织的基本模式和管理体制发生巨大变化,使社会组织体系进一步呈现出虚拟化、分散化的特征。传统的农民社会组织处于半个社会组织状态,在我国社会中仅处于边缘地位;农业生产中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经营,组织成员间利益不协调;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相对单一。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土地经营权分散且信息不对称,农民很难实现有效经营和管理,农户经营水平较低,经营风险大。传统上我国农民主要通过“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和生活,家庭对生产和生活关系不重视、不关心。新时代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民对乡村振兴建设的参与程度,要通过有效制度设计提升农民对乡村振兴战略意义的认知度,在法律制度体系中保障和提升农民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的权利和地位。
1.2 农村基层治理能力不足
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如何让农民参与到乡村各项事务之中是个问题。尽管我国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建立各种形式的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机制确保“三农”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但这些机制及政策并没有真正解决广大农民所关心的问题,造成农民主体地位与国家公共利益之间出现了冲突。一方面,随着农村人口进城定居趋势逐渐加强、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加和各类新事物、新观念不断涌现,使得我国乡村治理过程显得复杂多变。在这种复杂多变的态势下,农村一线基层组织面对着大量复杂多变的问题与矛盾不断涌现。另一方面,随着基层干部队伍的不断壮大且工作职责更加细化、责任更加明确,使基层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在基层治理过程中由于对农民的认识不足、能力不足以及能力不够,而导致基层组织工作积极性不足,导致许多乡村治理问题难以得到解决。这不仅阻碍了人民群众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解与参与,也阻碍了乡村振兴战略目标顺利实现。在这种复杂多变的局面下需要加强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保障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实现有效提升农村广大农民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农村主体性地位缺失的原因
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村,其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我国乡村振兴中表现出来的主体性缺陷,已成为阻碍乡村振兴事业推进的“拦路虎”,进而影响到农业农村发展。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便是农村主体性建设缺乏。一方面,农村在建设现代化过程中逐渐形成自我封闭自利特性及行为模式,难以发挥出自己的优势与作用;另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政策落实措施来保障农村社会经济事业稳定而又健康地向前发展。此外,在现代化过程中出现诸多不利因素导致目前我国乡村振兴中呈现出主体缺席、缺乏活力等现象并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2.1 农民主体地位的提升与现实需求的不匹配
在我国,农民主体地位的提升与现实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在传统的农村社会背景下,农民虽在权利义务关系上处于弱势地位,但在国家制度设计上却享有一定权益。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后,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民更是成为了国家政策和资源的重要受益者,农民被赋予了更多权利与义务。但是,与现代文明社会相比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以及中国梦紧密相关的农村社会问题以及农村发展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首先,在经济发展方面,由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我国北方部分地区农业与乡村整体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南沿海地区存在明显的差距,造成了地区间的不平衡。其次,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生活习惯相对较好并且具有较强生活自主权和自主空间要求,但对于新技术、新产品更是没有充分认识。由此造成部分进城农民脱离农村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而外出务工经商不成功、收入不稳定及受教育程度较低等问题层出不穷。
2.2 农民参与农村发展的外部环境尚未形成
一方面,农民参与农村发展的外部环境还未形成。农村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类资源要素已逐渐从国家、社会层面转移到农民手中,但不同时期农村发展所需资源要素与条件都不尽相同。当前我国农村还没有完全实现与城市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差异化发展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这种背景下,农民更多依赖国家政策指引、外部要素投入以及自身努力提升自身发展水平从而获得稳定、充分发展。而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还处于起步阶段,工业化水平较低,农村工业化进程缓慢且发展水平较低,这也导致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与资源配置效率难以与城市相比美。另一方面,农民在参与农村发展中存在利益冲突。由于在农村资源配置上仍存在着一定限制或影响,当前农村不同地区及不同农民之间利益差异较大。由于不同地区农民对自身发展利益诉求存在差异或不同,从而导致在具体事项的处理中面临不同利益群体及冲突解决方式方法时出现利益冲突。在利益冲突解决中,农民处于弱势地位或处于“讨价还价”阶段且无话语权,都会导致农民对自身权益重视程度不足从而影响其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农村发展速度与质量。
2.3 在现代化过程中,农村主导力量缺乏,缺少活力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已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社会秩序,但是却形成了自我封闭、行为模式相对落后的一种状态,从而导致了农村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落后状况。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由于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难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进而导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村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遭遇了不同程度的阻碍。与此同时,农村发展中还面临着一个较为突出特点——社会经济发展能力弱、资源整合能力弱、自主发展能力弱,进而影响到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和效果。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在推进现代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着农业技术落后、生产条件简陋、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等诸多不利因素,并制约着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和健康持续发展。这使得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仍处于探索阶段,且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将不可避免地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产生影响,进而严重阻碍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并产生一系列不利因素。
3.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民主体性地位缺失的应对之策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农村发生巨大的变化,而农村基层治理能力作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其发挥的作用将决定着乡村振兴的成败,而农民主体性地位缺失却是我国农村地区出现的普遍问题。虽然乡村振兴战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在其生活中的焦虑情绪,但是缺乏主体性地位是制约我国乡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国家振兴战略目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因素,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当前我国农村存在着诸多不合理现象,且农村居民普遍民主意识淡薄。例如,农民受传统教育影响较深,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的农民长期留守在农村地区未受教育,技能没有提升;部分村庄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发展滞后等,这些都阻碍着农民参与乡村发展。因此,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对促进农村经济、政治及文化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3.1 提升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提升农村居民自我发展能力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本保障,而提升农村居民自我发展能力的关键是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力度。要鼓励农民积极接受各类教育,并努力掌握新知识和新技术,使其成为推进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生力军。为农民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并积极参与政策制定和社会实践。另一方面,加大对农村地区就业技能培训力度。针对乡村振兴战略中普遍存在的“留守”“空巢”等问题,要着力提高农村居民自我发展能力。首先,应继续加大政府对农村教育投入机制建设力度,建立农村教育长效机制。其次,要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乡村振兴发展。最后,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行业协会在社会服务中的引领作用等。
3.2 构建乡村文化共同体
文化自信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而构建乡村文化共同体,则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引下,建立以农村居民为主体的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引导农村居民不断丰富自我,提升自我价值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首先,要加强村民思想政治建设,让农村居民在自我发展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觉悟、改变自身行为方式、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形成正确价值观念。其次,应不断推进乡村建设,在完善村规民约的同时,注重以乡村旅游开发为契机建立更加完善的基层党组织力量以及村民自治组织力量,从而不断提高乡村文化软实力,丰富乡村精神文化生活。最后,应注重对传统优秀农耕文明以及传统美德进行继承与弘扬。当前我国农村正处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时期,农业农村对城市社会以及现代化城市产业、经济、社会带来重大影响。
3.3 建立城乡人才交流机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优秀的人才可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力支撑。但在当前,农村人才呈现出流动性大、专业人才匮乏、技术人才缺乏等现象,这与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乡土理念以及我国农业现代化所必需的人才培养模式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城乡人才交流机制,这将有利于农村地区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首先,要优化城乡人才资源配置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要振兴,关键在人才”“要注重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因此要大力开展人才下乡活动,推动更多更高层次人才到农村发展,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中的作用,同时可通过政策倾斜加大对返乡留乡创业人员、返乡创业带头人、农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以及农村专业人才等的支持力度。要建立城乡人才交流机制、畅通城乡人才流动渠道、构建城乡人才合作交流平台等措施,推动城乡人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3.4 强化乡村公共服务供给
目前,我国大多数乡村公共服务供给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从总体上来看,我国乡村公共服务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首先,乡村公共服务的内容不全、质量不高,我国农村地区人均拥有的公共服务相对较少或不全;其次,乡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乡村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不高;再次,部分乡村公共服务供给内容简单、服务内容不丰富。这些都会严重削弱农民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及权利意识。为此,应注重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与质量提升相结合,同时注重提升乡村公共服务创新能力和供给质量。一是通过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来解决农村地区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问题;二是通过加强对农村居民的教育培训来提高其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能力;三是通过开展基层组织能力提升工程来增强其服务意识和基层组织影响力;四是通过建立公共服务项目及资金投入机制来促进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从以政府为主导方向转变。通过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来增强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实施农村振兴战略,要立足于农民的现实需求。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参与到乡村振兴建设中来,使农民积极关注农村发展,调动农民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