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二)
2022-03-18
1.伪造
(1)编造不以实际调查或实验取得的数据、图片等。
(2)伪造无法通过重复实验而再次取得的样品等。
(3)编造不符合实际或无法重复验证的研究方法、结论等。
(4)编造能为论文提供支撑的资料、注释、参考文献。
(5)编造论文中相关研究的资助来源。
(6)编造审稿人信息、审稿意见。
2.篡改
(1)使用经过擅自修改、挑选、删减、增加的原始调查记录、实验数据等,使原始调查记录、实验数据等的本意发生改变。
(2)拼接不同图片从而构造不真实的图片。
(3)从图片整体中去除一部分或添加一些虚构的部分,使对图片的解释发生改变。
(4)增强、模糊、移动图片的特定部分,使对图片的解释发生改变。
(5)改变所引用文献的本意,使其对己有利。
3.不当署名
(1)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
(2)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在论文中署名。
(3)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其列入作者名单。
(4)作者排序与其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符。
(5)提供虚假的作者职称、单位、学历、研究经历等信息。
4.一稿多投
(1)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2)在首次投稿的约定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
(3)在未接到期刊确认撤稿的正式通知前,将稿件投给其他期刊。(4)将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5)在收到首次投稿期刊回复之前或在约定期内,对论文进行稍微修改后,投给其他期刊。
(6)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论文,原封不动或做些微修改后再次投稿。
5.重复发表
(1)不加引注或说明,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
(2)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摘取多篇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部分内容,拼接成一篇新论文后再次发表。
(3)被允许的二次发表不说明首次发表出处。
(4)不加引注或说明地在多篇论文中重复使用一次调查、一个实验的数据等。
(5)将实质上基于同一实验或研究的论文,每次补充少量数据或资料后,多次发表方法、结论等相似或雷同的论文。
(6)合作者就同一调查、实验、结果等,发表数据、方法、结论等明显相似或雷同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