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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的影响研究
——基于上海1104 份样本的实证分析

2022-03-19李海钰余雪纯

中国青年研究 2022年1期
关键词:前景意愿住房

□ 牛 星 于 莹 李海钰 余雪纯

一、问题提出

中国目前正处于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中,人口流动是影响我国新型城镇化推进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因素。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我国流动人口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受教育程度高的新生代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的比重不断提高。在生源地、就学地与就业地之间跨区域流动的新就业大学生群体,已成为中国仅次于农民工群体的第二大迁移人群。居住问题是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面临的最基本、最紧要的问题之一,也是新型城镇化必然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住房市场暴露出来的总量失衡、结构失调、价格快速上涨的问题严重削弱了新就业大学生群体的住房可支付能力。有限的住房可支付能力加剧了新就业大学生在城市的生存困难,成为新就业大学生群体的集体阵痛。

凭借自身优势,上海聚集了众多新就业大学生。《上海市201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报告》数据显示,2019届上海高校毕业生总人数为17.56万人,本地生源5.37万,外地生源12.19万,69%的一流大学毕业生选择留在上海就业。上海市“高薪酬”与“高房价”并行的局面让很多新就业大学生陷入了坚守与离开的两难境地。尤其是对于非上海户籍的新就业大学生,居住压力对其是否留沪的影响更大。一方面是不断上涨的房价和积累有限的初期财富造成的居住矛盾,另一方面是国家“房住不炒”的总基调和上海发展空间无限的机会带来的乐观前景,上海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预期究竟如何,在影响其居留意愿的诸多因素中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预期是否是主要因素?怎样的保障制度设计有助于提升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可支付能力,以使其愿意留在上海,更好地为上海发展提供永续的动力?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1.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与留沪意愿

前景理论于20世纪70年代由Kahneman和Tversky在对期望效用理论修正的基础上提出。他们把心理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有效地结合起来,从人自身的心理特质、行为特征出发,去揭示影响选择行为的非理性心理因素,为研究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行为开拓了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更加接近现实中人们的决策行为[1]。前景理论广泛用于解释决策者在面对风险和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行为,并且可以很好地将决策者的心理风险感知考虑到决策方法的选择问题上。根据前景理论,人们在决策时存在“参照依赖”效应,其得失与参照点有关,参照点的选择直接影响决策者对得失的感知。决策者的态度视盈亏情况而定,面对收益是风险偏好,面对亏损是风险规避。国外学者将前景理论广泛应用于认知心理、行为运作管理、金融风险、营销宣传、消费行为、路径选择行为等方面[2][3]。进入21世纪后,国内学者也对前景理论进行了比较广泛的研究,并把前景理论运用到实际的管理和决策中。主要集中在风险投资、企业财务风险、消费行为、土地利用、政府管理、公共风险识别与治理等方面[4][5][6]。

以往相关研究多基于住房供需理论、推拉理论、人口迁移理论等理论视角。本文将前景理论引入到住房可支付能力对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的研究中,在有限理性层面深度挖掘影响新就业大学生决策的行为动因,弥补以往研究中决策影响因素考虑不完全的情况。从这一理论视角分析,在不考虑户籍制度的影响下,新就业大学生在做出是否留沪的行为决策时,不仅受到当前住房可支付能力影响,还会受到住房可支付能力相对于现在的变化情况,即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的影响。新就业大学生以主观判断的当前住房可支付能力作为参照点,以住房可支付能力变化情况作为决策依据,决定是留沪还是离开。将前景理论应用到住房可支付能力对居留意愿影响的研究中,辨别新就业大学生在面对居留决策时心理的风险感知和偏好及在该心理下所做出的当下选择与未来预测,拓展了前景理论在实际应用中的新领域,同时也是对住房可支付能力研究领域的又一补充。

有关于住房可支付能力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研究,最早源自Pines D.等学者建立的Krugman-Helpman模型[7]。进一步基于该模型的研究表明,经济集聚地区会吸引人口流入,但人口和经济的进一步集聚会导致居住成本上升,住房可支付能力减弱,导致人口流出。之后,一些学者利用德国114个城市的数据验证了Pines D.等的理论[8]。研究者们对住房可支付能力影响人口居留意愿的机制产生了不同的看法。第一种观点认为住房可支付能力的提高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住房可支付能力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产生“挤出效应”[9][10]。住房可支付能力使得房价成为城市引进和筛选人口的门槛,抑制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概率,甚至会导致城市人才流失[11]。第二种观点认为住房可支付能力对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具有双向影响。如有学者利用房租收入比这一指标衡量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可支付能力,证明了住房可支付能力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持久性迁移意愿的显著影响存在拐点,呈倒“U”型关系[12]。有学者认为高房价会阻碍移民,但是高房价会提高住房预期资本收益与个人预期收入,抵消了高房价对人口流入的阻碍作用。第三种观点认为住房支付能力对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不具有显著影响。如有学者认为较低技能的人一般住在城市的低廉“城中村”或“厂房”,普通商品房价格的上涨不会影响到其住房可支付能力,所以也不会影响到其居留决策[13]。对于新就业大学生群体,住房可支付能力不足意味着留沪的高门槛和高成本,也意味着非住房消费支出降低,会对新就业大学生产生“挤出效应”[14]。同时,住房可支付能力不足通常释放出经济向好的信号,房价增长意味着房地产投资回报率更高,就业与发展的机会更多,公共服务更优质,从而激发新就业大学生乐观的前景预期,产生了“吸引效应”[15]。

关于住房可支付能力及前景预期对新就业大学生居留意愿影响的研究非常少。有学者将主观感知因素考虑到新就业大学生在南京的居留意愿中,认为住房可支付能力是决定新就业大学生从就学城市毕业后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16]。有学者利用剩余收入可支付模型对广州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可支付能力进行动态分析,研究发现大学扩招所导致的新就业大学生人数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就业市场的压力,削弱了年轻一代的住房支付能力[17]。还有学者聚焦“一流大学”毕业生,研究发现就学地会对“一流大学”毕业生定居产生“粘滞效应”、高房价收入比会产生“挤出效应”[18]。另外,学者研究发现,房价的涨跌意味着城市活力及城市未来发展的不同前景预期,对青年流动人才的城市选择产生了正向影响[19]。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发现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以主观判断的当前住房可支付能力作为参照点,以住房可支付能力变化情况作为决策依据,决定是留沪还是离开。新就业大学生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留在上海通过提高收入的方式来提高住房可支付能力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对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持乐观态度的人基于参照依赖效应会留在上海。所以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1: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对未来(5年)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的判断,对其留沪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即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值越高,就越倾向留沪。

2.新就业大学生居留意愿的差异性

目前,我国关于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研究对象集中在农民工身上,对于高学历教育背景劳动力的研究也逐渐增多,已有研究集中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及高技能劳动力,如中科院院士、高科技杰出人才等[20][21],对于新就业大学生这个特定群体的研究比较少见。在区域协调发展的国家战略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青年人才的一体化配置与区域流动问题,力求化解人才非均衡格局。如使用冷热点分析方法研究人才流动地域模式和省域空间布局,发现人才流动具有明显的本地空间粘滞性特点[22]。使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产业因素、生源地因素、环境因素均显著影响大学毕业生跨省流动[23]。以“青年流动人才”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基本特征、城市居留意愿等特征[24]。还有综合运用ArcGIS和GeoDa的空间分析功能,研究全国青年流动人才空间分布和居留意愿[25]。利用空间统计分析方法,分析“高学历人才”的空间演化特征及驱动因素,发现人才分布格局具有高度集中且不均衡但是趋势有所缓解的特点[26]。

从推拉理论的视角分析,影响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因素除了个人及家庭内部因素,主要有流入地拉力与流出地推力两个方面外部因素[27]。基于这些影响因素,学者采用人口地图、统计图表、数学模型、地理信息技术等多种方法分析其对居留意愿的作用机制,并且展开了个体层面与区域层面的异质性分析[28][29][30]。在人口学特征层面,一般而言,男性、已婚、非农业户口、越年轻、流动时间越长、受教育水平越高的流动人口越倾向在流入城市定居。在区域因素方面,首先是毕业城市,众多学者研究发现高学历毕业生存在就学地“粘滞效应”现象,毕业后留在毕业院校所在的城市工作。其次是家乡所在地,2000年以来乡—城流动呈现先增后减的趋势,城—城流动持续增加,并将继续增加[31]。与此高度相关的是户籍对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该研究基于中国特色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背景下,很长一段时间被认为是影响人口迁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因素。近些年来,户籍制度逐渐放宽,“流而不迁”的局面被打破,学者开始关注更多的影响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因素,对户籍的研究逐渐减少。新就业大学生群体内部差异性也是明显存在的,是否符合流动人口一般规律,这些差异是否会进一步影响到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的敏感程度,进而影响其留沪意愿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因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2: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的影响因个体特征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

H2.1年龄越大,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留沪的正向影响越明显。

H2.2相比于非独生子女,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独生子女的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的正向影响更强烈。

H2.3相比于未婚,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已婚的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留沪的正向影响更强烈。

H2.4相比于家乡位于县镇及以下,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家乡位于地级市及以上的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的正向影响更强烈。

H2.5相比于毕业于非上海院校,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毕业于上海院校的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的正向影响更强烈。

三、研究设计

1.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笔者所在课题组问卷调查。调研对象的选取标准为:流入上海至少1个月、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毕业后工作5年以内、非沪籍、常住或者有稳定工作的新就业大学生。本次调研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按照上海市行政区划将样本总体分成9个相互独立的组,即中心城区(包括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浦东新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奉贤区,在每个区根据新就业大学生特征,选取符合要求的对象简单随机抽样,各区样本量约为125份。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1125份,回收有效问卷1104份,回收率为98.13%。

2.变量选取

(1)因变量

本文的因变量是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的留沪意愿。居留意愿可以分为长期居留意愿,即流动人口计划在流入地居住5年以上;短期居留意愿,即流动人口计划在流入地居住5年以下[32]。本文研究的是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群体在上海市的长期居留意愿,即计划在上海居住5年以上的意愿。问卷中的相关问题是“您今后是否打算在上海定居(5年以上)”,将答案具体操作化为“是”和“否”二分类变量。

(2)自变量

本文的核心自变量是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该指标采取住房支出收入比的形式,通过前景值测算模型获得。本文的控制变量参考了传统的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因素指标,并且加入了上海市住房保障政策的针对性指标,分为个体特征、工作特征、居住特征和政策特征四个维度,共14个一级指标。各变量名称及赋值情况详见表1。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

3.模型设定

(1)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值测算模型

上海市房价一直处于全国前列,近十年来房价整体上持续走高,租房成为大部分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的首选并且居住支出占据日常消费支出的大部分。所以本文采用比值形式指标,用住房支出收入比衡量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可支付能力及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住房支出收入比这一相对指标既包含了租房与买房两种形式,也直接反映了每月住房支出的实际情况,更科学地反映出住房压力对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的影响。本文的住房可支付能力(EIR1)指每月房租或房贷支出占月收入的比重所反映的当前租房或购房的支付能力。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指的是相对于当前住房可支付能力所反映的住房可支付能力变动趋势(EIR2)。对于上海这样的收入差距非常大的城市,这种方法弥补了房价收入比、剩余法等常见指标的不足,避免了使用人均住房面积、平均房价、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不能普遍代表每个人情况指标的问题。

第一,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值测算模型构建,首先是确定参照点。本文以当前住房可支付能力作为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留沪决策的参照点。

其中,EIR1表示当前的住房支出收入比,ARENT表示当前每月支付的房租或房贷费用,NINC表示当前新就业大学生税后平均月收入。

第二,确定未来住房可支付能力偏离决策参照点的程度ΔX。新就业大学生以当前住房可支付能力(EIR1)为参照点,将未来住房可支付能力(EIR2)与当前住房可支付能力进行比较,确定偏离参照点程度ΔX,并以此来判断收益或损失,进而做出留沪决策。当ΔX>0时,新就业大学生留沪将会获得收益,当ΔX<0时,新就业大学生留沪将面临损失。

其中,EIR2表示未来住房支出收入比,ARENT表示当前每月支付的住房费用,NINC表示新就业大学生当前税后平均月收入,a表示预期房贷或房租支出变动幅度,b表示预期收入变动幅度。

第三,确定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留沪决策的价值函数V(X)。价值函数的大小与参照点有关,价值函数着重基于参考点的变化值,展示了新就业大学生留沪决策的价值估计和风险态度。新就业大学生选取不同的参照点将会得出不同的结果。根据Kahneman和Tversky的研究,新就业大学生留沪决策的价值函数表达式如下:

其中,α和β是风险态度系数,0<α<1,0<β<1,α和β越大表明决策者越倾向于冒险;λ为损失规避系数,若λ>1,则决策者对损失更加敏感。根据Kahneman和Tversky的研究,当参数α=β=0.88,λ=2.25时与经验数据一致。

第四,确定新就业大学生留沪决策权重函数W(P)。决策权重可以简单理解为决策者对于决策结果出现的心理主观概率。新就业大学生留沪决策的权重函数如下:

其中,根据Kahneman等研究,当γ=0.61,δ=0.69时与经验数据一致。

最后,测算前景值V(f)。依据前景理论,人们的风险态度由价值函数和权重函数综合决定,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可支付能力的前景值为:

根据美国1937年国民住房法案、1983年住房与城市和农村恢复法案以及Schwartz和学者的研究成果,并结合本研究的实际情况划分了住房可支付能力及前景能力的标准,如表2所示[33][34][35]。

表2 住房可支付能力及前景能力划分标准

(续表)

(2)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

本文的因变量为二分类变量,适用于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验证影响因子对因变量是否有显著影响。因此本文构建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研究,验证研究假设,公式如下:

其中Pi表示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i今后愿意在上海定居的概率,α为常数项,xij表示影响新就业大学生留沪的第j个自变量,m表示自变量个数,βj表示自变量的回归系数。新就业大学生选择离开的概率为1-Pi,留沪发生比为Pi/1-Pi。对上式进行对数变换后,利用一般线性模型建立留沪意愿与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之间的Logistic回归模型:

4.样本特征

在1104份有效样本中,男性占比50.9%,女性占比49.1%,男女比例基本持平,且男性略高于女性,与实际性别比例情况相符。受访者年龄主要集中在20~25岁之间,符合新就业大学生的年龄特征。受访者以未婚为主,占到样本总量的82.8%,已婚只占17.2%,绝大多数来沪新就业大学生都没有婚姻经历。受访者受教育程度以本科为主,占比为61.7%,其次是硕士,占比为25%,其他学历仅占样本总量的13.3%。

受访者户籍所在地分布广泛,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所涉及,人数排名前五的省份分别是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河南,来沪选择受距离影响明显。来沪就业的新就业大学生集中在华东地区,其次是华北、华中、西南、华南、东北、西北地区。受访者以乡—城流动为主,占到样本的63.26%,符合人口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从乡村和县镇向城市流动的一般规律。

54.2%的受访者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29%住父母亲戚家或者单位公寓,仅有16.8%在上海拥有产权房。本次调查以“今后是否愿意在上海定居(5年以上)”为标准来判断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的留沪意愿。从总体上来看,有67.7%的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选择留在上海,32.3%的新就业大学生选择离开上海。总体来看,受访者更倾向在上海定居。

经过描述性统计发现样本比例合理,样本特征符合新就业大学生的群体特征。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年龄偏低、尚未组建家庭或 者刚刚组建家庭的个体特征;户籍来源广泛,乡—城流动为主,地域色彩鲜明的流动特征;具有强烈的购房需求又缺乏住房支付能力、居住压力大的居住特征;留沪意愿强烈的留沪倾向特征。

四、结果分析

1.前景值结果分析

在现状层面,调研数据显示,1104位新就业大学生中,23.64%的人当前住房可支付能力强,30.53%的人当前住房可支付能力比较强,另外45.83%的人住房可支付能力处于中等偏下水平,说明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当前由于工作时间短、资本积累不足等因素导致整体住房可支付能力比较低,且呈现出明显的个体差异性,面临较大的住房压力。

基于现状水平进一步计算前景值,根据测算出的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可支付能力综合前景值并且依据划分标准(表2)进行划分,结果显示,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中28.17%的人认为自己未来住房可支付能力强,70.20%的人认为自己未来住房可支付能力比较强,仅有1.63%的人认为自己未来的住房可支付能力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可以看出大多数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预期乐观,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获得更多的收入与机会,提高自己的住房可支付能力。

接下来,对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的当前住房可支付能力和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进行比较分析。结果显示,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无论是当前还是未来几乎都具有一定的住房可支付能力,完全无法负担住房的风险隐患比较低。随着新就业大学生工作年限的增加,个体间住房可支付能力差异性逐渐拉大,呈现出分化趋势。

2.全样本回归分析

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表3)分析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其留沪意愿的影响。统计结果显示,模型1显著性水平为0.000(p<0.001),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这一变量会显著影响上海新就业大学生的留沪意愿。从变量系数来看,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是否留沪为正向影响。回归结果表明,研究假设H1成立。在得到研究假设成立的情况下,采用逐步回归的方式加入可能影响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的其他方面因素。统计结果显示,样本整体显著性水平为0.000(p<0.001),说明在1%显著性水平下,个体特征、工作特征、居住特征及政策特征对新就业大学生的留沪意愿具有显著的影响。同时,在加入控制变量后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其留沪意愿的影响依旧显著,并且比较稳定,进一步证明了研究假设H1的成立。

表3 Logistic回归结果分析

(续表)

控制变量中,“性别”“学历”“工作时间”“通勤时间”四项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其余变量均通过显著性检验。个体特征层面,年龄越大、非独生子女、已婚、家乡位于地级市及以上、毕业于上海院校的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越强。在工作特征层面,“单位性质”通过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负数,说明在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的稳定性更强,留沪意愿更强烈。在居住特征层面,“居住形式”与“居住压力”均通过显著性检验,新就业大学生的当前居住形式与压力对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影响显著,说明居住问题对新就业大学生是否留沪意义重大,越拥有自购房越倾向留沪,居住压力越小越倾向留沪。在政策特征层面,“政策了解程度”与“政策重要程度”均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越了解上海市住房保障政策越倾向留沪,越认为上海市住房保障政策重要越倾向留沪。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新就业大学生的留沪意愿受到包括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在内的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

3.异质性分析

人口学特征和区域差异性是影响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显著因素已经成为学界共识。流动人口的某些特征还会进一步增加其对住房支付能力前景的敏感程度,从而影响居留意愿。因此,本文围绕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具有不同个体特征的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的差异性进行分组分析,验证H2。

表4表明不同年龄段的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留沪意愿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26~30岁年龄段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留沪意愿的影响最强烈。20~25岁,刚刚步入社会,资本积累有限,在上海生存压力更大;31~35岁面临组建家庭问题,更追求稳定性;与此相比,26~30岁是个人流动发展的黄金时间,又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所以留沪意愿更加明显。H2.1未能得到充分验证。从独生情况分组回归结果来看,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独生子女留沪意愿的正向作用大于非独生子女,住房支付能力水平每提升1个单位引起的独生子女留沪意愿增长约是非独生子女的1.73倍,可见独生子女的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水平更高,这可能与家庭的代际支持更加集中有关。H2.2成立。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已婚和未婚的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的影响水平未表现出显著的差异,但是对已婚影响更加明显。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每增加1个单位对已婚的新就业大学生的留沪意愿正向影响大约是未婚的1倍。这与已婚人士更需要安居乐业的现实需求以及家庭经济收入增加有关。H2.3成立。

表4 年龄、独生及婚恋情况异质性检验

表5表明不同家乡及毕业城市所在地的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留沪意愿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家乡所在地是地级市及以上的新就业大学生的影响作用大于县镇及以下,住房可支付能力水平每提升1个单位引起家乡位于地级市及以上的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增长约是县镇及以下的1.07倍。这可能与家乡位于县镇及以下的新就业大学生自身的财富基础、受教育水平、收入水平有关,也可能与县镇及以下的新就业大学生户籍更可能受到歧视,住房福利待遇要低于地级市及以上新就业大学生有关,家乡位于县镇及以下的新就业大学生留沪的住房负担更重。H2.4成立。毕业院校所在地分组回归结果显示,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在上海毕业的新就业大学生的正向影响作用大于在其他城市毕业的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可支付能力水平每提升1个单位引起上海市毕业的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增长约是非上海毕业的1.14倍。上海作为全球城市,各方面发展水平在全国遥遥领先,对在上海毕业的新就业大学生产生较大的“粘滞”效应,即使上海的住房压力更大,在上海毕业的新就业大学生依然倾向留在上海。H2.5成立。

表5 家乡及毕业院校所在地异质性检验

上述分析表明,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的影响因个体特征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表现为,26~30岁、独生子女、已婚、家乡位于地级市及以上、毕业于上海的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其留沪意愿的影响越明显。

五、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基于1104份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的调研数据,立足于前景理论,利用Logistic回归模型系统地分析了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新就业大学生留沪意愿的影响,并就个体特征因素展开了异质性分析,主要研究结论及讨论如下:

第一,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与留沪意愿具有显著正相关关系。控制个体特征、经济特征、居住特征与政策特征后,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于上海新就业大学生的留沪意愿具有显著正向作用,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值越高,越倾向于留沪。上海定位全球城市的发展目标,是中国国际化水平最高的城市,深受年轻人的青睐,然而,上海的房价近年来持续攀高,在居高不下的房价压力下,是否能够“住得起房子”成为新就业大学生考虑留沪的关键因素。基于前景价值的分析,虽然很多新就业大学生当前的住房可支付水平有限,但是对未来可支付能力的前景是积极的,从而坚定了他们留沪的意愿和信念。尽管如此,基于前景价值的行为决策是对于未来收益或风险的主观感知,住房压力下新就业大学生对自己未来职业发展和收入水平变化的主观感知同时也可能受到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本研究观察了新就业大学生的个体特征、经济特征、居住特征以及政策特征等影响因素。此外,有学者提出上海就业岗位增长有限且工作压力大、人口老龄化及少子化导致城市活力不足,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导致的人才回流等社会环境因素会影响到新就业大学生的职业发展和居留选择[36],这些宏观层面的问题分析在本研究中涉及较少,是后续可以进一步拓展讨论的内容。

第二,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不同个体特征的非沪籍上海市新就业大学生的留沪意愿影响存在异质性,26~30岁、独生子女、已婚、家乡位于地级市及以上、毕业于上海的非沪籍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可支付能力前景对其留沪意愿的影响明显。上海户籍有其特殊性和优越性,也有数量的局限性,主要面向高层次人才。上海的发展不仅需要塔尖人才,更需要各个层次的年轻人才,他们是保持上海城市活力的重要力量,上海要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吸引并留住青年人才是关键。对于大多数非沪籍的新就业大学生来讲,面对上海发展的机遇与居住的挑战,他们有不同的居留选择。26~30岁正是刚毕业的黄金奋斗期,是年轻人最有活力、最敢于试错和接受挑战的高能时期,但是同样,也是他们资本积累最艰难的阶段,居住问题的解决成为引才、留才的关键。“从长远来看,上海转型发展的最大障碍是青年人才的住房问题”[37],实质上就是居住压力下上海能不能留住人才的问题。从本研究的结果来看,新就业的大学生愿意留在上海,尤其是在上海高校就读的学生更喜欢上海,愿意留在上海,但是在激烈的“抢人大战”中,上海的优势何以维持?近年来,上海面向全球城市的发展对各类人才需求更为强烈,与此同时,长三角及全国其他地区相继出台了人才新政,尤其是江浙地区“加强版”的人才新政给上海的人才集聚带来了巨大挑战。因此,基于本研究的发现,建议政府部门在人才新政的制定上,除了放宽落户的限制外,更应当将青年人的住房保障机制建设与人才引进战略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新就业大学生的留沪困境,对所需人才“招之能来,来之则安”。

此外,本研究发现新就业大学生对住房政策的了解程度以及重要性认知都显著影响到了他们的留沪意愿,虽然政策特征不是本研究的核心观察变量,但是住房政策对新就业大学生的居住压力有重要影响。面对高昂的房价,大部分新就业大学生无力在短期内通过市场购买的方式解决自身住房需求,从长远来看,面向青年群体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是缓解新就业大学生居住压力的有效途径,通过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增强新就业大学生在上海生活的获得感,以促进青年人对城市发展更有为[38]。笔者建议上海市可建立住房可支付能力评价体系,根据新就业大学生不同发展阶段的个体特征、收入水平浮动及各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异化住房保障政策,满足多样化需求,实现人才集聚和城市转型,不断提高上海城市发展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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