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实验中贯彻动物福利的探讨
2022-03-17厉旭云高铃铃于晓云浙江大学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杭州310058
郑 燕,厉旭云,高铃铃,方 瑜,于晓云 (浙江大学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杭州 310058)
我国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经过长期发展,已颇具成效,但是针对实验教学用动物的管理细则相对较少。作者结合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的发展来进一步探讨医学动物实验教学过程中贯彻动物福利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1 教学角度看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的发展
1988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实验动物管理法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开启了我国对实验动物的法制化管理。之后各地方政府根据该条例,分别制定了符合本省市情况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或管理办法,如《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
作者简单梳理了上述实验动物管理政策中与动物实验使用、从事实验动物人员的管理等内容。《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适用于从事实验动物的研究、保重、饲育、供应、应用、管理和监督的单位和个人,其要求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对实验动物必须爱护,不得戏弄或虐待。《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适用于北京行政区域内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其要求从事动物实验的人员应当遵循替代、减少和优化的原则进行实验设计,使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实验动物;利用实验动物从事教学示教活动,应当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与实验动物有关的科学研究、生产、应用等活动及其管理与监督,其规定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关爱实验动物,维护动物福利,不得戏弄、虐待实验动物。在符合科学原则的前提下,单位和个人尽量减少动物使用量,减轻被处置动物的痛苦,鼓励开展动物实验替代方法的研究与应用。《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实验动物的生产、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其规定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善待实验动物,维护动物福利,不得虐待实验动物;逐步开展动物实验替代、优化方法的研究与应用,尽量减少动物使用量;对不再使用的实验动物活体,应当采取尽量减轻痛苦的方式妥善处置。《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实验动物的生产、使用及其监督管理,其规定实验动物的使用,包括科学研究、教学、检定和以实验动物为原料或者载体的产品生产等活动;从事动物实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不同的实验目的,使用符合相应等级标准的实验动物、实验设施设备及饲料、笼具等相关产品;从事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善待实验动物,维护动物福利,不得戏弄、虐待实验动物;按照科学、合理、人道的要求,尽量减少实验动物使用量,减轻被处置动物的痛苦,鼓励开展动物实验替代方法的研究与使用;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综合以上实验动物管理政策内容可发现,其适用范围均较广,对实验动物福利规定较为笼统,要求善待实验动物、不得虐待实验动物,但缺少具体的规定要求,且较少单列与教学相关的要求。前文提及的管理政策中只有《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单独规定,要求教学示教须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增加实验动物管理的可实施性,2006年国家科技部制定了《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适用于以实验动物为工作对象的各类组织与个人,首次在饲养、应用和运输过程中如何善待实验动物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
动物实验教学活动相关的指导意见主要在其第三章,《意见》要求实验动物应用中实验人员应将动物的惊恐和疼痛减少到最低程度,实验现场避免无关人员进入;在符合科学原则的条件下,应积极开展实验动物替代方法的研究与应用;在对实验动物进行手术、解剖或器官移植时,必须进行有效麻醉;术后恢复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镇痛和有针对性的护理及饮食调理;保定实验动物时,应遵循“温和保定,善良抚慰,减少痛苦和应激反应”的原则,保定器应结构合理、规格适宜、坚固耐用、环保卫生、便于操作;在不影响实验的前提下,对动物身体的强制性限制宜减少到最低程度;处死实验动物时,须按照人道主义原则实施安死术,处死现场不宜有其他动物在场,确认动物死亡后,方可妥善处置尸体;在不影响实验结果判定的情况下,应选择“仁慈终点”,避免延长动物承受痛苦的时间等。《意见》除了提供明确的指导意见外,还规定了善待实验动物的相关措施以及何种行为是虐待实验动物,比如使用实验动物进行动物实验应有益于科学技术的创新与发展,有益于教学及人才培养,有益于保护或改善人类及动物的健康及福利或有其他科学价值;各级实验动物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相关人员了解善待实验动物的知识和要求,正确掌握相关技术。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虐待实验动物:非实验需要,挑逗、激怒、殴打、电击或用有刺激性食品、化学药品、毒品伤害实验动物的;非实验需要,故意损害实验动物器官的;进行解剖、手术或器官移植时,不按规定对实验动物采取麻醉或其他镇痛措施的;处死实验动物不使用安死术的等。
即使《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已经较详细地为应用中如何善待实验动物提供了指导意见,但是在实际动物实验教学活动中,贯彻实验动物伦理依然存在困难,尤其是针对本科生的动物实验教学活动。相对其他应用实验动物(如科学研究、检定等),实验教学用动物的管理存在“真空地带”,涉及农业、医药卫生、生物等各个学科。为此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经过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同意开始编制《实验动物教学用动物使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且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指南》从科学性原则、适用性原则、动物福利原则、经济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出发进行编制,以满足动物福利的基本需求,尽量避免对动物没有必要的伤害,保证教学实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少实验动物的使用量,提高利用率,对规范教学用动物的使用具有实际意义。《指南》适用于医学、药学以及预防医学专业教学过程中使用动物的实验教学活动;规定了医学、药学以及预防医学专业教学过程中使用动物的原则性要求,包括实验前准备、动物购买、饲养管理、使用要求、实验后护理、安乐死、尸体处理等。
针对本校医学生动物实验情况,作者主要关注了实验前准备的人员条件、教学实验方案审查,使用要求和安乐死相关内容。《指南》详细地规定了从事教学实验的机构、教师和学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资质,在实验前后教师、学员应如何进行操作以及人员的防护措施。如实验前准备,教师应具有教学实验相关的专业教育背景或培训经历,并具有相应的实验动物研究人员或技术人员资质;学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了解所用动物的生物学特性,掌握保定、手术操作、安乐死、抓咬伤处置等基本理论知识;非麻醉状态的实验操作,仅限于备皮、抽血、输液、标记等简单操作;学员在实验操作前须充分预习当次实验操作的原理、实验目的、实验步骤及技术要求,熟悉实验操作对动物可能的影响,避免给动物带来不必要的疼痛和应急刺激;实验结束后,应由实验人员将动物进行安乐死,不做任何他用以及实验教师应指导学员做好防护工作,包括穿戴防护服、帽子、口罩、手套等;参与人员在实验前后均应洗手及消毒,对特殊类型的教学实验,要采取符合实验动物要求的防护措施等。
2 动物实验教学中贯彻动物福利存在的问题
《实验动物教学用动物使用指南》的发布,为动物实验教学中实验动物的管理和贯彻动物福利提供了强大的理论基础和执行标准。然而,作者发现在医学动物实验教学过程中贯彻实验动物伦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2.1 动物实验目的和受众群具有特殊性
医学动物教学实验主要针对医学专业本科生,其目的与科学研究、检定用等实验动物不同,是为了锻炼医学生的能力,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为医学生的后续发展奠定基础。从学生角度考虑,其需要从动物教学实验中获得知识,得到锻炼,而每一次接触新的实验动物,都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从而存在知识与操作脱节的情况。
2.2 部分学生存在态度不端正、认知不全、恐惧心理
动物实验属于实践操作课程,容易被认为是为了验证理论教学中的实验结论而进行的实验操作,导致部分学生未意识到其重要性,从而出现不尊重实验动物等现象。其次,部分学生为纪念动物实验,在实验过程会对实验动物进行拍摄,并将相关照片或视频发布至社交媒体,对实验动物伦理认知不全。最后,大多数医学生是在大三专业课时首次接触动物实验,对实验动物存在恐惧心理,尤其是小鼠、蟾蜍等,导致部分学生出现拒绝接触实验动物或者在操作过程中手法粗暴等问题,而忽略了实验动物的感受,增加其痛苦。
2.3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难分类,培训内容较笼统
根据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发布的《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要求》标准,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分为六类,包括实验动物技术人员(从事实验动物饲育、动物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实验动物管理人员、实验动物医师、实验动物研究人员(从事实验动物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人员)、实验动物辅助人员和实验动物阶段性从业人员(工作中的某个阶段通常为一年内从事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的医师、进修生等人员)。本校动物实验相关从业人员主要是教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学生。在本科教育阶段,除了学生能够较为明确地归为实验动物阶段性从业人员外,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较难明确归为其中哪类,像药理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等基础医学课程的实验课均涉及实验动物,但是相关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并非全职从事动物实验技术工作,也较少从事实验动物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虽然具有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但应该接受何种类别人员的培训,获得何种从业人员资质证书存在疑问。
目前动物实验教学人员的分类较难确定。按照从业人员标准,上述两类人员均应了解或掌握实验动物学基础知识、实验操作技术和动物福利、伦理和法规相关知识。现有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涉及实验动物科学的概念和范畴、实验动物管理的法规政策、实验动物质量控制、饲育环境要求和饲养管理常识、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常用的动物实验技术、常用实验动物的生物学特性及应用、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等[1]。其中对法律法规、实验动物质量、饲育环境标准等内容较明确,也易学,可是针对动物福利、伦理等内容依然较为传统。相关动物实验教学人员经过培训后,在教学过程中依然较难遵守,也难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判断和教育。
2.4 教学实验过程中具体实施存在复杂性
医学生是医学动物实验课程的主体,部分学生存在恐惧心理,基本没有实验动物操作经历,导致课程氛围相对吵闹,实验操作手法相对粗鲁,容易引起实验动物的恐惧,而增加实验动物痛苦甚至出现死亡。
按照“3R”原则,课程应对实验设计方案、动物数量和种类进行优化、减少和替代,然而医学动物教学实验课程的教学目的会影响实验动物的使用数量。实验过程中,因为学生操作的不熟练和不规范会导致实验动物的死亡,如果严格按照之前的动物计划数量,部分学生便失去了操作锻炼的机会,这与实验教学目的相悖。在真正实验教学中,该如何平衡实验目的和实验动物使用量值得思考。
近年来,各高校大力发展线上教育,以满足学校教学需求。然而与理论课相比,实验课的线上教育存在较多的难题,尤其是动物教学实验。实验课程是实践训练,线上上课会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除了采用虚拟仿真实验等措施进行教学支撑外,部分动物实验操作仍需实际操作给予示范,如此教师只能通过直播形式进行授课,这将涉及更多的动物伦理问题。动物实验采用直播的方式是否合理,如果动物操作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又应如何处理。诸如此类问题均是现在动物实验教学中需要考虑的。
3 动物实验教学中贯彻动物福利的解决措施
结合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政策和近几年的动物实验教学工作经验,作者认为可通过以下措施来解决。
3.1 完善实验教学相关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体系
根据现有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体系,相比专业的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动物实验教学人员范围界定较困难,培训体系不够完善,培训内容较为笼统,教师应结合实际教学情况进行案例分析说明,培训内容应与时俱进。除此之外,加快和完善国家层面的实验动物操作技术的标准化建设,从而达到统一规范的动物实验操作以供学习和管理。
3.2 加强动物实验教学人员实验动物伦理教育
动物实验教学相关人员对学生传授实验动物伦理知识是学生了解和掌握动物福利内容的主要途径。因此,动物实验教学人员的动物伦理教育极为重要。“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动物实验教学人员应以身作则,其不仅需要掌握专业知识和实验动物技术,还应具备实验动物伦理的知识。高校或者相关机构应组织教学人员接受现有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资质培训、教育和学习等,也可通过增加不同学校、单位之间的实验动物学的学术交流,来加强教师和学生对实验动物伦理学理念的理解。此外,实验教学人员应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在实际操作和授课过程中认真贯彻实验动物伦理教育,充分考虑实验动物的利益,善待、尊重实验动物生命,自觉遵守动物实验的操作伦理准则,防止或减少动物的应激、痛苦和伤害。
3.3 积极探索动物实验课程改革,贯彻“3R”原则
教师统筹安排课程实验内容,优化实验内容组合,改进实验程序,减少实验动物的痛苦,降低实验动物的使用量。如教师可采用无创人体实验代替动物实验,借助仪器进行无创检测,观察人体机能活动及变化规律[2],既可减少实验动物的使用量,又能增加学生实验的兴趣。
在满足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教师积极开展实验相关课程的MOOC、虚拟仿真实验的建设[3]。此举既能满足实验教学需求,又可减少实验动物使用。学生还能随时学习,课前能够提前预习实验,熟悉实验操作,课中能够反复观看,以便随时学习操作,课后还能复习强化学习效果,并且也能作为线上实验教学的支撑手段。
3.4 多途径提高学生的动物伦理认知
课前,教师可利用课程MOOC、教学视频、虚拟仿真实验等,提前让学生做好实验预习,并观看实验教学操作录像,让学生实验课前已经熟悉动物麻醉、药物注射、动物解剖等实验操作的要求。
课中,绝大多数医学生在基础医学实验课上是首次接触实验动物,因此第一堂课程中普及和强调实验动物伦理知识极其重要,可结合《实验动物教学用动物使用指南》和过往常见的不良行为综合介绍,使得教育更加具体直观。除此之外,教师还应在动物实验教学场所显眼位置张贴实验动物伦理相关规章制度和动物福利知识,以便更好地展开伦理教育。在实验操作示教时,教师要严格遵守动物福利标准化操作规程进行,言传身教,教育学生要正确、温和地对待动物,杜绝虐待行为,看到学生不良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实施动物手术操作时,指导学生正确麻醉实验动物,观察实验动物的生理情况,避免出现麻醉过浅或者过深的情况,尽量减少动物痛苦和不必要的死亡等[4];实验结束后,应采用过量麻醉等方法将动物安乐死,然后将动物尸体按照要求送到规定场所,由机构统一处理。
课外,作者查询多家高校实验动物中心网站,发现网站首页均设立了动物伦理/福利相关内容,可直接获得动物福利知识,比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也有高校已设立实验动物纪念碑,并定期举办相关纪念活动[5],来提高学生对实验动物伦理的认知。学校或者相关教学单位可多举办活动强化实验动物伦理教育建设,比如实验动物伦理系列讲座、实验动物默哀纪念活动、实验动物知识有奖竞猜等,以增加趣味性,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医学生作为生命教育的受众群和执行者,应树立正确的实验动物伦理观。除了接受相关知识的教育外,医学生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多方位学习相应的知识。总而言之,在动物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始终贯彻动物福利理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动物福利,致力于医学人文教育,展现对生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