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与建议
2022-03-16王兴珍
王兴珍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畜牧兽医工作站 734000)
布鲁氏菌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病,畜间动物中牛羊感染较多,主要造成母畜流产,规模化养殖场中布病传染迅速,会对生产造成严重的损失。近年来布病在人间发生较多,通过调查,人感染布病情况和途径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是养羊户家中人接触染病羊只多,发病人数也多;二是相关从业者发病多,主要有个体兽医、牛羊规模养殖场中兽医和饲喂人员;三是由于食用了没有煮熟的牛羊肉或者没有煮开的牛奶;四是在布病免疫时,防护措施不当,也会造成防疫人员感染。布病对人的身体损害主要表现在对关节的损害,身体乏力,男性得睾丸炎,女性月经不调、得附件炎等。感染布病如果不及时治疗转为慢性,部分人会造成瘫痪,丧失劳动能力,甚至侵袭全身器官系统,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甘州区位于河西走廊,内陆河黑河穿越而过,自然条件优越,发达的农业提供了丰富的饲料饲草资源,促进了当地草畜产业的发展。甘州区成为张掖市畜牧业主产区,尤其是肉牛和奶牛产业在全省名列前茅。2021 年全区牛存栏25.18 万头,其中奶牛存栏3.4 万头。羊存栏100 万只,生猪存栏15.19 万头。畜牧业人均纯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近年来由于牛羊业发展势头较好,流通交易频繁,部分养殖户不按照防检疫要求进行报检,违法交易,个别规模场户不进行检测净化,导致畜间布病多发。畜间布病的流行传播引起人间布病的多发,布病成为当前严重影响人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的人畜共患病。最近几年,甘州区在畜间布病防控方面采取羊布病强制免疫、奶牛“两病”检疫、布病免疫6 个月后检测净化、对调入调出动物化验室检测、对检出阳性畜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宣传等方法进行布病防控,取得了一定成效。
1 甘州区近年布病防控措施
1.1 羊布病免疫试点及全覆盖免疫
1.1.1 羊布病免疫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甘肃省羊布病区域免疫试点工作指导意见》,2016年春季,张掖市选择甘州区靖安乡和平山湖蒙古族乡为全市羊布病免疫试点乡。两个试点乡用M5 疫苗共免疫绵羊16850 只、山羊44837 只,免疫试点结果表明,M5 疫苗免疫后30~40d 转阳率可达100%,但怀孕羊(特别是怀孕山羊)对M5 株疫苗反应强烈,造成母羊流产1106 只。
1.1.2 羊布病全覆盖免疫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甘肃省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推进羊布病区域性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 精神,张掖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张掖市羊布病区域性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 年羊布病试点免疫羊只61687 只;2017 年3 月全区进行羊的布病全覆盖免疫工作,存栏106.68 万只,用布病S2 苗免疫羊96.57 万只,应免免疫密度为92.66%;2018 年9 月全区羊只存栏96.44万只,用布病S2 苗免疫羊90.84 万只,应免免疫密度为96.44%;2019 年全区存栏羊只92 万只,用布病S2 苗免疫羊85万只,应免免疫密度为94.44%。4 年甘州区共计用布病疫苗免疫羊278.588 万只。
1.2 布病监测
1.2.1 转阳率检测
2017~2019 年在羊布病免疫结束后30、40d 对免疫羊进行了转阳率检测,检测结果见表1。2015~2020 年布病抗体检测统计情况见表2。
表1 2017~2019 年羊布病免疫后转阳率检测统计表
表2 2015~2020 年布病抗体检测结果
1.2.2 全区奶肉牛布病监测情况
全区2015~2020 年奶肉牛布病检测统计结果见表3。
表3 2015~2020 年奶肉牛布病检测结果
1.3 阳性畜扑杀
甘州区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 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对2015~2020 年检出的阳性畜全部进行扑杀,并对病畜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2 布病防控评估情况
2021 年2~4 月,省畜牧兽医局组织各地对“十三五”动物布病防控情况开展了系统评估,按照布病评估技术方案,甘州区对2016~2020 年布病防控工作进行了科学评估,通过自评,甘州区布病防控工作达到控制区标准。将《甘州区牛羊布病防控评估结果和风险分析报告》 上报省市畜牧兽医局,经过省市评估,甘州区退出布病免疫区,列为控制区。甘州区布病防控也由强制免疫变为检测净化方式。
3 对甘州区布病防控措施建议
3.1 停止免疫,进行检测净化
布病S2 苗口腔喷雾法免疫转阳率较低,甘州区平均转阳率测定仅为17.78%,并且在免疫过程中极易造成防疫人员感染,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停止甘州区羊布病全覆盖强制免疫工作,转为常规的检测净化工作。
3.2 加大检测净化工作力度
加强检测净化工作,加大兽医实验室建设力度,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在全区范围内对奶畜和种畜每年开展2 次检测,各乡镇制定羊布病检测净化计划,建立检测净化登记记录,每年检测净化30%以上的村社,每年羊只检测数量至少达到饲养量的30%以上,连续检测3 年,属地养羊散养户和规模场检测净化达100%覆盖。
3.3 加强调入畜监督检疫工作
加强调入畜禽监督检疫工作,凡调入区内饲养的布病易感畜必须检查调出地县级以上疫控中心实验室布病合格检测报告,同时做好落地监管工作,采取隔离措施的布病易感畜隔离期满经区动物疫控中心兽医化验室检测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后方可解除隔离。调往省外的按农业农村部或调入省的规定管理执行,禁止活羊从免疫区向甘州区跨县域流动。
3.4 强化消毒灭源和无害化处理
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厂和屠宰场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工作。检测出阳性畜后,对感染布病的牛羊要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控技术规范》 规定进行扑杀,对染病畜圈舍环境、放牧区域、污染的场地等按要求进行规范消毒,对病畜尸体及其流产胎儿、胎衣和排泄物、乳等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 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管辖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检出布病阳性畜的强制扑杀,并送至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我省有关布病扑杀经费补助办法,按规定逐级上报,对扑杀的阳性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助。
3.5 做好布病防控知识培训
加强布病防控及防护知识宣传工作,将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作为各级畜牧兽医重要培训内容,加大对从事养殖、屠宰、加工等相关高危职业人群布病防控及防护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杂志、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健康卫生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布病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印制布病防控宣传材料下发张贴,增强人民群众及相关从业人员对布病防控和防护知识知晓率,强化养殖者和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对从事布病检测净化工作的乡镇兽医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加强操作技术和个人防护方面的培训教育,确保操作规范,防护到位,不发生人员感染布病情况。
3.6 做好防疫人员保障工作
在布病检测净化工作中,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村级防疫员和兽医实验室工作人员由于采血大量接触患病牛羊或布病阳性血清,成为感染布病高危人群。要加大防护用品投资,对具体从事动物布病防控工作的人员配备必需的防护服、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定期开展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切实做好基层兽医人员生物安全防护工作。与保险公司协商,研究出台防疫人员专项保险政策,为羊布病检测净化提供坚强保障。出台《甘州区人畜共患病感染人员医疗救助办法》,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解决畜牧兽医人员感染布病后顾之忧。
3.7 强化部门协作,共同做好布病防控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合作,和区疾控中心及区人民医院及时沟通协调,进行定期会商和信息通报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防控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保障全区畜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