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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改革的研究述评

2022-03-18焦梦玲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科目学者政策

焦梦玲

(重庆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重庆 沙坪坝 401331)

旧高考制度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应试教育下培养的人无法适应现在社会的发展,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无法平衡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与教育水平之间的矛盾。而新高考旨在促进社会公平,并选拔更优质的人才为国家发展服务。自2014年颁布文件后,各地进行试点研究已有7年,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了使后续的高考改革更加顺利,丰富新高考相关研究,对已有学者的研究进行梳理总结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主要通过在中国知网(CNKI)以“新高考改革”为主题词进行2014-2021 的检索,分析几年间有关“新高考改革”研究的发展特点,以期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文通过检索发现相关研究有2296 篇期刊文献,其中核心期刊仅有336 篇,约总数的15%,且研究数量从2014年开始突然增多。通过可视化分析,新高考改革政策的相关研究集中于新高考政策的考试内容、评价方式、新录取方式、新高考政策40年或70年的回顾以及高考政策区域试点成果等方面。

一、新高考政策中的考试内容

基于对高考与高中学习知识的关联度的考虑,高考总分数的构成由6 个科目组成,分别是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以及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兴趣与期望报考学校的专业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 科中自主选择确定。

考试内容的改革,超越了以往单纯就文理分科与否的表层讨论,进入了实践探索阶段,改变了学生只能接受改革结果的被动状况,使自由选择权得以有效发挥,彰显了生本价值。张铭凯、靳玉乐等学者认为选课考试不仅增加了学生在考试科目选择上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学生的兴趣和特长。而且自学选考,学生还可以学完就考,减轻了由于科目累积应考而带来的过重负担,也减小了学生的备考压力[1]。袁振国、柯政等学者也认为6 选3 的选考制度,增加学生的选择权,促进学生有个性、有特色地发展[2]。于世洁等学者从高考设置改革的影响分析角度进行研究,认为选课对学生的影响在于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性以及对最后高考总分的选择权;而对中学的影响在于教学模式、课程结构和师资设置等方面[3]。综上所述,几位学者认为选课制有利于学生的多样化发展。

而竺丽英、王祖浩和全微雷等人从科目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角度出发,认为影响学科选择因素按影响力大小从大到小是学科基础水平、学科态度、教师及其他因素和生活学习等发展需要[4]。王新凤学者则从学业表现结果出发,认为选课制可能会导致学生进入高校后专业水平的欠缺,有的理工科学生可能因为高中没选理化生,而导致缺乏基本知识储备[5]。而周彬也认为当学生进行教育选择的主要依据不再是个人的兴趣与爱好时,学生及其家长进行选择的主要考虑就会成为教育利益。正是“育人导向”和“利益导向”在教育选择依据上的冲突,使得高考改革从原本促进学生个性成长的政策意图,异化成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制度博弈;甚至为了在高考新政中获取更大的利益,在极端情况下,大家反倒会放弃或者违背自己的专业兴趣与职业爱好[6]。例如有的学生就会因为自己擅长什么,哪个科目有优势而选择哪门,而不是根据自己的发展兴趣,所以导致试点期间出现了物理无人问津,化学热等情况。综上所述,学者们认为选课制会突出学生的功利化倾向,而没有达到高考改革的初衷。

对于新高考改革政策的考试科目的研究方法主要是采用了访谈和理论分析的方法,且研究结论主要有两个观点,其中一种观点认为改革能增进学生的选择权和自主性,促进学生的多元发展;另一观点则是认为学生会选课“功利化”,违背了新高考选课制的初衷。

二、新高考政策中的评价方式

新高考的评价方式做出了很大的变革,改变了以往“一考定终身”的评价方式,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等级评定和英语一年两考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多元发展,旨在改变学生分分计较的功利心态。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指通过“学生成长档案袋”,以学生、同伴、家长和老师为评价主体,针对学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与创新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的方式;成绩等级评定是指学业水平测试是按成绩区间划分等级,综合素质评价也是按等级评定的评价方式;而英语则采取一年两考的方式,避免一考定终身。

袁振国学者以实际数据说明通过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能引导素质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而且还能提高学生们的录取率[2]。张铭凯、靳玉乐等学者也认为“一考定终身”违背了学生身心发展的历时性和教育的长期性、复杂性等特点,认为综合素质档案和学业水平测试相组合的方式能更加凸显评价方式的人性化和过程与结果并重,多元综合评价的方法[1]。郑若玲、孔苓兰等学者根据第三批省市改革的调查,从综合素质的特征、困境和突围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认为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更规范、科学,明确了评价主体;评价的制度化水平有所上升,内容稳定、过程规范、结果透明[7]。饶燕婷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和英语一年两考的评价方式有利于促进课程顺利变革,促进多元化招生模式建立,改变“唯分数是举”的应试心理,有利于改变“重甄别,轻发展”的倾向[8]。综上所述,这种评价模式体现了我国新高考评价更加注重学生的发展性,重视评价过程的公开透明性,不断落实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相结合的特点。

而赵静宇等学者则从新高考改革的问题及对策出发,探讨了新高考评价方式中,有的学校会为了学生通过,而降低试题难度或者根据学生考后的成绩划分合格线,大多学校采取两种方式并举,这样的做法使学业水平测试形同虚设,与国家的改革初衷相违背[9]。饶燕婷学者还从综合素质评价的困境出发,叙述了该评价具有客观性、真实性难以保障;缺乏统一标准,区分度低;对处境不利的学生而言,易造成教育不公平;容易成为腐败的土壤等不利因素[8]。罗立祝学者通过研究表明等级赋分,由于试题难度差异、科目原始分没有可比性、分数不能直接相加求和等原因,而具有起始等级分不合理、催生学生选课工具化、相邻分数等级差异化、不能满足考生分数区分度的需求等明显的缺陷[10]。综上所述,学者们认为这种评价方式还不完善,不具有完全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对于新高考改革政策的评价方式研究结果主要有认为该评价方式可以促进学生的多样化发展,是高考的重点,有利于促进此次高考改革;但也有学者认为这样的评价方式会导致腐败滋生,缺乏统一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与国家改革初衷相悖逆。

三、新高考改革政策中的录取方式

新高考政策中高考的录取方式也更加完善,采用多元录取方式,基于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机制,且考生选考科目中的一门与高校专业相对应,则可以报考。并且此次改革,对自主招生方式也做出了相应的规范。

董秀华、王薇等学者认为综合录取、三位一体招生方式是高校招生践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最大亮点,在试点地区的院校中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比例划分,共同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其次取消了院校批次,将录取更加聚焦于专业;再次将“+3”科目折算后计入高考成绩;最后认为综合素质评价也是招生的重要参考依据。学者认为这样的录取方式更加凸显了多样性[11]。范国睿学者则从政策蓝图出发,认为这样的录取方式有利于破除高中教育“唯分数”和高校招生“唯”分数的现象,有利于高中教育的分层与分类相结合的发展,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改变了以前单纯用考生成绩录取学生的现状[12]。刘海峰学者则从新高考成效角度出发,认为高校录取学生的多样化带来明显的变化,倒逼高校重新审视学科专业优势,通过专业调整提升高校在招生录取中的竞争力,以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13]。综上所述,学者们认为录取方式的变革,凸显了其多样性,有利于降低高考和录取的功利化倾向,能倒逼高校发展。

而刘海峰学者同样从高考改革的实践中发现,录取方式的变革在实际操作中过于复杂,无论是科目组合、选考学考、成绩赋分、等级换算,还是高校不同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中学走班排课表等等,都相当的纷繁复杂,家长和教师都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弄明白[13]。而吴根洲与刘海峰两位学者则从高中教育“唯分数”和高校招生“唯”分数的角度,具体论述了两者关系,认为高中教育的“唯分数”并不是导致高校招生“唯”分数的唯一条件,因此高考录取方式的转变,不一定能完全改变高校招生“唯”分数的状况[14]。综上所述,学者们认为高考录取方式的变革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复杂,需要进一步完善,并且不能完全改变高校招生“唯”分数的现状。

综上所述,评价方式的改变推动着录取方式的变革,同时也给高校带来了挑战,促进了高校的更新发展,但也有学者认为这样的变革操作过于复杂,而且不能完全改变高校招生“唯”分数的功利化倾向。

四、对高考政策的历史回顾研究

由于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2019年是我国建国70 周年,因此在这两年涌现出了许多以40年或者70年为范围的教育研究,高考改革的政策研究也不例外。

首先是关于四十年的政策回顾,刘恩贤学者从改革开放以来重大事件发生或重要文件发布的关键节点为界,以政策问题、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的逻辑过程作为分析框架,将其发展分为三个阶段,1987-1997年是高中会考与标准化测试为特点;1998-2009 是扩招、高考科目设置与命题方式改革为特点;2010年至今是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为特点[15]。周光礼、姜尚峰两位学者从文化模式变革的角度解释高考政策的变迁,将其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一个阶段1977-1991是公平竞争和贤能治国,高考政策定位为精英筛选机制;第二个阶段1992-2011 是崇尚自由和追求卓越,高考政策变迁表现为国家本位的政策范式向市场本位的政策范式转变;第三个阶段2012年至今是提高质量和实现公平,高考政策变迁表现为向国家本位政策范式回归。可见,我国高考政策的变迁始终以公平和质量为两条价值主线[16]。马健生和邹维两位学者,则从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出发,对高考的功能定位、目标定位、价值定位和技术定位等多方面都做出了建议[17]。

其次是关于七十年的政策回顾,项贤明学者从经济政治与教育之间的关系出发,将高考政策变革分为从悸动到骤停的17年和40年改革的变量转换两个阶段,其次论述了影响和制约高考改革的因素,并提出了未来展望[18]。葛新斌和付新琴则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将高考政策按历史顺序划分为1949—1966年制度新建期、1967—1984年中辍—恢复期、1985—2009年改革探索期和2010年至今的试点深化期,以此客观分析高考历程中的经验与教训[19]。李芳学者则是根据考试内容划分阶段,将高考改革划分为了文理分科固定考试科目阶段、“3+X”阶段、固定科目+自选科等3 个阶段[20]。

综上所述,学者大多从四十年和七十年的角度对我国新高考改革政策进行梳理分析,以此帮助后面的研究者们理性地对高考政策的变革进行理性的分析和研究,也有效地帮助研究者们从纵向角度把握高考的变革。

五、新高考试点成果探讨

2014年国家颁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后,各地开始试点研究相关政策,2014年在浙江、上海两地开始启动,之后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市也启动新高考3+3 模式,2018年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是全国第三批启动改革试点的八个省市。而浙江、上海两地的试点实行取得了不错成就,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因此不少学者针对这次的试行进行研究,以期为后面的政策实行提供经验帮助。

其中根据时间从早期到最近的顺序进行梳理,邵光华和吴维维两人为试点地区学生高考的选课的现状未达到政策预期,不能为学生进入大学的专业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21]。王森和刘世清两人则研究了新高考政策为老师带来的影响,具体有任课教师负担加重、教师对政策的具体实施的正向反响较低等问题,据此提出了明确考试难度及范围,并保持政策稳定;以教学为中心协调教师工作,系统完善“选课走班制”等两个措施[22]。张雨强、陆卓涛和贾腾娇三位学者,则是从学生角度出发提出了“新高考政策真的让学生减负了吗”的问题,并通过研究发现,新高考下高中生考试负担整体偏重,并未完全实现新高考改革的“减负”初衷,并且文化资本、家庭社会经济地位(SES)等优势、选科了解度的“马太效应”、考试内容和学生身心影响都与考试负担有联系,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研究建议[23]。而乐毅、温莉莉和李文倩三位学者则通过对上海、浙江两地试点成果的研究,发现改革举措的实施也产生了相应的问题,包括学生自主选科后如何实施与之配套的教学组织形式改革,如何化解走班制引出的课程管理与教师和教室配置问题,如何设计更科学合理的选考科目赋分制计分方式,如何避免多次考试机会可能带来的学业负担加重与资源浪费问题,如何应对科目选考与大学专业报考挂钩以及“先选专业再选学校”填报志愿改革产生的问题等,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应对举措[24]。徐娜学者则把研究聚焦于改革后入学的性别差异分析上,经过研究发现上海男生群体的普通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相对于改革前大幅提升,但在各层级高校入学机会方面,男生获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多于女生。但整体而言,新高考改革促进了男女生入学机会均等,契合了教育公平的价值追求[25]。

综上所述,学者们大多通过问卷法和访谈法进行新高考改革试点成果的研究,经过时间的积累研究角度愈加丰富、多元和全面,从政策的选课制辐射到新高考的评价制度、招生方式等。除此之外,研究内容也从新高考政策实施成果,广泛到新高考政策带给老师、学生等的影响,更加靠近人的角度,凸显以人为本的研究价值观。最后各位学者,都针对自己发现的研究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为后面的新高考顺利全面推行提供了重要参考。

六、研究不足与展望

(一)研究不足

1.研究对象学段有待扩大:高考是承上启下重要时刻,对中小学和大学的教育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研究对象应该涉及该类教育阶段的学生,而目前现有的研究对象主要以高中生为主,对其他年龄段的学生研究较少。

2.研究方法有待拓展:目前有关新高考政策的研究主要用的是理论分析的方法研究新高考政策的各个方面,但是访谈、实证和问卷等方法用得较少。

3.研究范围有待扩大:研究范围主要集中于试点地区,整体而言试点地区的文章数量偏多。如上海和浙江等地的优秀中学,因此在研究结论上存在代表性不够、有偏差等问题,缺乏一定的说服力。

4.研究维度有待全面:首先对新高考政策的研究主要局限其政策内容的各方面,而较少地关注学生和老师,但实际高考改革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其次对新高考政策的实施问题研究较多,虽然学者都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但是新高考的试点实施有很多成就,也能给我们诸多启发,一味的问题研究容易造成我们心理上的改革困难。

(二)研究展望

1.扩大研究对象学段:将对象扩大到小学初中,如研究高考对他们课程开展、教育内容和考试方式所带来的变革等;扩大到大学生,如研究高考变革对大学生专业适应性的影响等;扩大到学生的家长,如研究他们对高考变革的支持度等,以此完善关于高考变革的相关研究。

2.拓展研究方法:采用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方式,使研究结果更具有说服力。

3.扩大研究范围:将研究范围扩展到中西部地区,如重庆即将迎来第一次新高考,也许有很多改革的成功经验和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值得我们探究;将研究范围扩大到乡镇,做到城镇结合,如可以研究新高考政策是否真的是大家的、各个地区的公平,这样的研究结论才会更具有说服力和代表性。

4.完善研究角度:首先多关注新高考背后人的发展研究,如教师负担研究、学生负担研究以及教师意见研究等,彰显教育的人本价值;其次增加对新高考改革的成就研究,为我们后续实施提供模范参考,促使新高考在全国范围内顺利施行。

近几年关于新高考改革的文献一直在增长,凸显了社会对新高考政策的关注和重视,虽然从目前的新高考政策相关研究来看,新高考改革还具有一些不足和不完善的地方,但是高考的改革是社会发展潮流的必然,也是历史的必然。正如马克思说新事物的产生总是伴随着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也总是会经历曲折的,而新高考是国家发展的需要,但是我们还需要对此进行不断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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