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内巡视制度建立的起因
2022-03-23
党史博览 2022年1期
1921年11月,陈独秀在中央领导机构成立后起草了一份文件《中国共产党中央局通告》。中央按照这一通告要求扩大宣传联络,加强统一领导,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成立后相继在各地建立分部,并派遣特派员去加强总部与分部之间的沟通联系。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得随时派员到各处召集各种形式的临时会议,此项会议应以中央特派员为主席。”通过中央特派员向各地传达党中央的指示、策略和思想,进一步督促地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决策方针,确保了全党上下政令畅通。
随着国内民族革命运动高潮的到来,中共的作用和影响也在不断增强,党员数量成倍增长。如何建立一个集中统一、上下有序的组织体系,成为中央及各区委的紧迫任务。随着各级党组织范围扩大,机构成员日益复杂,实际工作中的问题逐步显现。增加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导员指导地方工作,一方面可以解决地方关于政治上及策略上存在的问题,在地方开展工作和运动时指导起来更方便、更及时、更高效。另一方面也可以发展地方党的工作,加强对党员队伍的建设,积极培育和吸收新的党员,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
中共党内巡视制度的产生与联共(布)和共产国际的影响也存在密切关联。在联共(布)的领导体系中,党的中央委员会设有中央巡视员,中央巡视员在开展巡视工作时代表中央委员会行使特权并直接对其负责。中共学习联共(布)的做法,积极借鉴这一领导模式。中共建立后,共產国际也派遣巡视员直接指导中国革命和党的巡视工作,为巡视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提供了借鉴。
(红舟摘自《党史研究与教学》2021年第3期,徐德刚、胡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