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现状调查与环境保护
2022-03-23夏超波
夏超波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江西 宜春 336000)
土地资源是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当前,随着我国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土地污染的历史问题和日益严重的土地污染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这种现象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加强对土地实际污染状况的调查,并完善土地修复与治理的相关条例规定与技术研究,以更好地推动土地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序进行,更好地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 土地污染现状调查
1.1 国内土壤环境污染现状
1.1.1 总体污染状况
经调查发现我国土地污染状况不容乐观,土地总体质量呈较低水平。土地污染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分别为有机污染和无机污染,北方污染状况相比南方稍好一些。此外,部分地区还存在严重的污染问题和环境问题,如珠三角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等存在严重的土地污染问题,中南、西南地区存在着重金属严重超标的问题等。
1.1.2 污染物分布状况
无机污染的主要污染物为铅、锌、镍、汞、铜、镉等,其中镉元素超标率最为严重,锌元素超标率最轻。经过调查发现,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无机污染问题,只不过污染的程度有轻有重[1]。污染较为严重的区域如广东省,无机污染的超标率已经接近30%,当地的一些污染企业及采矿区等污染情况更严重。在有机污染中,DDT和多环芳烃等为主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六六六以及DDT。这些物质尽管已经被禁用了很多年,但仍能在很多土地中检测到二者的有关成分。
1.1.3 不同土地类型的污染状况
从土壤类型看,我国耕地的土地污染状况最严重,其主要污染物为农药及重金属,其次是林地,林地的污染状况与耕地相似,其主要污染物也是重金属和农药。还有就是草地和未利用的土地,其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污染物。
1.2 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
1.2.1 过度使用农药
农药的过度使用是导致我国耕地大面积污染的主要原因。经调查表明,每年有超过50万吨的农药被投入使用,农药进入土地后,一方面会引发生物以及微生物等与其进行反应,产生很多不确定的物质,对土壤的肥力造成破坏。另一方面,农药在投入土地并接触到作物以后,会被作物吸收,随后将有近一半的农药通过循环流入土壤中,再次被作物吸收。经过这种大量反复的流程,农作物的根、茎、叶等都会积聚大量的农药,被人或者动物吸收后会影响其健康。
1.2.2 大量使用化肥
尽管化肥是作物生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物质,但过度使用也会对土壤造成严重破坏。经调查显示,我国每年投入使用的化肥数量高达4 000多万吨。大量化肥的使用不仅影响了土壤的肥力以及保水能力,同时也加剧了土壤退化、板结等现象。不仅如此,化肥的营养物质含量较高,作物并不能够完全吸收利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化肥的成分便会逐渐转移到地下。而此时如果土壤发生风蚀或者存在地面径流等现象时,土壤中原本存在的污染物便会随着这些化肥的残留成分逐渐扩散,从而导致土壤的污染面积不断增加。最后,化肥的过度使用还会对牲畜的养殖产生影响。大量使用化肥会导致饲料内硝酸盐含量的急剧增加,从而影响牲畜的健康,严重时甚至会导致牲畜直接死亡。
1.2.3 放射性物质污染
放射性污染物质在土壤中难以分解,并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转移,一旦周边的动植物或人类接触到放射性物质,就会受其影响,严重者会干扰食物链,导致人体患染白血病以及各种具有遗传性症状的疾病等。放射性物质的产生通常来源于医疗或者科研工作,如若土壤周边有这些种类的研究场所,则很容易受到放射性污染[2]。
1.2.4 重金属污染
重金属污染是土地污染中比较普遍而又影响较大的一种污染。重金属污染不仅会导致土壤的肥力属性降低,同时还会引发大面积的粮食减产,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重金属的产生多数来源于日渐发达的现代工业以及矿业开采,尤其是我国步入现代化发展轨道以来,重金属污染的状况不断加剧,尤以污水排放区为重。经过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重金属污染都来自于污水排放区,由于污水中的重金属含量较多且难以降解,因而只能通过排放的方式进行处理,从而对周围土壤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1.2.5 微生物病原污染
病原微生物也是常见的土壤污染物之一。病原微生物大多来自生活污水或者医院排放污水,这些污水中的病原微生物进入土壤以后,经过不断地繁殖、滋生,其规模将不断扩大,并且会不断蔓延,最终影响人们的生命健康。
1.3 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难点
1.3.1 土壤修复行业发展不够成熟
当前,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土壤污染问题的不断加剧,土壤修复行业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挑战。然而,从目前状况看,由于起步较晚,土壤修复行业还存在许多问题。首先,土壤修复的相关条例与规定等并不明确,同时对土壤修复流程的约束条例也不健全,这导致实际的土地修复工作缺乏方向引导。其次,缺乏完善的土地修复验收评价机制。在很多情况下,即使有能力对土地进行修复,但修复完成以后该用怎样的标准去检验修复的成果以及该如何判断土地的修复是否有效,仍然是当前行业所面临的难题。最后,目前土地修复行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因而其发展方向以及发展内容仍处于无序的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地修复行业的发展。
1.3.2 土壤修复技术落后
由于起步较晚,国内缺乏对土地修复技术的研究。当前国内采用土壤修复技术大多是从国外直接引进的,而在引进过程中一方面是由于经验不足,另一方面我国的土地状况与国外的实际状况等也有所差异,但改进和整技术等需要时间,而我国目前对于土地修复的需求又较为迫切,因而导致短时间内难以研发出较为合理且有效的土壤修复技术。
1.3.3 责任机制不够明确
土壤的修复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只有这样才能够对症下药,更好地防止土地污染现象的加剧。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土地污染责任机制不够明确,很多时候往往很难找到相关负责人,此时就需要国家相关部门承担土地修复责任,而国家经费有限,难以对土地修复实行较为全面的资金支持与全面监管,这导致土地修复的时间线被无限制地拉长。除此之外,很多工业用地尽管能够找到相关负责人,但事前未针对土壤污染问题制定完善的责任机制以及追责机制,同时工业用地的责任主体较多,俣责任主体的判断较为复杂,而且在判定过程中很容易发生纠纷,因而难以及时有效地进行治理[3]。
1.3.4 土壤修复周期长、难度大
土壤修复不仅在制度、技术以及责任主体判定层面困难重重,同时其本身的修复难度也较大,修复周期也较长。在实际修复过程中,一方面土壤污染问题具有遮隐蔽性的特征,在污染前期很难通过有效的手段进行排查。另一方面,由于土地污染在前期并不会对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较大危害,因而不会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污染问题集中爆发,导致治理难度也成倍增大。除此之外,土地污染本身需要较高的成本投入,污染状况也会因污染原因以及污染土地类型等不同而有所区别,因而土壤修复方式非常复杂,且难以复制,导致其需要付出的时间成本也会成倍增加。
1.4 土壤环境污染修复
常见的土壤环境污染修复主要通过工程修复的方式进行。工程修复主要可以分为物理手段以及化学手段。
1.4.1 物理手段
物理手段主要包括换土法、翻土法、隔离法等。其中,换土法是一种针对土壤污染面积较小所实行的处理方法。该种方法的原理是通过清洁土壤置换污染土壤,从而直接去除土壤中的污染成分;翻土法是指通过翻土的方式将污染较为严重的表层土壤翻入至土壤的深层区域,以达到稀释污染成分、降低土地污染程度的目的。该种方法适用于土层深厚且无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区域;隔离法是指通过具有防渗透功能的清洁材料将污染土壤隔离的一种污染治理方法。该种方法较适用于处理具有一定规模的土壤污染,通常应用于农药污染的土壤。
1.4.2 化学手段[4]
化学手段主要包括清洁法和热处理法。首先是清洁法。该种方法先通过化学药剂将土壤中的污染物冲刷出来,然后利用污染物化学反应的特质,选取特定药物与其反应形成沉淀,最终实现对污染物的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利用清洁法生成的沉淀物也并非完全无害,在沉淀物排放过程中有可能会引发地下水污染。此种方法较适用于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区域。其次是热处理法。该种方法的原理是通过加热分解污染物,并将污染物进行回收,以此达到污染治理的目的。该种方法适用于有机污染的治理,因为大多数有机物都可以通过热化学反应进行分解。
总之,工程修复可以解决小规模土壤污染问题,但同时成本较高,修复程序与步骤也较为繁琐。
2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1 修复与预防并重
土壤环境中遗留的污染物大部分不会被土壤中的微生物降解,而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转移,少部分会蔓延至地下水中,造成二次污染。从目前情况看,我国依旧有大部分土地存在严重的污染问题,而且由于不正确的开发利用,导致了土地污染的历史遗留问题也很严重。对此我国目前已经将土地污染修复与治理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当前我国主要采取异位修复技术进行土地污染修复,该技术的优势在于修复速度较快,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化学药剂的使用可能对环境造成破坏、土地修复与地下水治理不统一,容易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的局面,因而修复成本较高,修复效果不明显。为了有效开展土地修复工作,必须要坚持修复与预防并重的原则,既要在预防中修复,也要在修复中预防后续可能发生的隐患,以达到彻底治理的目的。除此之外,相关研究人员应对修复技术进行持续改进,而采取原位修复技术或者原位生物修复技术的优势在于这些技术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破坏,从而更有助于彻底消除土地污染。
2.2 加大对土壤污染技术的研发力度
目前在土地污染技术的研究方面,由于我国起步较晚,因而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许多发达国家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开始进行土地污染修复与治理技术的研究,如日本、欧洲、美国等每年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土壤污染的修复与治理。而我国目前对于土壤修复技术的研究大多只停留在试验阶段,缺少更加先进的技术支持,因而技术应用与实施较为困难。
当前我国土地污染的修复方向主要集中在无机污染层面,尤其是重金属的污染防治,而对于有机物污染防治的研究较少,大多只停留在DDT以及PAHs方面,而对放射性污染、微生物污染等方面的研究则少之又少。这种现象应引起相关部门足够的重视。随着现代社会发展的不断加快,人们的开发速度也会不断加快,大面积的土地污染不仅会影响整体发展速度,而且快速开发的趋势也会导致土地污染现象的不断加剧,因而要加强土地修复与治理技术的研究,不断提升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水平至关重要[5]。
2.3 健全土壤环境污染防治体系
为了全方位加强土壤环境污染的防治效果,首先需要注重从制度上做出改变,通过制度与体系的指导与约束,进一步落实土壤环境保护与安全治理工作的有效运行。在土壤环境污染防治体系建设中需考虑以下几点:
(1)在实际的污染防治过程中,首先要重视对防治区域的土地污染状况进行详细地调查和分析,确保采集到的数据准确可靠,并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污染状况规划有针对性的防治方案。同时在规划过程中,应明确制定土壤修复与治理标准,加强对土壤修复过程的管控,确保实际防治过程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2)在污染防治过程中,环保部门和企业要着重做好安全管理以及土壤的防护治理,紧跟国家法制法规建设,确保土壤环境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条例进行,同时在实际治理过程中,应根据我国的实际发展情况做出相应地调整与改进。
(3)在新的发展背景下,土地防治部门也应该推陈出新,注重提升自身的污染防治能力。一方面,应积极引进先进的机械设备,并采取更加先进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模式。另一方面也要注重提升自身污染检测的效率与准确性,并不断提升自身的监管能力。除此之外,在信息技术飞跃发展的当下,土地污染防治部门也应注重结合信息技术的优势,通过信息共享以及统一平台的建立与其他部门联合,通过相互协作的方式共同治理土壤污染问题。最后,在土地污染防治过程中,相关部门还应注重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意见,并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实现对土壤的综合治理。
2.4 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土壤治理监督工作
为了推动土地污染治理的高效运行,相关部门应该结合不同地域的土地污染状况,制定全面的土地污染治理机制,并加强对土地污染相关条例的制定,完善土地污染治理的法规建设。土地污染治理的有关部门在实际防治过程中,应注重结合规范要求建立土地保护机制,并严格落实土地保护与环境保护政策,致力于减少土壤污染程度的恶化,加强监管。除此之外,环境保护部门也应该注重加强对环境保护条例与法律的执行力度,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应进行严格惩处[6]。同时,对于一些在技术和设备上有所缺失的企业,国家应进一步加强扶持力度,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以确保整体环境治理能力的提升。最后,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的绿色发展,环境保护部门也应该继续加强对各个企业实际状况的调查,根据分析结果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更好地推动整体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运转。
2.5 加大生态保护的宣传力度
当前国家已经意识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在相关的法律层面不断完善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依然存在很多矛盾。对此,相关部门应该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同时也应注重加大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条例行为的惩处力度,使企业意识到破坏土壤环境的严重后果,以进一步缓解土壤污染问题的发生。当前是信息时代,信息的传播渠道多种多样,因而环保部门可以通过短视频或者新媒体等传播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土壤环境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的宣传力度,引领人们形成健全的生态保护意识。此外,在一些景区也应注重设置生态保护的标志,必要时还可以设置监管设施,更好地提醒人们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3 结语
目前我国的土地污染状况不容乐观,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土地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的重视,坚持预防与修复并重的原则,并注重完善相关条例和治理制度,加强对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提高对土地使用状况的监管,多措并举,切实解决土地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