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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背景下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新业态路径研究

2022-03-17路善全刘春安

黄山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业态文旅安徽省

路善全,刘春安

(黄山学院 艺术学院,安徽 黄山 245041)

2020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致首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的贺信中指出,要“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他强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业态。”[1]推动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开发利用,培育文旅产品数字化新业态,能开启现代化美好安徽新征程。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安徽省文旅产品开发利用取得了不少成绩,建成了一批新的文旅支柱产业,催生了一批知名文旅品牌,但也存在两方面不足。一是安徽省部分地区的文旅产品得以生存的原生态系统遭遇变迁或不同程度损坏,专门经费不足,产业集中度和关联度不高。二是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建设不够,文旅产品数字化新业态尚未形成气候。为此,建设文旅产品数字化新业态,拓宽文旅产品数字化发展路径,提升文旅产品数字化集中度和关联度,是安徽省文旅产品开发利用的当务之急。

二、理论基础

马克思的精神生产论、本雅明的文化产业论、麦考尔米克等的可视化论,为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新业态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和路径依据。

(一)马克思的精神生产论

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资本论》《剩余价值论》等著作中,对精神生产论进行过不同层面的阐述。

1.关于精神生产类型

马克思认为人类有三种生产类型,一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二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族繁衍,三是精神生产。[2]作为数字产业化内容的文旅产品,在精神上给人以美的享受、美的陶冶和美的净化,属于一种特殊产品。

2.关于精神产品的价值

马克思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一切艺术品都具有商品的属性。文旅产品的生产凝结着“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具有商品的属性。[3]与一般商品相比,文旅产品及其数字化产品的价值主要是指其中蕴含的精神内涵。一般商品的价格并不能精确地衡量文旅产品及其数字化产品的价值,文旅产品及其数字化产品的使用价值由消费者主观审美因素决定。

3.关于精神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马克思认为人们的审美能力和创作技巧,是精神生产力的基本内容,与其相对应的生产关系应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考察。[4]文旅产品数字化内容的生产具有自己的规律和特征。文旅产品数字化产品的创造,是按美的规律进行创造的,不仅力求有用,而且力求美,是特殊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的综合体。

(二)本雅明的文化产业论

文化产业大都是以艺术为内容的生产。被称之为“欧洲最后一位文人”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瓦尔特·本雅明在《作为生产者的艺术家》(也有译为《作为生产者的作家》)中毫不含糊地称艺术家为“生产者”,称艺术作品为“产品”。

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一书中提出了“文化生产”的概念和理论体系,预言了“文化产业”时代的到来。

1.艺术创作是一种有技术的生产,艺术欣赏是一种审美的消费

本雅明认为,艺术创作是一种有技术的生产,艺术欣赏是一种审美的消费。这种创作技术(技巧)代表着一定生产力水平,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形成生产关系。[5]

本雅明所研究的精神生产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艺术创作,也包括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批量复制。本雅明认为生产艺术产品的技术(技巧),包括产品内容、外观乃至格调,直接影响艺术产品在社会中的地位、作用。[6]

本雅明还认为艺术生产的生产力决定着艺术生产的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也一定程度地影响和决定着生产力的发展。[6]40-66新的技术技巧的出现必然会引起生产方式的变革,从而推进艺术本身和以艺术为内容的文化产业向前发展。

2.文化产业是以艺术品为内容的文化产品生产

所有抽象的形而上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精神信仰等,都附着在文化产品上[4],变得具象、可感。艺术创作由生产者、产品和消费者等要素构成。艺术品的创作与生产属于精神生产者的“个人”生产。生产者在产品上既展现了自身的灵感与智慧,又集中了产品自身的“原真性”,即产品的独一无二性、不可重复性。艺术创作者和受众形成艺术生产关系。受众绝不是艺术产品的被动接受者,而是艺术生产过程中的合作者和主动参与者,他们同样受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的作用与制约。

3.艺术品已经成为一种用于交换的商品

艺术创作已进入世俗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世俗社会所定义的技术、器物、产品、娱乐等的代名词。文旅产品数字化可以转化为文化生产力,实现对我国文旅产品的利用开发。

(三)麦考尔米克等的可视化论

5G 来临加速了文旅产品的数据可视化进程。“可视化”概念的提出并产生影响源于麦考尔米克《科学计算中的可视化》一文。由此“可视化”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在全球展开且不断深入。埃普拉和博卡德发表了《知识可视化——通向一个新的学科及其应用领域》一文,提出著名的可视化领域“三大范畴”论:“可视化科学计算”论、“可视化知识”论和“可视化信息”论。[7]

1.“可视化”目的论

一般来说,可视化知识提供更丰富的知识视觉表征,目的在于加强交流。

2.“可视化”过程与效果论

知识的传递始于传播者,外化为视觉表征,接受受众反馈,再进行修订。其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传播者引起受众注意阶段、传播者提供视觉表征和受众借助该视觉表征作类似知识重构。

3.“可视化”作用论

将知识信息转化为视觉表征——简单易读的知识,可以使受众快速地浏览、过滤从而掌握知识;受众还可以向传播者反馈新的见解,并纳入已有的概念体系中。

文旅产品数据可视化就是通过相关技术方法将文旅产品数据进行视觉表征化处理,如形成图形、图像、图表、视频等,目的是提高对信息的认知能力,增加文旅产品空间的可感性和体验性,引导受众重构、记忆、鉴赏和存储、理解、使用。

马克思的精神生产论、本雅明的文化产业论、麦考尔米克等的可视化论,解决了文旅产品数字化的生产属性和商品价值、产业业态和产业化发展、视觉表征和可视化转化等问题,为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新业态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路径选择

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开发利用的业态手段为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其业态内容以安徽省文旅产品的开发利用为核心,其业态模式为网络视频与“两微一端”平台新业态、3R体验与电子竞技游戏新业态、创意和设计等服务新业态,不同业态呈现不同的路径选择。

(一)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网络视频与“两微一端”平台新业态的路径选择

网络视频新业态指的是以文旅产品数字化为内容、以移动互联网视频终端为主要载体、以其他网络视频终端为有益补充的业态。“两微一端”即微信、微博、手机或PC 客户端,具有实时推送、即时互动、交互传播、满足受众偏好等功能优势,现已成为人们了解、参与、传播特定内容的主要渠道和窗口,能将互联网的多媒体技术特性与文旅产品利用开发的数字化形态整合起来,通过网络营销吸引和引导受众的消费需求。

1.实施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网络视频工程

组建具有综合视频策划制作能力、综合用户触达能力、综合内容生产能力、综合商业化能力的视频企业和企业团队,利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创作制作视频、影像资料等,创建展示、宣传教育平台,生产和传播以特定文旅产品为核心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综艺节目、体育赛事、生活微视频等,为公众提供包括文本、图片、音频和视频等形式的文旅产品信息,实现信息的网上推送和自助导览服务。

突出受众导向传播文旅产品信息。充分利用网络特别是“两微一端”平台传播扩散的快捷性、平等性、公开性、交互性等特点,规划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发布时段,设置传播议程,促成公共议题,担当意见领袖,实时更新进展。要坚持发送原创、别致、有趣和内容丰富的数字化信息,与受众碎片化的阅读方式有机结合,力求版式清新、语言轻松,不断拓展传播面和传播深度。通过平台组建微群、微吧等,选择微话题,促成接力转发;同时统一规划并分类调用平台的交互接口,实现集控平台的“一键分发”功能以及平台适配特性,提升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内容多点传播效果;引入互动式提问,在线帮助受众解决问题,方便更多游客进行沟通交流。

2.以“直播+”模式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设立安徽省文旅产品微电影、微动画、微纪录片、微综艺节等,推动开设微视频直播功能的平台,不断探索垂直细分领域的优质内容,专注于家庭及休闲时间,适应餐厅、公交、地铁等碎片化观看场景,导入更多流量。

挖掘安徽省文旅产品文化创新内涵。着眼文旅产品数字化的交互赋能,引导受众主动自发参与,留言、评论、意见建议等得以在平台公开自由展示,创建平等、共享的交流空间;关注和发掘受众热点,开展有效益的内容推送和流量拓展。

3.实现文旅产品数字化业态多元性变现模式

满足受众需求,拓展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视频和“两微一端”平台产业链,开发衍生品、细分产品、动画服饰等的变现模式,挖掘和逐步形成IP 粉丝经济、直播+电商经济、广告付费等变现途径。

保持文旅产品数字化内容传播的热度。平台内容的生产与传播可以在合法性、真实性、伦理道德、社会公德等可控范围内予以分权,重视草根力量,借助微博、微信的红人和大号的转发,在短时间内增加安徽省文旅产品内容信息的浏览量、传播面和传播时空范围,促进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业态的可持续发展。

(二)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3R 体验与电子竞技游戏新业态的路径选择

3R 中的VR(Virtual Reality)是指虚拟现实技术,它综合计算机图形、传感器、多媒体、立体显示等多种技术,可以使人融入一个三维空间,产生有立体感的触觉、视觉、听觉甚至嗅觉。3R 中的AR(Augmented Reality)是指增强现实技术(现实增强、扩增实境),是虚拟数字场景+数字化现实影像,它提供一种将数字信息与现实物理世界联系在一起的、与现实生活相互衔接的三维场景体验,其“增强”是利用计算机生成或通过真实世界传感输入使虚拟成分“增强”。3R 中的MR(Mixed Reality 或Mediated Reality)是指混合现实技术,是数字化现实+虚拟数字画面,或VR+AR,是一半现实一半虚拟影像。电子竞技是电子游戏、网游的比赛,是人与人之间利用电子设备作为运动工具进行的智力对抗活动。

1.3R技术下的量身定做

通过3R 技术实现传统美术类、传统技艺类、民间文艺类等文旅产品的数字化转化,建立文旅产品展示与传播数字化博物馆,推动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产品的传播业态;对文旅产品,如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名村等进行数字化线上旅游开发,虚拟漫游,与线下实体文旅产品相配套,构建线上和线下有机结合的文化旅游景区。

将现实文旅景观与虚拟文旅产品相结合。培育文旅产品实景舞台展演与虚拟舞台展演为载体的数字化呈现业态,以文旅产品景点作为真实景观,将民俗文化、历史、传说等内容与民族服装、舞蹈、表演、音乐等数字化虚拟展示融于一体。

2.产学研融合培养电子竞技游戏专业人才

培养电子竞技游戏专业人才,尤其是造就一批电子竞技游戏主程序员、美术总监、策划总监等设计与开发人才,以及运营、支持、服务人才。依托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聚集游戏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建立文旅竞技游戏产业示范园区,培育竞技游戏产业孵化器。

推广传承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游戏。推动安徽省文旅产品中的古遗址、古村落、古园林乃至民俗、民间故事、传说及民歌、民间舞蹈、地方戏曲等的数据库建设,植入具有安徽省文旅产品特色的真实版动漫游戏,为安徽省文旅数字化竞技游戏产品培育提供原料。

3.培育文旅产品电子竞技游戏产业发展链

明确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电子竞技游戏新业态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形成拥有从研发到运营再到衍生产品及周边产业的完整的电子竞技游戏产业发展链。努力开发电子竞技游戏周边产业,包括音像制品、玩具、文具、食品、服饰、娱乐设施、游戏展会等,扩大产业规模,形成产业再生产的良性循环。

开发手机版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内容的电子竞技游戏。传统电子竞技游戏的集中度和竞争门槛高,随着5G 技术的发展,以手机游戏为代表的新型游戏发展空间越来越大,且手机电子竞技游戏研发周期较短、投入较少,市场成长速度快、效益高。

(三)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创意和设计等服务新业态的路径选择

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创意和设计等服务新业态,涵盖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新业态、信息传输服务新业态、休闲娱乐服务新业态、数字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新业态。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主要指文旅产品数字化产品模型设计、数字化衍生品设计、美术图案设计、网上建筑设计,以及搭建网上智能平台进行创意设计征集发布、项目投资推介、产品贸易交流,要形成网络互动与现场体验相交融、线上交易与线下展销相同步的业态。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信息传输服务主要指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数字技术搭建平台,传播不同种类、不同形式的安徽省文旅产品信息,并提供文旅产品数字化服务。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休闲娱乐服务主要指以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为目的、以提供数字化文旅服务为主打内容的新兴业态。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是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服务活动,涵盖安徽省文旅数字化产品辅助用品制造、印刷复制服务、版权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经纪代理服务、设备(用品)出租服务和培训服务等业态类型。

1.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实现路径

一是文旅产品本身的创意和设计服务。将安徽省文旅产品直接作为产品的创意和设计元素,如徽派建筑中的马头墙、安徽漆器中的菠萝漆等,使之直接在产品中得到展示和体现。二是文旅产品衍生和延伸品的创意和设计服务。选择合适的安徽省文旅产品题材,经过挖掘、整理、加工、提炼和改造,产生新的创意作品,如徽剧中人物的衣着色彩和头上的装饰,从剧中人物形象出发,有意识地创意和设计出以此为主题的衣着、饰品、台历、明信片和书签等衍生品或延伸品。

2.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信息传输服务的实现路径

文旅产品数字化信息传输服务分为四种形态:展示推送型、互动定制型、数据分析集成型和知识服务型。一是构建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安徽省文旅产品信息传输服务共享平台,实现文旅产品数字化并生成时间和空间的序列,改变文旅产品展示与开发研究的视角,将文旅产品定位化、集成化、图表化、可视化,呈现安徽省文旅产品的特定时空表现与图景,并提供直观检索、地理分析、历史变迁、文化积淀、鉴赏评价和分类统计等。二是促进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信息传输业态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如与现有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融合发展,推动政策的相互衔接和资源的协调统筹。

3.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休闲娱乐服务的实现路径

一是将文旅产品体验性强的特点与消费者文化需求相结合,如安徽省的民间美术、传统手工艺、民间音乐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以及民俗等,它们既有文化内涵,又有较强的休闲娱乐性,可以通过数字化展示交流加强参与者互动,开展线上线下推广、营销与消费。二是通过建立休闲娱乐服务平台与细分市场将安徽省文旅产品以文化资本形式融入,实现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舞台演出展示、文化主题公园展示、文化体验馆展示等。

4.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的实现路径

一是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牵头,下辖县区配合,企业主体参与,按照有总有分、分类突破、线上线下结合的原则,认真分析安徽省文旅产品特点,将安徽省文旅产品辅助用品制造、印刷复制服务、版权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经纪代理服务、设备(用品)出租服务和文化科研培训服务分类纳入,建立总的省级联盟和分的市县区交易、贸易或服务、出租基地,实现省级统筹、资源共享、联动融合。二是政府部门、企业(非公共部门)、金融机构等利用投融资方式和PPP,即公私合作模式,推动民间投资服务,提高文旅产品数字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的运作效率与收益水平。三是推动安徽省文旅产品数字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的产权交易,如徽州的三雕、版画、祁门陶瓷烧制技艺、宣纸制造等,使之成为知识产权交易或代理指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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