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者网络理论视域下的社区老年教育运行联盟机制框架研究
2022-03-18江颖夏海鹰
江颖 夏海鹰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老年教育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重要策略和解决途径之一,它能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塑造健康的人格和积极的情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民主平等,同时也能二次开发人力资源,使老年人继续为社会发光发热。据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统计,截至2018年,全国虽然已有7.6万多所老年学校,招收老年学员(包括参与远程教育的学员)共计1300万人,但学习人数仅占2.5亿老年人口总数的5.2%,老年教育供给与老年学习者需求严重不匹配。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并向城乡广大普通老年群体拓展,即老年教育的开展应朝着以社区为单位的社会基本组织单元“下沉”,解决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2020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强调要“推进社区发展老年教育,动员、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开展老年教育”。由此可见,借助多方力量,将老年教育拓展至社区当中,已经成为我国当前改善老年人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之一。社区老年教育实质上是以一种互动关系的网络方式开展,但就每一个主体方自身而言,并不会成为其他主体的附庸,而是彼此之间具有主体间性。李家成等认为,当前我国终身教育系统内的主体间关系处于割裂状态,通过发挥不同教育类型及多元主体之间的主观能动性,完全可以将不同类型教育的主体予以联系,达到互联互通。
目前,国内有关社区老年教育运行机制和模式的研究比较丰富,主要包括:一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运行研究,主要是从政府顶层设计出发,构建制度保障、长效机制和人文环境等方面的老年教育模式;二是以社区为主导的运行研究,主要是以服务的方式去协调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社区构建老年学校教育、社区学习共同体等新模式;三是以院校为主导的运行研究,主要是以院校指导的方式去协调各部分的关系,利用院校的丰富资源,发挥示范点辐射作用,大力推动社区老年教育发展;四是以民间为主导的运行研究,主要是采用民间力量联动的方式去协调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如通过“社工+义工”服务社区老年教育的联动模式;五是多元协同的运行研究,主要是通过政府层面的政策、投入和民间层面的人才培养市场化模式开展老年教育。从这些研究来看,社区老年教育有多元主体的参与,并且形成了复杂的网络,但鲜有研究者探讨社区老年教育的整体运行机制,也未充分考虑社区老年教育动态运行的特性,因而无法真正满足社区老年教育的现实需求。
二、行动者网络理论对社区老年教育运行机制框架构建的适用性
20世纪80年代中期,拉图尔在怀特海“现实存在体”哲学理念的影响下,继承和发展了卡龙等人的“自然行动者”思想,提出行动者网络理论。该理论有三个核心概念:一是行动者。行动者是组成社会的基元本体,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非人,其存在决定了社会在互动中才能有转译并形成网络。二是转译者。转译者强调行动者能动的转译作用,他们之间相互认同、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构建、相互依存又共同演进。只有通过问题化、利益赋予、招募、动员等阶段的具体转译过程,才能突破强制通行点。正如拉图尔所认为的,一个优秀的行动者网络分析描述是一种叙述或者主张,其间所有的行动者都必须行动起来,而非仅仅待在那里。这意味着,行动者的行动能力会使网络中的各种条件和信息转化、认识、表达并加以传播。三是网络。网络是指行动者的网络,每一个行动者都是一个结点(knot或node),结点之间经通路连接后通过必经之点,共同编织成一张无缝之网。在这个网络中,每个结点自身都是一个主体或行动者,彼此处于一种平等和去中心化的地位。可以看出,行动者网络理论中的三个核心概念各自独立又彼此联系,行动者和网络之间通过转译的方式保持联系并不断延伸。
行动者网络理论实际上是一种研究人类与非人类行动者之间相互作用并形成的异质性网络的社会学分析方法,根据社会中某一特定任务,首先寻找并识别相关的行动者,再通过转译阶段的问题化、利益赋予、招募和动员程序,明确行动者自身的定位、应承担的职能以及希望解决的困难,在此基础上,根据分析结果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实现对所有行动者利益诉求的满足,最终构建出稳定的行动者网络。虽然过去社区老年教育的运行也包含了多元主体,并形成了一定的运行模型,但研究者们更多是以静态的方式来看待,缺乏动态的运作流程,难以窥视真正的运作机制,同时也未深入探究社区老年教育各行动者之间的联系与影响,缺乏对政策制度、服务支持和认知观念等关键环节的深入分析。行动者网络理论能有效解决利益的合理分配、责任的合理分担、系统的标准化、运行机制的流程化等,并且能够处理多重因素、多重影响、复杂工序的问题。社区老年教育的运行需要考虑多方行动者的影响、合作机制和利益分配等问题,这与行动者网络理论所论述的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非常一致。因此,本文试图从行动者网络理论的视角出发,探索社区老年教育的运行过程与机理,明确各行动者之间的关系、面临的障碍和利益诉求,并且对最后应达成的具有协同效应的网络进行全面分析,以期更好地推动社区老年教育的运行和发展。
三、社区老年教育运行联盟机制框架构建的过程
(一)社区老年教育行动者要素识别
社区老年教育联盟需要各方力量的加入,每一个行动者都是网络中的主体,保持着自我独立和平等。社区老年教育的行动者,包含来自人类和非人类的多个不同主体,这些力量主导和控制着老年教育在社区中的运作。其中的人类行动者,既有集体行动者,如政府、社区、老年大学、社区老年教育机构(老年学校、老年教育点)、养老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也有个人行动者,如老年学习者、研究者、教师、管理者、技术人员等;其中的非人类行动者,既有物质范畴的实体,如法规、政策、各种类型学习资源、网络平台、App等,也有意识范畴的理念,如价值观、思想、经验、认知等。
可以看出,社区老年教育的行动者是一个数量庞大的联合群体,包含了无数与之相关的人类行动者与非人类行动者,他们的加入将会给社区老年教育的运行带来极大的便利。而庞大的行动者群体,意味着行动者和行动者之间要连接在一起开展合作,并决定何时共同行动。
(二)社区老年教育转译阶段体现
转译是连接行动者与网络之间的重要的“催化剂”或者“守门人”,代表着行动者行动能力的关键所在。根据米歇尔·卡龙的观点,行动者转译需要通过问题化赋予行动者角色职责,然后招募和动员行动者参与,最终才能突破强制通行点,使其变成其中关键或重要的节点并形成联盟网络。转译是行动者真正具备能动性的开始,在这个阶段中,社区老年教育的行动者们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不管是人类行动者还是非人类行动者,均为满足社区老年教育发展的目标与需求,通过一系列的转译,以求突破不同类型的困难和瓶颈,因为这些困难往往会制约着老年教育在社区中的拓展与普及。
1.问题化阶段。问题化是社区老年教育运行实施转译阶段最先确定的程序,它是指核心行动者使不同行动者关注对象的问题化。如何识别其中最为关键的行动者的问题化,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核心行动者可以掌控社区老年教育全局,也可以主导其发展方向。这意味着,一旦发生突发状况,核心行动者有能力迅速解决面临的困难,或者是当情境发生了新变化时,核心行动者有能力作为预判者识别未来的发展路径。社区老年教育的核心行动者应该对整个终身教育发展的背景、国家政策的走向、当前面临的困境、行动者的利益诉求、需要达成的行动目标和任务分配等有明确的了解。
社区老年教育运行过程中,不同的行动者会面临不同的问题。从政府行动者来说,部分地区存在立法推进工作缓慢、缺乏配套的具体落实性细则、管理多头缺乏牵头部门、体制机制尚未理顺等问题;从高校行动者来说,存在老年教育课程资源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从社区行动者来说,存在管理手段落后、特色品牌项目创建不足、专业师资和场地资源不足、经费欠缺、教育开展覆盖面不广等问题;对社会力量行动者来说,存在参与积极性不高或政策支持和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对于老年学习行动者来说,存在学习参与度不高、终身学习观念偏差或落后等问题,从而导致社区老年教育办学活力难以充分释放,社区老年教育办学活力仍显不足,难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终身教育的学习需求。
虽然目前已经有许多研究者和实践者意识到了这些问题,但老年教育在研究领域仅仅是我国教育领域的二级学科——成人教育中的一隅,研究者数量相对较少、团队合作不足;在实践领域也不属于政府优先考虑的领域,重视程度往往排序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甚至是学前教育之后。基于上述原因,长期以来老年教育既不在政策制定者的优先考虑范围之内,也难以成为科研工作者的偏好领域,由此导致现实中难以形成以社区为基础的联盟式协同合作,也未有效利用新媒体时代的数字化优势来扩散和宣传社区老年教育,使大批进入老龄化阶段的人群获得真正的教育实惠。因此,只有将社区老年教育问题化,才能使其运行联盟机制框架的构建进入真正的行动阶段。
2.利益赋予阶段。行动者都有趋利性的特征,利益是行动者聚合在一起的主要驱动力。因此,进行利益分配及赋予之前,必须充分了解每个行动者的利益诉求和识别出存在的障碍,因为它们将直接影响到之后征召行动者的积极性和网络构建的稳定性。这一阶段,要利用各种手段和策略,开辟新的途径,以维持行动者角色的稳定性,形成良好的利益协同机制。
第一,人类行动者的利益赋予。社区老年教育的人类行动者主要包含机构和个人两个层面。首先是机构层面,对于政府部门来说,近年来已经开始重视我国的老龄化问题,并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助老扶老,但由于我国的老年教育分属民政部、卫健委、教育部等多个管理部门,缺乏一个真正的牵头部门来协调各方,导致老年教育一直处于既被管理又难以被有效管理的尴尬境地,因此要统筹协调老年教育的政府管理行动者,识别出其中最为合适的牵头部门或者统筹部门,实现老年教育在统筹治理下的多方协同;对于老年教育机构来说,目前有意愿接受老年教育的人口越来越多,但有限的空间和场地限制了老年人获得满意教育的可能性,导致出现老年大学“一座难求”的现象,而在社区中开展老年教育,师资、场地、设施等软硬件资源一直是短板,因此需要为社区提供优秀的资源,并与社区开展良好的合作,派送优秀的师资和学习资源上门,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解决社区老年教育的困境。
其次是个人层面,对于老年学习者来说,社区老年教育虽然可以使他们便利地在社区中学习,但整个社会对老年人学习的支持力度以及信息时代的教育技术对老年人的友好程度度均是老年人参加社区老年教育的变数,因此要跨越数字时代的鸿沟,支持老年人进行数字化学习,增强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对于研究者和教师来说,要完成社区老年教育的任务,关键在于是否具备专业能力和主动意识,是否在研究或者教学过程当中主动探究老年人的身心规律,是否对社区老年教育的发展情况进行预测和跟踪,是否能够及时为实践部门开展社区老年教育相关活动提供专业参考;对于管理人员来说,在社区中实施老年教育面临着极大的挑战,社区工作人员本身就事务繁多,在社区开展老年教育后能否积极主动地开展社区老年教育活动,包括采用何种管理方式都会影响社区老年教育的推进;对于技术人员来说,国家正着力推动远程老年教育,要使老年人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学习方式,就必须开发一些符合老年人使用特征的在线课程平台,这要求技术人员除了具备精深的专业能力外,还要具有主动为老年人学习服务的开发意识。
第二,非人类行动者的利益赋予。社区老年教育的非人类行动者主要包含物质和意识两个范畴。物质范畴,在学习资源方面,当前主要包含传统的纸质化学习资源和非传统的电子化学习资源,这些资源对提供对象体现出的特征都是一样的,但在转译过程中也会面临内容是否能够满足老年人真正的需求、手段是否符合学习资源自身和老年人接受的特点等问题,这就需要根据数字化时代的发展趋势赋予学习资源更强的可及性和便利性等。在政策制度方面,当前我国虽然已经出台了一些支持老年教育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但仍然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老龄化社会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或更新政策,并且要确保相关政策和制度更快、更好地落实。意识范畴,在思想、经验和价值观方面,社区老年教育开展时,将直面人们对其的态度、认知以及将采取的行为,如果在一个社会中绝大部分人并没有终身教育的理念,或者并不认为终身学习是一件值得尊敬的事情,那么社区老年教育的实施将寸步难行,因此提升民众的终身教育认知水平是在转译阶段对思想、经验和价值观的利益赋予。
3.招募阶段。招募主要是为社区老年教育运行联盟寻找合适的行动者,只有通过严格的筛选和招募,在行动者要素中选择出合适的联盟对象,才能确保今后的行动快速、准确和全面。所有的行动者要进入联盟之中,都需要在问题识别以及利益赋予的基础上进行更深入的调研,以确保每一个被招募的行动者都具有无可替代的资源和能力。通过对社区老年教育行动者的深入分析,可以将其归为五类行动者联盟并进行招募。
第一,政府行动者联盟。其中包括人类行动者的各级政府机构和部门,也包括非人类行动者的法规和政策等。招募这一类的行动者,有利于未来建立起老年教育的制度体系,从顶层设计入手,为社区老年教育的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第二,学校行动者联盟。与社区老年教育息息相关的是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既包括老年大学、老年学校、老年开放大学、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也包含教师、管理者、研究者和技术人员等,还包含各类学习平台和学习资源等。招募这一类的行动者,目的是加强社区老年教育体系建设,进行老年教育师资的传送、学习资源的提供、技术手段的支持,通过线下传统手段或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向老年人提供教育,使老年教育在社区中获得服务支持。
第三,社区行动者联盟。社区是落实老年教育的地点,也是老年教育能够扎根的地方,通过社区工作者及其中的社工志愿者等,为老年教育的实施提供足不出户的设施和场所便利,比如为老年教育提供场地及支持服务,使老年人获得家门口的优质教育机会。
第四,社会力量和组织类行动者联盟。其中包括企业、各类社会公益性组织等,这类行动者也是社区老年教育中的重要服务力量,它们通过参与公益服务、开展有偿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在社区中学习提供良好的环境,壮大社区老年教育的力量,扩大社区老年教育的社会影响,提升社区老年教育的社会效益,同时使更多的人参与到社区老年教育的队伍中来,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
第五,老年学习行动者联盟。老年学习者是教育的最直接体验者和受益者。没有学习者的反馈和评价,社区老年教育就失去了现实意义。除此之外,学习者的经验、思想和认知也与社区老年教育行动相联系,将对学习者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产生潜在影响。
4.动员阶段。行动者利益联盟的形成,必须有一定的动员机制存在。根据每个行动者不同的利益诉求,采取差异化的分工和协作行动方案,包括规范行动者的行为、明确行动者的奖惩等。社区老年教育在行动者招募完毕之后进入动员阶段,需要将各个行动者的利益尽可能地最大化,这样才能顺利组建稳固、可持续的社区老年教育运行联盟。
对于政府行动者联盟来说,构建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型社会是其利益最大化所在,而老年教育是完成这一任务的重要途径;对于学校行动者联盟来说,拓展社区老年教育的利益价值是其社会价值的重要体现,也是其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社区行动者联盟来说,搞好社区网格化治理,通过老年教育的开展助力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其利益最大化所在;对于社会力量和组织类行动者联盟来说,参与服务社区老年教育建设,一方面可以提升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也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对于老年学习行动者联盟来说,学习是提升自身生活品质和扩大社会交往的需要。因此,在动员阶段,可以通过以上利益最大化的动员,促使行动者联盟共同努力,达成预期目标。
(三)社区老年教育网络联盟的形成
行动者网络是一个整体,没有行动者的网络和没有网络的行动者都不可能存在,正是行动者和网络构成了一个反映社会领域运行的图景。行动者网络的最后一步就是各个行动主体通过转译,在结点之间连接通路,共同编织成一个网络。在社区老年教育的行动者网络中,没有所谓的中心行动者,每一个主体都是行动者网络中的中心,也没有所谓的主客体对立,每一个行动者都是主体,彼此处于一种平等的地位。但是,非人类的行动者要想取得真正的主体地位,还必须具有对应的、有资格的“代言人”,以与人类这一行动者共同营造一个相互协调的行动之网,并对其他联盟者行使权力,以维护网络的稳定运行。就社区老年教育而言,行动者联盟具有能动性与广泛性,行动者应该时刻呈现出行动状态,不断建构、互动而形成复杂的动力系统,以便时时刻刻产生作用。
通过行动者网络,每一个行动者都能被识别为对社区老年教育有用和有益的主体。这有利于产生协同观念和行为,也有利于各行动者之间社会关系的重塑,从而构建持续有效的社区老年教育治理机制。在网络力量的引导下,不同的社区老年教育行动者以协同发展的理念,对自己进行角色分析和描述并进行正确的定位,明确各自在复杂网络中的地位,共同促进网络的稳定。社区老年教育的行动者多样,虽然这些行动者未必是节点联系最多的,但是其重要程度在社区老年教育中是同等、广泛而有效的,而且彼此之间的联系十分重要,通过这些节点可以辐射到老年教育中的所有角落。正如拉图尔所说,网络(network)一词中最重要的是工作(work)这个词,因为你需要工作而建立起联系。
社区老年教育以协同的方式构建起行动者联盟网络,既能使资源达成共享,也能使优势实现互补。这个网络是一个涉及多方主体的复杂的非线性网络,是一个由“政府—学校—社区—社会组织—老年学习者”自然形成的联盟网络。其中,政府联盟发挥的作用是顶层设计和制度支持;学校联盟发挥的作用是资源服务和师资输送;社区联盟发挥的作用是提供服务和场地以及工作人员的管理;社会组织联盟发挥的作用是提供公益服务或是有偿服务,同时也可以与社区和高校合作,通过提供物质资源的方式,共同提升社区老年教育的质量;老年学习者联盟则是重要的参与力量,使社区老年教育变得真正有意义和有实现的对象,也使整个社会变得和谐。可以说,社区老年教育行动者联盟的网络交互实现了行动中社会关系的重塑,对于及时发现社区老年教育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四、社区老年教育运行联盟机制框架构建的启示
本研究将社区老年教育的利益相关者作为行动者纳入行动者网络理论框架中进行分析,识别其中的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并将其归为不同的联盟群体类型,通过行动者彼此之间的交互,厘清了社区老年教育联盟稳定运行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机理。当然,要提升社区老年教育联盟运行的积极性,探索有效的激励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索。
(一)社区老年教育运行联盟需要关注多元行动者,并且纳入老年教育发展共同体
社区老年教育的行动者是多元而非单一的,因为老年教育要在社区中开展,必定受到多方主体的影响。在明确行动者的过程中,必须考虑人类和非人类行动者的作用与功能,具体表现在管理能力、服务支持能力、专业能力、认知能力等方面。例如,宏观层面的行动者是政策的制定者和顶层设计者,应该体现出科学的管理能力;而中观层面的社区行动者、学校行动者以及社会力量行动者,应该体现出良好的服务能力和专业能力;老年学习群体行动者作为服务的接收者,则应该拥有对终身学习的认知能力和接受能力。由此,社区老年教育行动者联盟应该做到:第一,积极吸纳不同的行动者进入联盟中,并且实现深度融合;第二,要做到行动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及时互通有无,互相共享资源;第三,加强不同领域行动者之间的协同合作,同时制定合理而科学的规划,明确行动者的长期愿景和短期目标,通过社区老年教育行动者联盟群体来明确各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及行为;第四,非人类行动者也影响着社区老年教育的发展,支持着协同行为并向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演化和前进,应当予以关注。
(二)社区老年教育运行联盟需要通过转译构建网络,并且在适当时候识别困难和问题
社区老年教育联盟的行动者必须通过转译阶段,而其中问题化、利益赋予、招募以及动员是最终突破强制通行点的必经阶段,也是确定网络系统最终成型的重要演化及关键路径,四个环节缺一不可。在问题化阶段,关键在于识别出社区老年教育面临的困境;在利益赋予阶段,针对第一阶段识别出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设想,并对每一位参与的行动者进行合理的利益分配与赋予;在招募阶段,主要是对所有的行动者进行调研后,选拔合适的行动者进行后续的社区老年教育运行联盟构建;在动员阶段,主要是要采取个性化、特色化的行动方案,维持行动者的后续行动和积极性。通过上述的转译阶段之后,最终才能突破强制通行点,真正形成社区老年教育行动者联盟网络。通过对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的深入分析,可以明确社区老年教育开展的强制通行点,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顶层设计,来自政府的顶层制度设计,为社区老年教育的行动者提供指引方向,使行动者联盟能够把握国家大政方针,明确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需求;二是政策激励,运行联盟的构建必须有政策的配套和制度的细化,这样才能使社区老年教育有真正明确的牵头机构和负责部门;三是条件支持,社区老年教育的实施离不开相关条件的支持,包括硬件和软件的支持,这些支持来自行动者联盟,如学校联盟提供师资力量和学习资源,社区联盟和社会力量联盟提供场地和硬件设备,负责优秀成果的传播和社会舆论的引导等;四是利益激励,对于想要加入社区老年教育并为之做出一定贡献的行动者,必须有一定的利益激励,如精神方面的荣誉、财税方面的减免等。
(三)社区老年教育运行联盟必须构建稳定网络,并且助推老年教育在协同合作中前行
无论是顶层设计、政策激励还是条件支持、利益激励,都需要社区老年教育行动者之间的紧密联系、通力配合。构建稳定的网络,形成社区老年教育发展的整体运行图景,有利于行动者找准自身在网络中的角色定位,并在合适的时机发挥出自身的作用。在这一网络中,每一个被纳入的行动者都应该树立去中心的意识。因为尽管行动者占据着某一个结点位置,但更重要的是,这些结点位置的作用是要求行动者以及所属的联盟积极发挥自身的优势,充分利用来自网络的资源,在所占据的结点位置上真正发挥关键作用。同时,通过四通八达的连接通路,社区老年教育网络中的行动者联盟可以及时获得其他行动者所采取行动的正向反馈和负向反馈。这不仅有利于行动者联盟根据其他行动者遇到的问题来有效规避未来可能遇到的障碍,更加快速高效地完成任务,也有利于联盟中的行动者树立起大局意识,形成彼此包容、相互配合的氛围。例如,在社区老年教育运行联盟网络中,政府政策与制度的出台与实施老年教育的机构密切相关,教育机构在实施中遇到问题时向上反馈意见,如果被政策制定者接纳,就会形成下一步的政策利好;而老年学习者行动者联盟具有强烈的需求,通过网络的反馈,最终也被社区行动者联盟、教育机构行动者联盟以及政府行动者联盟获知,这样满足老年学习者群体的学习需求、营造对老年人更加友好的社会氛围就成为网络中其他行动者必须考虑的问题,并且通过联盟网络快速加以解决。总之,通过发挥“政府—学校—社区—社会力量—学习者”的网络联盟协同作用,将社区老年教育的独立单向管理模式转变为综合网状治理模式,构建起多元主体参与并协同发展的“决策—支持—服务—联动—反馈”五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机制,同时应用于实践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