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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差异及收敛性研究

2022-03-22

关键词:城市群规制强度

张 德 钢 么 雪 静

(1.重庆师范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2.重庆师范大学 地理与旅游学院,重庆 401331)

一、引言

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阶段,在经济稳定向好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面对资源紧缺、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的严峻形势,提升环境规制迫在眉睫。城市群作为国家战略发展的支撑点,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主要空间载体和动力源泉。然而,城市群内部城市间政府层级交错,环境治理难度远比单一城市更加复杂。在此背景下,科学评价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现状,揭示城市群间和群内环境规制强度差异及动态演进趋势,有利于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以提升环境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协调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围绕环境规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而展开的诸如“污染天堂效应”和“波特假说”检验的文献非常丰富。这些研究有一个不可回避的前提是对环境规制进行定义和测度。从本意来看,环境规制是指以保护环境为目的,对污染公共环境的各种行为进行的规制。根据规制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和自愿参与型[1]。目前,环境规制的测度主要有单一指标法和综合指标法。单一指标法是直接使用某一单一指标衡量环境规制强度。这种方法数据可获得性强,操作简单,被实证文献广泛采用[2][3][4]。例如,杨仁发和李娜娜[5]采用行政处罚案件数衡量命令型环境规制、采用群众环境问题上访批次数衡量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采用排污费征收总额衡量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综合指标法是将多个定量指标通过一定的计算方法整合成为一个综合性的定量指标。这种方法可以将环境领域内多个维度的定量指标融合,更好地反映出环境规制的整体强度,在文献中得到越来越多的运用[6-10]。

虽然检验环境规制强度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文献非常丰富,但是针对环境规制强度本身而开展研究的文献并不多见,讨论环境规制强度地区差异的文献则更加稀少。宋琳和吕杰[11]基于中国省级层面的数据合成了环境规制强度指数,并利用泰尔指数分析了环境规制强度的区域差异,结果显示中国的环境规制强度呈现东高西低的分布格局,地区间环境规制强度差异明显。屈小娥[12]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李玉红[13]基于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数据的实证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强度呈现城区、城镇和乡村、郊区依次递减,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省级以下园区依次递减的特征。李小平和李小克[14]分析了中国35个工业行业环境规制强度差异及收敛机制,发现污染行业内部的子行业间环境规制强度差异很大,不同行业环境规制强度呈现收敛特征,污染行业环境规制强度收敛速度慢于清洁行业。

总体上看,虽然现有文献对环境规制强度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但对环境规制强度地区差异及收敛机制的揭示依然不够充分。相对于已有文献,本文进一步做以下拓展:第一,在研究视角上,与已有研究通常局限在国家、省级或行业层面不同,本文以城市群为研究对象,构建一组环境规制强度综合评价指标测评中国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揭示环境规制强度在城市群间和群内的差异及收敛机制,有助于为城市群环境规制政策协同和高质量协调发展提供参考。第二,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Dagum基尼系数测度环境规制强度的区域差异并揭示差异来源,比泰尔指数和传统基尼系数更有效解决样本划分造成的交叉重叠问题。与此同时,在空间关联模式下,采用空间收敛模型分析环境规制强度的收敛性。实证方法运用上的进一步拓展使得相关研究结论更加准确可靠。

二、研究数据和方法

(一)指标及数据

1.十大城市群

随着城市群和都市圈的兴起,协同提升城市群环境规制水平,成为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的资料文件,本文选择了中国十大城市群作为研究对象,共包含148个地级市。具体见表1。

表1 中国十大城市群范围界定

2.指标选取

环境规制强度指标选择是否科学关系着测度结果的准确性。鉴于单一指标存在不全面的缺点,文献大多采用综合指标评价环境规制强度,但目前采用综合性指标的文献大多以单位GDP污染物排放量等环境治理收益指标衡量环境规制强度,忽视了环境治理投入及污染处理过程类指标。本文以成本—效益为出发点,从治理投入、污染处理、排放强度以及城市绿化等四个维度遴选出13个指标构建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其中正向指标10个,负向指标3个。相对于已有文献,本文构建的指标体系涵盖内容更加广泛,更能全面反映一个城市的环境规制强度水平。数据主要来源于2007-2020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和中国区域经济数据库,缺失数据采用插值法补齐。

表2 中国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指标体系

(二)研究方法

1.熵权法

本文采用熵权法合成环境规制强度指数。熵权法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各指标所含信息量的大小来确定其所占的权重,而信息量的大小是由变异程度来决定的。相对于其他方法而言,熵权法具有精准度更高、客观性更强的特点,可以更好的解释结果。其具体公式如下:

选取n个城市,m个指标,则xij为第i个城市的第j个指标的数值(i=1,2,…,n;j=1,2,…,m)。

标准化处理,其中yij为第i个城市的第j个指标的标准化数值。

(1)

计算第j项指标下第i个城市所占的比重。

(2)

计算第j项指标的熵值。

(3)

计算各项指标的权值和综合得分。

(4)

(5)

2.基尼系数及分解

本文采用Dagum基尼系数分解法[15],探究中国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的区域差异。Dagum基尼系数可以避免传统基尼系数的弊端,更好地刻画样本的分布状态,解决样本之间的相互重叠以及地区差距的来源问题。Dagum基尼系数可以将环境规制强度分解为城市群内差异、群间差异与超变密度三个部分,计算方法如下:

G=Gw+Gnb+Gt

(6)

(7)

μh≤μj≤…≤μk

(8)

(9)

(10)

(11)

(12)

(13)

Djh=(djh-pjh)/(djh+pjh)

(14)

(15)

(16)

(6)式反映了总体基尼系数(G)的构成。(7)式为总体基尼系数定义式,其中,yji、yhr是十大城市群内任意一城市的环境规制强度值,μ表示所有考察城市环境规制强度均值。(8)式对环境规制强度的平均值进行了排序。(9)式、(10)式分别表示群内的系数值和贡献率。(11)式、(12)式表示群间的系数值和贡献率。(13)式为超变密度。(14)式中的Djh定义为城市群与城市群内单位环境规制强度指标的相对影响。(15)式及(16)式可分别对djh和pjh进行求解,Fj、Fh可理解为地区的累计密度分布函数。

3.核密度估计

本文采用核密度估计揭示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的分布动态。核密度估计是一种非参数检验方法,它被广泛应用于空间非均衡分布的研究中。该方法运用连续密度曲线刻画随机变量的分布形态,可分为高斯核、肆角核、三角核等。本研究采用高斯核函数对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的分布动态进行估计,(17)式定义为随机变量X的概率密度函数,其中,N是观测值个数,x为均值,h是带宽,带宽越小核密度估计值越准确。(18)式为高斯核函数,计算公式如下:

(17)

(18)

4.收敛模型

(1)σ收敛。σ收敛是指环境规制强度的样本离差随时间推移而逐渐下降,本文通过变异系数(CV)来刻画,如下式:

(19)

(2)β收敛。收敛是指以发展速度为基础,判定各大城市群之间环境规制强度的变动趋势,当出现收敛态势时,不同地区环境规制强度的变化速度将趋于一致。绝对β收敛是指仅考虑环境规制强度本身的收敛趋势。条件β收敛是指在增加一系列控制变量后,不同地区同样呈现出收敛趋势。考虑到环境规制强度可能存在地区策略互动,基于此,本研究构建了空间杜宾模型(SDM),公式如下:

GEit+1=α+β1Eit+β2Control+ρwijGEt+1+δ1wijEit+δ2wijControl+εit

(20)

其中,GEit+1表示第i个城市环境规制强度在第t+1期的增长率,Eit+1表示第i个城市第t+1期环境规制强度,Eit表示第i个城市第t期环境规制强度,Control表示控制变量,β为收敛系数,ρ和δ是空间效应系数,wij为空间权重矩阵,根据城市间地理距离倒数构建,α是常数项,εit是误差项。

三、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测度及差异分析

(一)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测度结果

本文利用熵值法测度了考察期内中国十大城市群的环境规制强度指数,限于篇幅,表3只报告了各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的均值。结果显示,2006-2019年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均呈上升趋势,其中,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领跑全国,考察期内环境规制强度的均值为0.173、0.067、0.058;成渝、中原、关中等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较低,分别为0.042、0.042和0.039。可以看出,中国环境规制强度表现出东部大于中部,中部大于西部的特征。这可能是因为2000年以来,中国制造业在空间上经历了先向东部聚集,再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的变动特征。珠三角、长三角等城市群在产业转出的同时,利用资金、人才、管理、技术等优势开始优化能源结构,环境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改善。而中西部地区由于本身环境具有脆弱性加上承接产业转移的污染使得环境问题有所加剧。因此,中国环境规制呈现出东高西低的特征是具有合理性的。从变化趋势上看,环境规制强度增长较为平稳,无明显波动。其中北部湾城市群的增速最快,年均增长9.4%,可能的原因是,近年来,北部湾城市群划定了生态红线,要求各省市陆海联动、生态共建,从而促进了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而长三角城市群的增速最慢,年均仅增长3.9%。

表3 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均值

(二)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差异及分解

1.十大城市群内部环境规制强度差异

上述研究直观地反映了中国环境规制强度的演化趋势。下一步,本文采用Dagum基尼系数分解法,对中国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的总体差异、群内差异、群间差异、超变密度进行测算。由表4可以看出十大城市群内部环境规制强度差异及演变趋势。考察期(2006-2019年)内,从均值上看,地区内差异由大到小依次排序分别为珠三角、北部湾、京津冀、海峡西岸、长三角、哈长、长江中游、关中、成渝、中原城市群,呈现出明显的东高西低的特征。2019年,珠三角城市群基尼系数值最高,达到了0.337;成渝城市群最低,为0.109,这是因为广州这样的城市相较于江门、肇庆而言发展较为成熟,政府环保意识强烈,加上各类资源优势明显,极化效应显著,拉大了区域内的差距。而成渝等中西部地区发展起步晚,发展重心放在经济上,加上生态环境本就脆弱,又缺乏中心城市的带动和辐射,所以内部差异不大。就变化趋势而言,十大城市群均具有显著差异。中原、北部湾、哈长、长江中游基尼系数呈波动上升趋势,其中,北部湾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差异增幅最为明显,年均增长率为6.4%,内部差距不断扩大。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关中、成渝及海峡西岸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差异呈波动下降趋势,长三角降幅最为明显,达到3.3%,群内差异逐渐缩小。

表4 十大城市群内部环境规制强度差异

2.十大城市群间环境规制强度差异

为了更好地展示群间差异。我们绘制了城市群间环境规制强度差异数值表。因为珠三角城市群与其它城市群间的差距最大,故本文以珠三角城市群为例分析其群间差异。如表5所示:考察期内,珠三角与其余城市群间差异的变化是相似的,分别以2007、2009、2016和2017年为结点呈现出不同状态,2007年以前快速上升;2007-2009年略微下降;2009-2016年缓慢上升,2016-2017年快速下降;2017年以后下降速度趋于缓慢。对不同地区间差异进行比较可以发现,珠三角与长江中游、北部湾、成渝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降幅分别为0.49%、1.39%和0.42%,这可能与“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有关,其中生态文明建设是提高中西部环境规制强度的重要助推器,除此之外,珠三角与其余城市群之间的差异都略有上升。从均值上看,珠三角与关中城市群间的差异最为明显,考察期内基尼系数从期初的0.591上升为期末的0.596,均值达到0.632。这一结果与上述研究结论相符,中国环境规制强度呈现东高西低的状态,珠三角、长三角等东部地区作为引领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拥有技术、人才等诸多优势,加上政府环保意识强烈,因而环境规制强度也领跑全国,而关中等西部地区受自然、经济等条件的制约,发展较为落后,地方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承接产业转移,放松规制标准,故东西部之间环境规制差异巨大。但值得注意的是,东西部间的差异呈现缩小态势。由于中原、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位列中国发展的第二梯队,所以与东部地区间的差异相对较小,系数均值依次为0.612、0.613和0.594。

表5 珠三角城市群与各城市群间环境规制强度差异

3.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总体差异及其分解

表6展示了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差异来源及贡献。从演变过程上看,群间差异与超变密度的贡献率波动较大,特别是在2016年以后波动明显,而群内差异的贡献率变化相对稳定。具体来看,考察期内环境规制强度地区总体差异在波动中逐渐减小,年均下降0.4%。2006年总体系数值为0.279,随后上升至2010年的0.313,在2014年降至0.297后出现小幅回升,最终降至2019年的0.265,经历了“上升—下降—小幅上升—下降”的演变过程。通过进一步观察可以看出,总体差异主要来源于群间部分,2006年群间差异贡献率达到68.7%,随后上升至2008年的最高点72.2%,之后一直维持着波动下降状态,2014年开始直线下降,最终在2019年降至60.3%,考察期末相较于期初降低了8.4个百分点。从群内差异来看,2006年内部差异对总体贡献了8.7%,然后开始逐渐降低,在2009、2017和2019年时略微波动,但期末相较于期初而言贡献率降低了0.5个百分点。超变密度反映了城市群间交叉重叠对总体差距的影响,其贡献率始终介于19.5%~31.5%之间,整体在波动中有所上升。但群间差异对总体差异的贡献程度最大,因此,找到群间差异的缩小办法是降低总体差异的关键。

表6 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差异分解

四、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分布动态及空间相关性分析

(一)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分布动态

上述研究通过Dagum基尼系数分解法剖析了环境规制强度的区域差异大小及主要来源,但该方法反映的是经过平均值调整后的相对差异大小与演进趋势,未能测算绝对差异。因此,我们借助核密度估计进一步对全国及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的分布位置、分布态势、延展性等做出评价,图1(a-k)报告了核密度估计结果及总体演变特征。

(a)全国

(b)珠三角城市群

(c)长三角城市群

(d)京津冀城市群

(e)中原城市群

(f)长江中游城市群

(g)北部湾城市群

(h)哈长城市群

(i)成渝城市群

(j)关中城市群

(k)海峡西岸城市群图1 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核密度图

图1(a-k)显示,中国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的分布动态呈现如下几个特征:第一,考察期内全国及十大城市群总体分布曲线随时间推移呈现右移趋势,表明环境规制强度正在逐步提高。第二,长三角、京津冀、成渝及关中城市群的峰值呈现先降低,后上升的特点,宽度经历了变大、变小的过程,这表明其内部绝对差异在逐渐减小,城市间环境规制强度的极差也由扩大转为缩小。第三,全国的分布曲线呈右拖尾现象,但延展性变小,说明环境规制强度相对较低的地区进步速度更快,与高水平地区间发展的差距在逐步缩小。第四,在极化趋势方面,全国及大部分地区的波峰分布以单峰为主,变化形式趋于稳定,未出现两极或多极化趋势。但京津冀、中原、长江中游、北部湾及海峡西岸城市群在考察期初基本由一个主峰、一个侧峰构成,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演变为单峰,小波峰也更趋于平缓,说明极化现象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其中,京津冀、北部湾、海峡西岸城市群的侧峰高度较低,存在一定的梯度效应。第五,从分布形态来看,关中城市群在2019年时波峰高度快速提升,表明在观测期内该地区环境规制强度呈现逐渐集中的趋势。而北部湾城市群在2006年以后,波峰高度迅速降低,不存在集中现象。

(二)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的空间相关性分析

为了考察各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的空间依赖和空间溢出特征,本研究基于地理距离空间权重矩阵,根据十大城市群2006-2019年环境规制强度的熵值得分,测算了中国环境规制强度的空间Moran’sI指数值,如表7所示。结果显示,中国环境规制强度的全局Moran’sI指数始终介于0.083-0.120之间,且P≤0.01,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这说明中国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存在显著的空间正相关性,环境规制强度会受到邻近地区的影响,即存在集聚效应。

表7 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全局Moran’s I指数

由于全局Moran’sI指数并不能反映出局部的空间集聚特征。为此,我们运用局部Moran’sI指数将中国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划分为四种空间关联形式:扩散效应地区(H-H)、过渡效应地区(L-H)、低速发展地区(L-L)和极化效应地区(H-L)。表8的结果显示:在考察期内,大多数地区整体上空间稳定性较高,仅有个别城市发生跃动变迁,可以理解为,高水平区域依旧处于高水平区间,低水平区域仍处于低水平区间,跨越性变化出现的可能性较低,且大多数变动均发生在相邻状态中。其次,环境规制强度主要集中在“L-L”的低速发展地区,平均有79个城市,说明环境规制强度呈现低低聚集特征。扩散效应地区和过渡效应地区城市个数均呈现出略微下降的趋势;极化效应地区从数量上看最少,但整体有所上升。

五、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收敛性分析

(一)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σ收敛分析

为量化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的的收敛趋势,本文采用变异系数进行σ收敛检验。表9报告了测算结果。从时间变化轨迹来看,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成渝、海峡西岸城市群与全国的空间差异走势基本相同,相较于考察期初,收敛系数呈下降状态,存在非常明显的收敛趋势。具体来看,全国收敛系数从2006年的0.758下降到2019年的0.702,年均下降 0.59%,从各大地区来看,海峡西岸城市群的收敛速度最快,年均下降速度为2.95%;成渝地区的收敛速度最慢,年均下降0.47%。除此之外,其余5大城市群的收敛系数均呈波动上升趋势,不存在收敛现象。进一步观察可知,在收敛的城市群中,除成渝地区外,其余4个城市群均位于中国东部,这可能是因为随着东部地区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环境规制的联防联控效果更加显著,从而促进了收敛。

表9 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σ收敛系数

(二)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绝对β收敛分析

考虑到实证模型的选择,本文验证了空间杜宾模型(SDM)的适用性,并以此为基础进行β收敛分析。由表10可知,全国及十大城市群的绝对β收敛系数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其存在绝对收敛趋势,即环境规制发展的地区差异在不断缩小。从收敛速度来看,长三角城市群的速度最快,成渝城市群次之,珠三角城市群最慢。这可能是因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生态环境联动共保机制逐步完善,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统筹行动的跨区域联防联控加快了其收敛过程。并且在区域内还有上海这样的城市,带动效应显著。珠三角地区由于本身环境规制水平高、差距小,因而收敛速度偏低。

表10 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绝对β收敛

(三)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条件β收敛分析

考虑到不同地区在人口、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现状不同,因此在绝对收敛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入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对外开放、科技投入以及市场化水平等五个控制变量进行条件β收敛检验。其中,经济发展水平以人均GDP衡量;产业结构以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表示;对外开放以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GDP的比重代表;市场化水平以私营和个体企业占就业人口比重表征;科技投入以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测度。

从表11可以看出,在加入控制变量后,无论是在全国还是十大城市群,β收敛系数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环境规制强度存在显著的条件收敛趋势,空间差异随着时间推移逐渐缩小,环境规制强度较低的地区逐渐追赶上高水平地区。与绝对β收敛相比,条件收敛的系数绝对值更大,说明在考虑了经济水平、对外开放度、科学技术、产业结构等控制变量后,环境规制强度的收敛速度更快。分地区看,成渝城市群收敛最快,中原城市群次之,珠三角城市群最慢。

表11 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条件β收敛

进一步观察发现,各地区趋于收敛的影响因素存在显著差异。就经济水平(RGDP)而言,长三角、京津冀、中原、长江中游、成渝、关中城市群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经济发展对环境规制水平的提高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能够进一步加快地区间的收敛过程。这是因为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资金来源直接与经济水平挂钩,环保设施的投资,包括三废处理设施、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绿化等,是基建总投资的一部分,经济越发达,可投入到环境规制中的资金就越多。就对外开放度(OPEN)而言,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和哈长城市群分别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与环境规制强度成正相关,这表明对外开放能力的增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环境规制的提高。这是因为:第一,对外开放程度高的地区吸引外资的能力强,实际可用于环境规制的投入资金多。第二,可借鉴的经验丰富,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意味着拥有更多的学习交流机会,通过分享各自的管理模式、技术方法等能够更好地促进环境规制的发展。第三,对外开放能够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外资对高科技产业投资的示范效应、溢出效应和竞争效应促进了企业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推动了环保产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就产业结构(INS)而言,珠三角和北部湾显著为负,说明第二产业占比过高将不利于环境规制向高值收敛。区域的污染程度及污染物构成深受产业发展的影响,并且主要由工业污染排放产生。因此,产业结构不断向合理化、高级化转变,不仅能够逐步降低地区对资源的过度依赖和对生态的破坏,还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就科学技术(SC)而言,中原城市群和关中城市群显著为负,而海峡西岸城市群则显著为正,表明科技财政支出对环境规制的影响具有异质性。就市场化水平(MARK)而言,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海峡西岸城市群显著为正,而关中城市群显著为负。这可能是因为长江经济带的建设和中部崛起战略有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通过市场机制提高资源利用率,以新兴产业替代高能耗、高物耗及污染严重的传统产业,从而促进环境规制的发展。而关中城市群位于中国西部地区,工业基础薄弱,市场化水平较低,难以带动环境规制的发展。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研究收集了2006-2019年的面板数据,基于熵值法测度了中国十大城市群的环境规制强度,并且采用Dagum基尼系数分解法、核密度估计对区域差异进行了测算与分析,进一步刻画了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的动态分布特征,又通过空间计量模型对城市群环境规制敛散性进行了检验,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十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存在较大差异。珠三角、长三角城市群规制强度显著领先,中原、关中等中西部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较低,但从动态角度来看,中国环境规制强度整体呈上升趋势。根据Dagum基尼系数分解结果显示,考察期内群间差异贡献率最高,珠三角与关中地区水平差距较大,说明中国环境规制强度存在东西不均衡现象。第二,就分布动态而言,全国及十大城市群分布曲线呈右移趋势,环境规制强度逐渐上升;大部分城市群的主峰高度有所降低,宽度逐渐变大,但在延展性上有所差别;考察期内除京津冀、长江中游、中原、北部湾及海峡西岸城市群呈单峰或双峰分布外,其余城市群均是单峰状态。第三,从收敛性上看,全国及部分东部地区环境规制强度具有σ收敛特征。将空间相关性引入模型后发现,全国及各大城市群环境规制强度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即存在β收敛,其中长三角和成渝城市群收敛速度相对较快。

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第一,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一步提升环境规制强度。从测算结果上看,中国的环境规制强度一直向好发展,但总体水平仍然偏低。为此,应该加大环保部门的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环境规制的政策体系,加快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措施的改革与创新,并且加强环境规制与消费、金融、税收间的协调配合,使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第二,环境治理投资要注意区域间的平衡。一方面,针对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要继续保持其高水平的稳步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大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的环境规制力度,通过产业结构转型、环境保护投入等方面加快追赶步伐。其次,对于区域内部而言,要重视高水平极化地区的辐射和带动效应,加强地区间的交流合作,通过经验分享、技术交流带动薄弱地区的生态发展。第三,环境规制政策要因地制宜。由于各地区的经济水平、自然资源、社会文化、环境压力皆有不同,所以,要有针对性地采取策略方法。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可以借助经济发达、对外开放度高、人才聚集等优势,加强新能源、低碳产业等创新技术的研发和普及,做好示范带头作用。中部地区应该首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鼓励并加快高耗能、高耗水产业的转型升级,监督好高污染企业的减排工作,形成激励与约束并举的长效保护机制。西部地区由于要大力发展经济,环境规制应循序渐进,利用自身优势和国家政策,找到环境建设的突破口,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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