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有关合作社问题的思考述论

2022-03-18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农民经济

吴 强

(龙岩学院 中央苏区研究院,福建 龙岩 364012)

一、问题的提出

正如汤安中教授所撰《读不懂农民,读不懂中国》一书书名所示,农民问题或曰“三农”问题可谓理解农民中国的关键所在,同时,它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进程中最为棘手的难题之一,“‘三农’问题解决之日,就是中国现代化实现之时”[1],而在自近代以来众多的“三农”探索者之中,毛泽东又是其中成就最为突出的一位,“他对中国农民的理论认识,达到了历代社会精英所难以企及的高度”[2]。

不仅停留于理论擘画,出自湖南农家,一生都在思考中国农民出路的毛泽东也以其过人的天赋与胆识在从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直至新中国成立之后长达二十年的革命征程中不断进行着“敢叫日月换新天”的伟大试验,从“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崭新革命道路到轰轰烈烈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莫不如此,前者铸就了中国共产党的“苦难辉煌”,而后者虽毁誉参半,然其基本思路与新中国成立之前民主革命时期有关合作社问题所作的思考之间不仅不矛盾,甚而还存在一种逻辑层面的前后相因,而这其实也是历史发展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内在蕴意。换言之,梳理毛泽东民主革命时期有关合作社问题所做的思考及其实践,显然能够为认识其在新中国成立之后谋划农业合作化运动提供参照,前者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后者的“前奏”,而后者则是在更大规模、更大范围内的实践。有鉴于此,本文也将以基本历史文献为据,对此问题一探究竟,以期推进对毛泽东生平思想的理解和把握。

二、合作社满足了农民的基本经济需求

(一)合作理念传入中国

合作社的诞生最早可以追溯至18 世纪70年代末,英国著名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Robert Owen)1817 年在《致工业贫民救济委员会的报告》中最先使用“合作社”一词。[3]清末民初,国人已经开始介绍和宣传西方近代合作社思想,只是因受到日本语词影响而使用“产业组合”[4]之名,其后的国共两党也都大力提倡和创办合作社,并取得一定成绩。不论是何种思潮,从其一般的传播规律来看,作为接受“五四”大潮洗礼而逐步走上革命之路的毛泽东在时间进程上显然不是在中国力倡合作理念的先行者,而是众多后来者之一,其对合作社问题的接触和思考同样经历了一个颇为曲折、漫长的过程,而这也是与他革命生涯的走向与转变相伴随的,两者之间实为共推互动的关系。①

以1919 年爆发的五四运动为界,毛泽东从之前一个积极探索和寻找救国良方的外省进步青年逐渐转型为职业革命家,全身心投入到随后的政治运动之中,直至1921 年中共成立之后将重心落笔于工人运动。当然,这不仅仅是孤立的个案,而是彼时一代新青年所呈现的集体面相,“在时代大潮的呼唤下,知识青年对政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进而积极主动投身于政党并作政治活动”[5]。与之相应,毛泽东在此期间对合作社问题的思考基调也悄然发生着改变,即由原先以新村主义、工读主义等色彩为主进而有意识从马克思主义视角来审视合作社的存在价值及其功用。

早在1918 年6 月自湖南省立一师毕业之后,毛泽东就曾经协同蔡和森、张昆弟等人寄居于岳麓书院半学斋湖南大学筹备处,想在此建立一个半工半读、平等友爱的新村。[6]到了北京之后,因受当时周作人所传布的日本新村学说影响而特地起草了一个颇为详细的新村建设计划,并将其中的《学生之工作》一章于1919 年12 月1 日公开发表在《湖南教育月刊》上。[7]“创造新学校,施行新教育,必与创造新家庭新社会相联”,“合若干之新家庭,即可创造一种新社会”,而这一新社会则包含着“公共育儿院,公共蒙养院,公共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银行,公共农场,公共工作厂,公共消费社,公共剧院,公共病院,公园,博物馆,自治会”[8]。显然,毛泽东这一时期主要还是透过当时较为流行和时髦的新村主义、工读主义等思潮来间接理解合作社,而在当时,“‘互助’‘不侵略’是五四前后多数‘相信’‘社会主义’者所认同的核心价值”[9],也反映了他头脑中“多元并存、内在冲突的混杂状况”[10],还未真正确立起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

(二)从马克思主义视角审视合作社

五四运动过后的一年多,风云变幻,高潮迭起,新村主义、工读主义等改良学说已难以满足日趋激进的新青年,毛泽东也在此之列,并日渐从思想层面认同马克思主义。1920 年8 月13 日,蔡和森将在法新民学会会员就讨论改造中国与世界所应采取道路的两派不同意见致信毛泽东,信中提到“阶级战争——无产阶级专政”乃“现世革命唯一致胜的方法”,而党、工团、合作社和苏维埃则是革命的“四种利器”,并指出合作社“先的作用为劳动运动革命运动的经济机关,进而打消贸易主义,为消费组织”[11],而毛泽东在稍后复信中明确对此“表示深切的赞同”[11]491。蔡、毛两人的这两封通信也是笔者在梳理史料过程中所找到最早反映毛泽东就合作社问题明确表态的历史文献,从中可见他对合作社作为“四种利器”之一的基本界定——“成为工农群众反抗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的重要工具,成为把工农群众组织起来的一种重要形式”[12]。

历经大革命精神洗礼之后,一方面,毛泽东逐步意识到劳动组合的重要性,认为它能有助于促成阶级自觉,唤醒阶级意识,壮大劳农声势,形成联合战线,“劳动组合的目的,不仅在团结劳动者以罢工的手段取得优益的工资和缩短工作时间,尤在养成阶级的自觉,以全阶级的大同团结,谋全阶级的根本利益”[13],故于1921 年12月奉命前往安源路况组织工人运动时就办起了合作社;另一方面,面对广大农村中“几乎全是家族的农村的手工业的自足组织”[13]11,毛泽东提出劳动组合将能打破传统乡村经济结构,而最重要的还在于“引导他们组织起来,引导他们向土豪劣绅争斗,引导他们与城市的工人、学生、中小商人合作建立起联合战线,引导他们参与反帝国主义反军阀的国民革命运动”[13]37、39。

随着农民运动的高涨,合作社问题也日渐受到众人重视和瞩目。1926 年11 月,担任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的毛泽东前来南昌视察,并联络湖南、湖北、江西三身国民党省党部,商办武昌农民运动讲习所事宜时曾于当月26 日与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林伯渠会晤谈及合作社问题,据林氏日记所载,“十一时开十一次政委,议决农讲经费、农民协会补助费、合作社各案”[14]。

就在大革命高潮之际的1927 年春天,毛泽东根据对湖南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等五地农民运动考察观感撰写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这篇报告中,毛泽东提出农民问题的重要性,高度肯定湖南农民运动“好得很”,并细数农会所做的十四件大事,而其中的第十三件大事就是合作社运动。他对于农民组织合作社以对抗城乡商人剥削这一行为给予充分理解,“农民为了经济自卫,必须组织合作社,实行共同买货和消费”,并进而指出政府需施以援手,“使农民协会能组织信用(放款)合作社。如此,农民自然不必以阻谷为限制食粮价格的方法,也不会以拒绝某些工业品入乡为经济自卫的方法了”[15]。换言之,在他看来,农民恰恰是为了实现经济自卫而不得不以集体力量来抗衡商人的居中盘剥,“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确是农民所需要的。他们买进货物要受商人的剥削,卖出农产要受商人的勒抑,钱米借贷要受重利盘剥者的剥削,他们很迫切地要解决这三个问题”[15]40,而合作社的兴办也确实有助于活络原本便已萧条不堪的农村经济,从而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以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成为连接农民与市场之间的有利纽带。

三、合作社激活了苏区的经贸流通

(一)领导经济工作的初次尝试

如果说毛泽东此前有关合作社问题的言论更多还只是停留于作为一个中共高级干部置身于革命洪流中的观察与思考,那么,当他在大革命失败数年之后再谈到发展合作社时,却是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身份全力投入到领导整个中央苏区经济建设的艰难困苦中,身份有别、环境各异。“革命战争的激烈发展,要求我们党员群众,立即开展经济战线上的运动,进行各项必要和可能的经济建设事业”[15]119。纵观其一生,这也是毛泽东在实践中全面领导经济工作的初次尝试,而摆在他面前的严峻形势一点也不亚于即将到来的国民党军第五次“围剿”。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包括合作社在内的中央苏区时期经济建设有别于现今和平时期的正常国家建设,它主要还是“战时体制下的一个方面”,“在许多方面为服从于前方军需而优先发展军事经济”[16],毛泽东自己对此也坦承“我们的政权距离一个完全的国家形态还很远”,因此,“若干年月的建设计划是不能设想的”[15]230、239,这也是我们在理解毛泽东这一时期就合作社问题所作思考的一个主要背景或是基本前提。

据时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国民经济部副部长王观澜的回忆,“生产如何发展?与战争如何结合?战争第一,生产、生活如何办?毛泽东同志提出,这些问题不解决,革命战争能不能维持,就成为大问题”[17]。事实上,彼时的中央苏区正处于国民党军第五次“围剿”的前夜,赤白贸易已因国民党军在四周的封锁而断绝,并已严重影响苏区内部正常的生产生活,“敌人在进行经济封锁,奸商和反动派在破坏我们的金融和商业,我们红色区域的对外贸易,受到极大的妨碍”[15]120,“盐很贵,有时买不到。谷子秋冬便宜,春夏又贵得厉害”[15]120。然而,就在此时,党内存在将经济建设和反“围剿”战争对立看待的错误认知,部分党员干部头脑中认为“革命战争已经忙不了,哪里还有闲工夫去做经济建设工作,因此见到谁谈经济建设,就要骂为‘右倾’”,因此而产生了要么“认为在革命战争环境中没有进行经济建设可能,要等战争最后胜利了,有了和平的安静的环境,才能进行经济建设”,要么“以为经济建设已经是当前一切任务的中心,而忽视革命战争,离开革命战争去进行经济建设”,甚至“还有许多人不明了经济建设工作在革命战争中的重要性”,以及“还有许多地方政府没有着重讨论经济建设的问题”[15]119、123、120。

为了保障红军所需的给养,冲破国民党军重重封锁,并就党内不同意见答疑释惑,毛泽东提出一切问题的核心在于以实际行动做好和加强经济建设,同时应充分认识“组织革命战争,改良群众生活,这是我们的两大任务”[15]139,两者实为一体两面和相互促进的关系,“不能单单动员人民进行战争”而“一点别的工作也不做”[15]136。“为着争取物质上的条件去保障红军的给养和供给;为着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由此更加激发人民群众参加革命战争的积极性;为着在经济战线上把广大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并且教育他们,使战争得着新的群众力量;为着从经济建设去巩固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去巩固工农民主专政,去加强无产阶级的领导”[15]119。关键不在于哪一方更为重要,如何实现革命战争与经济建设两者之间的协调才是头等大事。

(二)大力兴办各类合作社

在诸多经济建设措施中,兴办合作社成为既能克服当时存在的各类物资短缺困难而又符合中共意识形态的中心举措,成为毛泽东所开“药方”的重要一味。“在发展苏区的经济上,另一途径,便是领导人民进行合作事业”[18]。早在1933 年2月26 日,他即着手组建国民经济部及其下属的粮食调剂局、合作社指导委员会等专门性领导机构。1933 年7 月4 日,又与项英、张国焘联名发表《关于倡办粮食合作社问题》的人民委员会布告第21号。[19]不久之后的9 月7 日,在《红色中华》发表《新的形势与新的任务》,倡导“有计划的发展国民经济,普遍的建立群众的合作社”。

此时,苏区的合作社事业也只是处在初创阶段,“合作社的发展还只在开始的阶段,调剂粮食的工作也还只在一部分地方做起来”[15]120。他特别针对粮食流通议题提出“每个县要设立一个粮食调剂分局,重要的区,重要的圩场,要设粮食调剂支局。一方面要使我们的粮食,在红色区域内由有余的地方流通到不足的地方,不使有的地方成了堆,有的地方买不到,有的地方价格过低,有的地方价格又过高;一方面要把我区多余的粮食,有计划地(不是无限制地)运输出口,不受奸商的中间剥削,从白区购买必需品进来”[15]121。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根据1933 年9 月对江西、福建两省17 个县的统计,这些地方已有各类合作社1423 个,也即平均每个县至少拥有80 个合作社,股金达30 余万元,已初具规模。粮食合作社与消费合作社成为各类合作社中发展得“最盛的”,同时,尚有生产合作社与信用合作社也在蓬勃发展之中,“合作社事业,是在极迅速的发展中”[15]133。毛泽东一再强调必须以最有效的方式动员群众参与到合作社事业中来,特别是推动群众团体,透过群众大会的形式进行经济建设宣传,使民众充分体认到这确实与切身利益相关。

到1934 年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时,毛泽东对中央苏区几年来合作社事业的发展作了阶段性总结。首先,他从整个苏区经济结构的角度指出“现在我们的国民经济,是由国营事业、合作社事业和私人事业这三方面组成的”[15]133,合作社已然成为国民经济“三足鼎立”这一稳定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次,苏区内外环境的双重夹迫使得大力发展合作社成为中共打破经济困局的主要手段和方式,“我们的经济建设的中心是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工业生产,发展对外贸易和发展合作社”[15]130-131;再者,合作社的半社会主义性质使它成为介于国营经济、私人经济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保护私人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能够有效配合前者,“经过长期的发展,将成为经济方面的巨大力量,将对私人经济逐渐占优势并取得领导的地位”[15]133-134,而其长远目标则是“造成将来发展到社会主义的前提”[15]130。张闻天对此也有着一番类似论述,他认为“在苏区内生产与消费的合作社,不是资本主义的企业”,“这是一种小生产者的集体的经济”,虽然“目前也不是社会主义的经济”,但他已经“带有了一些社会主义的成分”,并“将随着中国工农民主专政的走向社会主义而成为社会主义的经济”[20]。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合作社在毛泽东的经济图谱中扮演者重要角色,它不仅发挥着经济杠杆的作用——有力促进内外贸易,保障人民生活,供应军事物资,而且更重要的还在于它被设定的政治功能——为中共实现社会主义这一长远目标提供了路径和指向,也是国营经济在与私人经济相处时的必要“润滑”和缓冲。随着中国革命的胜利发展,合作社这一“身兼两任”的特性也越来越凸显,并显现出政治功能逐渐占得上风,而经济杠杆日益退居次要乃至依附地位的动态趋势。

四、合作社提升了民众的组织程度

(一)合作社深入西北边区农村

美国著名新闻记者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在其经典名著《西行漫记》中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红星照耀下西北苏区的多样图景。在论及苏区经济运转状况时,来自大洋彼岸的斯诺以其灵动笔法记录下在这片贫瘠土地上生根发芽的合作社概貌。根据他的观察,乡苏维埃之下设有包括合作社在内的多达11 个委员会,其人员且由乡苏维埃所指派。合作社的组织遍及苏区各地,已经十分成熟,“村、乡、县、省各级都组织消费、销售、生产、信用合作社。它们的上面则是合作社总局,属财政人民委员和一个国民经济部门领导”,同时,“每个合作社还设有营业、宣传、组织、调查、统计等部门”[21]。“消费者入社每股低到五角,有时甚至只有两角,参加后的组织义务则非常广泛,使得每一入股的人都要参加合作社的经济或政治生活”[21]227-228。合作社的主要功能大致涵盖了六个方面,分别是“制止商人对群众的剥削;克服敌人的封锁;发展苏区国民经济;提高群众经济政治水平;为社会主义建设准备条件”[21]228。合作社的参与方式主要体现为“政府和群众合伙参加经营”,而其“趋向显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21]227。斯诺笔触所及表明:初抵陕北的毛泽东和中共在合作社问题上所持看法与中央苏区时期基本一致,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此前经验的延续与继承。并未出现太大变化,且由于经过长征,人困马乏,这时也更强调合作社的经济特性,意在稳定人心局面,而他所说的苏维埃经济必须完成“供养和装备红军,为贫苦农民济燃眉之急”[21]227的任务即是对当时客观情况的真实写照。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目前的政治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5]142,国共两党再度携手合作,共御外敌,但从根本上来说,中国革命所处的阶段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依然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性质的革命”,“革命的转变,那是将来的事”[15]160。易言之,现阶段还没到取缔一切资本主义因素的时候。同时,面对日军扫荡和国民党政权的处处设防,经济形势也十分困难,“我们曾经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22],中共所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不仅不能坐以待毙,全党上下和各界民众而且应大力发展生产,“生产是目前边区的中心任务,而农业生产更是全盘生产工作的中心”[23],而合作社的任务就在于“发展国防经济,以我们的经济发展向敌人经济侵略作斗争,粉碎敌人的经济侵略”[24]。毛泽东也认为“在经济上组织群众的最重要形式,就是合作社”[22]931。

(二)借助合作社将广大农民有效组织起来

相比于前一阶段,除了一如既往强调合作社所能发挥的经济作用之外,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思考合作社问题时更为侧重于合作社将广大农民组织起来进行集体劳作的一面,还曾在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号召“许多有能力的女同志必须到合作社去工作”[22]8。其实,早在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初次体会到农民运动所蕴藏的巨大能量,曾提出需将农民“组织起来”,“农民既已有了广大的组织,便开始行动起来”[15]14。

以此为基础,在合作社内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和生活习惯,使之成为“大集体”中的一员,进而蜕变为经过组织再造之后的“新人”,“所有二流子都要受到改造,参加生产,变成好人”[22]932,“一经成为习惯”,“政治也会进步,文化也会提高,卫生也会讲究,流氓也会改造,风俗也会改变;不要很久,生产工具也会有所改良”[22]1017,形成“如身使臂,如臂使指,步调一致”的强大动员能量,彻底改变自孙中山以来国共两党政治精英头脑中广大民众一盘散沙的一贯印象。因此,一切力量“只要是可能,就要毫无例外地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成为一支劳动大军”,“这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抗战胜利的必由之路”[22]928、932,在毛泽东看来,这无异于在农民中“又来了个革命”[25],且其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土地改革所带来的生产关系变革。

众所周知,马克思、列宁在他们所处的时代都对小农和小农经济持否定性看法,前者认为小农“就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汇集而成的那样”,“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26],后者则认定小农经济无时无刻不在自发的产生资本主义倾向,而改造小农和小农经济乃是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毛泽东也是马克思、列宁小农理论的信奉者和实践者,“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22]931。敏锐的斯诺注意到中共所推行的合作社已经不是单纯的经济互助组织,“共产党在播下集体劳动这一根本革命化的思想的种子——为将来实现集体化做初步的教育工作。同时,一种比较广阔的社会生活观念开始慢慢地渗入到农民意识的深处去”[21]225。

这一时期的合作社较之苏区时期在内容上更为丰富,涵盖了工业、农业、运输、畜牧、供销、卫生、信用、教育、植树、公益等十个方面。[25]9与之相配的形式也就更具多样,既有传统的劳动互助、生产合作、消费合作和手工业合作,也有新式的运输合作、牲畜保险合作以及部队机关学校内部所办的合作项目。

合作社对于生产所起的促进作用不言而喻,“边区在一九四三年的生产运动当中利用了民间各种劳动互助形式,组织了广大农民群众,大大的发展了生产”[23]3,但它在毛泽东眼中毕竟还只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之上的集体劳动组织,属于私有制范围,而未来则应是苏联式的集体劳动农庄。他进而从哲学层面论证这种私与公之间进行转化的合理性与必然性,“在社会主义条件之下,农民的私有制又将转化为社会主义农业的公有制,苏联已经这样做了,全世界将来也会这样做”,“私产和公产业之间有一条由此达彼的桥梁,哲学上名之曰同一性,或互相转化,互相渗透”[15]329。

虽然也指出经济领域应尽量做到“公私兼顾”,但合作社的主要作用却不是借此做生意而是服务群众,“不把合作社看作为群众服务的经济团体,而把合作社看作为少数工作人员赚钱牟利,或看做政府公营商店的观点,是错误的”[22]912。显然,发展合作社的重点其实并不在于经济营利,而是通过它来挖掘群众中所潜藏的无穷潜力,而最为有效的组织方法也依然是中共已经非常熟悉和习惯的政治动员,下文所述变工队的组织办法就是例证。

一般的是先开党员和生产积极分子会议,大家把变工的好处、办法等讨论清楚,发动他们在开会之前造成组织变工的热潮,然后在大会上影响其他群众自愿组织,不要强迫命令,不要按居民小组抄名单式的去组织。应由群众自己选择对象,他们觉得合得来的、土地靠近的、日常关系良好的,就组织在一起;不要一下子就想把全乡全村组织起来,更不要以为一下子就可把所有的变工队都搞得十全十美,而应先抓紧几队或一队,先把它们搞好,拿它来做榜样,给群众知道变工的实际好处后,他们就自动来参加了。[23]260-261

五、合作社训练了民的集体意识

(一)通过合作社为迈向社会主义奠定基础

早在抗日战争初期,毛泽东就以其惯常的诙谐口吻将中共所致力的革命比作两篇前后相接,缺一不可的文章,“上篇与下篇,只有上篇做好,下篇才能做好。坚决地领导民主革命,是争取社会主义胜利的条件。我们为着社会主义而斗争,这是和任何革命的三民主义者不相同的”[15]276。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未来国家所呈现的制度轮廓也愈加清晰,即新民主主义新中国,“在这种形势下面,全党同志必须紧紧地掌握党的总路线,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路线”[27],但迈入社会主义这一目标则不会因为新民主主义的存在而改变,其关键就在于早日实现工业化,“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完成新民主主义的改革”,“由农业国变成工业国”[27]1245,从而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奠定经济基础。可以说,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以及工业化两者本身就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并非一前一后,这事实上也决定了日后“一化三改”同时并进的步调格局。

(二)通过合作社引导个体经济走向集体化

正是在这样一种理论和现实相互交融的双重背景之下,毛泽东进一步发展其此前的合作社思想,指出“使大多数生产者组织在生产互助团体中,是生产运动胜利的关键”[27]1173,阐述了“国营经济”、“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27]1255将是未来中国经济“三驾马车”的基本观点。为此,他在借新华社《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一文中着重批判了绝对平均主义和农业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不是依靠小生产可以建设起来的,而是必须依靠社会化的大生产,首先是工业的大生产来从事建设”[25]11,并于随后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再次提醒全党,“我们反对农业社会主义,所指的是脱离工业、只要农业来搞什么社会主义,这是破坏生产、阻碍生产发展的,是反动的”[28],意在说明社会主义的基础有且只有是现代意义上的大工业而绝非落后的小农经济。在七届二中全会所作的长篇报告中,毛泽东系统论述了未来中国的经济蓝图,并顺势提出了需要进一步明确认识和解决的七个方面的经济问题,而其中的第五个方面就主要涉及合作社,笔者不妨在此原文照录于下。

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县、区的合作社的领导机关。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中国人民的文化落后和没有合作社传统,可能使得我们遇到困难;但是可以组织,必须组织,必须推广和发展。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也就要犯绝大的错误。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27]1432-1433

某种程度上,上文可被视为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有关合作社问题所作思考的最高水平。细读过后,不难得出以下三点认识。

其一,合作社的基本性质无疑乃是私有制,但它却是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不完全是社会主义的,但它带有社会主义性质,是走向社会主义的”,甚至“机关生产组织的合作社比民营合作社的社会主义性质更多一些”,这一点也使其与国营企业截然有别,“国营企业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它不带有资本主义性”[28]141。两者之间的关系并非相互竞争,而是一主一辅,有着明显的差异,合作社扮演着国营企业发展所需的“侧翼”角色,是实现集体化,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桥梁和中介。刘少奇同一时期在论及合作社时,也说它“是劳动人民的集体经济,它与国家经济相结合,建立同盟,就能向社会主义发展”[29]。唯有通过大力发展合作社,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国人文化落后、组织散乱的状况。

其二,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存在着极为微妙的张力与限界关系。那么,何为张力?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只是实现了政权转换,还不是根本性制度变革,“要巩固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权,分给农民土地只是建立了领导权”,而为了要巩固政权,“将来在经济建设方面,还要给他机器,组织合作社,使农民富裕起来,集和起来。他们信服了,领导权就巩固了,否则会失去领导权的”[28]146。因此,毛泽东才会说人民共和国除了国营经济与合作社经济之外,还包括私人资本主义、个体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三种形式;与之相对,又何为限界?这里指的是新民主主义内部存有若干社会主义因素,“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是这样,并且是领导的因素”,“我们要努力发展国家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28]145-146,以此推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步伐。至于过渡期限的长短,根据有关当事人的回忆,毛泽东曾经在刘少奇提出“过早地采取社会的政策是要不得的”,“过早地消灭资本主义的办法,则要犯‘左’倾的错误”[30]之时表示赞成并补充说:“到底何时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15 年。”[30]34“也许”一语虽然略显低调和谨慎,但也更有不确定性,预示着今后随时有可能随外界情势波动而发生变化。

其三,中国工业化将以苏联模式为样板,采行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中心的实现路径。这样一来,对于当时“一穷二白”,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外贸联系已经中断的新中国来说,发展重工业所需的大量资金只有从农业中汲取,而最好的方法就是将农民组织起来,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所带来的交易成本,这也就是为何“合作化被认为是一种促进农业与工业同时发展的战略”[31]。加之“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必然导致对市场的排斥和对计划的依赖”[32],与农业合作化相伴而生的统购统销制度也应运而生,两者的目的都在于短时间内为国家工业化筹集必要的资金和物资。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所写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其实已经暗示了接下来所即将要走的道路,“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农民的经济是分散的,根据苏联的经验,需要很长的时间和细心的工作,才能做到农业社会化。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农业社会化的步骤,必须和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强大的工业的发展相适应。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必须有步骤地解决国家工业化的问题”[27]1477,这里的农业社会化在笔者看来也就是农业集体化,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有赖于农业集体化的推行,它的发展必须与以国营经济为主体的工业化相适应。

六、余论

如以毛泽东的“两篇文章”来类比,那么,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有关合作社问题的思考就是“上篇”,而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全国范围内的探索和实践则是“下篇”,两者上下连贯、相通,没有对“上篇”的理解也就不可能真正读懂“下篇”。走笔至此,正所谓“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33],通过梳理民主革命时期毛泽农有关合作社问题所作论述,不难提炼出以下三个带有结论性的基本观点,也权当掩卷之后的些许遐思。

毛泽东自身合作社思想有一个由经入政,经济合作与政治动员并行不悖,但逐步以政为重,而经济合作日益处于屈从地位的发展过程。相对来说,早年和中央苏区时期较以经济合作为重,而到了抗日战争以后,虽然也还强调合作社的经济作用,但其政治动员功能已是位居要津,发展至抗日战争末期,在他看来,“一切问题的关键在政治,一切政治的关键在民众,不解决要不要民众的问题,什么都无从谈起”[34]。

毛泽东自身过渡思想是一个不断跳跃乃至自我超越、否定的复杂过程。不论是苏区时期就曾说过的“共产主义不是一天做得起来的,苏联革命也经过许多阶段,然后才达到现在社会主义的胜利”[13]257还是新中国成立之后认为要“提早动手”,两者其实都统一于他的矛盾辩证法之中,看似冲突,实则一体,而广大中国农民在面对一轮轮“教育”时也只能“以表面‘顺从’的姿态,从下面悄悄获取一种‘反制’的位势,以求弥补损失”[35]。

毛泽东自身农民观深受马列主义小农理论的影响,认定农民身上的非无产阶级属性只会对建设社会主义造成障碍,改造农民也就成为执政党念兹在兹的头等大事,“农民是一个必须接受先进力量和思想领导与改造的社会群体,否则就不能进入近代化”[36]在彼时已然成为党内共识②,而斯大林(Joseph Vissarionovich Stalin)认为小农经济“是最没有保障、最原始、最不发达、提供商品最少的经济”[26]235,因此包括中共在内的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也都采以农业合作化形式将其组织起来,以期克服小农经济的弊病,而其难度也恰好印证了列宁所说的“改造小农,改造他们的整个心理和习惯,这件事需要花几代人的时间”[26]233。

注释:

①在这方面,著名中共党史研究专家蒋伯英教授曾于《北伐战争时期毛泽东关于农民土地问题的理论》(此文已收入《蒋伯英文存》,中国文史出版社2016 年版)、《走出困境的毛泽东——土地革命战争的历史报告》(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一章“毛泽东与大革命浪潮中的农民运动”等论著中就大革命前后毛泽东有关农民和土地这两大问题作过精细研究,但对毛泽东在合作社问题上的思考演进过程则着墨不多。

②需要说明的是,与毛泽东在农业合作化一事上有过尖锐矛盾的邓子恢其实在大方向上与其并无扞格之处,主要是在速度快慢和推进方式上坚持自己的稳健风格。

猜你喜欢

农民经济
“林下经济”助农增收
农民增收致富 流翔高钙与您同在
饸饹面“贷”富农民
增加就业, 这些“经济”要关注
农民丰收歌
促进农民增收 粮食部门责无旁贷
民营经济大有可为
分享经济是个啥
拥抱新经济
“五老”以“三用”关爱青年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