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社会责任与流通企业效率
2022-03-18万长松
万长松
(中国人民大学 商学院,北京 100872)
一、引 言
政府补助是政府扮演“扶持之手”最直接的手段[1],政府通过对行业内特定企业的补助,以实现市场平稳运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市场主体,其追求利润的内在动力以及市场竞争的外在压力,迫使企业不断追求更高的经营效率。作为政府补助的接受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的直接践行者,政府补助如何影响企业效率关系企业自身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能否正常实现。进入新时代,流通业对于支撑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衔接供产销并优化供需结构性匹配发挥了关键作用,正日益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2],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的关键一环。相较于工业或制造业企业,流通企业通过商品经营活动,承担着更多的稳定市场、应急保供等职能。当市场供求发生偏离时,流通企业通过疏解过剩产品或保障商品供给以维护市场的基本稳定,避免商品价格发生剧烈波动,造成消费者利益的损失。
流通企业履行相关职能可能是基于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主动进行,也可能是因政府出于引导产业发展或市场调节的需要而被动承担。在后一种情况下,政府往往会通过各种政府补助,鼓励流通企业在应急保供、稳定市场等方面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尤其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政府利用政府补助手段促使流通企业承担更多保价稳供等社会责任显得更为重要。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商务部要求各地区通过补贴、贴息等方式支持流通企业增加库存,做好应急保供,维护市场秩序。(1)参见:《关于做好重点城市生活物资保供工作的通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d/202002/20200202935156.shtml。各地方政府也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对疫情期间受影响以及在应急保供、稳定市场等方面做出贡献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补助。(2)参见:《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应急保供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给予经费补助的公示》,http://www.lingbi.gov.cn/zwxx/gsgg/150437521.html;《关于2020年对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零售业拟补助企业的公示》,http://www.kq.gov.cn/art/2020/6/19/art_1511450_59024756.html。国有流通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参与主体,在维持货源充足,保质保量供应和平抑物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了我国的制度优势[3]。同时,国有企业在政府补助获取以及社会责任承担过程中,同非国有企业相比表现出不同的特征。由此,政府补助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企业由外部经营环境恶化带来的经营压力,但同时流通企业也承担更多应急保供、稳定市场等社会责任,并表现出所有制的差异性。那么,政府补助对流通企业效率会造成什么影响?能否通过社会责任的承担进而作用于企业效率?相较于非国有流通企业,国有流通企业在政府补助支持以及履行相关社会责任等方面是否更具有效率优势?这是本文主要回答的三个问题。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以2010—2020年间沪深两市A股上市流通企业为研究对象,利用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探讨政府补助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影响,分析社会责任履行在其中可能存在的中介机制,并进一步考察所有制性质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政府补助能够促进流通企业效率的提升,但相较于非国有流通企业,政府补助对国有流通企业效率的提升作用相对较低;社会责任在政府补助与流通企业效率的关系中存在中介效应,即政府补助能够使流通企业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并由此推动流通企业效率的提升,但相较于非国有流通企业,国有流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流通企业效率的提升作用更低。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现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政府补助与企业效率(或绩效)[4-6]、政府补助与企业社会责任[7-8]以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9]的关系,但鲜有学者同时将三者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且现有学者更多的是以全行业或制造业为研究对象,缺乏流通企业视角的分析。本文从流通业视角出发,将政府补助与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同一分析框架,探究其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影响,为更好地发挥流通职能,提升流通企业效率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第二,考虑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政府补助获取、社会责任承担以及企业效率方面的差异性[7,10],本文进一步在上述分析框架中考察了所有制的调节效应。利用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探讨社会责任在政府补助与企业效率关系中可能存在的中介作用,并进一步探究国有流通企业在政府补助获取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是否更具有效率优势,为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和建设现代化流通体系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和政策启发。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政府补助与流通企业效率
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主要手段,政府补助在新型产业培育、产业创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其对微观企业绩效的影响学术界尚未达成统一的共识。任曙明和吕镯(2014)研究发现政府补助有利于企业生产率的提升[4],而王克敏等(2015)得出了相反的结论[5],同时也有研究认为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6]。以上研究结论的差异可能源于不同学者所使用的研究样本和研究方法的差异,而在流通业中,政府补助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影响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政府补助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影响存在负面的作用机制,同时也存在正向促进流通企业效率的作用机制。
政府补助促进流通企业效率提高的机制主要表现在:政府对流通企业的补助行为,会向市场传递出一种积极信号[11],增强公众和投资机构对企业的关注度,有利于拓展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融资约束[4]。与此同时,政府补助作为企业额外的资金来源,有利于增加企业流动性,进而增加商品经营资本,提高企业偿债能力[12],且更为直接地表现为企业收益的增加。因此,政府补助有利于促进流通企业成长和效率的改善。政府补助也有可能抑制流通企业效率的提升。政府给予相关企业政府补助往往是基于一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而政府和企业经营者的利益往往是不完全一致的,由此必然导致双方发生利益冲突。一方面,政府及政府官员为了社会经济发展和晋升目标,往往会强化对重点企业的补贴,由此引发企业过度投资[13],增加企业经营成本,扭曲企业生产经营,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其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更为严重[5]。另一方面,由于政府补助过程存在一定的不透明[14],企业为了获取政府补助往往会从事“寻租”活动[15],且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有动力释放虚假信号,以便获得更多的政府补助[16]。且当通过政府补助获得的收益较高时,企业更有动力进行各类“寻补助”投资。由此,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投入产生挤出效应,最终导致企业效率的损失。
流通企业作为商品经营的企业组织,主要通过商品买卖活动将商品从生产端转移到消费领域,实现生产者价值补偿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商品供求的匹配程度、商品从生产端转移到消费端的速度是流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表现,也是提升流通企业效率的重要方面。因此,用于流通企业发展方面的补助会促进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而提升流通企业效率。与此同时,生产者和消费者可通过商品价格的高低和产品质量的优劣对流通企业进行用脚投票,流通企业往往难以通过释放有关商品价格和质量的虚假信号而获取更多的政府补助。而政府对流通企业的补助很大程度是希望流通企业通过经营活动实现保供稳价,尤其是在如新冠肺炎疫情等特殊时期。此时流通企业为了维护同政府和消费者的关系,必然会将所获得的政府补助用于商品经营,以确保市场上商品的充足供应和市场价格的稳定。因此,流通企业更有动机将所获得的政府补助转化为商品经营资本,进而实现效率的提升。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政府补助有助于流通企业效率的提升。
(二)社会责任的中介效应
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政府控制着大量的关键资源,企业往往会通过政治关联手段从政府手中获取相关资源。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维护和强化政治关联的重要手段,如薛爽和肖星(2011)研究发现,捐赠作为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企业进行慈善捐赠行为能够巩固政治关联[17]。出于促进经济发展或晋升的目的,政府或政府官员在资源分配时会偏袒相关联的企业[18]。当企业获得一定的政府补助后,为了维持和强化这种关系,会积极履行相关责任。一方面,通过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如稳供保价等社会责任,向政府发出积极的信号,以使未来能够获得更多的政府补助;另一方面,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有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以及自身晋升的考量,因此政府有动力对获得补助的企业是否承担相应的责任进行监管[19],并且媒体以及社会民众也会增加对相关企业的关注,对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起到监督作用[20]。企业逐利的内在动力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的外在压力,会促使企业在获得政府补助后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
进一步地,社会责任的履行如何作用于企业效率呢?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看,企业除了对股东承担经济责任外,也应当对员工、消费者、供应商以及所在社区等社会群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对各利益相关者责任的履行,既可能是企业的一种自愿行为,也可能是由于各种压力而不得不进行的强制性行为[21],由此必然会对企业经营效率产生不同的影响。现有研究主要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提升企业效率的重要途径。一方面,表现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够有效地缓解融资约束。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会提升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好感和信任,借此向市场传递出正面的积极信号,提升企业声誉[22],为更加广泛的社会金融资源向企业聚集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与此同时,银行和投资机构等金融机构也往往偏好于向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声誉良好的企业提供贷款和投资[23]。因此,企业可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拓展资金来源,降低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升企业效率和竞争力。另一方面,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可提高消费者忠诚度,增加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购买意向。消费者往往对不负责任的企业缺乏信任感,进而对企业产品的购买意愿低下[24],由此导致企业产品滞销,非意愿库存增加。而企业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有利于建立和维持与消费者间的良好关系[25],提高消费者对企业的预期,增加消费者的购买意向[26],进而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社会责任的履行也可能导致企业效率的损失,尤其表现在企业被动履行相关社会责任时。社会责任的履行需要企业进行一定的投入,这种投入表现为企业额外的成本追加,或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投入的挤占,增加企业不必要的经营成本[27]。同时,企业管理者可能为了个人私利,试图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提升个人声誉和地位[28],由此过度关注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分散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注意力。
流通企业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媒介组织,其主要经营活动就是经营商品,通过对商品价格和供给的调节,实现企业销售收入最大化。而流通企业履行应急保供、稳定市场等社会责任主要是通过对商品价格和供给的调节而实现的,流通企业相关社会责任的履行内生于企业经营过程。流通企业为履行社会责任所投入的额外成本会由于商品销售而收回,并可能获得一定的利润。企业经营者对社会责任活动的关注也会转化为商品经营活动,增加产品销量。因此,一般而言,由于逐利的内在动力和社会监督的外在压力,流通企业获得政府补助后会积极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同时由于流通企业经营商品的特殊职能将社会责任履行内生于企业经营过程中,流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企业效率方面更有可能表现出积极作用。因此,本文进一步提出如下假设:
H2:政府补助能够使流通企业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并由社会责任的履行作用于流通企业效率的提升。
(三)国有企业的调节效应
在政府补助影响流通企业效率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可能在两种途径上起调节作用。其一,对直接路径调节的直接调节效应,即在政府补助与流通企业效率的直接关系中起调节作用,表现为对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流通企业而言,政府补助对企业效率的作用可能不同。国有企业与政府天然存在的政治关联会使政府更偏好于向国有企业提供政府补助,尤其是当存在较大的市场竞争,且国有企业处于相对效率弱势地位时[29],为了使国有企业不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被淘汰,政府会偏好于给予国有企业更多的政府补助[14]。对处于竞争行业的流通企业而言,其通过商品经营活动参与市场竞争,并通过价格和产品质量表现出市场竞争优势。国有流通企业作为国家调节市场供需、稳定物价的主要承担者,一方面国有流通企业存在更低的社会融资约束,另一方面国有流通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政府及政府官员的意志,以实现保供稳价以及官员晋升等目标。因此,相对于非国有流通企业,政府向国有流通企业提供政府补助产生的缓解社会融资约束效应有限,但同时赋予国有流通企业更多的政治目标,在效率表现上可能会使得政府补助对国有流通企业效率的促进作用相对更低。
其二,对中介过程调节的间接调节效应,即在政府补助通过企业社会责任作用于流通企业效率的路径关系中起调节作用,表现为对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流通企业而言,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企业效率的影响存在差异。国有流通企业在应急保供、稳定市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有企业作为政府参与经济的手段,是政府维持就业、提供公共产品等非经济目标的主体。因此,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要为了社会发展目标履行更多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社会责任,比如为了稳定市场价格,避免价格大幅度上涨,国有企业会刻意压低商品价格,此时的控制价格甚至可能无法弥补成本[30]。而非国有企业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更多的是从企业自身利益出发,是履行社会责任引起的成本与带来的收益综合考量的结果。与此同时,国有企业管理者一般是由政府委任,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水平也必然成为国有企业高管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关系国有企业高管的晋升[31]。在晋升的激励下,国有企业高管有更强的动力使企业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并可能导致更高的代理成本,引起国有企业效率的损失。因此,在效率表现方面,国有流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起企业效率提升的效果可能会低于非国有流通企业。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3:相对于非国有流通企业,国有流通企业获得政府补助以及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效率提升的效果更低。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的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理论模型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沪深两市A股上市流通企业为研究样本,根据纯粹流通费用与生产性流通费用劳动性质的科学划分,流通业的类属可划为物流运输业和批发零售业两大子产业[32],同时基于证券会2012年行业分类,为保证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本文分别选取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批发业和零售业来表征流通业。
本文流通企业社会责任数据来源于和讯网发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其余数据均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和万德数据库。由于和讯网从2010年开始公布企业社会责任数据,因此本文研究的时间跨度为2010—2020年。为了避免异常样本对研究结论的影响,进一步按以下原则对样本进行筛选:(1)剔除ST的企业;(2)剔除资产负债率大于1的企业;(3)删除主要核心变量缺失的样本。最终得到241家上市流通企业2010年至2020年的非平衡面板数据。同时,为消除极端值的影响,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了上下1%的Winsorize处理。
(二)变量说明
1.流通效率(Eff)。在流通企业效率测算的过程中,考虑到单一指标无法全面地反映企业经营效率情况,故利用DEA模型对流通企业效率进行测算,其可从多投入和多产出视角全面评价流通企业效率。考虑到传统DEA模型对效率大于1的决策单元无法进行进一步比较分析,因此,本文使用以投入为导向超效率DEA模型对流通企业效率进行测算,并利用窗口分析法进行修正。在运用DEA窗口分析方法时,当窗口宽度为3或4时,效率测度在可信度和稳定性两个方面取得最好的平衡[33],本文窗口宽度取d=3。(3)该方法由Charnes等(1985)[34]提出,取d时期内的观测值为一个样本,计算该样本内的各决策单元的效率值并进行移动平均。例如,当d=3时,分别以2010年、2010—2011年、2010—2012年为样本计算效率值,则2010年的效率值为三个样本的移动平均。在投入产出指标选取方面参考谢莉娟等(2021)[3]的做法,分别选取固定资产净额、员工人数和主营业务成本为投入指标,主营业务收入为产出指标。
2.政府补助(Sub)。为减缓内生性问题,本文手工整理出如稳岗就业、安全生产、环境治理、搬迁补偿等同社会责任直接相关的政府补助(称为“社会责任补助”),并将其从企业所获得的补助总额中剔除,主要考察属于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政府补助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影响。其中,流通企业所承担的稳定市场、应急保供等社会责任均是通过商品经营活动实现的,内含于企业经营发展过程,因此,将与稳定市场、应急保供有关的补助属于纳入本文的研究范围。最终,本文考察的政府补助为政府补助合计减去“社会责任补助”,并对政府补助做对数处理。
3.社会责任(Csr)。借鉴王站杰和买生(2019)[35]的做法,选取和讯网发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评级体系中总得分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该指标体系中,企业社会责任总得分由股东责任、员工责任、供应商和消费者权益责任、环境责任以及社会责任五个方面综合而来,能够综合反映企业对各利益主体责任履行的效果,总得分越高,表明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更多。
4.国有企业(State)。通过对流通企业实际控制人性质的判断来定义国有流通企业,基于流通企业控股关系图,选择实际控制人性质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和地方机构的企业为国有流通企业,并将国有流通企业赋值为1,非国有流通企业赋值为0。
5.控制变量。参照现有研究[4-5],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主要有财务杠杆(Fin),用资产负债率来表征;经营能力(Oper),用总资产周转率来表征;发展能力(Deve),用营业总收入增长率来表征;股权集中度(Con),用公司前5位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的总和表征;偿债能力(Debt),用产权比率来表征。相关变量的具体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解释
(三)模型构建
本文主要研究政府补助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影响,并检验政府补助是否能够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影响流通企业效率,同时进一步考察国有企业的调节效应。为此,本文主要构建如下模型:
Effit=β0+β1Subit+β2Controlit+μt+λi+εit
(1)
Csrit=α0+α1Subit+α2Controlit+μt+λi+εit
(2)
Effit=γ0+γ1Subit+γ2Csrit+γ3Contorlit+μt+λi+εit
(3)
其中,i代表企业,t代表年份。Effit表示流通企业效率,Subit表示政府补助,Csrit表示社会责任,Controlit为控制变量,包括财务杠杆、经营能力、发展能力、股权集中度和偿债能力。本文在模型中同时控制了年份固定效应(μt)和省份固定效应(λi),εit为随机扰动项。
模型(1)用于检验政府补助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影响,并借鉴温忠麟等(2004)[36]提出的中介效应检验思路,通过模型(1)、模型(2)和模型(3)的回归结果,对中介效应进行检验。首先检验模型(1)中回归系数β1是否显著,若显著则进一步检验模型(2)中系数α1和模型(3)中系数γ2是否显著,若二者均显著,意味着政府补助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影响至少有一部分是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来实现的。若γ1显著(不显著),说明存在部分(完全)中介效应。
在对国有企业调节效应进行检验时,参考温忠麟和叶宝娟(2014)[37]的做法,构建如下两个模型分别检验国有企业的直接调节效应和间接调节效应。在模型(3)的基础上加入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与政府补助的交互项,以检验国有企业的直接调节效应,如模型(4)。在模型(3)的基础上加入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与社会责任的交互项,以检验国有企业的间接调节效应,如模型(5)。
Effit=γ0+γ1Subit+γ2Crsit+γ3Stateit×Subit+γ4Stateit+γ5Controlit+μt+λi+εit
(4)
Effit=γ0+γ1Subit+γ2Crsit+γ3Stateit×Crsit+γ4Stateit+γ5Controlit+μt+λi+εit
(5)
其中,Stateit为国有企业虚拟变量,Stateit×Subit为国有企业与政府补助的交互项,Stateit×Crsit为国有企业与社会责任的交互项,其余变量设定同上。模型中主要考察γ3的大小及显著性,当其显著为正时,表明相对于非国有流通企业而言,国有流通企业获得政府补助或履行社会责任对流通企业效率具有更强的促进作用;反之,则反是。
四、实证结果检验及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给出了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在总体样本中,流通企业效率的均值为0.7082,表明流通企业效率存在进一步改进的空间。比较分析国有流通企业和非国有流通企业主要变量的均值可知,非国有流通企业效率均值(0.7047)小于国有流通企业(0.7100),而政府补助均值(15.3792)大于国有流通企业(15.2968),但均值t检验均不显著,表明国有流通企业存在一定微弱的效率优势,非国有流通企业获得了相对较多的政府补助,但二者之间均不存在显著的差异。(4)此处为剔除“社会责任补助”部分的结果,根据企业获得的补助总额可知,非国有流通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均值(15.9413)小于国有流通企业(16.0802),均值t检验均不显著。表明国有流通企业获得了相对更多的社会责任补助,但获得的补助总额二者之间不存在显著的差异。从企业社会责任角度看,非国有流通企业社会责任均值(23.7722)小于国有流通企业(29.7321),且均值t检验显著,表明相较于非国有流通企业,国有流通企业履行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可以看出,国有流通企业基于相对较少的政府补助,履行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并实现相对占优的经营效率。因此,有必要深入探究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表2 变量统计性描述
(二)政府补助的直接效应检验
表3给出了政府补助对流通企业效率影响的回归结果。在主回归模型选择过程中,通过Hausman检验判断,选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分析(Hausman检验的p值为0.000),并考虑可能存在异方差、截面相关和时序相关等问题,采用Driscoll-Kraay标准误对模型进行估计。同时为了避免由遗漏变量和互为因果关系引起的内生性问题,参考王海成等(2019)[38]的方法,且由于系统GMM相对于差分GMM能更好地解决内生性和弱工具变量等问题,故本文同时给出了系统GMM估计结果,以作稳健性探讨,结果如第(1)列和第(2)列所示。
表3 政府补助的直接效应检验
由第(1)列的结果可知,政府补助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回归系数显著且为正(β=0.0024,p<0.1),表明政府对流通企业的补助能够促进流通企业效率的提升,H1得到验证。第(2)列给出了系统GMM的估计结果,政府补助的回归系数依然显著为正,结果是稳健的。在系统GMM估计中,需要对工具变量的有效性进行分析,由结果可知,AR(2)自相关检验和Hansen过度识别检验均接受原假设,表明残差项不存在二阶序列相关,工具变量选取总体上有效。
第(3)和第(4)列同时给出了“社会责任补助”对流通效率影响的固定效应和系统GMM的估计结果。由回归结果可知,“社会责任补助”的回归系数均为负但不显著。由此,用于流通企业发展用的社会补助有利于促进流通企业效率的提升,而促使流通企业更多地承担直接社会责任的政府补助则会对流通企业效率产生负面作用。表明如稳岗就业、环境治理等与商品经营不直接相关的政府补助可能会增加流通企业的社会负担,进而对企业效率产生潜在的负面影响。因此,政府补助提升流通企业效率目的的实现,主要在于政府补助能够丰裕流通企业可利用的商品经营资本,推动企业经营发展,其效率的提升作用内生于企业经营发展。
就各控制变量而言,由第(1)列的结果可知,企业经营能力和发展能力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回归系数均有显著为正,表明企业发展经营能力越强,越有利于流通企业效率的提升;股权集中度的回归系数也显著为正,表明大股东对流通企业效率有更强的正向激励效应;而财务杠杆和偿债能力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影响不显著。
(三)社会责任的中介效应检验
本文进一步利用中介效应模型检验社会责任在政府补助与流通企业效率间是否存在中介效应,即政府补助能否促使流通企业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并由社会责任的履行促进企业效率的提升。表4给出了中介效应检验结果。其中,第(1)列检验企业社会责任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影响;第(2)列是模型2的回归结果,用于检验政府补助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第(3)列是模型3的回归结果,用于检验在控制社会责任时政府补助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影响。通过对α1、γ2和γ1回归系数的分析,可以对中介效应是否存在进行判断。
表4 社会责任的中介效应检验
由第(1)列的结果可知,社会责任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β=0.0010,p<0.01),即流通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有助于企业效率的提升。由此,流通企业应积极主动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并将社会责任的履行内化为企业发展战略,使社会责任履行同企业发展经营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以提升企业效率。由第(2)列的回归结果可知,政府补助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α1=0.1070,p<0.05),表明政府对流通企业的发展补助会促使流通企业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第(3)列的结果显示,企业社会责任对流通企业效率显著为正(γ2=0.0010,p<0.01),由此表明社会责任的中介效应成立,H2得到验证。当控制企业社会责任之后,政府补助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回归系数依然显著为正(γ1=0.0023,p<0.1),表明存在部分中介效应,即政府补助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影响有一部分是通过使流通企业履行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并由于社会责任的履行而促进流通企业效率的提升。因此,流通企业获得政府补助后,要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并将社会责任履行内化为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通过社会责任的履行同各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联系,优化经营环境,以提升企业效率。第(4)至(5)列给出了GMM回归结果,主要变量回归系数的方向和显著性均未发生显著变化,表明当考虑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时,该中介效应稳健成立。
(四)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检验
表5进一步给出了模型(4)和模型(5)的回归结果,以验证国有企业的调节效应。第(1)列给出了在模型(3)的基础上加入国有企业虚拟变量的回归结果。第(2)和(3)列分别给出了加入国有企业与政府补助的交互项、国有企业与社会责任的交互项的回归结果。由国有企业虚拟变量的回归结果可知,相对于非国有流通企业,国有流通企业的效率优势不显著,由此表明上市国有流通企业相对于非国有流通企业而言不存在效率劣势,需进一步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使国有流通企业相对效率优势显现出来。
表5 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检验
从交互项的回归系数看,国有企业与政府补助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且为负(γ3=-0.0086,p<0.1),国有企业与社会责任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且为负(γ3=-0.0010,p<0.01),表明相较于非国有流通企业,政府补助对国有流通企业效率的促进作用更低且国有流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流通企业效率的促进作用更低,H3得以验证。由此,在发挥流通业稳定市场、应急保供的职能作用中,政府要避免通过政府补助手段强加给国有流通企业过多的行政负担,使国有流通企业过多地承担不以利益为导向的社会责任义务和政治任务。在发挥国有流通企业压舱石作用的过程中,要持续深化国有流通企业经营体制改革,避免社会责任的履行成为国有流通企业的经营负担。同时,要积极引导非国有流通企业自愿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以促进整体流通效率的提升。第(5)和(8)列给出了系统GMM的回归结果,主要变量回归系数的方向和显著性均未发生显著变化,表明当考虑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时,该有调节的中介效应稳健成立。
(五)进一步的稳健性分析
1.更换估计方法。本文主要选择固定效应模型,采用Driscoll-Kraay标准误对主要模型进行估计。与此同时,构建动态面板模型,利用系统GMM估计以减缓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考虑效率较高的企业更容易获得政府补助,因此政府补助和流通企业效率间可能存在逆向因果关系,本文进一步利用IV估计来处理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并选择上期政府补助为工具变量,上期政府补助与当期政府补助相关,但与当期扰动项不相关。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总体上看,主要变量系数方向和显著性未发生显著变化。且由工具变量的有效性检验可知,工具变量排除了内生性的可能,且拒绝了识别不足的原假设,所以工具变量选取有效。
表6 IV-GMM估计
2.替换被解释变量。为避免由效率测算方法给回归结果可能带来的偏误,本文进一步改变效率测算方法,用以产出为导向的超效率DEA模型对流通企业效率进行再测算,并利用同样的方法进行窗口修正。投入产出指标选取方面,依然选取固定资产净额、员工人数和主营业务成本为投入指标,主营业务收入为产出指标,以新测算得到的流通企业效率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主要变量回归系数的方向和显著性均未发生显著变化,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稳健成立。
表7 稳健性检验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从流通业视角出发,理论分析了政府补助对流通企业效率的影响,探讨了社会责任在政府补助与流通企业效率间可能存在的中介效应,并考虑国有企业特殊的性质,进一步考察了国有企业的调节作用。利用我国沪深两市A股241家上市流通企业2010—2020年的非平衡面板数据对理论分析进行经验检验,得出如下主要研究结论:(1)政府补助能够促进流通企业效率的提升。(2)政府补助能够使流通企业履行更多相应的社会责任,并通过社会责任的履行而作用于流通企业效率的提升,即社会责任在政府补助与流通企业效率的关系中存在中介效应。当流通企业获得政府补助之后,可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效率提升。(3)相较于非国有流通企业,国有流通企业所获政府补助以及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效率的提升作用更低,即政府补助对国有流通企业效率的促进作用相对更低,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国有流通企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以推动流通企业效率提升的效应更弱。
上述结论对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化流通体系具有如下政策启示:
其一,科学规划政府补助在流通领域内的作用布局。在经济高质量发展导向下,为更好地发挥政府补助在推动流通效率提升过程中的作用,要科学地使用政府补助手段对流通企业进行必要的扶持,避免政府通过政府补助手段强加给流通企业更多的非经营性负担。尤其对于国有流通企业而言,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通过参与市场竞争锤炼流通企业经营能力,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提升流通业整体竞争力,以便更好地发挥流通企业职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其二,创新流通企业经营激励机制。利润最大化是市场化的流通企业追求的主要目标,而实现利润最大化除了经济成本和经济收益的一般考量外,更需要将应急保供、稳定市场等社会责任的履行内化为流通企业发展战略。通过社会责任的履行创造更多的商业机会,转化为更多的商业利润,进而使流通企业积极主动地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效率的提升。在此过程中,流通企业要避免过度依赖政府补助,不能将履行社会责任看作政府通过政府补助手段强加给企业的负担,而应将社会责任的履行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经营机制的创新,实现企业高效发展。
其三,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在流通领域的布局。要以市场化为导向推动国有流通企业改革,要科学合理地应用政府补助手段,避免由此给国有流通企业经营活动造成过度的政府干预。并且要避免赋予国有流通企业过多的非经营性社会负担,推动国有流通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国有资本可以通过参股等方式进入经营效率较好的民营流通企业,促进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促使国有流通企业与民营流通企业形成良性互动发展,共同促进流通整体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