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RCEP促进长三角地区对外贸易与外商投资的发展
2022-03-17宾建成康邦丹魏松
宾建成,康邦丹,魏松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上海 201620)
引言
2020年11月15日,东盟10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中国共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以下简称RCEP),该协议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长三角地区主要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4个省的41个城市,据相关数据可知,截至2020年,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约24.5万亿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长三角地区以不到4%的国土面积,创造出中国近1/4的经济总量、1/3的进出口总额。长三角地区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对外贸易最活跃的经济带之一。2020年,长三角地区进出口总额为118543.37亿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36.9%,其中江苏省进出口规模为44500.5亿元,占比37.56%;上海市进出口规模为34828.5亿元,占比29.38%。浙江省进出口规模为33808亿元,占比28.52%;安徽省进出口规模为5406.4亿元,占比4.7%;由此可见,长三角地区发展潜力巨大。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与RCEP成员国的贸易额总体呈上升趋势,同时,长三角地区与美国的贸易规模呈下降趋势,即长三角地区重要贸易伙伴逐渐转向RCEP成员国,因此RCEP的签署无疑将进一步扩大长三角地区与RCEP成员国的贸易与投资,促进长三角地区与RCEP成员国间经济合作。
一、RCEP对长三角地区外贸发展的机遇
(一)长三角地区与RCEP国家贸易发展的情况
1.长三角地区与RCEP国家的贸易规模。2011年长三角地区与RCEP成员国贸易的出口额、进口额、进出口贸易总额分别为1832.07亿、2549.58亿和4381.58亿美元;2020年长三角地区与RCEP成员国贸易的出口额、进口额、进出口贸易总额分别为2325.14亿、2568.55亿和4893.69亿美元,同比增长26.92%、0.74%和11.69%(数据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网)。自RCEP协定提出以来,RCEP成员国与长三角地区之间的贸易往来更加频繁。
2016年,长三角从RCEP国家的进口额占长三角地区进口总额的39.32%,至2017年,该比例已经超过40%,RCEP逐渐成为长三角地区的主要进口贸易伙伴;2016年,长三角地区向RCEP地区的出口额占长三角地区总出口额的25%左右,该比例持续增长,至2020年,长三角地区对RCEP成员国的出口总额达2325.13亿美元,占长三角地区出口总额的26.22%。
2020年,长三角地区对东盟、日本的出口额较大,对东盟、日本的出口额分别占长三角地区出口总额的48.68%、24.22%,长三角地区与东盟、日本的贸易逐渐深入[1]。
表1 长三角地区与RCEP各成员国进出口情况(2011年;亿美元)
表2 长三角地区与RCEP各成员国进出口情况(2020年;亿美元)
2.长三角地区与RCEP国家出口贸易的行业结构。从行业层面来看,2020年,长三角地区向RCEP国家出口的主要行业是机械器具、纺织原料和贱金属,其中,机械器具是第一大出口行业,且这3个行业的出口额均超过200亿美元[1]。从国别层面来看,长三角地区的活体动物、植物产品等12个行业的主要出口地是日本,这些行业的人力劳动成本较大,因此日本长期依赖从长三角地区进口,其中皮革皮毛出口占长三角地区向RCEP成员国总出口的40.82%,鞋帽制品占比42.67%;长三角地区23.48%的化学产品、28.41%的石料玻璃和16.68%的贱金属流向韩国;20.97%的矿产品和23.05%的运输设备流向东盟国家,其中主要集中在新加坡,且这一比例超过对韩国和日本的出口;长三角地区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贸易相对较少。由此可见,日韩和东盟是目前长三角地区的主要出口贸易伙伴。
3.长三角地区与RCEP国家进口贸易的行业结构。从行业层面来看,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网数据可知,2020年长三角地区从RCEP成员国进口约1083.16亿美元的机械器具、266.92亿美元的矿产品和246.61亿美元,这3个行业在长三角的进口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
从国别层面来看,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是长三角地区食品饮料、矿产品等产品的主要进口来源国,其中81%的活体动物来自澳新地区,这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地区重点发展农业、畜牧业有关;化学产品、石料玻璃以及贱金属等九大行业的主要供给国都是日本和韩国,长三角地区从日本和韩国进口这些行业的规模超过总规模的54%;东盟主要是植物产品、动植物油等产品的主要来源国,其中主要集中在菲律宾、印度尼西亚、越南和新加坡。
总的来说,长三角地区从日本和韩国进口中级和高级产品,从东盟进口初级产品,从澳新地区进口活体动物等。
(二)RCEP为长三角地区外贸发展提供的机遇
1.RCEP的关税优惠有利于拉动长三角地区的内需。根据中国与其他成员国间达成的关税优惠协议,RCEP生效的第一年便有大量商品关税直接降为零,如中国对来自东南亚的榴莲、火龙果、莲雾、龙眼、山竹、芒果等许多水果的进口关税降为零;对来自东盟国家的虾、梭子蟹、大西洋鲑鱼、猪牛羊、冻猪肉、冻牛杂碎等海产品以及肉食品的进口也将实行零关税;对来自东南亚药材的进口也将实行关税优惠,其中许多药材的进口关税将由6%降为零,这将扩大上海对这些产品的需求。东盟也将扩大对我国零关税产品的范围,其中主要包括汽车及其零部件、摩托车、化工、机电、钢铁制品等,而这些正是长三角地区重要产业,故对这些产品实施零关税,无疑将降低长三角地区出口这类半成品和成品的成本,同时双边的关税优惠也将促进长三角地区与东盟国家间的经济往来。总而言之,RCEP关税优惠安排将刺激长三角地区对RCEP其他成员国的产品需求,长三角地区的企业和消费者都将从RCEP关税优惠安排中获益。
2.RCEP的关税减让有利于长三角地区产品出口RCEP市场。RCEP生效后,随着关税的降低,长三角地区对成员国的出口金额将增大,出口市场将会不断扩大。机电产品近年来一直是长三角地区的优势出口产品,由中国新闻网于2021年1月25日发布的《2020年上海市外贸进出口总值创历史新高》可知,2020年其出口额占上海出口总额的69%,达9477.6亿元人民币,中国与文莱达成的协议要求文莱在第一年对中国飞机、汽车、摩托车以外的发动机关税降低20%,这将利好上海拓展文莱的发动机市场。再如,上海的集成电路一直处于我国领先地位,RCEP生效后泰国对来自中国的集成电路将会大幅度降低关税,上海将会迎来更大的集成电路市场。此外,韩国给予了中国液晶显示板较大的关税优惠,上海要巩固并拓展在韩国的液晶显示板市场。
3.中日贸易关系取得突破性进展有利于长三角开拓日本市场。中日两国之间初次有了关于自贸区关税协议安排,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在RCEP的框架下,日本将对从中国进口的86%以上的商品免税,中国也将对日本86%以上的商品免除进口关税,长三角地区的日资企业数量众多,故RCEP的签署无疑将给长三角地区和日本之间的经济贸易带来巨大的影响。例如,日本承诺将对包括整车和零部件在内的工业产品取消91.5%的现行关税,意味着长三角地区的企业可以以更低的成本从日本进口电动汽车发动机、蓄电池等产品来发展本国的汽车航工业;再如,中国的纺织行业较为发达,之前日本对从中国出口到日本的纺织品会征收8%~11%的进口关税,使得中国纺织品很难开拓日本市场,但在RCEP的框架下,日方承诺在15年内逐步下调关税,直至关税降至零,这意味着长三角地区纺织企业在日本的市场将进一步扩大。
4.通关便利化等举措助推贸易便利化。RCEP中有关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度等方面的协议对长三角地区与RCEP成员国间的贸易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对商品流动、技术流动、服务流动、资本流动,包括人员跨境流动都会有非常大的好处,形成“贸易创造”效应。RCEP成员国发展水平不一、资源禀赋不同,内部的互补性、包容性很强,既有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资源丰富型国家,有越南、柬埔寨等劳动密集型国家,还有日本、韩国等技术领先型国家。长三角地区应该在RCEP成员国资源和产品的互补性中挖掘商机,进一步扩大、增强长三角地区对外贸易的范围与质量。
二、RCEP对长三角地区外商投资发展的机遇
(一)长三角地区利用RCEP外商投资的情况
1.外商投资总额逐渐增加。根据长三角地区26个主要城市的统计年鉴(包括上海、常州、南京、杭州以及合肥在内的26个主要城市),得到如表3所示的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额。从表3中可以看出,长三角的外商直接投资金额逐年增加。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迅速,营商环境较好,使得长三角地区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在不断加强,其中对RCEP成员国的吸金能力尤其显著。
表3 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额(亿美元)
2.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双双增长。长三角地区的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双双飙升,其中RCEP国家的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也逐渐上升,这得益于长三角地区持续不断地从政务服务、人才服务以及资金支持等方面加强对外资企业的服务保证,努力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坚持更高水平开放、更高质量发展。因此,随着RCEP的生效,政务方面会有新的举措,如简化外资新设企业登记流程、缩短外资企业变更预约时长等,这些举措必将促进RCEP国家对长三角地区的进一步投资。
3.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不断增加。近年来,长三角地区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大幅增长,即长三角地区吸收外资实现了较快增长,其中新设立的RCEP国家外商投资企业数量也在不断增长,这也充分说明了RCEP国家对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的认可和对在长三角地区长期投资的信心,而RCEP协定的正式生效,必将进一步促进其成员国在我国、在长三角地区的投资以及供应链建设。RCEP的签订将持续推动建设高水平开放平台,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让更多外国投资者搭上中国的发展快车。
表4 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对RCEP国家的合同利用外资金额(万美元)
表5 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对RCEP国家的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万美元)
(二)RCEP为长三角地区外商投资发展提供的机遇
1.RCEP区域内跨境投资更加自由。RCEP中除了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之外,还给予投资以公平公正的待遇,以充分保护投资安全,并且要求不得随意对投资征税或国有化等措施。这些举措将极大地促进投资要素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跨境投资更加自由,区域内的要素配置效率会进一步提高[1]。
2.长三角地区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RCEP在投资方面首次采用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降低了市场的准入门槛,与此同时,营商环境的优化和高端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将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地区企业在RCEP成员国内进行投资,长三角地区的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2]。同时,对长三角地区企业而言,可以通过对外投资,将低端制造业转移到区域内的其他国家,灵活的产业布局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企业利润[3]。
表6 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对RCEP国家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外商直接投资(个)
3.投资开放度不断提高,投资市场不断扩大。RCEP成员国中采用负面清单模式的国家包括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以及印尼,大大提高了投资承诺的透明度;另外,我国已与新西兰、澳大利亚及韩国达成了双边FTA,提升了市场的准入水平;虽然中日双方尚未达成FTA,但是双方在RCEP中做出的开放承诺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且中日双方在服务业投资方面首次达成了相关的优惠安排,扩大了双方服务业投资市场。长三角地区的服务贸易与投资在此基础上将迎来更多可能性,服务业投资规模将会不断扩大。
4.投资便利化促进专业化生产并引起投资规模的扩大。投资更加便利化将促进竞争程度的增强和对技术进步的迫切追求,所有这些都将成为吸收投资、刺激投资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投资便利化会刺激长三角地区投资增长,吸收国外企业来投资,使得RCEP成员国资本重新配置以提高投资回报率;另一方面,非成员国资本可能被长三角区域内较高的投资回报率所吸引,有可能发生贸易转移效应。同时,受贸易创造效应影响的产业会减少投资,而且外部资金投入会使成员国的投资机会减少,降低投资收益率。
三、利用RCEP促进对长三角地区贸易与投资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利用关税优惠深化生产网络合作
RCEP成员国均是“潜力开拓性”,我国要充分挖掘与成员国间贸易合作潜力来拓展贸易空间[4]。尤其是中、日、韩三国首次建立了自贸关系,而日、韩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贸易伙伴国,长三角地区要充分运用关税减让条款降低与各成员国间的贸易成本,进一步深化生产网络合作。以汽车行业为例,在协议生效后10年里,日本出口中国的汽车零部件中约60%将实现零关税,日本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汽车贸易伙伴国,长三角地区汽车行业要充分利用关税优惠政策,降低中间品的贸易成本,提高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效率,进一步扩大与成员国间的产业布局,促进区域内上下游供应链发展,不断提高长三角地区产品在区域内生产网络中的地位。
(二)利用外资投资便利化条款吸引外资并扩大投资市场
在贸易投资方面,RCEP要求各缔约方在遵守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要便利缔约方之间的投资,简化投资申请、批准程序,加强投资信息的透明度,同时规范了争端预防以及外商投诉方面的协商解决制度,将很大程度优化投资市场运营环境,逐步消除RCEP区域内的贸易投资壁垒,削弱非经济因素对投资的负面影响。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对外投资规模最大的经济带,要紧紧抓住RCEP带来的投资机遇,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营商环境,增强对外资企业的吸引力,吸引更多先进的高端产业到长三角地区布局。同时也要鼓励长三角地区的投资者积极到RCEP成员国重点区域及重点产业进行布局。此外,长三角地区也要不断提高政策层面的透明度,加强投资规划的引导,制定合适的投资配套改革方案,建立新产业链,巩固、增强优势产业链,帮助企业在产业链上下游纵向合作及横向互动。同时,要不断深化与成员国间在第三方市场以及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投资合作。
(三)利用原产地累积规则推动长三角地区与成员国间产业价值链建设
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使得域内产品达40%的区域价值成分这一要求变得更加容易,加强了厂商生产制造产品的灵活性。根据规则,长三角地区的企业在生产出口RCEP成员国货物时使用的其他成员国的原材料可以看作本国的原产材料,从而降低了采购成本。全球供应链在疫情背景下正在重构,我国供应链在国际中的竞争优势发生了明显的变化[5]。长三角地区的企业供应链在此背景下也受到了明显影响。长三角地区企业要善于利用原产地累积规则,不断拓展在RCEP成员国内采购产品原料以及零部件的渠道,并且优先选择成员国进口原材料及零部件,提升原料及零部件的采购灵活性。
(四)加快推动区域价值链和产业链重构
利用RCEP加深与日本和韩国的关系,对日韩的高科技产品开放市场,积极欢迎日韩高科技企业来长三角地区投资,将总部在长三角地区落户,逐步推进长三角与日韩在高科技领域合作。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在5G、新能源、人工智能领域的高科技优势,率先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引导全区域乃至世界价值链产业链重构方向。通过双向协作,加深与日本和韩国的合作,例如长三角地区为日本和韩国提供广阔的市场,日本和韩国为长三角地区带来高科技,推进长三角地区乃至中国向价值链上游攀附;同时,随着长三角地区产业向高端化发展,也需要将部分低端产业逐渐转移到东盟国家,并向其开放国内市场,以实现国家之间互助合作、共同发展。
(五)提升自贸试验区对贸易投资自由化的示范作用
为积极对标世界高标准经贸规则,应充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风向标”和“试验田”作用,重点针对目前长三角地区与高标准经贸规则存在的差距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开放堵点,试验适合发展的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并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新业态、新模式以及多产业融合发展等领域研究探索创新措施,试验成功后根据需要适时推广至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