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民国侦探小说中的理性精神及其表现形式
2022-03-17战玉冰
战玉冰
(复旦大学 中文系,上海 200433)
理性精神是侦探小说作为一种现代小说类型的核心价值之一。德国思想家克拉考尔就将侦探小说视为启蒙运动之后理性时代最为典型的文学形式,侦探小说里的侦探更是可以作为理性精神的代言人,甚至是理性的“人格”化身:“侦探并不指向理性,他就是理性的化身,他不是作为理性的造物去履行理性发出的指令,准确地说,是理性自身不带人格地执行着它的任务——因为,要以审美的方式表明世界与其条件之间的张力收缩,最有力的办法莫过于令人物对自设为绝对的原则完成认同。”[1]77进一步来说,“侦探小说中的探案故事往往建立在对一个‘可知’的世界想象的基础之上,将客观世界(包括他者的主观世界)理解为一种有着某种既定秩序与规律的所在。当侦探面对这种既定秩序与规律时,需要使用理性的运思方式,即通过对因果链条的遵循和严格的逻辑推理来完成对案件前因后果的整体性把握。其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是侦探的认知欲望及其对于丰富的、有效的知识的占有,而这种知识占有落实到具体的探案过程中,就表现为对一系列科学技术手段的借助和使用。以上这些环节共同构成了世界早期侦探小说中的理性因素”[2]27-31。
而在具体分析晚清、民国侦探小说中的科学因素与理性精神时,除了上述理性之于侦探小说这一文学类型的普遍性意义之外,我们还需要结合当时晚清、民国自身的社会历史现实和侦探小说创作的实际情况,更为历史化、语境化地来考察这一时期侦探小说中的理性之意义,或者也可以说是理性之“迷思”。简言之,即在侦探小说对于公案小说的文类“超越”和“改造”过程中,传统公案小说中的“事涉迷信者”成为侦探们批判和不屑一顾的“不经之谈”,对“事必有理”“案必有因”的朴素唯物论思想的坚信,构成了侦探小说中侦探查案的基本世界观和潜在逻辑前提;与此同时,侦探小说里侦探查案时对于理性逻辑思考过程的依循、侦探小说作家创作侦探小说时对于理性运思方式的强调,以及其对读者通过阅读侦探小说可以增强自身理性思维能力的期待与“想象”,在当时的很多评论话语表述中,形成了某种有趣的“同构性”关系;此外,晚清、民国侦探小说中大量对于物理学、化学、心理学等现代科学知识的“附加”,使得“科普”本身成为当时侦探小说作者们有意无意间达成的某种文学效果,然而其中悖谬的地方在于,这些当时侦探小说里的科学知识很多时候并非真的“科学”,而更近似于某种科学理想或科学幻想。理性之“思”也由此变成了理性之“魅”。
一、提倡无神论与“破除同胞的迷信”
在晚清、民国侦探小说中,理性作为一种认知世界的方式和手段,其现实意义首先在于对无神论的宣扬与对当时流行的狐鬼迷信之说的批判与祛魅。在传统的中国小说类型中,与侦探小说共享某种犯罪题材、具有较大相似性的公案小说中就大量存在 “阴间断案”或 “鬼怪奇谈”,从“三言二拍”中的公案故事不少都涉及此类题材,到鲁迅所统计的《龙图公案》中,“记拯借私访梦兆鬼语等以断奇案六十三事”[3]228,再到吴趼人《中国侦探谈》中虽然对“过于怪诞者,概不采录”,但因为“我国迷信之习既深,借鬼神之说以破案者,盖有之矣,采辑或不免辑此”[4]69(实际上是三十四则故事中仅有四则涉及超自然现象),最终仍不免被刘半农批评为“事涉迷信者,更不一而足,未足与言侦探也”[5]51。是否涉及狐鬼迷信之谈一定程度上成为当时人们区分中国公案小说与西方侦探小说的重要标准之一。而通过侦探小说的传播和普及为广大中国读者建立一种科学理性的头脑,则是当时中国侦探小说作者、译者、评论者及其他倡导者们所反复强调的侦探小说的意义与价值之所在。比如程小青就曾多次提出:“侦探小说是一种化装的通俗科学教科书。”[6]3-11刘半农在与人合译《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时更是认为柯南·道尔创作侦探小说的宗旨是:“以至精微玄妙之学理,托诸小说家言,俾心有所得,即笔而至出。于是乎美具难并,启发民智之宏愿乃得大伸。”[7]
具体到民国侦探小说文本中,在程小青的《白衣怪》、俞天愤的《怪履》、陆澹盦的《狐崇》、张碧梧的《狐疑》等篇里,被害对象开始都怀疑是有鬼怪或者狐妖作祟,因而惶惶不可终日。但在霍桑、李飞、宋悟奇等侦探们看来,这种“不经之谈”完全不值一提,更不用说相信了。虽然侦探们不一定在刚接到案件时就直接揭穿这种说法的荒诞和无聊,但往往是从一开始就从有人故意装神弄鬼、别有图谋的相关方面和思考路径着手展开调查。从表面上看来,民国侦探小说通过理性精神反迷信或许不如一些晚清小说如《扫迷帚》《当头棒》《新三国》《新七侠五义》等创作目的明确且表现方式直接、外显,毕竟这些晚清“反迷信”小说创作的主要意图之一就是为了要“破除同胞的迷信”[8],或者“时时提破神仙鬼怪、荒谬放诞之说,使读者触目惊心,恍然省悟”[9]。但我们也必须看到,民国侦探小说似乎没有旗帜鲜明地反迷信,其实其已经将对无神论世界观的坚持作为一种小说潜在话语和前提来进行接受和承认。即在某种程度上来看,这是对晚清“反迷信”小说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对于晚清“反迷信”小说而言,鬼神之谈还是一个需要予以正面公开讨伐的对象,但在民国侦探小说那里,这种言论早已经变得不值一谈。关于这一点,正像科利斯·拉蒙特所说的那样,“请考虑一下幻觉或见鬼这种事情,即当一个人认为他看到了实际上并不存在于那儿的某个人或某个事物时所发生的情形吧。我们不必怀疑他的幻觉的产生,但是经过理智的分析,我们能够赋予它以适当的意义”[10]210。
类似的例子还有孙了红的《血纸人》一篇小说,小说一开始的场景就设置“在一个佛教团体的讲经法会里”[11]86,然后暗示读者这可能是一个冤鬼复仇的故事。但作者在故事讲述过程中一方面努力营造着“太神秘了”的悬疑和恐怖气氛,另一方面又时时通过向读者普及心理学知识来消解掉这种神秘感。小说最后事实证明这一切当然是“人复仇”,而非“鬼复仇”,并且通过在整篇小说里对大量现代心理学知识话语的“挪用”,成功区分了借助宗教场所、灵异事件来加强小说神秘感与将小说本身写成一篇“都市怪谈”或“聊斋故事”之间的根本性区别。这里不妨参照余岱宗的一个说法:“现代小说文体不再以单一的叙事路径贯彻文本始终,而是不断延伸出种种话题,让小说创作的‘故事’成为吸纳多学科话语的载体,而不是让多学科话语成为‘故事’的附庸。”[12]138-141余岱宗在这里所说的对象当然是作为先锋小说之一种的 “百科全书式”小说,而非作为通俗文学的侦探小说。但我们也完全可以借鉴他所指出的小说中故事叙述与科学话语之间的关系作为理解孙了红《血纸人》这篇小说的一个进入角度。即在故事叙述层面,小说为了加强悬疑感而引入了大量近似“怪力乱神”的情节元素,但同时作者又处处不忘通过对科学话语的“吸纳”来提醒读者这些看似不可解之现象背后其实都有着科学解释的可能。由此,《血纸人》恐怖怪谈的文字表象背后,仍是一篇坚持科学主义与理性精神的侦探小说。
另一个复杂而有趣的例子则是施蛰存的小说《凶宅》,目前研究界中不少学者将其视为“怪诞小说”(grotesque or uncanny),或者是心理分析小说,但我们其实也可以将其看作是侦探小说的某种变型。小说《凶宅》先是对被传说为“鬼屋”的凶宅进行了一番非常恐怖和诡异的气氛塑造——连续3个女住客先后在此处上吊自杀[13]356。但最后经调查发现,一切恐怖和悬疑只不过是 “我亲自制造的恐怖空气达到了相当的浓度”[13]378,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超自然的力量,看似诡异的事情其实都可以找到科学的解释和基于因果逻辑的来龙去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施蛰存在小说中引入了报纸新闻、私人日记和犯人供状等多种非虚构文体,并借此营造出某种传说与真相、鬼怪与谋杀相互交织的文本复杂性。而随着最后一切真相大白,人为设计谋杀的事实取消了鬼屋传说的可能性,同时也在另一个层面上完成了理性话语对于迷信之辞的彻底破除。
因此,我们可以说,民国侦探小说更多是从“立”而非“破”的角度来“反迷信”(当然民国侦探小说创作本身的目的并非“反迷信”,“反迷信”只是民国侦探小说无意中达成的客观效果之一),即通过对于无神论世界观的先在接受和普遍承认,来自然而然地排斥并淘汰传统的封建迷信世界观。或者小说在营造了某种“灵异”氛围之后,又通过对科学话语的引入而解释种种看似不可解释的现象,这种解释过程本身同时也是一种“祛魅”与“反迷信”的过程。尤其当小说最后侦探揭开一切谜底,发现真的是有人“别有用心”地在“装神弄鬼”,而根本没有什么“怪力乱神”时,那么小说开头的狐鬼传言与荒诞之说也就不攻自破了。在这个意义上,从晚清时期直接发声反对迷信的“反迷信”小说到民国时期的侦探小说,其对于在当时社会上传播科学理性精神,尤其是在树立一种新的无神论世界观方面的意义,和赫伯特·巴特菲尔德对西方近代科学革命与文学之间关系的认识颇有几分相通之处:“把科学革命的成果迅速而仓促地转变为一种新的世界观,这个工作更多地是文学家而不是由科学家完成的。”[14]7
二、培养国人“论情察理的科学头脑”
侦探小说中所内含的理性运思方式,对于晚清、民国时期科学思考方式和理性精神普及程度并不高的中国读者而言,是有着格外的现实意义的。具体说来,侦探小说中侦探查案时对理性运思方式的使用,在某种程度上是在为现实生活中读者应该如何理性思考问题做了一次文学上的“示范”。关于这一点,无论是当时的侦探小说评论者,还是后来的研究学人都曾反复提到。比如程小青就认为,借助文学阅读的媒介,可以将科学理性精神由小说中的侦探人物形象身上传递并影响到读者大众那里,即他所强调的侦探小说的“科学化”:“‘科学侦探小说’这个名词我们听得惯了,就是说借用了科学的原理演述或解决那小说中主要的情节。这原是偏于具体的科学知识。其实即使不讲具体科学,侦探小说的本身早已科学化了。例如,科学是论理的,侦探小说度情察理也是论理的;科学是重研究、重证据的,侦探小说的组织也注重研究和证据两项;科学的研究方法分演绎和归纳两种,侦探小说中的主角探案时也都运用这两种方法,以达到他破案的目的。所以凡多读侦探小说的人,不知不觉之中便养成了一种论情察理的科学头脑。”[15]8在程小青的这段话中,其实已涉及作为认知方式和运思方式的理性精神这两层含义,即侦探小说里侦探如何客观地理解一件突发案件,又如何科学地运用逻辑思维来尝试构建案件之所以发生的因果链条,其实都是在运用着自己强大的理性思维,并且给正在阅读小说的读者以某种“理性”上的示范。此外,程小青还进一步指出阅读侦探小说对人们理智态度的培养以及各方面具体理性运用能力的提高都颇有益处:“侦探小说的质料是侧重于科学化的,它可以扩展人们的理智,培养人们的论理头脑,加强人们的观察力、想象力、分析力、思考力,又可增进人们辨别是非真伪的社会经验。”[6]3-11当然,对于这些观点我们并不感到陌生,毕竟从晚清梁启超、林纾、周桂笙等人以来,这套关于侦探小说的实用主义理解和说辞,一直在被使用和强调。
关于程小青所说的“理智头脑”及各种相关能力,刘半农在侦探小说的翻译和引介时有过更为细致的阐述:“言之之前必须依研究科学问题之法设一假定之已知事,以为根据。后本此假定之已知事以求之。使此假定之事而确也。吾后文之推测必一一与事实符合。万一此假定之事不确,则后文虽不能尽与事实符合,容亦有一部分道着处,未可视为不经之谈也。”[16]50-71对于遇到问题时的思考方式与应对策略,刘半农的这番话将具体思考的过程与先后顺序讲得非常清楚,显然更富有可操作性。而学者袁进也认为:“侦探作为一种现代社会的破案英雄,他们注重实地调查,强调细致观察,应用物理化学等科学知识来研究案情,寻找证据,运用心理学和归纳、分析、推理的逻辑来判断事实,这种崇尚智慧,重视证据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取证手段,严密周全的逻辑推理,都体现了一种现代科学精神,这种现代科学精神正是当时中国所缺乏的。”[17]329
无论是程小青所说的相对笼统、模糊的“理智头脑”,还是刘半农对具体理性思考过程的细致描述,抑或是袁进后来对于所谓“科学精神”几层内涵的归纳和概括,都是对晚清、民国侦探小说中理性运思方式在不同层面的说明和阐发。而进一步来说,所谓“理性的运思方式”还可以粗略归结为小说中侦探破案时对基本逻辑规律的依循,比如大多数侦探小说中侦探对案情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时(福尔摩斯所说的“演绎法”),实际上是在严格遵照“因果律”进行思维、判断和行动,程小青更是在小说中直接借霍桑之口说出了“我相信宇宙间的一切现象,都跳不出自然的因果律”[18]304。此外,侦探小说中侦探排查不在场证明或凶手伪造不在场证明的行为方式和动机目的本身,其实都是利用了“矛盾律”的基本逻辑定律,即犯罪嫌疑人不能同一时刻既在此地又在彼地。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这种理性的运思方式还会显现在小说文本形式上。比如在刘半农的小说《假发》中,作者为了突出显示侦探思考过程的逻辑化与条理化,而把所有思考细节都标上了序号[19]55-68。而在俞天愤的侦探小说《火柴》中,作者更是将所有已知线索以数字罗列的方式不厌其烦地一一呈现出来[20]101-102。这些严谨却又略显枯燥的写法背后,正是条理化、逻辑化,以及穷举化的理性运思方式在起作用。当然,如何更为恰当地在侦探小说中呈现并运用这种理性思维方式,使之与作为情感之表现形式的文学之间不过分抵牾,甚至可以做到相得益彰,是一个值得继续追问的问题。只不过民国侦探小说还没有能够对这一问题作出很好的思考与回答。
三、知识普及与“科学的侦探术”
侦探小说中关于侦探破案时所采用的具体科学技术手段的相关描写和介绍,对晚清、民国时期大众科学素养普遍不高的中国读者而言,也是具有一定的知识教育意义和科学普及功能等积极作用的。比如刘半农就曾指出:“即言凡为侦探者,对于政治上之知识,可弱而不可尽无也。言其于植物学则精于辨别各种毒性之植物,于地质学则精于辨别各种泥土之颜色,于化学则精邃,于解剖学则缜密,于记载罪恶之学则博赅,于本国法律则纯熟,即言凡此种知识,无一非为侦探者所可或缺也。”[7]吴羽白也认为:“侦探小说在文艺领域内,是有他独立的范畴的。他是科学发达以后的产物,同时也是工业国家的产物,因他不但需要广博的科学知识,而且尚涉及心理学、罪犯学、逻辑学等专门学科。”[21]275-276类似地,范烟桥也认为,侦探“揣摩举止,以得其意思,此心理学也;观察器具,以发其秘密,此物理学也;试验品物,以证其实在,此化学也。至若真正之侦探,则尚须有健全之身体、健全之精神,防身之具,尤不可以不备”[22]113。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指向了侦探小说中的侦探必须要知识丰富且“博学”的特点,而这也恰好是现实中人们对于侦探或警务人员的职业素养期待①,甚至是作为一名合格的现代公民应有的某种理想个体状态。
而作为民国时期对侦探小说科学性主张最大力的倡导者程小青,更是专门撰文,分门别类地从足印、头发、秘密信、状态鉴别力、血迹、碎纸片、灰尘、神秘墨水、指印等9个方面逐一谈了侦探过程中的一些科学探案手法和小窍门②。整个系列文章既可以看作是对于侦探小说的介绍与说明,也可以直接视为某类科普文章来阅读。实际上,如果回到晚清、民国时期的具体历史语境来看,无论是刘半农所说的植物学、地质学、解剖学,还是吴羽白推崇的心理学、犯罪学、逻辑学,抑或是范烟桥谈到的心理学、物理学、化学,以及程小青介绍的测量足印、观察灰尘与鉴别神秘墨水等等现代学科、科学知识与技术手段,对于当时大多数的中国读者来说都是新鲜的,即使他们一时间还不能够真正掌握这些科学知识,更遑论意识到并理解这些科学知识背后的学科原理与科学思维方式,但对这些科学知识与技术的感性接触本身也正是人们了解科学、走近科学初期所必不可少的过程。而反过来看,民国时期侦探小说译者与作者们对于侦探小说中“博学”及各类科学知识话语的关注和倾心也恰好说明了当时中国知识界与读者界对这方面实际存在的某些缺失的渴求心理。
当然,侦探小说中的科学技术手段描写也要随着现实世界中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更新,需要满足侦探小说读者日益增长的对于最新科学技术手段的了解需求。俞天愤早在1918年的《中国侦探谈》中已经认识到:“侦探愈研究愈精,而社会之不法行为亦与时俱进,吾辈为保卫治安计,不得不力排众议,以侦探为莫大之事业。”[21]181947年位育在《谈侦探小说》一文中也谈及了侦探小说创作与实际破案技术手段及读者阅读需求之间的某种关系,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对于侦探小说作者自身科学素养方面的基本要求:“比方说,你写一个凶手从浦东来,到市西区住宅内犯了案,明知此人有嫌疑,久久以后方从别方面证实。那么,读者马上可以问你:侦探何不用分光仪分析犯案地点之泥土,不是就可以发现自浦东带来的泥土吗?如果你根本不懂分光仪的作用,你就不免要瞠目结舌了。”[24]15-16这里我们姑且可以先搁置对于位育这段话中“读者质疑”合理性与可行性的考辨(即所谓“分光仪”的效用、普及度与可操作性),而应该从更为宽泛的层面上来看其所提出问题的意义所在。即随着侦探小说的流传普及与现实中犯案手段的不断进步,侦探小说读者的相关知识也随之不断增长,这就反过来要求侦探小说作者在创作时更加注意科学思维的严密性和对最新技术手段的了解与运用,进而有可能最终形成一个创作与阅读相互促进、科学知识普及程度逐渐提高的良性局面。
20世纪40年代的《大侦探》杂志上曾刊登过一篇吴怀冰所写的题为 《你要写侦探小说吗?》的文章,文中不仅详细介绍了当时最为先进的侦探科学技术手段,更明确提出当时的探案手段较之“福尔摩斯探案”小说的时代已经有了很大发展和变化,因而侦探小说作者们也必须与时俱进:
由于近几十年来各种科学的发达,侦探小说也有了极大的进步。柯南道尔可说是侦探小说作者的鼻祖,从前他写福尔摩斯的才能,只凭直觉忆断,靠了手指印、嘴唇膏、香烟蒂或是鞋印子,演绎推究事实的真相。到现在,这种方法虽然未尽废弃,但是大部分却已运用科学的手段,来找取线索,建立证据,归纳地求取结论,所以无形中柯南道尔那种描述福尔摩斯的手法已经落伍了[25]42-44。
吴怀冰在文中认为,在当时最新的探案技术手段的对比之下,“福尔摩斯探案”小说里的查案方法已经显得陈旧和过时。作者同时还在文中向读者介绍了几种当时最新的探案技术,比如通过化学分析尸体的血液和胃部、通过弹痕来推测子弹和枪支的型号、通过“显微摄影”和“分光考验”等技术对极细小的物体(如烧成的灰、烬余片屑、铁的粉粒)进行观察和分析等等。与此同时,在同一时期的《大侦探》杂志上,也刊载过很多介绍最新查案科学技术手段的文章,比如《手指上的汗毛孔》(第12期)、《刑事实验室内幕》(第13期)、《指纹的认识和用途》(第15期)、《香烟头的效用》(第30期)等等。而其中《刑事实验室内幕》一文还特别提到中国建立的首个刑事实验室,并引进了测谎仪等当时最先进的设备仪器等内容。这些文章除了将现实生活中最新的侦探技术介绍给广大读者,对侦探小说创作构成了一种外在影响与革新动力之外,其还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在于,“过时”与“进步”这种看法本身在某种程度上也正是基于进化论等现代理性观念基础之上所产生的认识方式与意识形态。对于“新”“旧”观念的潜在话语接受即体现出了广大侦探小说读者对于现代理性观念的某种先在理解和默认态度。而如果以更为整体性的、历史的态度来看待这一问题,科学“信仰”、理性观念、进化论思想与具体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之间从来都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而想要真正理解并实践其中任何一个方面,也必然要求对其余方面有相应的认识、理解和掌握。
四、余论:侦探小说在中国的“不走运论”
萧乾在1946年曾经撰文《侦探小说在华不走运论》。在文中,萧乾指出:“回到远别九载的上海,我忽然在书摊上看到了国产的侦探案;起初,我很兴奋。上海,这华洋杂居的码头是需要几位精悍的福尔摩斯的。但没上几天,我便下了这个结论:中国尽管有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在中国最近是不会走运的。”[26]24-25为什么萧乾会认为“侦探小说在中国最近是不会走运的”?或者换一种问法,“为什么中国人总不会养成一种侦探小说癖?为什么中国总不会产生第一流的侦探作品?”[27]8,16这是民国时期侦探小说作者与评论者们一直在不断反复追问的重要问题,也是后来相关研究者们所绕不开的问题。其实,从后见之明的角度来看,早在晚清时期,侠人对当时西方与中国侦探小说创作“现状”的描述就已经可以视为后来民国侦探小说本土创作贫弱、发展“不走运”的某种“谶语”:“唯侦探一门,为西洋小说家专长,中国叙此等事,往往凿空不近人情,且亦无此层出不穷境界,真瞠乎其后矣。”[28]只不过,我们需要接着侠人的话进一步追问,为何“中国叙此等事,往往凿空不近人情”?
根据上述问题提出者全增嘏自己的说法,民国侦探小说创作发展“不走运”与读者反响不热烈是因为“中国人不肯长思”“中国人不好奇”“中国普通人的科学知识太缺乏”“中国人太相信宿命论,认为凡屈死者皆有其取死之道,故大可不必替之声冤”等等[28]。即其认为由于中国人普遍缺乏理性与科学等现代意识,因而作为西方大众文学中最受欢迎的小说品种之一的侦探小说,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与文化土壤中迟迟不能茁壮成长并最终枝繁叶茂[29]77。
全增嘏的这种看法在当时是颇具普遍性的“文坛共识”,比如民国时期最重要的侦探小说作家程小青也曾经表达过类似的看法:“侦探小说在欧美社会之地位固甚高也。”“然反观我国,自侦探小说输入以来,亦已二三十年,而嗜好之人,仅限于曾受学校教育之学生,极少数思想较新之人,去普遍之限度尚远。此何故欤?则因中西社会之习性,有一根本之不同点,即西人富科学观念,侦探小说既注重科学,偏于智的方面,欢迎者自多。而我国之科学正当幼稚时代,自无怪结果之相反。予尝闻诸人言:阅侦探小说须费脑力,故喜阅者不多。盖我国人习于优游自得之生活,处事接物常守循乎自然之旨,以葆其天君,而不愿多费思考,故于描写逸乐风流之社会小说,嗜之不倦,侦探小说既注重科学思想,宜不适其胃欲矣。”[6]3-11程小青的这段话和前文所引全增嘏的说法基本上表达出了相同的意思,二者同样是从当时的中国读者大众科学理性素养不高的角度入手来进行分析,并由此构成了中与西、传统与现代、情感与科学、社会小说与侦探小说等一系列的二元对立。相比较而言,俞天愤关于中国侦探事业和侦探小说为何发展“不走运”的说法可能更有意思且富于启发性,将其下面这段话中的论述对象全部置换为“侦探小说”之后也更能够刺激并引发我们新的思考:
惟侦探二字,在东西洋固不足见怪,若在中国,苟发生一事,用所谓纯粹侦探术索之,必不能济,无他,信息不灵通,布置不精密,警察不完备,交通不便利,以是种种阻碍。乃欲凭一人之心思,一人之才力,以与社会无量之恶魔战,吾知其必无所用也。且今之所为侦探者,不过一捕快之代名词耳,以讹诈为能,以敲扑为主,以风影为独得之秘,迥非侦探之原义。是故作侦探小说者,大抵译自他邦,非轻视中华文字也,执笔者对于一般奇狱异案,莫不愿做侦探小说观。无如既无统系之可寻,又无研究之余地,偶而伏案构思,强为述说,味同嚼蜡矣[23]18。
在俞天愤看来,在当时中国的现实社会中,侦探查案最终成功与否,除了受自身“所谓纯粹侦探术”水平高低的影响之外,还取决于一种综合性的、整体上的科学环境和社会氛围,而当这些科学环境和社会氛围都还不成熟,甚至根本不具备的时候,不仅侦探事业不能很好地发展,侦探小说创作也是“既无统系之可寻,又无研究之余地”。如果强行闭门造车,“偶而伏案构思,强为述说”,最终结果也只能是“味同嚼蜡矣”。也就是说,俞天愤在某种程度上从客观社会环境与物质文化基础缺失的角度来阐发了民国时期中国侦探事业与侦探小说创作的“无根性”特征,即作为没有相应社会现实基础的 “无本之木”与“无源之水”,民国的侦探小说创作是很难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繁荣和发展的。
综上所述,理性精神在晚清、民国侦探小说中有着历史的、具体的语境意义和文学表现。其一方面通过对无神论世界观的天然接受与话语默认,完成了对封建迷信和狐鬼之谈的抵抗和批判;另一方面,又凭借其小说自身对理性运思方式与基本逻辑定律的反复书写,有意无意间引导着当时广大读者的思考方式,起到了理性启蒙和“示范”的积极作用。此外,民国侦探小说中对各种具体的科学知识与侦探技术手段的书写实践,也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对当时的读者大众进行知识教育和科学普及的客观效果。而更加难能可贵的是,民国侦探小说作者们已经初步察觉到作为技术/科学/知识/理性本身所可能存在的弊病,即他们已经(虽然很可能是模糊地)感觉到了除了当时中国人普遍理性精神之不足外,纯粹的科学主义与理性主义或许会带来许多新的问题,而科学与理性本身可能还是需要通过道德、情感或人文主义精神来进一步维系与平衡的。只不过这种反思,在民国侦探小说中还只是“浅尝辄止”的“偶一为之”。而当时中国整体社会环境理性精神的缺乏,也最终导致了侦探小说在民国时期的“不走运”。
注释:
①与大量侦探小说译介传入中国并接受本土化改造相同步的,是当时中国也出版了不少关于侦探学、侦探术、警察使用手册一类的科普性用书,比如《侦探学》(刘紫菀编,江苏省警官学校发行,1929年)、《侦探学研究》(赵志嘉著,世界书局,1929年)、《侦探学要旨》(张澄志著,商务印书馆,1931年)、《最新侦探学》(卢政纲著,南京书店,1932年)、《警察效用》(邵清淮著,大公报社,1932年)、《警察实务纲要》(张恩书著,中华书局,1937年)等等。
② 参见程小青系列文章《科学的侦探术》,刊于《侦探世界》第18期至第20期,1924年正月望日至1924年二月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