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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
——基于家校共育的视角

2022-03-17

关键词:共同体中华民族建构

蔡 红 梅 牟 映 雪

(重庆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重庆 401331)

一、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8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在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再次强调“铸牢全国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文化传统、社会规范、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持有的一种包含积极认知、积极情感、积极态度和积极行为的趋同心理倾向[1]。民族国家最核心和最本质的特性是民族与国家的统一,即民族取得了国家的形式,国家具有了民族的内涵;民族与国家的结合是通过民族(国家的全体人民)对国家的认同实现的[2]。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直接聚焦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本身,并以国民为载体,成员承载的共同身份属性是中国国民[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体是全体拥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4],儿童青少年是主体的重要组成。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教育是渗进血液、透入灵魂的,一定要从小就抓,从幼儿园就抓”。培育作为一种教育活动,不仅是铸牢儿童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路径,也是儿童青少年教育的核心环节。儿童青少年期是个体生理、心理和社会性急速变化的时期,也是发展中国认知体验、建构中国价值信念和培育中国行为意愿的关键时期。当前,我国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建构面向全体学生的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体系,铸牢儿童青少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项根基性工程。

从个体成长和发展的角度来看,铸牢儿童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在于培育他们坚定的中华民族成员和中国公民的国族身份认同[5]。已有研究证实,个体的民族(国族)认同建构在时间与空间上都具有极大的广泛性。在时间跨度上,民族认同早在幼儿期已经出现,随着年龄增长持续发展,在某些年龄阶段可能会出现革命性的变化,通常在14岁左右基本接近成人水平[6][7]。在空间范围上,个体的民族认同建构存在于家庭之中、学校教育之中,也存在于家庭之内,以及广阔的社会环境之中[8]。可见,家庭是儿童青少年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场域。探讨铸牢儿童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基于个体民族认同发展的过程、内容以及社会价值观接受规律,把握关键期依托于家庭和学校的协同配合、共同行动,以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生于儿童青少年之心,外化为儿童青少年之行的主旨。

二、儿童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的特征

费孝通先生认为,民族意识就是同一民族的人感觉到大家是属于一个人们共同体的自己人的这种心理[9]。民族意识代表一个人对一个文化群体的归属感;认同是人对其他人或群体的行为方式、态度观念、价值标准等的模仿、内化,以使自己与他人或群体趋于一致的心理历程[6]。民族认同是一个人建构整体自我意识的核心[7]。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当前民族认同的研究集中关注的核心问题包括:民族认同发展就的过程,即一个人在生命的任何特定时刻或时期获得这种自我识别选择的过程[10];民族认同发展的特定阶段的核心内容以及发展过程中个体的认知成熟和社会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机制[11][12]。故从以下方面分析儿童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的特征。

(一)民族认同及其价值

民族认同指民族在个人生活中的重要性和意义。个体的民族认同是基于生理基础并超越基因遗传,在养育关系和社会、政治、文化环境共同作用下而建构起来的复合观念[7]。广义的民族认同包含着种族认同。种族认同基于生理特征,如血缘、肤色,是民族认同的生物学基础。狭义的民族认同是一种社会心理建构,如认知、探索和体验具有群体意义的身份标记或物体、地点、行动或情况[13]。民族认同是人对一个文化群体的承诺,以成员共同的价值观、信仰和对群体的归属感为主要特征[14]。民族认同随着个体年龄增长和环境不同不断发展变化,是一个多维的、动态的心理结构,它反映了个人对自己民族群体成员资格的信念和态度,以及这些信念和态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展的过程。个人的行为和选择对民族认同发展过程至关重要,即个体与环境相互作用中决定着如何选择自我认同、相信什么样的价值理念或如何感受自己的群体[8]。民族认同在个体成长的过程中具有不同的形式和意义。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使用民族概念类别来解释自我的行动、立场或观点,关注他人的行为和立场,并对其他民族成员的身份进行监督、标记或限定。民族认同表现为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对国家的体验和理解。民族认同在个体发展过程中兼具着文化理解、社会归属和政治认同的复合价值:一是民族作为人们理解和认同自己、解释自身的现状和处境、认同自己的利益的方式或观念,在个体发展中起着认识、识别和分类他人,识解同一性和差异性以及对自己行为进行编码和意义建构的作用[15]。二是民族认同搭建起个人心理与社会类别及社会群体之间的桥梁,凝聚群体的共同价值信仰,保障社会结构功能以及价值实现[16]。

(二)由外显的民族特征到抽象的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

个体民族认同的发展和认知发展类似,都随着年龄增长发展变化。总体来看,民族认同发展遵循连续性、阶段性的规律,具有普遍性;同时,民族认同发展也存在着显著的文化差异和个体差异。文化差异主要表现为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如美国儿童和韩国儿童的民族认同发展就存在着显著的不同。个体差异主要表现为每个人的民族认同发展速度不一致,能达到的认同程度也不同。一项长达四年的纵向研究显示,41.8%的儿童民族认同的水平随着年龄增长稳步发展;在六年级时有30.1%的儿童具备良好的民族认同水平,类似于成人的水平;还有4.5%的儿童六年级时民族认同水平较低,至九年级依然处于较低的水平[6]。

在儿童早期和中期,主要通过民族-种族的外在标签如自我和他人、民族-种族的知识和行为等外显特征认识民族,建构自我的民族认同[8]。民族认同的第一步是分类意识的出现,即儿童能根据人们的皮肤颜色、眼睛颜色、头发颜色等生理特征进行种族分类。3-4岁的幼儿就能对人们进行特殊性的分类,能察觉并比较本族人和他族人的不同,如知道自己是黑人,自己与白人不一样。5岁左右的儿童能够依据生理特征、语言使用、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等关键社会特征,分辨出民族的不同。同时,也能对人们进行一致性的分类,能正确命名自己的种族。6岁以前儿童对民族群体的认知和态度主要由感知经验和情感依恋支配。6-7岁是儿童民族概念发展的高峰时期,此时他们掌握了范畴化的概念,具有观点采择能力,能通过学习逐渐理解民族的概念。8岁的儿童通过更多的生理特征、社会特征理解民族概念,并能做出符合社会共同价值规范的、正确的民族分类,如通过民族的社会地位理解民族之间的不同,民族归属意识发展。9-10岁的儿童已经理解国家的概念,知道人民、领土、政府、主权、语言和文化等是构成国家这一社会群体的核心要素,并且具有稳定的民族偏好意识[17]。11-12岁的儿童能将自己归为本民族群体,并认同自己民族群体成员的身份。12岁的儿童能明确区分种族和民族的不同,理解种族是人的遗传特征,知道自己的种族身份和父母一致、血缘、肤色等生物性特征不会因长高长大发生变化;同时能理解民族是社会环境特征,知道语言使用、社会地位、宗教信仰、生活方式、公民身份等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11岁以后儿童理解事物内部一致性和逻辑关系的能力、反思批判能力以及换位思考能力逐渐发展起来。13岁左右,儿童具备了探索民族文化与价值的认知能力,对于民族的理解深化到群体内在价值观的层面,能从个体意义和群体价值融合的角度探索民族认同的信念价值和意义。[8]

(三)由探索民族认同意义到民族文化价值观的内化

民族认同的两个关键过程是探索和承诺。探索是指个体积极追求并思考成为民族的一员对自己意味着什么,有何重要的价值和值得追求的目标;承诺是指个体对自己民族群体的归属感、依恋感以及高度参与程度[10]。认知能力是个体进行民族认同的探索和承诺的基础。青春期是民族认同探索增长较快的时期。12岁以后儿童能根据生理特征和社会特征,通过比较和所赞同的社会价值观、思想和观点定义自我,并对之前形成的自我身份认同进行修改或综合。如思考自己的民族身份,与同伴、父母、老师等重要他人的互动,参与民族传统节日、国家节庆等代表本民族文化和精神的活动,主动探索并尝试回答“我是谁?我在世界上的位置是什么?”这一自我身份建构的关键问题[18]。儿童的民族认同探索主要表现为把自己的成长发展与民族身份联系起来,即将自我身份与所在群体的属性融合,逐渐建构起民族群体意识和群体自尊意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认识到民族身份会影响自己的发展机会和探索民族信息的经验;二是认识到民族认同对于自己发展的重要性,如能为适应性心理、社会交往和学业成果提供支持等[19];三是理解到个人的民族认同对民族群体的重要性,认识到个体民族认同的社会价值,并主动进行民族身份的集体自我验证[20][21]。

埃里克森认为,青春期个体发展最重要的任务是解决“身份认同”和“身份困惑”。积极的民族认同是个体成长为独特的、有连贯的自我意识和社会价值的人的关键一步。个体只有在完成了民族认同的探索、确认了民族认同的意义和价值之后,才能接受并内化本民族共同的价值规范,进而形成对民族群体的归属感和依恋感。青春期后期,个体能理解共同命运或共享命运的概念,逐渐建构起稳定的民族认知与情感、价值信念和行为意愿[8]。

(四)民族认同发展与社会交往和社会环境密切相关

儿童身处的环境在民族认同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儿童民族认同探索和承诺的可变性源于家庭、社区、同伴、学校和媒体等环境因素的组合,这些因素共同影响着儿童身份认同的发展[22]。生态系统学的现象学变体理论(Phenomenological Variant of Ecological Systems Theory)认为,个体对自己民族群体成员身份的理解既是个体社会生态经验的反应,也是其社会生态经验的产物[23]。儿童是自我世界的积极建构者,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都对民族认同建构有影响作用。从历时系统和环境结合的角度来看,儿童的民族认同是在特定环境中通过与他人的社会互动,以不断确立各种社会关系的形式逐步发展起来的。正如维果斯基所言,“我们通过他人成为自己”。

微系统即儿童活动和交往的直接环境,对儿童的民族认同有重要的影响。家庭的生态环境,如文化背景、家庭结构、所在的社区、与主流文化的互动等影响家庭的民族社会化,进而对儿童的民族认同产生决定性影响。民族社会化(ethnic socialization)是指父母通过家庭教养行为与沟通交流,向孩子传递有关种族和民族的信息、价值观,以加强他们的社会群体认同感,帮助孩子应对民族问题,继承民族文化传统以更好地适应社会[22]。同时,儿童的民族认同又反过来影响他们的种族和民族行为。研究表明,来自社会经济地位较高家庭的儿童,他们表现出了更多、更积极的种族/民族行为[23]。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的活动范围扩大,从家庭扩展至社区、幼儿园/学校,邻居、同伴、老师等他人陆续进入儿童的生活世界,使他们能通过社区内的人际互动、学校课堂内外的同伴互动、师生互动进行民族认同建构。

中间系统和外层系统中,不同微系统之间积极、强有力的联系会促进积极文化信息的传播,有助于儿童民族认同的最优化发展。如父母喜欢自己的工作,会以积极家庭情感关系的方式促使儿童作出更多符合社会共同价值规范的民族行为[17]。同时,父母的民族社会化是由个人和群体特点以及家庭所处环境的特点决定的。在文化环境优良郊区长大的儿童,接触不良社会现象的机会比城市儿童少,这更有利于参与代表本民族文化和精神的活动,进而建构起积极的身份认同[24]。

宏观系统以广泛的意识形态的形式,规定着社会应该如何对待儿童,应该教儿童学习什么,儿童必须努力达成的目标是什么。研究发现,国家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影响社区整体的民族态度和行为,同时也受到社区特征的影响,如政治选举会影响社区和个人的民族态度和行为[24]。儿童通过与社区成员的互动感知和体验这些态度和行为。也有研究证实,儿童的民族认同发展和公共关注密切相关,公众关注是个体看待其他人对民族群体持有的积极或消极的态度的程度[8]。环境因素和个体因素共同决定着公共关注影响力的强度[25]。

三、家庭教育:儿童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关键力量来源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人们心灵的归宿。认知发展、父母的教养方式、社会文化环境和教育是影响儿童民族认同建构观发展的四个关键因素[26]。家庭为儿童的民族认同发展提供了最初始的基础,家庭教育对个体的民族认同建构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27]。

(一) 家庭是儿童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初基础

中华民族共同体包括人的共同体和文化的共同体两层含义,其中人的共同体是前提,文化共同体是核心[4]。民族认同是在童年到青年时期逐步发展起来的,家庭的文化社会化在影响孩子民族认同发展上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文化社会化是指父母促进儿童学习民族文化知识,实践文化习俗和文化传统,发展文化自豪感和国家自豪感[22]。文化社会化是种族和民族的信息的代际传递,也是家庭影响儿童中华民族成员身份建构的核心内容。

父母的教养行为可以直接和间接影响孩子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信念和态度。一是父母的行为和话语直接影响儿童对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感知。二是家庭的文化活动为儿童感知体验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习俗和价值观,形成文化自豪感、国家自豪感提供了基础。儿童的民族价值观、国家归属感最早起源于对父母和重要他人的日常言行的观察、模仿和吸收。早期的文化社会化经验对儿童的民族群体成员资格的信念和态度的建立具有决定性影响。在家庭中,父母会采取各种方式促进孩子的文化社会化,通过慎重和实质性的努力将民族文化能力和民族价值传递给孩子。民族价值观是个人与群体亲近程度的重要指标,与个体在群体中的自在感和自豪感以及民族归属感都有很强的相关性。研究发现,尽管文化社会化的质量和数量会随着个体的年龄增长而波动变化,但父母会根据孩子的发展能力和生活经历调整家庭文化社会化实践[24]。儿童时期“价值观”是照搬父母和照顾者的价值观,具有明显的感性形式;同时儿童又能在家庭成员的互动关系、家族行为中逐渐内化学会评判正当的价值观念和价值行为[28]。此外,父母对于家庭居住地点的选择会影响儿童参与社会文化活动、感知体验中华民族文化的机会,也影响儿童确认自我民族身份的空间范围。如父母决定让孩子上哪所学校会影响儿童的教育经验,决定着儿童会有什么样的同伴互动、师生互动,进而影响儿童进行民族成员身份的集体自我验证的方式和途径,以及进行民族群体承诺的态度和行为[29]。总之,家庭在儿童获取中华民族群体的信息、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意识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提供了关键的认知经验基础和情感依恋基础。

(二)家庭教育对儿童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庭教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不仅为青少年民族社会观念发展提供情感支持,并且是他们建构民族社会认知概念的重要动力。

家庭的民族社会化对儿童青少年的民族认同探索和承诺、社会能力和学业发展具有长期潜在的影响。一方面,父母的民族社会化会促进儿童积极的民族认同。有研究发现,父母的民族认同影响着他们对子女民族社会化的信息频次和内容[24]。还有研究发现,青春期良好的亲子关系会促进民族认同发展,尤其是对青少年的民族文化价值观内化具有重要促进作用[6]。另一方面,父母的民族社会化影响青少年的民族认同发展,进而影响青少年的其他方面的发展。研究发现,父母的民族社会化是青少年民族认同发展的重要纵向预测因素,在五年级时父亲的民族社会化与孩子的民族认同成分发展有显著的相互作用,并会影响孩子七年级时的民族认同水平;青少年的民族认同与自我学业效能感和社会能力发展,以及抑郁症状和外化行为的减少有显著相关[30]。还有研究发现,青少年的民族认同承诺与他们的民族群体的积极应对、主观幸福感和心理功能呈正相关;文化社会化与自尊和学校归属感呈正相关,与心理抑郁和身体症状呈负相关[24]。家庭民族社会化不仅在激发青少年的学术动机、提高学业表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还能弱化学校民族认同课程资源和教学支持不足的不利影响,并与他们未来的人生规划密切相关;明确稳定的身份认同使青少年在做重要的人生决策时更具有弹性、反思性和自主性,同时也能提升自我胜任感[30]。

家庭教育是促进儿童青少年建构民族认同的关键力量来源。家庭教育基于养育关系这一独有特性,使其成为教育人的起点与基石。儿童从4岁开始产生对内的群体偏好,会持续从家庭中获取民族社会化经验,这是他们建构获得积极民族认同的关键力量,而且会影响青春期的民族身份集体自我验证[27]。民族社会化存在显著的文化差异,中国家庭的民族社会实践和青少年的民族社会化觉察在促进和睦方面更为突出[31]。在家庭中,父母从品德指导、日常行为规范、求知态度、民族行为规范、待人处世规范等五个方面,用言行传递的文化社会化信息促进青少年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体为:品德指导,即父母培养儿童自律负责、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欣赏感恩等良好行为品质;日常行为规范,即在日常生活中以中华传统文化观念为标准,培养儿童的行为规范,如自尊尊人与自爱爱人、沟通合作、维系和谐人际关系、重视群体规范与荣誉等;求知态度,指父母帮助儿童了解学习对自己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学习态度和自觉主动学习的好习惯,学习中华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命运共同体形成的历史;民族行为规范,即引导儿童了解中华民族的基本知识、信仰本质和民族精神,如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爱好和平、勤劳勇敢、团结统一、共建共享等;待人处世规范,即教儿童学会与他人相处或处理事情时应该采取的行事准则,如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和长辈、宽容、诚实守信、不说谎等[32][33]。

四、家校共育:铸牢儿童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铸牢全国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教育是铸牢儿童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路径,家校协同共育是保障儿童青少年形成稳定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知与情感,树立坚定中国价值信念和自觉的中国行为意愿的关键条件。在充满不确定性的新时代,架起学校和家庭之间桥梁,共同为青少年的民族社会认同发展提供一个生态安全网,是增进学校民族认同教育成功可能性的必要和紧急的战略[33]。

(一)拓宽培育的目标对象和时空范围

首先应树立大教育观,认识到家庭在建构儿童青少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价值,以及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确保培育的横向延伸和纵向深化。在儿童价值观教育上,学校教育应以儿童在家庭中习得的价值观为基础,最好是联合家长作出共同探究和教育行动,既有利于带动家长的教育积极性,也可以矫正家长不正确的教育方式、教育价值观[28]。《联合国儿童权力公约》中关于儿童教育的条款规定:缔约国一致认为教育儿童的目的之一应是培养对儿童的父母、儿童自身的文化认同、语言和价值观、儿童所居住国家的民族价值观、其原籍国以及不同于其本国的文明的尊重。

民族是个体理解和认同自己、解释自身的现状和处境、认同自己的利益的方式,具有既是制度化特征,也具有非正式的属性;最关键是个体的民族和种族身份建构在多大程度上使他们能够应对日常的情境需求,同时保持一种连贯的自我意识[15]。家庭作为引导儿童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重要的近端社会环境,家庭教育让儿童在日常生活中通过感知、解释、表征、分类和识别来建构自己的民族国家身份。学校是铸牢儿童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要阵地,学校教育通过目的性、系统性、计划性和专业性教育活动增进学生的知识和价值体系。学生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和交融机会最活跃、最多的群体[34],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义务教育阶段是培养公民价值观和民族国家身份的关键时期,家长与教师的合作会促进学生对自我民族身份的广泛探索、深入探索和反思性探索,以及民族归属感的发展[35]。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家校共育从制度化教育和日常生活空间两个维度,从知识获得、情感体验和行为习惯养成三个层面为学生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护,实现“五个认同”。

(二)加强家庭文化与学校内部文化之间的连续性和共同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文化是一系列共有的概念、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是确保个体活动为集体所认同和接受的共同标准,可以用一个民族的生活形式指称其文化。文化有三个特性:一是文化在人群的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中以对象化成果体现为群体的共同价值规范,即群性或共性;二是文化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在特定的社会中自有其产生、传承、传播及得到认同的过程和手段,即动态性和发展性;三是对于群体中的个体而言,文化是后天习得的而非通过遗传而天生具有的,即后天性或习得性[36]。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建构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历史文化记忆和共享的现实文化形式,以及共同遵循的价值共识[4]。对于儿童而言,家庭生活是第一序列的学习,教育是第二序列的学习,所有的学习都是基于日常生活世界的意义系统之中,并经由这一体系所建构出来的分类系统决定行为的价值的高低[37]。研究发现,不同人群在学校经历的主要差异,在于他们的家庭文化背景与学校文化之间的不连续性[30]。因而,铸牢儿童青少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家庭和学校必须密切联系,增强两者之间文化的连续性,为儿童青少男建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认同奠定认知基础和情感基础。

2021年4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指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学生深刻认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引导学生深刻认识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38],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然而,当前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还缺乏有效、多元的路径和载体,教科书、课程教学和活动主要是从差异性的角度切入引导学生认识多民族国家,这会使学生形成各民族是不一样的认知[34],从而导致学生对中华民族共同体一体性认知的不足。因而,需要从加强家庭文化与学校内部文化之间的共同性入手,确保两者方向一致,引导儿童青少年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地域、历史、文化和精神四个维度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通过探索和践行当代中国社会共有共享的文化价值观,形成坚定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归属感和依恋感。

(三)凝聚教育合力,建构协同共育的生态安全网

在信息化、全球化以及充满不确定性的新时代,多元文化和多元价值观的冲击以及学校民族认同教育的乏力会导致青少年消极的民族国家认同[39]。依据生态系统学的现象学变体理论,凝聚家庭、社区、学校、媒体、政府等主体的教育合力,构建微观、中观和宏观协同共育的生态安全网是铸牢儿童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佳战略选择。一是构建儿童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协同培育机制,发挥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联动作用。在宏观层面,强化国家层面的主流意识形态教育,充分发挥党政群团、社会关注、媒体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五个认同”,宣传社会教育体系。在学校层面,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于儿童青少年认知发展规律与民族认同建构的特点,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活动、社团和组织、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家校共育。尤其应加强学校对家庭民族社会化实践的指导,帮助家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层面,父母要注重文化社会化实践,在日常生活中重视对孩子的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和民族行为规范教育。二是建构协同共育的生态安全网。以学校为主阵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媒体,为儿童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建设丰富完善的物理环境,塑造通力合作的人际环境,密切衔接优势互补的文化环境,营造出良好的社会培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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