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背景下研究生导师的责任定位与师生关系处理策略
2022-03-17于乾徐先蓬于路心
于乾 徐先蓬 于路心
(山东大学 山东济南 250100)
从目前全球高等教育的发展来看,一流大学及其一流学科基本是以研究生研究和科研能力作为核心“资本”,研究生在学期间所产出的大量科研成果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但随着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大,部分导师在师生关系处理上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这对研究生学习期间产出成果的水平、研究生人才的流动等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1]。因此,研究生导师需要深入理解“双一流”建设背景下的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向,重新认识自身定位,找到师生关系处理的正确方式。
1 高校“双一流”发展对研究生教育的新要求
“双一流”建设是党和国家基于新时代中国发展和当代全球高等教育发展趋势而提出的中国特色教育发展战略,其核心目标是提高高校学科发展水平,由此为一流师资发展提供基本空间,进而推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高科研水平和科研转化能力、促进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发展[2]。由此可见,研究生教育对高校“双一流”发展的贡献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要求是研究生专业能力纵深发展,由此推动一流学科建设;二是研究生研究与应用转化能力发展,由此促进基于教育水平综合发展和科研发展的一流高校建设。2020年7月29日,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研究生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李克强总理做出批示指出,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9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到了研究生“三全教育”、研究生人才层次发展、研究生人才培养与输送机制的调整等工作均需要为“双一流”建设而服务,这不仅说明了“双一流”建设中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性,也为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10 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指出,从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强化指导教师质量管控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11月,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指出,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要求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从高校的角度来看,其在“双一流”发展中对研究生教育还有3 个深层次的要求:一是强调研究生培养模式和发展渠道多样化发展,使研究生人才能够更有效地投身到合适领域,更充分地发挥人才价值,例如使研究型人才更多地进入院校教育岗位、直属或关联研究机构的研究员岗位等,使之为一流高校发展提供更多支持;二是注重研究生教育中的实践教育质量发展,促进产学结合,推动科研成果的应用转化,通过科研和成果转化能力的综合发展来带动学科发展,同时也打破科研与应用之间的障碍,在自有顶尖导师队伍的支持下,进一步发展教育课程体系、实践教育体系、综合性科研体系、应用型转化工作体系,从而构建从教育到研究,再从研究到尖端领域应用的一流学科教育体系;三是重视组织育人功能,组织育人既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三全育人”理念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的具体体现,要以党组织为统领,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和高校育人工作融入研究生各级各类组织中,树立研究生的价值观念、民族复兴担当意识等,培养德才兼备的新时代人才[3]。
在上述要求下,研究生导师需要转变理念,需要尊重研究生在学习和研究方面的创新观点,要为研究生理论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指导和支持,同时也不能忽略在研究生价值观、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引导责任。这实际上对于研究生导师处理师生关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导师必须对研究生给予更多关注和关怀,为其提供合理的自由发展空间和更丰富、更深层次的支持,这样才能为高校“双一流”发展培养更多优质人才、创造更高质量的教育和科研成果。
2 高校“双一流”发展对研究生导师的责任定位及传统师生关系矛盾问题
基于“双一流”发展对研究生教育的要求,高校应要求研究生导师在做好本职科研和教学工作外,同时加强对以下三类责任的认识和落实。
(1)不断加强自我发展并提高科研水平。研究生教育与基础教育最显著区别在于“理论和实践教育都高度依赖导师及其平台资源”,只有导师具备足够的科研水平时才能够获得高质量的、充足的科研资源,才能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研究和发展平台,进而保障科研质量。(2)尊重研究生的研究个性并鼓励学术研究的方向性创新。高校“双一流”发展建立在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创新人才培养成果之上,导师与研究生不单纯是师生关系,也是科研伙伴关系,导师需要尊重研究生个性,也应当引导其自主创新。(3)积极指导研究生的自我发展。除学业发展外,还应对研究生的研究事业、工作、心理、思想政治等方面的发展提供支持,保证研究生的综合发展[4]。
不同于本科集中授课的培养模式,在研究生培养模式中,导师和研究生是相互启发、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知识传承创新、情感交流互动的基础,是确保研究生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前提,也有助于推动导师科研和研究生学业的共同进步;一旦师生关系出现裂痕或者形成冲突,则会对双方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甚至个别师生关系问题引发的“舆情事件”能够在社会中造成恶劣影响,阻碍研究生个人的健康成长与持续发展,影响导师的职业形象和社会声誉,严重制约着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9年,一项针对某“双一流”大学工科背景和管理学背景的研究生调研显示,有21.15%研究生认为师生关系存在矛盾是非常普遍的,31.35%研究生认为是较为普遍的,认为“师生关系”比较融洽及非常融洽的仅占比72.5%,该结果所反映出的“双一流”高校的师生关系并不理想。
结合目前我国高校研究生教育的现状来看,部分导师对师生关系的处理存在一定问题,这对导师落实上述三类责任造成了一定阻碍。具体问题表现如下。
2.1 部分导师对“立德树人”的认知存在误区
部分导师对当前研究生培养的理念理解不足,形成“雇员式”师生关系,导师往往将研究生视为“下属”或“助手”,而忘记了“立德树人”这一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导师们只是关注研究生的科研能力,“科研能力强、实验水平高、学术成果好的研究生”成为了导师眼中合格的研究生,忽视了他们在思想、情感、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压力、困惑和需求。师生交流沟通的匮乏,加深了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距离感,逐渐形成研究生害怕见导师、不敢主动交流,导师也懒得沟通的师生关系。
另有部分导师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缺乏“以人为本”的教育意识,认为教育是个人工作的附属部分,为研究生提供学习和研究的条件即可,不乐于站在“教师”的视角去发现研究生的特色能力和创新意识,甚至过度独断专行,扼杀了研究生的创新意识。从研究方向到课题选择、从研究方法到科研论文发表一概由自己做决定,研究生缺乏自主选择权,消磨了研究生的自主意识和创新意识。更有甚者还会以“卡论文、延迟毕业”等手段强迫研究生为个人服务,表面上这是导师滥用职业权力,本质上仍是导师缺乏作为教育者的基本责任意识。
2.2 部分导师对研究生的全面指导不到位
近年来,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快速扩张,部分高校师资力量捉襟见肘,一位导师名下存在多个同级硕士研究生已是常态,甚至还有导师名下有两三名同级博士研究生的情况存在,还有很多导师担任学校的行政职务,同时承担着一些社会职务和协会职务,身兼数职分身乏术,数周或者数月才能与研究生见面或者视频交流一次,无法保障对研究生的基础指导时长,更谈不上提供针对每个研究生的个性化指导,逐渐形成了“放羊式”的师生关系[5]。
在水涨船高的毕业标准和竞争日益激烈的就业环境之下,焦虑情绪不断在当代研究生之间蔓延,部分导师缺乏对学生在意识形态、政治理念、价值观上的正确引导,缺乏在就业压力、情感阻碍等负面情绪上的合理指导。近年来,研究生发表反动言论的频繁出现,因学业压力、生活压力患抑郁症自杀事件的不断涌现,都说明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忽视了研究生其他方面的健康发展。
2.3 部分导师的师德师风有待提高
师德是导师整体素质的核心,决定着导师对教书育人的态度和价值观,也是导师为人师表的精神支柱,师风是师德的延伸和补充,是师德的表现形式和载体。近年来,与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化同时出现的是,一些综合素质不高的人也混入了高校导师行列。有的导师对教育事业缺乏使命感,价值观念扭曲、对教学工作敷衍了事、育人主业基本荒废;有的导师指导方式单一、言行粗暴、缺乏耐心,经常故意打击、贬低研究生;还有的导师要求研究生长时间、超负荷从事科研工作,反对研究生参加除科研外的其他活动,强行回收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更有甚者违背公序良俗,存在违反诚信道德、纵容学术不端、公开索要财物、私生活混乱等。
高校师德师风所存在各种突出问题,不仅对师生关系的发展形成了极大阻力,也对研究生的健康成长造成了消极影响。因此,高校必须引导研究生导师正确地处理师生关系,使其有效落实自身责任,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发展。
3 “双一流”背景下研究生导师师生关系处理的建议
针对“双一流”背景下研究生教育中导师师生关系处理的问题,该文对导师师生关系处理工作提出如下3个方面的建议。
3.1 明确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三全育人”责任观念
导师需要将重新认识作为“导师”的基本责任,深刻理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精神内涵,领会“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把家国情怀教育融入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培养更多站在学科发展前沿、服务国家社会需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流人才。
高校也需要改变目前相对比较单一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把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综合素养评价与专业能力评价有机结合起来,构建融入立德树人、创新引领、人文精神、科学精神以及学生反馈的综合评价体系,更好地规范导师的教育责任[6-7]。
3.2 重视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
导师应加强对现代教育理论、思想的学习,提高对研究生全面素质的教育,并加强对研究生其他领域发展情况的综合评估,对于心理、情绪、价值观念、思想意识发展有问题的研究生进行及时指导,使其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发展和科研工作当中。同时应充分尊重研究生的特点,加强对研究生的观察,与研究生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发现其个人特色、特长、兴趣,为其制定更明确的学习和研究发展目标。例如:对于有创新能力但缺乏创新意识的研究生,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鼓励,引导其开展创新性研究;对于特别不擅长理论创新研究的研究生,导师应主动指导其转向应用研究和实践领域,通过“个性化”的培养方案,提高每一位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成长速度和水平。
高校应在研究生教育工作规划中明确导师对研究生综合发展全面负责的责任,要求导师不应仅关注研究生的学术工作,也要关注研究生其他领域的发展质量。导师需要加大对研究生心理、情绪表现的持续关注,对于出现问题的研究生进行一对一沟通,或者寻求院校思政工作、心理健康工作者的帮助,及时有效地解决研究生心理或情绪问题。对此,导师需要加强生活中的师生关系发展,寻找师生间的障碍、隔阂,主动缩短师生间的心理距离、社交距离,一方面为研究生提供有效疏解心理、情绪问题的机会,降低其出现相应问题的几率,另一方面也能有效拉近师生关系,提高师生沟通效率和质量,进而提高研究生学习和研究的效率和质量。
3.3 导师应加强师德修养,以人格魅力引领研究生进步
加强师德修养是研究生导师素质提升的最基本要素,在导师队伍的建设中要求导师“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以高尚的情操和独特的人格魅力引领研究生的全面发展。
导师要把教书育人和科研创新作为神圣职责,全身心投入研究生培养和科学研究之中。始终恪守学术规范,崇尚学术道德,以高尚的学术人格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要平等对待学生,成为每一位研究生的“良师益友”;要勇于学术创新,不断提升自身学术水平,以渊博的知识和创新能力赢得学生尊重;要提升情感素质,提高亲和力和感染力,善于倾听研究生的诉求和渴望,不断增强彼此信任。只有这样才能在研究生的指导过程中发挥非权力性影响作用,才能通过其人格魅力、敬业精神、高尚情操树立在学生中的威信,成为研究生“治学”和“做人”的榜样。
4 结语
“双一流”发展对研究生导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导师需要深刻理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注研究生主体发展情况和个性化需求,为研究生提供更充分和全面的指导,同时,也要在师生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不断提高师德师风等素质,以独特的人格魅力成为研究生成才之路的“引路人”,为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