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善治的三维向度:党建引领、结构优化与服务回应
2022-03-16李青文
李青文
(安徽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蚌埠 233000)
一、问题的提出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2021年11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指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构建现代社会治理共同体,满足群众的服务诉求,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贯彻、执行的具体体现。国家现代化本质是实现中国式善治,根本在于实现人民的主体性,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2]。社区治理现代化则是实现社区善治,坚持以居民为中心,满足居民的个人利益,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的公共服务。由于基层社会事务的复杂性、繁琐性、基层性及居民需求的多样性、多元性、差异性,城市社区难以真正走向善治,但是善治是城市社区追求的理想状态,是城市社区不断追求的目标。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党始终在前进的脚步中根据基层社会的实际,不断调整相应的政策和策略,并及时回应居民的需求。
从单位式“社区管理”到后单位式“社区治理”再到新时代“社区善治”,是党在基层实践探索中得出的宝贵治理经验。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基层治理聚焦于“管理”,那么20世纪90年代已经转向“治理”,进入21世纪,则开始追求“善治”。善治是从治理理论衍生出来的一种理想状态,它源于治理理论却又高于治理理论,是对治理理论的补充和完善。俞可平教授对“善治”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他认为善治应当有十个要素:合法性、法治、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有效、参与、稳定、廉洁和公正[3]。治理的核心要义是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民众的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并促进公共利益[3],而善治更强调治理主体更加多元、治理手段更加民主、治理范围更加广泛。简单地说,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过程,其本质特征就是国家与社会处于最佳状态,是政府与公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协同管理,或官民共治[4]。城市社区善治在于最大程度实现居民的主体性,满足居民的服务诉求,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自治性和创造性。既然社区善治是社区治理的理想状态,也是党和政府一直在努力探索的方向,那么该如何去实现这一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主体是谁?多元主体如何协同共治?为谁善治?对这些问题的回应关乎着社区善治的合法性、有效性和服务性。在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引领下,城市社区治理始终坚持党组织这一核心地位不动摇(引领主体),不断调整治理手段、治理方式,优化治理结构(如何协同治理),以满足居民的需求(为谁善治)。因此,城市社区善治必须遵循“党建—治理—服务”的治理逻辑,在党建引领的前提下,优化治理结构,以居民为中心,及时回应居民的诉求,不断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基于此,本文认为城市社区善治的实现,需要同时实现三个基本维度:党建引领、结构优化、服务回应。这三个维度之间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即党建引领是根本,结构优化是途径,服务回应是归宿。
二、党建引领:城市社区善治运转的支点
撬动社区善治运转的支点,就是党建引领。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构建现代社区治理共同体不仅仅是社会本身的现实任务,也是政党当下的使命和责任。在社区中国背景下,党组织主要是通过“引领”走进社区、走进居民,其背后的理论化演进逻辑是以政治引领为根本,以思想引领为基础,以组织引领为载体,以制度引领为保障,它们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见图1),只有在政治、思想、组织、制度等方面坚持并巩固党建引领,才能为城市社区善治提供最坚实的理论根基。
图1 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的理论化逻辑示意图注: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一)政治引领:城市社区善治的根本
邹党[5]将中国的政治结构比作科层式的“同心圆”,中国共产党则是同心圆的圆心或核心,在纵向上具有自上而下的权力结构体系,在横向上则具有强大的同向(同心)控制力。具体到城市社区,这种科层式的政治结构则不仅依赖于稳定的政治基础,在纵向上实现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而且还需要有强大的社会基础,在横向上保持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换言之,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的核心在政治引领,其目标在于保持党的执政根基、维持社会稳定。“旗帜鲜明讲政治”。所谓政治引领是指遵循政治指导思想形成的旗帜方向,是对政治路线、政治方向、政治道路的集中反映。城市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是社区公共性和公共领域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6]。因此,城市社区治理必定是在社区党组织引领下有序开展各种活动,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来规范、引领社区发展,维护社区公共秩序。主要表现在:一是贯彻党中央的政策决定在城市社区的具体执行,使城市社区治理不脱离国家发展的轨道,在基本方向上与国家的发展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根据社区的实际发展,从全局上对社区的重大事项作出具体预判,确保社区治理始终在正常的发展轨道上有序、平稳、快速发展。三是实现对社区党支部和党员的领导,确保其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始终保持与社区居民的联系。四是实现对社区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驻区单位、物业组织等不同群体进行监督,使其处于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各种活动。
(二)思想引领:城市社区善治的灵魂
思想引领就是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社区治理中的优秀传统思想精髓和现代思想精华,协调多元主体之间的思想冲突,寻找思想重叠共识,推动思想重构、整合,促进共识的形成。思想引领是社区治理的灵魂,思想是人类社会自我发展的自我认同,具有整合、吸纳、同化、规范、调整社会群体心理的作用,制约或约束社区群体行动能力的功能。现代社会意识形态是由政治上的国家和底层的社会两部分组成的,但是由于“中国的政治社会存在着差序政治信任的格局,即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层级越高,获取人民的信任越高,层级越低,获取人民的信任越低”[7],这就决定了中央(政党)必须掌握一定的形式和手段来强化人民对地方政府的政治信任(Political Trust)。具体到城市社区治理而言,社区党组织必须在坚持正确的思想教育下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价值理念,以期在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三者之间形成“思想共识”,进而组织和动员社区朝着社区党组织的目标而努力行动。换言之,城市社区治理必须是在社区党组织的引领下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其目标是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团结力。思想引领关键在于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管理党员,坚持贯彻“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践行为民服务的理念,引导党员将初心使命扎根于社区居民的实践沃土中。加强对社区自治组织、驻区单位、社区居民等不同群体的教育,通过集中或者个别教育的形式,对各群体开展专题教育,使其思想始终与党组织保持一致。
(三)组织引领:城市社区善治的载体
组织是力量的倍增。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重视组织、善于运用组织力量的历史,这是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成功的基本经验,也是近代以来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8]。在革命战争时期,党通过自上而下的组织和动员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在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党)迅速将城市和农村组织起来,形成了“单位中国”(Unit Country),通过单位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控制,解决了社会长期散乱无组织的状态;改革开放后,随着单位制的式微,党和国家的组织重心发生了位移,从单位移向社区,形成了“社区中国”(Community Country),通过社区实现对基层的管理和控制。毋庸赘言,在“社区中国”背景下,城市社区治理必定是通过党建引领来重新组织和整合社会,即通过组织引领来调动社区的一切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社区自治组织、驻区单位、居民等不同群体在社区治理各环节的优势,促进不同群体在推动社区治理过程中形成相互合作、相互协调、彼此分工的社区治理格局。具体而言,组织引领主要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对党组织自身的组织;二是对社区组织的组织。对党组织自身的组织,一方面,将社区党支部打造成为党组织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使社区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对支部的整合;另一方面,将“单位”游离出来的流动党员、隐形党员、口袋党员等重新组织到社区党组织体制中,实现对党员的整合。对社区组织的组织,就是使社区党组织在社区组织中成为强大的领导力量,这主要体现为:其一,在社区“两新”组织中建立党支部,完善党组织组织体系,发展党员,使其处于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之下;其二,加强与驻区单位的紧密联系,通过吸纳社会精英群体加入社区党组织,加强对其领导。
(四)制度引领:城市社区善治的保障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9],贯穿于党建引领的全过程。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制度支撑,若缺乏制度建设,那么党建引领将失去根本保障,难以有序、稳定进行。任何一个组织(政党组织、政府组织、社会组织)要想正常运转,都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建设。在中国政治体制框架下,中国共产党是国家制度的构建者,在党的领导下逐渐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文化制度、生态制度、军事制度及党的各项具体制度,将党的制度与国家制度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推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党组织的完善。城市社区治理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正式制度:一是以社区党组织为基础的党组织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社区发展实际而探索实行的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党员选举制度、党员参与制度、党支部学习教育制度等,用于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筑牢党员党性根基,使党组织和党员牢记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二是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社区自治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社区发展实际而制定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社区社会组织制度、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治性,规范社区自治组织的行为,保证社区和谐稳定,促进社区健康发展。这两个方面的制度共同统一于社区共同体中,维持着社区的安全稳定,推动着社区的有序发展。当然,城市社区除了以上两大正式制度之外,还存在着由各种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及居民等不同群体之间构成的非正式制度,它们是在社区共同生活而逐渐形成的、具有普遍认可的习俗、道德、文化、信仰等。城市社区中各种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共同制约、影响、管束着社区不同的行动者,使社区始终处于稳定而有序的和谐状态中。
三、结构优化:城市社区善治的重要途径
恩格斯指出:“在历史上出现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一切理论观点,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10]。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纵深推进、城市化快速发展,在国家权力不断收缩,社会权力不断增长的同时,我国城市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也发生了史无前例的深刻变化,改变了计划经济时期属地化的“单位”管理结构,呈现出一种立体化的“空间—单位”交融式结构,社会治理结构发生重要变化,即由以政党(国家)为轴心的一元式治理,转变为以政党为轴心,政府、社会组织、志愿团体等多元主体为外围,呈现出多元化的“轴心—外围”主体治理结构。
(一)“空间—单位”交叉式治理结构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主要是通过“单位”实现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单位时期的单位空间是一个集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社会功能于一体的治理单元,国家通过单位控制个人,单位则包揽了个人的工作空间和生活空间,个人的一切活动都在单位空间中展开,从而形成了“国家—单位—个人”科层式控制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作为党和国家表征的单位具有高集权性、强组织性、低流动性、严封闭性等特征。借助自上而下的政治运动,国家通过单位对社会成员进行管理和控制,她犹如一个巨大的“蜂巢”将一个个单位吸附于其中,而单位又犹如“类蜂巢”,将一个个社会成员吸附其中,由此构成了“蜂窝状”社会[11]。在这种社会中,个人强烈依附单位组织,单位强烈依附国家(政党)领导,从而形成了一种“温情的父爱主义,既有包下来的福利体制,也有父爱式的回应政治”[12]。改革开放后,单位的功能逐渐收缩,街道、社区功能逐渐上升,中国社会经历了“单位空间化”的现代转型,社会治理由“单位”转向“空间”,国家治理的对象不再是固定的人群,而是空间中流动的社会关系。空间作为解释转型社会发展的基本维度,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它不仅表征着各种社会关系,而且型塑并影响着各种社会关系,空间在型塑个体行为时,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个体的“空间意识”和“空间思维”。
尽管空间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治理单元,但这并不意味着单位消失。转型后的单位对国家的依赖降低并不意味着单位不依赖国家,单位依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维度。国家仍然通过单位来分配资源,单位成员仍然需要单位来确认自己的社会身份和社会上的地位[12]。但是,与传统单位不同的是,现代单位仅负责单位内成员的工作空间,单位成员的居住空间则是开放的、自由的、流动的。所以,空间与单位并非相互分离、彼此分割,而是相互交织、相互融合。空间与单位都是国家治理的行动边界,都在国家的地理版图内。在这一版图内,任何一个单位必定是在一定的空间内运行,不存在脱离空间的单位,而空间本身又是由一个个小单位组成的。因此,现代的城市社区所呈现的是一种立体化的“空间—单位”交融式治理结构,是空间治理(Spatial Governance)和单位治理(Unit Governance)的双向运动的过程,在空间治理中吸纳单位治理,在单位治理中嵌入空间治理,由此构成了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向。
“空间—单位”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两个基本手段,在具体城市社区治理中主要是社区党委基于社区发展的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吸引驻区单位参与城市社区治理。所谓驻区单位是指在行政关系、业务注册上直接隶属于该地区有关政府部门管辖,但是在行政关系、管理权限并不一定隶属于该地区政府部门管辖的单位,这些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单位、事业单位、高校等。这种治理结构主要是通过“空间”与“单位”之间的联动网络而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运行机制(见图2),具体体现在:一是构建区域党建联席会议。区域党建联席会议是由社区党委书记、社区党委成员及驻区单位党组织代表组成。社区党委通过建立区域党建联席会议,与签订契约的驻区单位代表召开共建会议,共同协商、洽谈社区(单位)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要求驻区单位的每一位党员不仅要在所在单位报到,而且要到与驻区单位签订协议的社区进行报到,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双报到”制度实行党员共管,进行双考评。三是建立党建项目双向认领清单制度,及社区与驻区单位根据各自的服务需求,每月或每季度结合传统节日或双休日开展微项目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培育志愿服务队伍。驻区单位内,尤其是高校具有非常丰富的人才资源,将驻区单位内具有志愿性、服务性、自愿性的群体组成志愿服务队伍,定期开展社区服务,而社区则为志愿群体提供实践锻炼的平台。
图2 “空间—单位”交融式治理运行示意图注: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二)“轴心—外围”主体式治理结构
正如上分析所述,现代社会治理形态是在“空间—单位”交融下治理。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论是单位治理还是空间治理抑或是“空间—单位”治理,国家和社会都是由“轴心—外围”主体式治理塑造的产物。所不同的是,在单位治理所依赖的“轴心—外围”主体结构关系中,轴心掌握着强大权力,实现了对外围的严密控制,外围几乎没有自治权,呈现的是一种“强轴心—弱外围”的主体结构;而在“空间—单位”治理(空间治理)中所依赖的“轴心—外围”主体结构关系中,轴心依然掌握了强大的权力,但是这种强大的权力仅限于宏观上的领导权、而非具体的管理权,外围则拥有了较强的自主权、自治权,呈现的则是“强轴心—强外围”的主体结构。然而,无论是“强轴心—弱外围”结构抑或“强轴心—强外围”结构,其所存在的形式必定有其历史的依据,是所处时代发展的现实产物。
在民主革命时期,对于刚成立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她清楚知道要想握紧革命的领导权,主导革命的进程和前进方向,就必须组织和整合社会,获取社会的支持和认同。要想获取社会的支持与认同,中国共产党必须“协同友党友军和人民大众中的一切积极分子,动员全民族一切生动力量”[13],将其整合在自身的周围,从而形成了以中国共产党为轴心,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青年、妇女、学生等为外围的结构。借助“轴心—外围”结构,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建立新中国,让中国广大人民站起来了。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社会首先面对的是由“革命胜利而引起的社会经济改组”[14],党和国家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全面改革和调整旧革命时期的社会结构以获取政治上的稳定、经济上的发展,这种行动策略的结果便是推行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党将所有的工农群体都组织到单位中,形成以党组织为统领,以工会、共青团、妇联、学联等组织为外围的结构。党通过这种“轴心—外围”结构,实现了对整个社会的严密管理,迅速将轴心组织与外围组织整合到统一的政治共同体内。在共同体内,党借助强大的领导权与管理权解决了新中国成立初一穷二白的现状,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在社会主义改革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使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社会(外围组织)流动性加快、自主性增强。要解决“流动社会”出现的各种症状,中国共产党一改单位式管控模式,转而借助社区这一治理单元,依靠社区协调社区内不同群体的关系、建立与不同群体的联系。因此,在现代社会建设框架内,党对社会的整合便是以党为轴心,将社会中新兴社会组织整合在一个和谐的社区共同体内。借助“轴心—外围”结构,不断调整共同体内轴心与外围的关系,由此推动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进步,使中国人民逐渐富起来了。
这种“轴心—外围”主体治理结构在现代城市社区是以社区党组织为轴心,不断加强与社区自治组织、驻区单位、物业公司、自愿性团体及居民等群体的联系,使其始终处于党组织的领导下,并在党组织引领下共同参与社区治理。这个“轴心—外围”主体结构在于保持党的领导,因为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领导核心,是我国的执政党,对中国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社会的重要性也不可低估,因为党来源于社会,是从社会中产生的,若忽视社会的存在,党就会失去执政根基。在“轴心—外围”主体结构中,首先需要强化党组织的轴心地位。不断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永葆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组织的领导。其次,要培育和发展外围组织,加强与外围组织的联系。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外围组织主要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驻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草根性组织、协会等,这些组织是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中介,社区党组织不断吸纳外围组织,使其始终属于自身的领导之下,从而构成了一个以社区党组织为圆点,以外围组织为圆圈的服务居民、服务社区的“同心圆”社区治理结构体系,增强了党组织对外围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如图3)。
图3 “轴心—外围”结构示意图注: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四、服务回应:城市社区善治的最终目标
城市社区治理的终极目标是实现社区善治,而善治的目标则是构建一个人人共治、共享、健康、安全、美丽的宜居家园。回应不仅是善治的基本要素,也是一个政党的内在使命。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一个高度组织化政党(Organization-oriented Party),将外围组织整合到自身周围,实现对其领导,而且还是一个使命型政党(Mission-oriented Party),“党的使命就是创造社会进步与实现人民幸福,而这一切是基于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15],这就决定了新时代政党的使命必须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社会需求和政治期待,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推动使命顺利完成。
(一)将服务嵌入社区治理,回应社区居民社会需求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16]。中国共产党肩负着广大中国人民的希望,人民更寄希望于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人民迫切需要党和政府在住房、养老、交通、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全面的服务。我们党必须果敢站在时代前列,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创造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实现社会更加进步、人民更加幸福。历史的经验教训表明,一个政党如果没有为民服务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占有权力而坐享权力之上,将人民赋予的公权力视为自身独有的私权力,忽视了权力的本质属性,最终注定会走向衰落。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为人民谋利益、谋幸福是政党的本质属性所在。中国共产党与生俱来就拥有一种“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民本情怀和国家情怀,“作为一个致力于实现国家繁荣富强、民族伟大复兴、世界和平共荣的使命型政党,肩负着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庄严政治承诺”[17],为人民创造更加舒适、幸福的生活。
为了给人民创造幸福的生活,党必须知道人民最大的需求是什么,只有找准需求,才能按需服务。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水平也在不断增加(如图4),衣食、居住、教育、医疗等依然是人们主要的社会消费领域,并在总体上都呈现消费增长的趋势(如图5)。作为回应,政党必须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获取服务的反馈信息。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18]。从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出发,走进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倾听民意,获知人民群众的服务需要,确定服务的方向,回应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从而以高质量的服务产品获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图4 2013—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消费支出与可支配收入注: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5 2013—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注: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在社区层面,回应群众的社会需求就自然落到了社区党组织肩上。城市社区是一个集居住空间、工作空间、消费空间于一体的混合单元。相应地,城市社区居民也是由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组成的混合群体,不同的居民群体所要求的的服务是不同的,在具体服务的内容上有所差别,但是总体上的服务需求又是趋同的,社区治安、环保、医疗教育是居民普遍期待社区党组织提供的最主要的服务。如何精准识别居民需求,为居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要从社区党组织自身层面和社区层面来回应民众的需求。在社区党组织自身层面,主要采取的策略是划分“党员网格”。将社区党组织划分为“一张网”,建立以社区党委为核心层,以社区党支部为中间层,以党员为外围层的网格,每一层网格都有相应的责任主体,各网格之间互联互通。在网格内,通过党员自下而上的收集居民信息,并将信息转化为数据传达给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再通过自上而下的决策,将信息再反馈给党员,使其落实到为民服务的行动中。在社区层面,主要采取的策略是培育和孵化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党组织以党建项目为吸引力,鼓励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等群体基于社区实际发展的需求,提出可行性的为民服务项目,根据服务项目的种类组建公益类、服务类、志愿类的社会组织,参与到为民服务的队伍当中。
(二)将参与引入社区治理,回应社区居民政治期待
在现代社会,参与是人类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指出:“人不仅是一种政治动物,而且也是一种社会动物”,无论是作为政治领域的公民,还是社会领域的人民,参与都是人的本质诉求,参与不仅赋予了人表达自身利益的机会,而且还加强了个体与国家和政府的联系,并维系了国家和政府的决策合法性。回顾中国社会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历程,不难发现群众参与是支撑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社会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武器。在中国革命和建设时期,人民的参与主要是依赖国家自上而下的思想动员而形成,建立在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之上,对广大人民进行思想动员、提高人民的思想觉悟,从而取得革命和建设的成功。这种参与都是基于群众自身利益需要而形成主动参与或被动参与,“是共产党革命斗争传承下来的政治文化遗产”[19]。然而,与革命和建设时的“总体性社会”不同,现代社会是一个“流动性社会”。在“总体性社会中”,人民群众的利益是趋同的,即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因而,群众参与也就能够容易实现;但是在“流动性社会中”,人民群众的利益是相异的,人民群众不仅局限于生存需求,更多的是追求发展需求和享受需求,如果不能解决好人民群众的需求,就可能会引发“参与冷漠”。
不言而喻,中国的政治发展状况决定了人民群众是国家和社会参与的主体,若缺乏群众的参与,国家与社会将会失去生机与活力,而人民群众也往往期待能够参与到国家和社会事务中以实现自身的利益。一个社会人民群众参与的结果是国家与社会博弈的结果。改革开放后,社会自主性空前增长,群众参与是社会本身自发性产生的结果。(正如上节分析所述)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要不再是物质方面的需要,而是追求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非物质化需求。只有当人们的需要得到满足后,参与才会成为人类的更加自觉行动,这就需要政党不断满足人们的需求,吸引其自觉地参与社会事务。
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Abraham Harold Maslow)提出了著名的需求层次理论,该理论认为人类的需求存在着一个逐级递增的过程,他将人类需求从低到高依次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五个层次(如图6),只有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后,人们才会向往更高层次的需求。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相对应,城市社区也存在五层次需求(如图7),即社区居住、环境、交往、娱乐、参与,前三个属于较低层次的需求,后两者则属于较高层次的需求,这五个层次需求是相互联系的。对于现代城市社区居民而言,这五个层次需求需要同时得到满足,无论处于哪一个层次的需要,社区参与都应贯穿其中。因此,城市社区党组织应该努力为居民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的同时,不断开拓居民在居住、绿化、交通、文体娱乐等方面的参与渠道,努力回应居民在不同领域的参与诉求。
图6 马斯洛需求层次 图7 社区需求层次
五、结语
党建引领、结构优化和服务回应从整体上凸显了当下城市社区走向善治的三维向度。其中,党建引领是社区善治的核心。城市社区是一个多元要素的集合体,坚持党建引领这是符合社区治理的基本规律,也是执政党执政规律的本质体现,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可以使得社区善治先天具有执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结构优化是社区善治的重要途径。社区善治的实现不仅需要在地理属性和空间属性上进行优化,而且还需要对多元治理主体进行优化。单位时代的社区治理主要将单位与空间隔离,政党(政府)是唯一主体,管理单位一切事物;后单位时代的社区治理则是融单位治理与空间治理于一体,政党依然居于核心地位,但不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服务回应是社区善治的目标。城市社区善治的理想状态是构建一个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活共同体。体现居民主体性,及时回应居民的各种服务诉求,满足居民的政治期待,是社区善治的必然要求。总之,城市社区善治的实现是一个多向度、多层次、多方面协同推进的过程,只有从整体上把握党建引领、结构优化和服务回应,精准掌握其内在的逻辑关系,社区治理才能真正通向社区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