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模拟)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2022-03-23聂东方
聂东方
【中图分类号】 R56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107-2306(2021)02--01
2021年8月23日9时27分,郭沫若旧居博物馆电话报告称发现1名有咳嗽症状的红码人员。区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庚即派员赶赴现场,经核实后,随即联系沙湾区人民医院将该红码人员转运到医院检查。区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相关询问检查后,院内会诊为疑似新冠肺炎,随即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于23日11时10分派出流调人员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病例基本情况
周某,女,25岁,汉族,联系电话:1848211****,待业人员,身份证号:51112319960729****,现住址:沙湾区金沙印象二期四栋三单元601,与李某某(1811380****)、陈某(1771575****)合租。
周某已接种两剂疫苗,分别于2020.12.18和2021.01.18在沙湾镇中心卫生院接种北京生物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
二、发病就诊情况
周某咳嗽、腹泻2日,无发烧等其他症状,在23日之前未就医治疗。
23日10时16分,周某从郭沫若旧居博物馆留置室内转移至沙湾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留观室,进行核酸检测和辅助检查,目前人员在传染病病区隔离病房。
患者就医情况:体温36.7℃,伴咳嗽、腹泻,双肺呼吸音粗、可闻见少许湿啰音,辅检:白细胞3.28*109/L,中性粒细胞77.1%,淋巴细胞22.9%,单核细胞2.53*109/L。CT呈双肺毛玻璃样浸润,以肺外带为甚。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三、流行病学史
8月9-16日,周某多次到城北农贸市场和家家乐超市(银杏店)购物,其余时间在家无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8月17日,周某早9:35自行驾车从沙湾区金沙印象前往XX市X县,11:13到达q y街道FL城小区大姨家,到达后未外出。晚饭后(18:51)在小区散步,于19:45返回大姨家。
8月18日,周某早饭后于10:23驾车离开X县返回沙湾区金沙印象(12:45),未外出。
8月19日,周某8:45到城北农贸市场买菜(无防护)后未外出。
8月20日,8:30左右在城北农贸市场买菜(无防护)后未外出。下午周某和李某某乘坐唐某的顺风车(川LVX469,车内封闭空调循环,且无防护)于16:53到达峨眉简居民宿,乘同车于17:11到达城区书院街,17:25在老七冰粉进餐,17:55到达聚龙夜宵与陈某汇合进餐,19:20离店。19:35乘滴滴(川L9A680,车内封闭空调循环)返回民宿。20:30,
8月21日,周某和李某某8:40在民宿楼下就餐,堂内四桌10人左右。8:55回房间。12:05三人乘滴滴(川LWJ520,车内封闭空调循环,且无防护)到帝豪酒店进餐,饭后步行到达灵秀温泉。16:53乘滴滴(川LZU095)前往峨眉山高铁站。17:07分在公安制证窗口对面快餐店进餐后一直在高铁站候车,19:36乘高铁C6276-7车11A B C三个位置到乐山站。17:55三人乘坐滴滴(川L7110)回沙湾,同乘1名男子,于20:50到达金沙印象二期下车,后未外出。
8月22日,周某10:44出门,乘滴滴车(川LF1G56)前往家家乐银杏店。10:53进超市,11:21乘滴滴(川LPR266)回家后未外出,全程无防护。
16:13周某和李某某乘滴滴(川LSK815)前往德胜电影院。16:22从酒店正门进入电影院。在爱念珠宝厅观看16:20场次的电影,厅内有一男生,共三人。17:50两人离开电影院。18:00在九九精武鸭脖购物。18:18在周记蛋糕店购物后,两人在美女塑像乘滴滴(川LZL686)回家,后未外出,无人拜访。
8月23日,8:37周某和李某某在味味轩面馆吃面,店内人较多,8:50离店,全程无防护。
8:56周某在车站附近公交站(主干道)上1路公交车,8:58在龚电广场下车;9:10周某又在龚电广场站上车,在沫若旧居站下车,前往旧居博物馆扫码查验为红码。全程均戴口罩。
四、周某活动轨迹追踪
经官方信息查询,周某于8月17日前往的XX市X县q y街道FL城小区为境外无症状感染者居家隔离所在小区。8月22日,该无症状感染者第四次核酸检测为复阳。
五、实验室检测
2021年8月23日11时,沙湾区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血清IgM阳性、IgG阴性;白细胞3.28*109/L,中性粒细胞77.1%,淋巴细胞22.9%,单核细胞2.53*109/L。CT呈双肺毛玻璃样浸润,以肺外带为甚。
2021年8月23日11时20分,沙湾区疾控中心采集双份患者鼻咽拭子分别在沙湾区人民医院和区疾控中心进行核酸复检(“双采双检”)。13时10分,沙湾区人民医院核酸结果阳性;13时15分沙湾区疾控中心核酸结果阳性。
六、调查初步结论
根据周某14天前的活动轨迹,结合咳嗽、腹泻等症状以及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复检结果阳性,市、区专家组会诊,判定周某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感染来源主要聚焦在暴露于境外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复阳)人员的环境有关。
七、密切接触者调查情况
通过排查、追踪,目前共找到12名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集中隔离管控。
八、已采取防控措施
(一)患者周某在沙湾区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隔离治疗,对其居住场所进行采样检测并终末消毒。
(二)对金沙印象二期限制人员进出;并向居民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三)将已追踪到位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及时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管控。
(四)對患者8月20日-23日所经过或停留的场所进行了采样、管控、消毒。
(五)鉴于该患者系我区首例病例,已逐级上报,并按要求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九、建议
(一)建议区应对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和各镇、铜河街道办事处进入战时状态。
(二)对患者居住的沙湾区金沙印象二期划分为封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严禁聚集”封控管理。
(三)政法、卫健、公安、交运等部门继续紧密配合追查周某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触者,并立即纳入管控。
(四)即日起,全区所有重点机构开展人员健康监测,重点场所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通行制度。
(五)官方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推送新冠肺炎防控相关知识,指引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