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吉林省教育厅2022 年工作要点

2022-03-18

吉林教育(综合版) 2022年4期
关键词:建设工作教育

2022 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今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从政治上看教育、从民生上抓教育、从规律上办教育,围绕我省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扣“两确保一率先”目标,深入实施“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强化理念引领、政策驱动、项目推进、制度规范、服务提升,在巩固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好服务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出台《全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系列主题教育宣传活动。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创性系统性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出一批研究成果。巩固拓展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围绕伟大建党精神组织开展研究,深化“四史”教育。

(二)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指导全省高校规范执行定期议党、专题议党制度。压实高校党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印发《全省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定办法》。指导推动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规范高校党委议事决策程序,强化院(系)党组织在重大办学问题上的政治把关作用。推动高校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继续组织开展民办高校党员“三亮、三比、三争”活动,深化公办与民办高校“同在党旗下、携手添光彩”结对共建活动。全面加强厅机关党组织建设,深化“博雅讲堂”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廉洁型“五型”机关。提升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和服务保障水平。

(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高校党委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统筹推动共性问题整改、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推动党委建制的中小学配备纪委书记。加大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制定厅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2 年度任务清单,强化机关纪委监督专责。建立健全巡察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有效开展直属事业单位巡察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推动教育系统审计全覆盖,建立完善教育“三乱”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深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内审内巡工作制度,加强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检查。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舆情监测、研判会商和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建好用好网络名人、网络评论员和网络安全宣讲师(员)队伍。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全面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组织体系,强化安全稳定工作全员责任制,全面推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健全排查化解、分析研判、信息沟通、应急管理、督促检查五项维护学校稳定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校园安全基础建设和开展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持续加强校园疫情防控。

(五)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厅(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统筹落实好公务员职级晋升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落实省委“强基培苗”(“314151”)工程部署要求,不拘一格大胆选拔使用敢扛事、愿做事、能干事的优秀年轻干部,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动态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断加大统筹力度,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多领域培养锻炼干部。做实做细管理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关心关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六)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不断完善引才政策,编制“高精尖缺”人才开发目录,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加快引进重点领域、重点学科、重点项目急需紧缺人才。指导高校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培养。积极探索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机制,联合省人社厅探索实施“吉林省松江学者奖励计划”,积极培养高校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和团队,发掘全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管理优秀人才。落实好我省国家高端人才薪酬倍增计划,推进高校教师岗位薪酬改革,建立健全各类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薪酬制度。建立健全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指导做好全省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全方位支持高校打造国家级和教育部创新平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干事创业舞台。开展2022 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和国家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

(七)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落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完善定期调度、对比监测、分析研判、约谈督导工作机制,增强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能力。督促各地落实省审计厅关于职业教育发展审计意见,确保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研究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推进公办本科高校学费标准结构性调整,完善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教育经费统计体系。加强教育资助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全面加强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

(八)推动“双减”取得新成效。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重中之重,指导培训机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校外严格管理与校内提质增效协同发力。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压实市、县属地责任。推动校内“双提”上水平。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作业设计质量,研究义务教育作业设计指导性意见,制定加强义务教育考试管理文件;全面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拓宽课后服务资源渠道,完善“静态作业+动态社团”的多样课后服务模式。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日常监管及节假日巡查整治,加大对隐形变异培训和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力度。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加强培训预收费监管。加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抓好执法巡查。加强对“双减”工作的宣传引导。持续将“双减”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列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重要内容。

(九)全面推动“大思政课”建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化“青马工程”和“学习筑梦”行动,持续开展“走进师生,说理话情”活动,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一时间、系统全面进入思政课堂。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群建设,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吉林大地的生动实践优秀案例教学,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教材进课堂。探索开设“思政课导论课”,持续深化“自学自讲,师生同上一堂课”教学改革,严格落实思政课实践教学要求。对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深化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其他高校结对共建活动。巩固拓展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成果,印发《吉林省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教材一体化贯通教辅材料》,组织高校思政课教师“精彩教案、精彩课件”比赛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精彩一课”教学比赛。持续加强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实施一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十)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实施时代新人育人工程,以省、校、院(系)三级台账形式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深化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加强吉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和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出台《吉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试行)》,开展高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价应用试点工作。推动高校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常态化达标,优化培养、管理、保障等措施,持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

(十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聚焦“教会、勤练、常赛(常演、常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推进校园冰雪运动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举办冬季运动会。举办吉林省第十九届运动会(高校组)暨吉林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做好参加2023 年首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筹备工作。推进体教融合工作,开展全省校园足球、篮球、排球等竞赛活动。成立全省学校美育工作指导委员会,支持学校加强美育课程、教材建设。实施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创建及验收工作,积极推动高校美育基地与中小学联合开展美育活动。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优秀大中小学美育社团创建等活动。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鼓励各地创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指导各地各校制定中小学劳动教育清单,组建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开展工作,推进大中小学落实学年劳动周要求。加强全省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推进中小学校“光明行动”,实施教室照明改造工程。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比2021 年下降0.5 个百分点以上。规范高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开展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工作试点。组建吉林省家庭(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研究成立吉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为100 所普通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购置设备。组织校园心理健康情景剧评选和展播,组织开展全省心理健康特色校评选。

(十二)加快构建高质量教材体系。建立健全教材管理机构,推动成立吉林省教材委员会,调整吉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吉林省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吉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成员。制定印发吉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聚焦重点产业领域需求,推动职业学校立项一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省级规划教材。落实“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规划。持续加强“马工程”重点教材管理与使用工作。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要求,修订高校自编教材和吉林省地方课程教材。全面规范教材、教辅、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加强境外教材管理,严格教材审核把关,加强数字教材建设与管理。加强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获奖成果宣传推广。

(十三)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吉林省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制订印发《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推荐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遴选首批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举办第25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建立市(州)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报告制度。

(十四)加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融合,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阐释。推进民族地区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以人才培养和教师培训为重点,继续做好教育援疆援藏工作。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不断促进教育公平高质量发展

(十五)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推动学前教育“双增”扩资源,指导各地持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供给。编制并启动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各地统筹城乡教育资源,优化县域普惠性布局规划,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探索“大园区”管理改革,指导各地发挥优质幼儿园带动作用,示范引领区域内学前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全面实施幼小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做好儿童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推动县级政府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不断规范办园行为。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

(十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立交流、融合、协作、共建模式,逐步扩大城镇大学区(学校)对口帮扶农村学校覆盖面,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延伸。加快创建乡村温馨校园。印发《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指导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督促各地建立均衡监测复查长效机制,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十七)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双新”改革,确保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组建省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专家委员会、分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各校科学推进课程改革。继续开展新课程新教材培训,组织送培到县。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组织全员培训工作。编制并启动实施县域普通高中质量提升计划,启动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完成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任务目标。

(十八)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编制并启动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以县级为单位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建设水平。指导各地实施“一人一案”,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动特殊教育向两端延伸发展。推进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加大支持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建设力度,鼓励并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增加残疾人招生数量。

(十九)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认真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控辍保学底线,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全面推进食堂供餐。完善“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引导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加大边境村教师补充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省属师范高校大学生到边境县域内学校顶岗实习计划。推动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继续实施农科生“订单式”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继续实施省属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招生计划。首批遴选10 个左右省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职业院校,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教中心建设。依托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建设项目,助力乡村振兴。支持部分县(市、区)中小学实施电清洁取暖改造项目15万平方米。

(二十)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提质增效。完善市场化、社会化、联盟化就业机制,建设打造一批行业性、区域性大学生就业市场。深入开展“奋斗有我‘就’在吉林”主题活动,推进“百校千企”助力新时代吉林振兴发展系列活动。将留省宣传纳入新生入学教育重点内容,实施“五个一”行动,讲好吉林故事,奠定留省基础。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开展“双困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质量。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强化就业指导服务,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金课,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就业育人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总结宣传工作。

四、聚焦“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提高服务振兴发展能力

(二十一)加快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强“从0 到1”的基础研究,依托我省优势学科、领域,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开展有组织科研,着力培育原始创新成果。实施高等学校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工程,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优化科研平台布局。搭建校企对接平台,建设一批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推进校企深度合作。深入落实“揭榜挂帅”机制,开展高校服务企业调研,建立企业技术需求清单,支持一批产业化培育项目,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探索科技资源集聚共享新模式,推动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开放,完善科技成果数据平台,建设高校技术资源开放目录。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机制,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纳入高校考核评价体系。完善鼓励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有关政策,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二十二)持续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建设一批有示范性、针对性的教改课题。加强高校智慧教室和智慧课堂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分类推进“四新”建设,实施新时代本科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计划,聚焦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对接“六新产业”和“四新设施”建设需求,制定出台推进本科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的政策举措。深入实施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开展省级一流专业建设“中期交流互查”工作,遴选百门省级一流课程,开展百门一流课程展示活动。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改革,开展第二批省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遴选,布局建设10 个左右现代产业学院协作体。推进医学教育、工程教育等专业认证,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持续加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开展名师示范公开课展示活动,遴选50 个左右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持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办好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立项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创业示范性学院。开展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试点。深化“三省一区”高等教育合作交流。加强研究生教育内涵建设,建设一批精品示范课程和教学案例,举办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完善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育人机制,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建设一批研究生工作站,加强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实施《吉林省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统筹开展高校设置工作与独立学院转设。

(二十三)推进“双一流”“双特色”建设。建设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开展特色高水平大学分类评价试点,引导高校分类管理改革向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延伸。深化省校(部)“双一流”共建机制,指导“双一流”建设高校实施新一轮建设方案,推动评估问题整改。启动“一流学科建设培育计划”。做好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分析运用。研究制定《关于加大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召开全省高校“双特色”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开展特色高水平大学中期自评,支持特色高水平大学在高质量发展中提升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

(二十四)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办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全力推进《教育部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我省工作任务清单项目落实,推动技能社会建设。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 年)》,加强承接项目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办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推进“1+X”证书制度实施,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以国家“双高”计划和省“双优”项目引领,推进优质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发展,支持一批高水平高职专业申办职教本科专业,支持职业院校对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建设需求和民生紧缺领域发展需求开设相关专业。启动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优化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改革,培育建设一批职业教育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推动校企合作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规定。持续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动职业院校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广泛开展职业培训。

(二十五)提升继续教育服务能力。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加强普通高校学历继续教育监管。加强对普通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规范管理。推动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统筹发展城乡社区教育,鼓励各类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居民开展教育培训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课堂活动,逐步增加生源规模,提高授课质量。做好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发掘遴选工作,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五、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激发教育事业发展内生动力

(二十六)系统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聚焦党委和政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等方面的具体改革任务,挖掘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有序推进我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吉林省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部门分工、措施清单和负面清单》落实落地,坚决推进“破五唯”。深入落实规范高等学校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哲学社科领域“唯论文”、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等文件,突出创新质量和贡献的评价导向。加大对违反“十不得一严禁”行为监测和整改力度。

(二十七)稳妥有序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中考招生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普通高中“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政策,落实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大体相当要求。平稳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指导各地抓好教育教学管理、选课走班和学生发展指导。推进教育考试命题基地和标准化考点建设,加强命题专家库和命题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严格规范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管理。深入实施“高考、研考护航活动”。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肃纪律要求,强化追责问责,平稳有序做好各级各类考试组织工作。

(二十八)全面实施教育数字化转型工程。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 行动计划,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拓展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丰富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推动普及智慧教室和智慧课堂,深化“三个课堂”和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和学生评价方式。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提升数据治理、政务服务和协同监管能力。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持续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和网络扶智行动。健全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落实教育信息化产品和服务进校园审核制度。指导推进教育信息化新领域新模式试点示范,加快推进智慧教育,遴选首批20 所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培育一批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好120 所“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评选一批“互联网+教育”双优领航学校。

(二十九)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推动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范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类教育数据的管理,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联合网信、公安部门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通报处置网络安全风险和事件,保障重要时期的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举办吉林省第五届大学生网络安全大赛、网络安全专题培训班、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提高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三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重点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学生教育普法工作。继续开展全省学生宪法学习系列活动,推动宪法法治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教育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设。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竞争审查。继续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持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教育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制定《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推动高校法治工作标准化建设。推进民办学校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启动公办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推动实现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全覆盖。继续做好建议提案答复办理工作。积极支持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相关工作。完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管理和监督。

(三十一)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采取召开调度会、发督办单、专项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地尽快制订出台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到2022 年底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完成第三届省督学换届工作,印发《吉林省督学管理办法》,为有效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制度和人力保障。制定《吉林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问责情形、明确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高质量完成国家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工作。探索对市级政府开展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新模式。修订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指标,部署各地全面开展自评和复评工作,对榆树市等11 个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评估。研究制订《吉林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制订督导评估工作规划,开展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完善全覆盖的省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体系,为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提供专业建议。

(三十二)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分层次稳妥推进民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分类登记管理。指导各地规范做好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扶持工作。持续抓好无证园治理工作,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抓好“公参民”学校理顺体制机制工作,压实属地责任,加强重点督查督办,完成民办义务教育占比省域、县域控制目标任务,指导各地持续推进义务教育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做好民办高校年检,指导民办高校依法依规加强内部管理体制建设。做好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有关工作。

(三十三)进一步深化教育国际合作。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活力提升计划”,聚焦重点领域和学科,引进优质资源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打造来华留学品牌。加强对来华留学生的理解教育和国情教育,通过组织“北国风情”冬令营、探索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活动,讲好中国故事、吉林故事。实施“高质量海外育才计划”,做好省属高校“四新”专业负责人海外研修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不断加强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国际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建设,承办“2022 年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落实好会议框架下的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制度、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海外柔性引才工作等。依托“吉林省孔子学院联盟”,申报和承办好“汉语桥”等品牌项目,构建“中文+职业技能”高质量发展体系,加速职业教育“走出去”。

六、把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三十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持续做好师德教育,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大优秀教师典型选树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吉林好人·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评选活动,组织做好各类教师荣誉表彰评选工作,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加强师德师风课题研究,评选全省师德师风教育基地和研究基地。健全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开展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专项检查。推进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严肃查处师德师风案件,适时通报师德违规典型案例,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题“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师德违规案例指导制度。

(三十五)建设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落实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推动吉林省高校师范教育协同发展联盟深度合作。深入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做好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继续实施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组织做好学前教师培训专项计划,培训幼儿园园长和教师6000 人。印发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十四五”规划、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成立中小学教师培训指导专家委员会。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开展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认定,补选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评选中小学特级教师,遴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常态化开展省直中小学校“强师计划”,不断提高省直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三十六)完善教师管理服务和待遇保障。推动各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做好职称评聘工作,适当提高中小学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巩固“不低于”工作成果,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持续抓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营造安心静心舒心从教良好环境。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进教师资格管理改革,组织开展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加强农村教师队伍补充,做好特岗教师招聘、省属公费师范生培养、三区和银龄支教计划等。

猜你喜欢

建设工作教育
国外教育奇趣
题解教育『三问』
自贸区建设再出发
教育有道——关于闽派教育的一点思考
基于IUV的4G承载网的模拟建设
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
《人大建设》伴我成长
不工作,爽飞了?
保障房建设更快了
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