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城镇”及其营造
——县域特色小城镇建设之思
2022-03-18司武林
司武林
(陕西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小城镇大问题”、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就地城镇化等思想,构成当代中国城镇化理论耀眼夺目的亮点,而小城镇始终是焦点话题。在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也对我国县域小城镇建设提出了高质量发展要求。
“在城乡连续统上,县城、小城镇、村庄是关键的节点,县域社会实际上就是一个城乡连续统的社会体系。”[1]县域对中国社会有着特殊的重要性,无论是城乡融合还是乡村振兴,县域小城镇都是关键。关于城镇建设,近年来学界研究多聚焦于城市品质。城市品质包含城市精神品位和发展质量两个方面,是城市品位和城市质量的统一[2]。这个概念强调了城镇内涵和质量,也反映了新型城镇化要求,但仍然侧重于城镇的自我完善,对居民需求似乎仍未突出。新型城镇化强调人的核心地位,要让人们在城镇安居乐业,那么城镇品质就应以居民需求为引领,围绕居民需求推进城镇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讲,似乎“城镇魅力”概念更为贴切。一方面,这一概念立足人的主体地位,认为城镇建设要契合人的全面发展需求,为人们提供安身立命之所;另一方面,中央相关文件中也明确使用了魅力小镇、魅力小城镇的提法,事实上已经为小城镇建设指明了方向。
然而,学界对城镇魅力却甚少提及,仅个别学者或从生态哲学角度认为城市魅力实质是多元要素的统一[3];或从城市文化角度指出“城市文化是彰显城市魅力的依托”[4]。相比于城镇化要素、模式、问题等方面,城镇魅力研究之少令人咋舌,也令人颇为不解,这与我国“大力发展小城镇”的思路显得极不相称。
何以该研究遭受如此冷遇?这个话题是不切实际的无病呻吟吗?从实际情形看,不少城市存在生态失衡、格局褊狭、文化单调、生活紧张等问题,这样的城市只是打拼谋生场所而非美好生活之地,其根源就是没有注重城镇魅力。魅力营造可以提升城镇化质量,增强居民的幸福感。这方面研究当然不是无病呻吟。应该说,魅力问题切中了城镇化发展要害而能挫其锐、解其纷,魅力营造正当其时。着眼于我国县域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城乡融合目标,本文拟重点阐述县域魅力城镇及其营造。
一、“魅力城镇”是新型城镇化的实践样态
(一)“魅力城镇”的缘起
“魅力城镇”的提法源于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作为浙江新型城镇化经验,特色小镇于2014年受到关注。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出,抓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大有可为,这对于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都有重要意义。2016年7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提出培育1000个左右特色小镇的目标。截至2018年已确定403个国家级特色小镇,各地方也纷纷推出省市级特色小镇,特色小镇建设遽成热潮。
特色小镇是指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5]。它被各级政府寄予厚望,要以之引领带动小城镇建设。2018年8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专门对二者予以区别。但从实际情况看,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重合的情形大量存在,如陕西省的14个国家级特色小镇中就有5个同时也是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属三镇合一;其他9个也是省级重点示范镇或文化旅游名镇,属两镇合一。究其原因,可能正如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中西部地区在现行行政区划上的建制镇或中心镇普遍存在民营经济薄弱、产业支撑不强、特色产业不突出的共性问题,若撇开已有的建制镇或中心镇,再开辟新的区域打造特色小镇,不仅对已有村镇的基础设施、产业配套利用不足,还可能存在土地资源浪费、弱化乡镇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集聚效应”[6]。三镇合一、两镇合一让这些小城镇优势叠加,引领带动能力十分突出。
以陕西省为例,从全省近千个建制镇中精选的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通过2013年以来持续推进“两镇”建设,已经成为县域城镇化的关键载体;与国家级特色小镇两镇合一或三镇合一,既有鲜明特色也有建制镇的土地和人口规模,说明它们就是典型的特色小城镇。这些县域城镇本来就有区位、生态、产业、文化等方面的优势,再经过持续多年的重点建设,已经成为建制镇中的佼佼者,也是新型城镇化的实践样态。
从各地建设实践来看,特色产业、“三生”融合、空间规划等问题均得到关注,而对城镇品位和人文精神却鲜有提及,软硬件要素存在明显失衡,急需把握城镇建设的全面性来营造“魅力城镇”。
(二)“魅力城镇”契合新型城镇化内涵
所谓“魅力城镇”,是指以提升品质为核心,通过生态环境、特色产业、生活服务、人文底蕴、城镇个性等要素有机协调与充分融合,以更好满足居民需求的县域特色小城镇。它们兼具特色小镇和建制镇的优势,能够引领带动县域城镇化,促进基层城乡融合。
“魅力城镇”完全符合中央关于小城镇建设的基本思路。特色小镇建设伊始,中央就指出要以魅力营造为目标。2016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魅力小镇,带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就近城镇化。“‘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指出,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显然,两份文件都把“特色”作为“魅力”的元素之一,而“魅力城镇”则是建设方向和目标。
“魅力城镇”也高度契合新型城镇化内涵。新型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核心,对县域而言,就是要让特色小城镇更具吸引力,顺利实现农村人口就地转移。县域特色小城镇的吸引力表现在哪些方面?它们靠什么形成人口集聚?靠什么来让人们迁居、定居和安居?最根本的,就是把小城镇建设为宜业、宜居、宜养、宜游的美丽幸福家园,让人们既享受便捷生活和优质服务,也能充分感受到城镇温度和人文氛围,体验到丰富的生命过程和人生意义。总之,就是以魅力吸引人口集聚,以满足人的全面需求来诠释新型城镇化的本质内涵。
把居民需求置于首位,让人们在此安居乐业和安放身心,这样的城镇让人心向往之,也一定让人“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二、“魅力城镇”能够解决我国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
当前中国社会发展的难点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乡村发展滞后、城乡要素流动失衡等,通过对特色小镇再创新,营造县域魅力城镇,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并率先实现基层城乡融合。
(一)“魅力城镇”是立足特色的再创新
传统城镇化的根本缺陷在于片面突出产业集聚而忽视其他要素,不少城市的经济辐射能力强大而功能存在明显缺陷。因此,坚持新型城镇化理念,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需注重要素全面集聚,生产、生态、生活、城乡、人文等要素要相得益彰,从而形成“产业‘特而强’、形态‘小而美’、文化‘古而今’、功能‘聚而合’和机制‘新而活’的独特优势”[7]。在这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产业发展与人文精神并行不悖、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相得益彰,呈现出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魅力城镇”则在此基础上继续创新,进一步强调多种要素的充分融合,做到产城人文浑然一体,让小城镇生态优美、产业强劲、设施健全、服务便捷、生活惬意;它还散发出强烈的人文气息,流动着浓厚的文化韵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能时刻感悟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产业+文化’‘产业+生态’‘产业+旅游’‘产业+城镇’的融合发展模式,培育功能齐全、价值多样的新型发展业态”[8]使得这样的小城镇宜业、宜居、宜养、宜游,让人们来了就不想走、走了还想来,魅力十足。
(二)“魅力城镇”为人们提供安身立命之处
城镇缺乏魅力,只能让人们体验谋生打拼的辛苦,而没有生活的幸福感;城镇魅力不足,人们即使身处其中,也不会情有所寄、心有所属。“魅力城镇”不仅要贯通生态、生产和生活,还要把它们都融于生命体验之中,给人们一个安身立命之处。特色小镇建设“最主要和终极的目标是‘以人为本’,提升居民的幸福感,让他们在小镇里能够安全居住、幸福生活、方便就业、享受教育、尽情娱乐、陶冶情操。因而,特色小镇应当是有山有水、有产业、有人文、有品位,是一个让人愿意留下来创业和生活的和谐家园”[9]。但特色小镇主要是一个创业平台而非人口集聚的生活场所,其要旨也是创新小城镇发展思路而非提供实践模式。从县域发展和人口就地转移来看,特色小城镇显然更有优势,为其继续营造魅力,就能够有力促进人口集聚,并让人们安居乐业、惬意生活和安放身心。
1. “魅力城镇”吸引农村居民就地迁居。四十多年的城乡变迁和县域城镇化,使得农村居民已普遍熟悉城镇,大量年轻人也迫切向往城镇生活,但很多地方的农民为什么仍然不愿意“进镇上楼”呢?根本原因在于,单纯的便捷生活不足以构成完整的人生内涵。如果人们既感受不到生态和生产优势,更无从感悟生命价值,那么,城镇生活就被简单化约为生产和消费;反过来,当生产和消费代替了生命的丰富内涵,城镇也就不可能让人们感觉生活幸福。针对这种现状,“魅力城镇”用人的生命体验统辖生态、生产、生活,用城镇整体功能对接居民的全面需求,农民迁居自然水到渠成。
2. “魅力城镇”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流定居。外出务工人员回流后在何处就业和定居,关系县域城镇化前景。随着我国城乡融合不断深入,务工人员回流会继续增加,特色小城镇就为他们提供了就业、创业和定居的最佳地点,农民市民化和县域城镇化均从中受益。清华大学2012—2013年“中国城镇化”调查反映,农民最想定居的地方,小镇为19.8%,县城为35%;关于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的地点,14.3%的人选择镇,31.7%的人选择县城,这二者总数已达到56%[10]。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县域经济积极挖掘生态和产业优势,特色小城镇引领带动能力更强;继续营造魅力,更好满足人们的全面需求,它们一定能够开创县域城镇化的新局面。
3. “魅力城镇”吸引大中城市居民移居。“城市中产阶层群体崛起,带来了更加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尤其是对休闲旅游、文化品牌、安全与健康、生态环境、生活品质等具有以文化与安全为内在属性的消费品需求。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资源、文化资源、社会资源等,客观上恰恰都属于中产阶级的消费范畴,潜在的增值空间巨大。”[11]魅力城镇宜业、宜居、宜养、宜游,大中城市居民或下乡创业,或体验田园生活,或安居养老,这可能是未来一定时期我国城乡人口流动的新趋势。在人口集聚、产业发展、文化更新和城乡融合诸多方面,这种人口流动新趋势将为县域城镇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三)“魅力城镇”将率先实现基层城乡融合
县域是城乡“共在”之区域,而小城镇正是城乡关联与融合的结点。“从空间结构上看,小城镇是‘从城到乡’和‘从乡到城’的重要空间节点;从功能上看,小城镇承载着支撑城市网络体系的重要功能,是实现‘从城到乡’要素转移和‘从乡到城’要素集聚的纽带。”[12]大量的特色小城镇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既能够立足本地资源形成特色产业,又能够以城镇化来重构基层城乡格局,对城乡融合作用明显。
但目前的县域城镇特色仍单纯以产业定位,城镇建设仍侧重于硬件设施,城乡关系重构也尚未提升至文化层面,因此还不能切实引领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而“魅力城镇”能更多融合乡村因子和深度挖掘乡村潜力,实现乡村要素价值,帮助乡村探索自我支持、自我发展机制,这种机制才是乡村振兴的持久动力。它意味着:乡村将依靠自身要素和能力逐步改变靠国家帮扶、靠工业反哺、靠城市支持的现状,从而实现振兴。把乡村元素、乡村风情融入城镇建设,把“田园牧歌”理念融入日常生活,“魅力城镇”也将再现乡村的人文价值,它表达着“天人合一”理念,让人们感受“慢城、慢生活”,体验中国人世代相传的生命艺术和生活艺术……这些都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上的优美风景,也让县域城镇化焕发出绚丽色彩。
从城乡融合角度讲,如果说特色小城镇是最前沿,那么“魅力城镇”就是新实践。城乡两类要素、两种形态、两个社会空间在此交织和积极转换,基层城乡将率先实现融合,从而为我国全面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产业强劲而不失特色,功能上宜业、宜居、宜养、宜游,人们愿意移居、定居、安居,基层城乡率先融合,“魅力城镇”能够解决我国社会发展的诸多难点问题,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
三、何以营造“魅力城镇”
(一)魅力及其基础
魅力是指某种事物对人的思想情感所产生的积极影响,表现为人对该事物的情感倾向、心理归属和价值认同等。魅力的基础是人与文化。
1.魅力因人的需求而产生。情感、心理和思想活动为人所独有,它们共同表达着人的内在需求。某种事物是否具有魅力,就取决于它能否满足人的这些需求。天地日月、四季轮回、山水草木等自然要素本无所谓魅力,但当它们的属性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求,对人而言也就具有了魅力;越是能够满足人们更多需求,它们的魅力也越强大。同样,乡村、城镇、民约等社会性存在,如果很好地契合了人们的多种需求,它们也就魅力无限。总之,魅力是对人而言的,以人的需求为基础。
2.魅力以社会文化为媒介。人的心理、情感、思想观念和价值偏好等,都是特定社会文化的产物和表现。以此而言,魅力的实质则是事物的功能属性与人们某种文化观念的耦合。文化观念的内涵不同,事物的魅力也会不同;契合某个人群文化观念和价值偏好而充满魅力的事物,对其他人群则可能意味着痛苦、反感和憎恶。这种现象充分表明,离开特定文化就无所谓魅力。因此,社会文化是人与事物的媒介,人的需求和事物功能属性通过文化而实现耦合。
根据以上认识,城镇魅力就是城镇功能与新型城镇化理念——人们所推崇的文化价值观——的耦合,它承载着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内涵,反映着特色小城镇对人们需求的满足程度。“城市的功能越来越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需求,人们愿意生活在这个城市,奋斗在这个城市,在这个城市生活,人们就会以‘魅力城市’评价该城市。”[3]为了更好地满足自身需求,我们应该积极进行魅力营造,提升特色小城镇品质,为普通城镇提供样本,从而引领县域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二)如何营造“魅力城镇”
“魅力城镇”需要营造,即有机协调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人文底蕴、社会空间等要素,对城镇功能、生活氛围和个性风格等融合凝练,并使它们实际表现于城镇日常生活中,从而增强特色小城镇的综合影响力。“城镇是一个民族、区域文化与风土人情的创造物。……城镇在发展过程中必须保持人与自然、物质与精神、身体与心灵、劳作与闲适、生活与社交、都市与田园的平衡关系。”[13]这就是说,特色小城镇必须强调生态、生产、生活、生命的完整性,致力于满足人们的全面需求,才能营造出十足魅力。其重点如下。
1.彰显良好生态功能。生态环境是由水域、土地、生物群落及气候等自然资源所构成的地理空间和复合生态系统。青山绿水、茂密植被、田园风格、清新空气等自然元素所构成的生态环境,是县域小城镇的天然优势和最重要的资源,也是启发人们生命体验、感悟生命内涵的自然基础。营造魅力,首先要彰显其良好的生态功能,让人走近自然、回归自然,呈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态势。
2.保持优势特色产业。“建立健全特色小镇产业发展机制是实现小镇发展的核心。……应集中发展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其内涵实质是发展其要素禀赋具有优势的产业。”[14]产业是城镇的首要支撑,让特色小城镇成为“魅力城镇”,要继续立足特色产业优势来带动发展。农业小镇、旅游小镇、康养小镇等县域特色小城镇,要深度融合资源科技经济人文元素,形成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支点,扩大迁居人口就业空间,才能始终保持产业“特而强”、小镇“富而好”。
3.突出更多生活优势。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反映城镇生活优势,是城镇魅力的重要元素。经过多年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城乡统筹以及新农村建设,我国县域城镇的公共服务机制已得到极大完善。目前,县域特色小城镇还需要全面提升基层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继续完善教育、养老、就医、休闲等基础设施,全方位满足人们的多元需求。同时,要把更多外来人口统一纳入住房、社保、养老等生活保障体系,让他们的城镇生活没有后顾之忧。
4.培育浓厚的人文底蕴。人文底蕴是指城镇居民能够随时感受到的文化情调与温情亲密的生活氛围。文化情调是地域文化的体现,通过居住空间、建筑景观、文化活动等生动展现;生活氛围则源于小城镇的熟人社会特质,集中体现在各种社会关系和人际交往之中。有了人文底蕴,人们浸润于熟悉的地域文化,感受着温情亲密的人际关系,就能够生活惬意而身心愉悦。营造魅力城镇,必须高度重视文化情调和生活氛围,精心培育文化底蕴,使得城镇文化有厚度、城镇生活有温度。
5.凝练鲜明的个性风格。“特色是小镇的核心元素,代表的是差异性、独特性、个体性。我国特色小镇建设要从产业特色、文化特色、生态特色、功能特色、地域特色等方面,全方位打造特色……”[15]每个特色小城镇都应该有自身风格,展示自身独特个性。这是特色小城镇建设的基本思路,也是魅力营造的重点之一。为此,既要重视城镇生活的微空间设计,也要用整体格局、建筑样式、景观形态等烘托渲染,让鲜明的城镇个性风格灵动于日常生活中。
“城市的魅力不是舞台上的一时展现,不是外在的短暂热闹,而是来自城市文明、精神品格的长期积淀,体现在城市生活的每一个细枝末节中,仍然需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16]魅力需要凝练,它是各种要素长期互动与深度融合的结果,是认真培育与精心凝练的产物。各种元素融会贯通,将产业、空间、生活内蕴于文化,格调、情感、个性得以具体表达,生态、生产、生活、生命完整关联,才能凝练出迷人魅力,营造出令人向往的“魅力城镇”。
通过魅力营造,特色小城镇将引领我国县域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并率先实现县域基层城乡融合,为我国全面协调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这样的“魅力城镇”契合新型城镇化内涵,更好满足人们的全面需求,能够使人们在情感、心理和思想上形成高度认同,它应该是我国小城镇建设的方向和长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