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专业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中职段课程设置思路探讨
2022-03-18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花闻钊欧绍淑
■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 花闻钊 欧绍淑
近几十年来,我国经济得以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对技能型人才的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应市场的需求,国内学者在借鉴国外先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3+2”中高职贯通的培养模式。“3+2”中高职贯通是有别于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其优势在于长学制对人才培养的完整性和针对性,并有利于中职和高职院校的资源整合,避免教学内容的重复和资源的浪费。该培养模式从开始在我国某些城市进行试点,到目前在多地区推广,已有三十多年的历程。国务院于2019年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要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要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广东省教育厅也在2018年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通知》,让中高职贯通教育模式成为广东职业教育的新亮点,可见“3+2”中高职贯通的培养模式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该培养模式目前也有不足之处,其课程设置和实施方面较为复杂,且由于专业的多样性,作为一种新型的培养模式,教育研究者对其研究还不够。目前国内对药学专业的中高职贯通方面的研究极少甚至是空白的,因此,本课题以国家教育改革政策为导向,结合药学专业的特点,针对药学专业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中职段的课程设置进行研究,探索了课程设置的研究思路,并提出了课程实施的几点建议。
1 调研表的设计
1.1 确定调研目的
中职药学专业有国家统一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各地可以据此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课程计划。而中高贯通培养模式中的中职段是有别于普通中职的培养模式,目前没有统一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如何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课程计划,是中高贯通培养模式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课程设置调研的出发点应为符合医药行业的人才需求,能满足用人单位的岗位能力需求,能体现职业教育技能教育的特色,并能避免中职段和高职段教学内容上重复和资源的浪费。
1.2 拟定调研内容
根据课程设置的基本思路、工作步骤和调研目的,拟定调查内容。调查内容包括:高职药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医药企业对药学人才需求、医药行业资格证书、药学人才岗位能力需求、中职药学人员在岗表现、中职一线教师对中高贯通(中职段)课程设置的建议等。从多角度把握中高贯通药学人才的培养定位,在此基础上确定中职段课程的设置思路,构建适应医药人才市场和岗位需求的课程体系。
1.3 确定调研范围、调研对象和调研时间
药学专业人才的课程设置应与人才需求对接,与岗位能力需求对接,与职业资格考试对接,并立足于当前的教学条件和中职生的在岗表现现状,因此,本次调研的范围和对象为医药企业(主要包括制药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店、医院)的一线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高职院校毕业生、各中职学校一线教师、教务科科长或教学校长等。
1.4 设计调研表
根据调研目的、范围、对象,结合课程设置所需的相关信息,经过课题组成员的反复讨论和修改,确定调研题目和内容,同时考虑到调研的可操作性,最终设计调研表如下:
表1 高职药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调研表
表2 医药企业对药学人才需求调查表(制药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店、医院)
表3 医药行业资格证书调研表
表4 药学人才岗位能力需求调研表(制药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店、医院)
表5 中职药学人员在岗表现(制药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店、医院)
表6 中职一线教师对三二分段(中职段)课程设置的建议
2 调研方法
调研方法包括:政策解读、文献研究、访谈法、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
3 药学专业中高职贯通(中职段)课程设置思路
3.1 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和思路
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以《教育部国家中职药剂课程设置标准(2014)》中的总学时数原则、学分制原则和各课程模块的占比原则为主要依据。《教育部国家中职药剂课程设置标准(2014)》中建议,3年总学时数为3000-3300,课程开设顺序和周学时安排,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一般16~18学时为1学分,3年制总学分不得少于170。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共5学分。公共基础课学时约占总学时的1/3,专业技能课学时约占总学时的2/3,课程设置中应设选修课,其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0%。
课程设置的基本思路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部国家中职药剂课程设置标准(2014)》中个别课程学时数的建议;(2)《广东省教育厅中职药剂专业教学指导方案(2010)》中个别课程学时数的建议;(3)参考校内各科任教师讨论所得的课时数初稿;(4)中职一线教师对中高职贯通(中职段)课程设置的建议调研结果;(5)医药企业对药学人才需求、岗位能力需求、医药行业资格证书考试等调研结果;(6)中高职贯通(高职段)课程设置计划。
3.2 课程设置过程的讨论
《教育部国家中职药剂课程设置标准(2014)》包含专业培养方向包括营销方向、临床方向和物流方向,但根据人才需求调研结果,药学高职学生的主要就业单位在药店和医药公司,因此,本课题将中高职贯通中职段的专业培养方向定位为营销方向为主兼顾临床和物流方向的大药学方向。另外,在课程设置的基本思路,将不同类型的课程分成5大模块,6个部分。按照16课时为1学分计,初步拟定各课程的课时,课程总数39门,总课时3174,总学分188.3。各部分的课时数和占总学时数比例为:(1)基础课程模块,包括公共基础课部分和专业通用课部分,其中公共基础课部分880课时,占比27.7%,专业通用课部分300课时,占比9.5%;(2)专业课程模块,包括专业核心课部分,384课时,占比12.1%;(3)专业方向模块,包括专业专门化课程部分,408课时,占比12.9%;(4)专业实践课程模块,专业实践课部分,902课时,占比28.4%;(5)拓展模块,包括人文社科课和专业课部分,300课时,占比9.5%。以上拟定的内容均符合本课题的课程设置基本原则和思路。
3.2.1 公共基础课设置
公共基础课的目录和课时主要参考了《教育部国家课程设置标准(2014)》和《广东省教育厅指导方案(2010)》,包括德育、体育、文化基础课等。公共基础课大部分课程课时的拟定主要在参考教育部标准和省教育厅指导方案的基础上,经本校教师讨论后的课时。其中,因为《有机化学》课程的学习难度比《无机化学》大,因此设置《有机化学》的课时比《无机化学》的多,《分析化学》除了学习难度大,且是学生中职转高职的转段考试科目,因此,课时应比前两者多。
3.2.2 专业通用课
对于《天然药物学基础》课程,课程内容包括药用植物与中药鉴定学,教育部标准中,西药药剂专业并无此课程,但考虑到高职学生的主要就业方向在药店,药店一般同时具备西药和中药销售,因此,药店需要复合型人才,教学内容应满足岗位能力的需求。对于《天然药物化学基础》课程,教育部标准中,西药药剂专业亦无此课程,开设的原因基本和《天然药物学基础》相同,且其为药学类资格证书考试的必考科目。
3.2.3 专业核心课
在教育部标准中,下表的课程均没有开设,本课题建议开设的原因是,此类课程应作为药学专业所有层次学生知识框架的组成部分,且能满足学生以后参加药学类资格证书考试的需要;对于《药物化学》课程,教师调研结果平均值为73课时,本课题拟定为56课时,原因是学生就业方向在药店,《药物化学》不是主要的专业技能课,所以课时不宜太多。对于《药品检验技术》课程,其内容难度比《药物化学》和《天然药物化学基础》大,课时应比两者的课时多,在本课题中拟定为64课时。对于《药剂制剂技术》课程,不仅内容多且难度大,还是学生转段考的科目,所以在本课题中拟定为108课时。《药理与药物治疗学基础》是学生在药店工作的重要专业技能课,药学类资格证书考试的重点内容,且内容多难度大,又是转段考的科目,因此在本课题中拟定为126课时。《药事管理与法规》是学生在所有药学相关行业工作的重要专业技能课,药学类资格证书考试的重点内容,但内容相对少且难度低,占用课时应该比其他的课程少,在本课题中拟定为32课时。
3.2.4 其它课程的讨论
主要参考了《教育部国家中职药剂课程设置标准(2014)》和《广东省教育厅指导方案(2010)》,在参考教育部标准和省教育厅指导方案的基础上,经本校教师讨论后的课时。
4 药学专业中高职贯通中职段课程实施的建议
4.1 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需明确
教育部规定: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面向生产、服务、技术和企业一线,培养具有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中初等应用型人才和劳动者。从培养目标上看,中职阶段的培养目标主要指向技能型,偏重于对动手能力的培养。
4.2 教学内容的区分与衔接
为避免中职和高职阶段教学内容上的重复,中职学校应与高职院校加强沟通与合作,邀请行业专家开展岗位职业能力分析,共同开发出适合药学专业特点和中高职贯通需要的模块化课程体系。
4.3 统筹中高职教材编写
为避免中职和高职阶段教学内容上的重复,应统筹中高职教材的编写:首先,中高职的教材编写应根据国家制定的统一分类的课程标准编写,这样可从源头上把握各自的编写尺度;其次,中高职教材编写,可以将学习内容进行任务化或模块化,按内容的难易程度来编排教材的先后顺序,避免同一个知识点在不同的任务中出现。
4.4 课程设置应基于产业链和岗位需求的调研结果
药学专业人才的课程设置应与人才需求对接,与岗位能力需求对接,与职业资格考试对接,并立足于当前的教学条件和中职生的在岗表现现状。例如,本课题的人才需求调研结果表明,药学高职学生的主要就业单位在药店和医药公司,因此,本课题将中高职贯通中职段的专业培养方向定位为营销方向为主兼顾临床和物流方向的大药学方向,进而在课程设置方面对营销方向的课程就有所偏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