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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教育视域下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的原则、问题及路径

2022-03-18李坤宏

教育与职业 2022年2期
关键词:中职院校人才

李坤宏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内外日新月异的产业变革与发展趋势,我国在深刻把握职业教育育人本质的基础上,科学确立了现代职业教育的新定位和新内涵。为加快建立独立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同时,该方案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为主线,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很强的改革举措。其中,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是新时代条件下,我国提高职业技能人才规格和层次、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的关键一环。与传统意义上的中高职贯通培养不同,以类型定位为核心的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更加注重职业教育本身的性质和特色,也更加关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逻辑和规律。

本文深入分析类型教育视域下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应遵循的原则、面临的关键问题以及未来的出路,以期为提高我国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质量提供些许借鉴和启发。

一、类型教育视域下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的原则

1.坚持培养目标的层次性。职业教育作为区别于普通教育的类型教育,首先表现为与普通教育的培养目标不同。根据人才在社会经济系统中从事劳动实践的过程和目的来分析,人才总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发现和研究客观规律的人才,即学术型人才;另一类是应用客观规律改造世界的人才,即应用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具体又分为工程型人才、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三种。普通教育培养的是具有较高思想素养、宽厚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拥有较好综合素质的学术型人才。职业教育是面向社会生产、服务、建设、管理一线培养具备一定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拥有较高综合职业素养的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也就是以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为主的人才类型。从类型教育的视角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核心要务是明确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立足于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来组织育人工作,实施教育活动。

在坚守类型教育定位的前提下推动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需要整合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两个教育阶段和教育系统,使之成为一个具有整体性、衔接性的教育体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中职是高职必需的学习准备,高职是中职的延续和提升。在确保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内在统一的基础上必须坚持培养目标的层次性。一方面,注重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性与衔接性,要求中高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应有趋同的目标导向和价值取向,都要以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核心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实现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和价值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坚持培养目标的层次性,要求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把握好各自的教育阶段性特征。在专业知识与技术技能的教育上,中职教育具有预备性,因而要发挥基础性作用;高职教育具有进阶性,因而应强化高等性。

2.坚持能力培养的贯通性。以能力为本位是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重要体现。从人才培养目标来讲,普通教育培养的是学术型人才,职业教育培养的是应用型人才;从教育属性来讲,普通教育是知识型教育,职业教育是实用型教育。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属性决定了其要以能力为本位,在人才培养上坚持类型教育特色。能力本位教育就是把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作为职业教育的根本目的,在教育实践中围绕职业工作岗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组织教学。现代职业教育倡导职业者能力发展的普适性和可迁移性,突出类型教育特色,加快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不能把职业能力简单视为某种就业能力或职业技能的形成与拓展,而是需要将职业能力置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下理解,更加全面地界定职业能力。从现代经济社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素质要求来看,现代职业者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已超出了工业时代技术技能型劳动者拥有“一技之长”的范畴,逐渐发展为集“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三位一体的综合素质能力要求。

同时,以能力为本位开展教育活动是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基本特征和内在要求。坚持能力培养的贯通性也是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理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能力培养的贯通性有两方面的内涵:一是要注重能力培养的进阶性。优秀职业者个体的职业能力形成既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杂乱无章的。职业院校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既要遵循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也要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依据从初级劳动者到技术高手、技能大师的培养逻辑循序渐进地进行培养,以达到职业能力培养的纵向贯通。二是要注重能力培养的全面性。优秀职业者个体的职业能力除了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外,还包含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社会能力,以及自主学习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创新能力、计划能力等方法能力。职业院校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在做好专业教育的同时还应高度重视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以达到职业能力培养的横向贯通。

3.坚持职业素养的一致性。直接面向社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人才,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定位,充分彰显了职业教育有别于普通教育以及其他各类教育的特殊性。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的特点使得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具有鲜明的跨界特征。具体而言,职业教育的跨界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职业教育的内在属性来看,其横跨了教育与产业两大领域,属于教育与产业交叉融合式的教育。二是从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角度来看,其结合了“工”与“学”两个方面,职业院校开展育人工作既要赋予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又要使学生有能力迅速、良好地适应企业岗位的工作环境和素质要求。

跨界融合是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又一重要表征,其体现在人才培养方面表现为职业素养培育成为人才培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所谓职业素养,是指职业者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广义的职业素养,泛指职业者在生产活动中个体行为的总和,任何职业行为都可以视为职业素养的外化。狭义的职业素养,特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为使职业院校毕业生更好地适应企业工作岗位要求而设计制定的人才评价要件,主要包含职业精神、职业能力和职业行为习惯三项核心要素。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要重视受教育者的职业素养教育,即既应关注职业能力教育,还应关注受教育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益求精、踏实认真等职业精神的培养,以及守时、专注、纪律等职业行为习惯的培养。强化类型教育,实现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应坚持职业素养培育的一致性,即中职教育要做好职业素养的基础教育,明确职业素养培育的具体内容和培养途径,打牢中职学生的职业素养成长基础;高职教育则应衔接好中职教育关于职业素养培育的内容和途径,并进一步提高要求。通过长期的贯通性培养与熏陶,使每个学生都将职业素养内化为“自我”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以后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自觉践行,不断升华。

4.坚持培养模式的整体性。职业教育是以技术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这也是职业教育区别于其他类型教育的最根本特征。宏观上,技术知识分布于学校与行业企业这两个部门;微观上,技术知识又分别为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与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所掌握。而基于技术知识的内在属性,专业教师与技术人员所掌握的技术知识类型又有所不同,学校教师往往更熟知技术理论知识,企业技术人员则更熟悉技术实践知识。尽管我国职业院校一直在大力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但仅仅能适度提升教师群体的技能水平,促进教师群体在技术理论知识教学时能够与工作实践要求紧密贴合,却很难使教师像企业技术人员那样掌握丰富的技术实践知识;与教师相比,企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理论知识相对较为薄弱,但这一群体的实践知识和经验知识丰富,且具有较强的独特性。

技术知识跨领域、跨人群分布的特点使得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成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这既是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的具体体现,也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强化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不论是在中职教育阶段,还是在高职教育阶段,都应采取校企“双元”育人的模式来组织和开展教育活动,坚持培养模式的整体性,始终把校企“双元”育人作为职业教育育人模式,在中高职两个教育阶段建立相对统一的育人环境,保持技术知识教育过程,尤其是实践技术知识教育过程的连续性,从而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成效。同时,坚持培养模式的整体性要将原本相互独立的中高职校企“双元”育人过程融合为一个育人整体,实现中高职人才培养的一体规划和统筹实施,促进中高职人才培养模式衔接,进一步提高技术知识教育的效率和教育资源利用的效率。

二、类型教育视域下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的问题

1.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标准割裂,阻碍中高职教学体系贯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标准的有机统一是中高职教学体系贯通的前提,也是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得以实现的前提。从现阶段我国已开展的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实践来看,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标准割裂的问题较为严重,阻碍了我国中高职教学体系的有效贯通。

关于我国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到目前为止学界尚未达成完全共识,不过大体而言,中职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则是没有太大争议。虽然从字面含义上和价值指向上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出层次性和连贯性,但由于中高职教育缺乏国家统一的行政统筹指导,造成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在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定位时不同程度地出现对国家职业教育政策的差异化解读,出现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错位。另外,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在规划设计人才培养规格的过程中各自开展独立的调研和论证工作,导致对同一专业下人才培养的规格和目标有着不同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割裂。

中高职除人才培养目标存在割裂的问题外,教学标准还存在割裂现象。早在2015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就已经提出要“研究制订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部分地方的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也联合开展了专业教学标准衔接的探索工作,但由于在国家政策方针层面缺乏权威统一的细则指导,加之中高职教育在教育功能、教育内容和教育面向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以及中高职院校内部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造成中高职教学标准割裂的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根本解决。在具体的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实践中,中高职教学标准割裂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衔接专业教学标准“两张皮”,即中高职院校依然各自按照旧有的教学标准执行,未能根据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规律进行一体化规划和设计教学标准。

2.中高职专业体系衔接不畅,阻碍中高职贯通培养机制构建。中高职专业衔接是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体系建设的“中枢”,也是影响中高职贯通培养机制建设的关键性因素。长期以来,我国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在专业建设层面各行其是、缺乏交集。而实施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要求中高职专业体系相衔接,这种办学实践与办学要求之间的矛盾客观上造成中高职专业体系衔接不畅,阻碍中高职贯通培养机制构建。

当前,我国中高职专业目录衔接不畅。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职业教育办学的根本方向,也决定了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尽管同一地域内的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都为区域内行业产业输送人才,但两者的服务面向和办学定位却有明显差别。我国大多数地方中职学校以培养技能型劳动者为主,而地方经济社会系统中的任何部门都需要一定的技能型劳动者,由此就使得中职学校的专业布局同质性较高。反观高职教育,为满足区域产业发展的用人需求,地方高职院校通常是针对区域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布局专业。由于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在专业布局上的差异,导致二者专业目录衔接不畅。除此以外,中高职在专业建设上缺乏有效衔接。在传统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影响下,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具有各自的专业建设方法和模式,各方基于自身对地方行业、产业发展状况的了解规划专业建设的内涵以及实践路径。在很长一段时期里,中高职在专业建设上缺乏充分的沟通,相互关照不足,存在较大区别,很难通过一些专业建设局部工作的优化和调整来实现两者在专业建设上的无缝衔接。

3.中高职课程体系匹配度低,制约中高职贯通培养教学成效。课程是职业教育专业教学体系的核心单元,推动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需要加强中高职课程体系的衔接。然而,当前我国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之间的课程体系匹配度较低,远远不能满足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教学要求,具体表现在中高职课程结构衔接错位。从我国的教育体制来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原本属于不同的教育序列,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服务面向也截然不同,但在教育实践中中职学校的招生对象是初中毕业生,高职院校的招生对象主要是高中毕业生,同时涵盖部分社会性生源。因此,高职院校的课程设计主要考量的是高中毕业生的学习基础和身心特点,高职教育课程理论内容相对较深。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在知识的系统性上不及高中学生,进入中职学校以后所学的课程又偏向专业基础知识和技术技能。中职学校毕业生虽然与高中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但两类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身心特点有着明显差异。中职学校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容易出现知识学习的断档、不连贯等现象,很难跟上教学进度。实施中高职贯通培养,在高职院校课程设计上,要面对知识和能力结构完全不同的两类生源。然而,现有的高职院校课程体系主要是针对高中毕业生的知识基础和身心特点进行规划设计,与高中阶段的课程教学体系相衔接,中职学校毕业生的知识和能力基础很难适应高职阶段的课程结构。

4.中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脱节,影响中高职贯通培养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密切相关。一直以来,我国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归属不同的行政管理系统管辖,尚未建立联合管理机制,也未形成“一张网”的质量评价体系,中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脱节,影响了中高职贯通培养质量提升。我国中职教育总体上仍属于基础教育,不论是在文化知识、专业知识教育上,还是在专业技术技能教育上,都表现出简单、易用、预备的特征,中职学校毕业生通常只能获取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相对简单的技术类工作。很多中职学校在进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建设时,将评价重点放在专业知识与技术技能上,忽视对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的评价,评价方式也以书面考试和现场技术实操为主。在该质量评价导向下,大部分中职学校毕业生仅在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方面略有优长,而在综合职业素养、综合职业能力方面则储备不足。高职院校培养的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要学生具备较高的综合职业素养和综合职业能力,中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存在缺失的情况为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带来较大压力。不仅如此,《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颁布以后,高职院校纷纷探索实施1+X证书制度,引发了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变革。然而,与高职院校相比,目前我国中职学校探索实施1+X证书制度的进度还较为缓慢,这也表明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在人才评价、教学体系、教育模式等多方面存在巨大差异,进一步加剧了中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脱节。

三、类型教育视域下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的路径

1.完善顶层设计,整体规划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标准。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标准,属于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顶层设计,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各项工作得以开展的指导和依据。实施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必须在抓牢类型教育定位的基础上,解决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既是当务之急,也是治本之策。

首先,整体设计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落实到实践层面,需要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的教学管理团队建立顶层设计工作的协同机制,联合组建人才贯通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标准的制定工作。在人才培养目标的设计上,人才贯通培养指导委员会应立足于各级生源的身心特点和知识能力水平,以专业领域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所应具备的综合职业素养及综合职业能力为最终目标,分解受教育者初始素质与人才培养最终目标之间的差距,依据专业技术技能培养的内在逻辑和规律,逐级、分段制定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在整体设计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再细化每一学年的人才培养目标,由此构建起递进式、立体化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

其次,整体规划中高职院校教学标准。建立相对统一的教学标准,是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的基石。人才贯通培养指导委员会应组织校内的骨干教师、课程专家,邀请业内大师名匠、行业专家等共同组建教学标准规划小组,明确教学标准规划的主体,为整体规划中高职院校教学标准提供组织保障。在教学标准设计开始前,教学标准规划小组应组织校内外力量,通过实地考察、走访座谈、阅读文献、信息收集等多种方式方法,对专业关联的行业进行深入、系统的调研,形成专业调研报告,为科学规划教学标准提供依据。在此基础上,细致分析专业对应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和技能需求,综合分析和衡量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各自的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以此确定人才贯通培养的整体指导方案和专业课程标准。最后应综合行业调研与岗位分析的结果,来确定专业增设、退出及优化调整的标准,并建立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由此形成涵盖专业、课程、人才评价各个环节的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教学标准体系。

2.强化中高职专业体系对接,构建中高职专业建设协同机制。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是以专业为主线,强化中高职专业体系对接,是实现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的关键。面对我国中高职专业布局与目录衔接不畅、专业建设内涵与方式区别明显的现状,需要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共同构建专业建设协同机制,统筹中高职专业建设工作。

首先,优化中高职专业布局,促进中高职专业目录衔接。2021年,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为解决中高职专业一体化设置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当然还需不断修订改进。鉴于现阶段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系统的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的机制和模式,中高职贯通培养主要依存于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的个别院校之间,因而促进中高职专业目录衔接应当从优化中高职专业布局与合理选择贯通培养专业两个维度来采取措施。一方面,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之间应加强专业建设联动。中职学校要增强专业布局的针对性,坚守类型教育底色,强化专业建设特色,减少重复性和同质化专业,在专业布局上紧密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方向,与高职院校专业形成层次上的对接,提升专业建设规格。高职院校专业布局应适度关照中职学校,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进阶需要增设相关专业,以促进中高职专业衔接。另一方面,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基于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人才培养规格的不同,很难在所有专业上实施人才贯通培养,这就需要两者在充分调研和协商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可以实施人才贯通培养的专业。对此,在各专业门类中,建议选择行业发展较为成熟、相关岗位对技术技能要求较高、需要长时间学习和训练才能胜任岗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作为实施人才贯通培养的试点专业,如护理、临床医学等专业。通过科学选定贯通培养的试点专业,保证试点工作的有效推进。

其次,统筹规划中高职专业建设内涵,促进中高职专业建设模式衔接。专业教育口径与要求不统一是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之间专业建设衔接不畅的主要原因。统筹规划中高职专业建设内涵,关键是要统一中高职专业教育口径与要求,在中高职同类及同一专业的教育过程中课程设置、教育内容做到大体一致,既不应出现中职学校专业教育中重点教授的内容到了高职院校中却没有延伸与进阶的情况,也不应出现高职院校专业教育中着重教授的内容在中职学校中却没有进行预备性教育的情况。此外,中高职专业衔接还应注重专业建设模式的统一性,如针对校企共建的中职学校专业实施贯通培养时,与之对口的高职院校专业也应吸纳企业主体的参与;原本由高职产业学院来进行建设的专业,中职学校的相关专业建设也应纳入产业学院的运作与教学过程。统一中高职专业教育口径与要求需要通过统一专业建设模式来落实,而统一中高职专业建设模式是统一专业教育口径与要求的外化。

3.一体化设计中高职专业课程体系,健全中高职贯通培养教学体系。专业课程衔接是中高职贯通培养衔接的核心。实施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要依照对口专业设置课程,遵循“专业对口、课程对应、内容区分、由浅入深”的原则一体化设计中高职专业课程体系,充分体现课程结构和内容的类型定位。

目前,中高职课程结构衔接错位与课程教学体系不匹配,与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的生源来源、生源结构不同有着直接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说,生源结构与生源来源不同是导致中高职课程结构衔接错位与课程教学体系不匹配的重要因素。为实现一体化设计中高职专业课程体系,首先要统筹中高职招生工作,从源头上为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创造条件。一方面,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要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地方依据招生录取情况构建招生宣传共同体,共同制定《招生简章》,协同利用新媒体、主流媒体等进行统一招生宣传。另一方面,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要积极探索协同招生合作机制,统一制定招生计划、招考形式,从地方初中毕业生群体中择优录取,保障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的生源质量。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还可以建立招生激励机制,由两者共同列支专项资金,对中高职衔接招生工作进行表彰奖励,拓展生源来源。

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错位,主要体现在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实践课程等方面。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联合打造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关键在于建设层次化的中高职课程体系。所谓层次化的课程体系,就是在科学定位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基础上,以综合职业能力的层次化培养为指向,构建相互衔接、循序渐进的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在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的内容建设上,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应联合采用模块化设计的方式,制定统一的课程标准,切实围绕职业岗位标准和职业能力要求匹配适当的教学内容。在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过程中,要积极规避课程教学内容的重复,注重不同层次课程内容的延伸和衔接,促进中高职之间课程内容的有机衔接,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课程生态体系。

4.增强中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衔接力度,形成“一张网”质量评价制度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是实现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成效、输出高质量人才的根本保证。实施人才贯通培养的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要以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养与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把握好职业教育的实践性本质,适度增加对学生的专业技能考核,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深化改革考核评估标准、内容以及形式,以满足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的需要。

首先,明确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的宗旨。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目标层次和规格、专业结构、课程体系等方面本身就存在诸多差异,建设中高职衔接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应综合考虑以上差异,针对各自的职业能力培养标准,设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制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工作机制和实施方案。此外,需要强调的是,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工作贯穿整个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阶段,相关评价标准、评价指标和评价制度的建设应保持一贯制和延续性,避免出现中高职人才培养定位和目标不明确、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其次,积极采用多元化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模式。总体来看,我国目前中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和方式相对单一封闭,而高职教育的评价标准和方式较为多元开放,也更为科学和全面。中职学校应参照高职院校通行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改革自身的评价体系,促进中职与高职人才培养质量体系有效衔接。同时,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应加强合作,共同对评价模式进行整体规划、一体化设计,结合职业教育办学的规律和特点,基于类型教育导向,构建“学业作品评价+学习表现评价+顶岗实习评价”的三维综合评价模式,以兼顾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评价和学习结果评价,纳入教师评价、学生自主评价和企业评价等内容,实现客观、全面、公正、科学地评价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的质量和成效。

最后,建立和完善技能评价与学习成果转化互认机制,科学设置中高职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等级,加快建设中高职衔接学分银行,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衔接融通。除此以外,实施人才贯通培养的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还要努力探索构建第三方评价机制,纳入行业组织评价,通过专业组织机构的评价来增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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