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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道的“反”性
——返还、反复、相反之争

2022-03-18李科毅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辩证法老子含义

李科毅

(湖北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通常,老子“反者道之动”中的“反”的含义有三个,分别是:相反;训为“返”,有返回之意;反复、循环之意。这三个含义在各类注疏中都出现过,尤其陈鼓应认为三个含义都蕴含在老学中,但未系统比对各含义的关系。[1](P226-268)这三个含义本质上是一体的、互通的、同质的,可将这一特性归结为道的“反”性。“反”的特性是道最重要的特性,因此笔者拟通过“反”的三个含义去研究道的“反”性,以揭示老子之道的内在规律。

一、《老子》文本中的“反”字含义

“反”在《老子》文本中出现四次,如下:

例1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二十五章》)

例2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四十章》)

例3 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六十五章》)

例4 正言若反。(《七十八章》)

例1中,汉代河上公将“反”理解为“言其远不越绝,乃复在人身也”(《河上公章句》),即“复”(返还)。这是因为河上公注重修养身心,才会提出“道返还于身”的观点。魏晋时期王弼理解为“逝,行也。不守一大体而已,周行无所不至……不随于所适,其体独立,故曰反也”(《王弼老子注》),也是“返还”之意。宋代林希逸持相同观点,认为“反者,复归于根之意也”(《老子口义》)。而吴澄则不同,认为“反谓无有,无名盖万有皆有,惟道皆无,无与有相反故曰反”(《道德真经注》),即“相反”之意。民国时期奚侗认为,“既远矣,于是复反其根”(《老子集解》)。同期的高亨认为逝、远、反都是同义表示道的大,“‘强为之容曰大,曰逝,曰远,曰反’者,言道其体至大,其周环也”(《老子正诂》)。而严灵峰认为,“极则必反,还返于朴”(《老子达解》),都是“返还”之意。朱谦的理解也相似,“返者,夫物云云,各归其根也。……返则周流不息”(《老子校释》)。任继愈虽相似,却有不同,他认为,“遼远又返转还原”(《老子今译》)。综上,除吴澄和高亨外,各家主要持“返”之意。虽有争议,但“周行而不殆”可知当取“返”意,因为只有“返还”才能持续发展,才可“不殆”,循环发展才满足“周行”。此时也引出了另一个问题——道应该返还何处?河上公认为返还人,任继愈未指出,其他学者认为返还其“根”,此点下文再叙。

例2中,河上公认为“反,本也。本者,道所以动”,他认为此句中的“反”(运动)是道的根本。王弼持“相反”之意,“高以下为基,贵以贱为本,有以无为用,此其反也。动皆知其所无,则物通矣,故曰反者道之动也。”林希逸认为,“反者,复也,静也,静者动之所由生……动以静为用,强以弱为用,故曰反者道之动,弱者强之用。”按照他的观点,“反”应该是“返还”之意,动生静,再以静为用,但从后半句还似乎包含着“相反”之意。吴澄持“相反”之意,认为“道之静则无动,则必与有相反,反者无不有也。道之体则虚用,则必以弱为事,弱者虚而不盈也此”。奚侗认为,“道之周行,万物非不逝也,而其动常在于反。所为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者是也”,以此表示“循环”“复归”之意。高亨则不同,主张“反,旋也,循环之义”。严灵峰注“动者,静之对。‘道’之动极而静,是为‘反’(反对与返复)也。以其‘动’,所以能‘反’;非‘动’,无‘反’也。”朱谦之则认为“反即复也”,也是“返还”之意。任继愈认为“相反”之意,“向相反的方向变化,是‘道’运动。”而钱钟书则比较全面,他系统分析后提出:“‘反’有两义。一者、正反之反,违反也;二者、往反(返)之反,回反(返)也(‘回’亦有逆与还两义,常作还义)。”同时受黑格尔影响,将正反而合的观点代入理解。总之,此句争议非常之大,分别有“相反”“返还”“反复”(循环)三义。

例3在意思上稍接近例1,虽明确了“反”的对象,但争议也不少。河上公“玄德之人与万物反异……玄德与万物反异,故能至大顺,顺天理也”,他的观点仍旧是“相反”之意。王弼认为是“反其真也”的“返还”之意。林希逸主张“返还”之意,认为“反者,复也。与万物皆反复而求其初,则皆归于大顺之中矣。大顺,即自然也”。吴澄注“是与物相反也,相反相逆也”,主张“相反”之意。奚侗则认为“玄德深远,与物反其本根”,即“返还”之意。严灵峰注“言至德深远无极,同于道而反于物”,主“相反”之意。任继愈表示“这深远的‘德’,又深,又远,与具体的事物的性质相反,最后得到最大的通顺”,他也持“相反”之意。这里主要是“返还”与“相反”两义之争。

例4中,河上公认为“此乃正直之言,世人不知,以为反言”,主“相反”之意。林希逸认为“垢与不祥,不可受之受也,似反一世之常言,其实正论,故曰正言若反”,持“违反”(相反)之意。吴澄认为“老子以反为道之动,德之玄故虽正言之,每若反于正,正而若反亦如明而若昧”,认为是“相反”之意。奚侗则说“……知不言,言不知,损而益,益而损,言相反而理相成,皆正言也”,即“相反”之意。高亨则认为例4当删。严灵峰认为,“正直之言,是而若非,直而若曲;正而似反也”,也主张“相反”之意。任继愈同,他说“正面的话恰像是反面的”。钱钟书通过“反正为反,反反復正(Duplex negatio affirmat);‘正言若反’之‘正’,乃反反以成正之正,即六五章之‘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表示“相反”之意。总体来说,例4争议不大,除了高亨认为当删以外,其他都主张“相反”的含义。

据上分析,《老子》之“反”的争议主要在前三句中。“反”本身确实包含三个含义,[2](P384)“违反”与“返”(返还与反复)。造成理解争议的原因有三:一是《老子》所流传的各文本确实有出入,如郭店楚墓本为“返也者,道僮(動)也”;二是各家学者主要从小学与章句义理式的释读方法入手,未从老子哲学的整个逻辑去考虑问题;三是《老子》言简意赅,各家对某些词义理解的不同也可能影响到对“反”字的理解。因此,本文采用会通式释读方法,先从整体上把握老子之道的发展规律,最后再尝试解决“反”义之争。

二、道之“反”性——“返还”“反复”“相反”

道之“反”性要联系起道的发展规律来谈。其规律如下:

例5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

例6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二十五章》)

例7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二十八章》)

例8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十六章》)

据例5可知,道的规律以“道—一—二—三—万物”呈现。但该过程并未结束,因例6说“周行而不殆”,表示其运行是不停歇的,即是说上述的发展规律并不完全。而据例7和例8“复归于无极”与“各复归其根”则说明道发展之后的归宿,“无极”与“根”则是分别从道的“无”与“有”两面叙述的,都表示道终“返还”自身。因此道的发展规律呈现一种环状的结构,也满足例6“周行而不殆”的意思。但道发展至万物之后的状态则颇有争议,如:有学者认为是“道—一—二—三—万物—一—道”,其是以庄子思想去理解的。[3]此处不讨论这种具有争议的细节,大体上道发展之后便会“返还”自身,这是没有任何逻辑上的问题的。

根据道的规律则可细辨“反”之三义。首先,“反复”的含义是必然存在的,因道的发展历程呈现出一种环状的结构,再加上道本身具有“周行而不殆”的特点,即指道永续反复地发展。其次,“返还”的含义也必然存在,因为在《老子》文本中有大量同义语,如“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各复归其根”等,其所归的对象都是道。如“婴儿”表示人最初的状态(便象征着道),“无极”“朴”“根”则从道之有无角度阐述。再者,道的发展结构呈环状,也满足这一层含义。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一层含义背后实际上已经包含了老子的辩证法。若把“道—一—二—三—万物”的发展认为是道自然而然的发展方向(正方向),但是道终又能回到自身,这呈现出反方向的运行结果,这样的情况其实便蕴含了“反”的第三层含义——“相反”了。

对于“相反”来说,得联系老子的辩证法。如下:“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句中的美恶、有无、难易、长短、高下、前后、无为、有为等,都是老子辩证法的内容,说的是一事物的存在必然有与之相反的另一事物与之对应。所以,当道顺着自然而然的轨迹发展时,其所生成的事物都具有与之对应的相反面。抑或者说,“相反”这一含义就是指呈一种辩证的方式进行运动,因为当道自然而然地朝着外界方向发展,最终的结果却呈现出返还自身,便呈现出“相反”的意味了。所以“返还”与“相反”两义是互通的。

综上,“反”之三义都存在,同时三者也是互通的,不可分割的。因为要满足“相反”或“返还”的条件,道的发展就得是环状结构,若是线性结构,道就不会回到自身,也构不成“返还”的条件。若缺“返还”,则“相反”也不存在。一旦道的发展呈现为一个环状结构,那么“反复”的含义则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因为环状的结构无所谓起点与终点,只能循环往返。线性的结构只要无限延长同样可以满足,但永动机情况就不符合自然规律了。所以“反”的三含义是互通的、同质的,谈及其中一个时,余者也含在其中,由此三义可合称为道之“反”性。“反”性本身就包含了道的运动规律和辩证法,那么,何谓“反”性的作用与转化条件。

三、“反”的作用与条件

道为何会以“反”性的方式进行运动?该问题就是变相地在问“反”性的作用。提到“反”性,则离不开老子的辩证法,而此处正是老子之道用与众不同的点。老子辩证法通常有两面,其主张把握辩证的阴性面从而达到辩证的阳性面。例如,对于治世之方来说,老子主张无为,无为最后能达到无不为(即有为);施行不言之教,最后能达到有言之教的效果;弱能胜强;柔之胜刚,等等。通常“反”性的两面中,老子更倾向阴性面,即“无为”“不言之教”“柔”“弱”,而把握阴性面最终便可以达到阳性面。所以,“反”性或者辩证法是老子实现目标的方法或途径,这种反向的思维贯穿于老子的思想中。而道用这点正是揭开“反”性与“弱”性关系的钥匙。

提及老子辩证法就不得不回应其转化条件问题,这一问题是老子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争议最大的一个地方。老子的辩证法常是被批判的对象,因为大多学者都是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下简称“马哲”)角度来思考问题。两种辩证法或者说两种哲学思想本质上是不一样的,直接比较是不合理的。两者有以下不同:第一,两者的逻辑性和体系性无法相比。马哲有其清晰的定义和系统的逻辑体系,但老子哲学还处于比较朴素的思维阶段。第二,两者所产生的时代不同。老子哲学产生于封建时代,马哲产生于资本主义时代。第三,两者的研究对象以及研究目的侧重点不同。老子哲学更侧重形而上学、宇宙、自然的事物,其辩证法是被其形而上学所包含;而马哲则更注重政治社会方面,并且其反对古典形而上学。同时老子更重视反思当下,更偏向理论;而马克思认为改变世界比解释世界更重要而更强调实践,更注重实践。第四,两者的逻辑思维不同。老子哲学的起点是道,体现主客不分的思维,而马哲的逻辑起点是阶级性,注重主客相分的思维,所以老子哲学更偏向于形而上学和宇宙论,马哲更关注社会学。而这也导致最关键的第五点,两者的视域不同。老子哲学自始至终都从道的形而上学看待问题,而马哲更重视社会学等问题,从而偏向于从形而下的角度看待问题。根据这五方面的差异,可以解释“反”性或者辩证法转化条件的问题。在此之前不少学者已经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如白奚认为“极”(界限、限度)是转化的条件,[4]而视域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老子以道去看待一切事物,而道是形而上的范畴,同时道能够发展出一切形而下之物,即是说道本身就囊括一切。在这种高维的极限、无限领域去看待世间万物,事物之间的任何转化不过是道的一种内在的转化罢了(一切事物以及转化条件都包含在道之中),转化条件也必然包含在道的界域中。所以转化条件对老子来说是可有可无的、可提及也可不提及的,任何条件只要在道界域里都可以找到。再如,张岱年等以“物极必反”的“极”作为转化条件也是符合自然规律的,因为道生万物也必然囊括了事物处于极端情况的状态。

再者,存在的另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是,老子辩证法只重视统一性而不关注斗争性。对于这一问题,不少学者提出了一些观点,如有学者认为谈到对立时其实已经包含斗争的要素了,否则无法构成对立关系。[5]这个观点是合理的,因为老子哲学是一种道的一元论,其思维模式是主客不分,混同而一的;而马哲更注重主客二分的思维,因此更突出矛盾双方的斗争性。当然也有学者站在马哲角度认为矛盾双方的斗争性才是事物发展的原因,并且是螺旋式上升式的发展,而老子哲学的矛盾只是单纯的对立,不关注斗争,无条件的转化的消极循环发展(返还发展的最初)。[6]这一点仍旧是视域不同所导致的。黑格尔或者马克思所认为的发展是指一种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必须是一个阶段上升至另一个阶段,呈现螺旋式上升的进展;而老子的道是一种形而上范畴,是一个极限、无穷的范畴,无穷即包含了所有,也当然包含发展的所有情况以及所有阶段,只是还未展现而孕育在某处。黑格尔、马克思从一种较短的时间线里看待发展,其必须要跳跃式前进,老子则是从无限长的时间轴来看待发展,黑格尔马克思所要求的形式也包含在内。因此,不能将老子的“反”的发展看作是落后消极的,要从老子的视域来思考。

“反”与“弱”是老子常持的两点,两者必然会有一定的关系,下文将通过“反”性的道用来考察。

四、“反”性与“弱”性

老子在“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中将“反”与“弱”一并讨论,两者通常是体用关系,但实际上两者间是互通的。但不少学者谈及道的“弱”性时脱离了“反”性,便会陷入辩证法、人生智慧学、谋权之术的解释中。[7]

1.“反”性

例9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五章》)

例10 致虚极;守静笃。……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十六章》)

例11 躁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四十五章》)

例12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

首先例9用“橐龠”喻“道”,“橐龠”内部虚空不竭,因而能够无止尽地发动。据“大盈若冲(虚)”,“橐龠”能无止境地发动也是由于其包含了一切(大盈),也符合道是“有”与“无”的统一原则,然而“守中(虚)”则表示老子较为重虚。而例10,“归根曰静”即是说“归根”(返还)的行为也可称为“静”,道是虚无的(老子更多侧重此角度),便可以反推出“致虚极;守静笃”必然同义,那么“虚”与“静”则是近义,“反”(此处指其返还之意)、“虚”“静”可替换。《吕氏春秋·审分览》曾给老子做了总结:“老聃贵柔”,但这也并非完全指老子只持阴性(柔)的一面。因为例11“躁胜寒,静胜热”可以知道,老子在辩证法里也侧重阳性(躁)的一面,但后半句“清静为天下正”则表示其在运用的角度上更侧重阴性的一方。而例12可以作证,“无为”“好静”“无事”“无欲”相对应,都表示老子无为而治的观点(都属于辩证的阴性面),而“好静”理解为返还虚无(即无为),与例10的“归根”“致虚极”的含义不谋而合。说明“静”确实可以替换“反”,或者说“反”性带有“静”的成分(“反”性的含义要比“静”多,所以呈包含关系)。

2.“弱”性

例13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十章》)

例14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柔弱胜刚强。(《三十六章》)

例15 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见小日明,守柔曰强。(《五十二章》)

例16 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五十五章》)

例17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强大处下,柔弱处上。(《七十六章》)

例18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七十八章》)

对于老子的“弱”性来说,“柔”与“弱”是连用的。例14—例18中两字即连用,并且例15中“柔”与“强”相对,而例18中“弱”对应“强”,“柔”对应“刚”,这可证明“柔”与“弱”二词必然是连用,近义的。对于例13,“专气致柔,能婴儿乎?”即“返还”道原初的意味,“气”是看不见的、虚的,而“婴儿”是人最初的状态,两者都对应最本真的“道”。那么达到最初的状态也就是“柔”的状态,据上文结论,“反”(指“返还”道)、“静”“虚”“柔”“弱”应该都是可替换的,都是指“返还”于道而能够呈现的“守中”(虚)状态,只是表述角度不同。根据老子道用观可知,在辩证关系中,老子通常持阴性一面,在道的自然作用下,最终会转化到阳性一面,这就使得老子的目标得以实现。所以道“返还”到“无”的状态,即是走向“静”“虚”“柔”“弱”,自然能可得道之“有”的状态,即得到“动”“实”“刚”“强”的结果。

此时“反”与“静”能替换,“反者道之动”可变为“静者道之动”,那么“静”与“动”刚好成辩证关系。按上面解释,把握“静”便能得到“动”,这就是老子的辩证逻辑。同理,也可运用对仗的方法将“弱者道之用”的“用”替换成“强”,那么守“弱”处“柔”则能得到“刚”与“强”。因而从这个角度看,“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实际上是同义句,只是不同角度的表达而已,因此不必再突出道的体用关系。因而可以说,“反”性(只取“返还”之意)与“弱”性(或者说是“柔性”“静性”“虚性”)是一致的、等同的,若以整个“反”性(包含三义)来说,“弱”性是“反”性的一个部分,呈包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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