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浙江实践与未来方向
2022-03-15杜伟杰邱靓
文/ 杜伟杰 邱靓
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地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三农”发展路子走下去,充分发挥“千万工程”龙头作用,持续擦亮浙江“三农”金名片,努力以浙江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为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局多做贡献
近年来,浙江以“千万工程”龙头牵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省域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等,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省域新实践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浙江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践历程
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迭代“千万工程”、拓展创新载体抓手,率先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粮食生产屡创新高,农村环境和风貌显著改善,农民收入连续37年位居全国省区第一,稳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形成了农业农村与省域现代化全局协调同步推进的发展格局,总体历经三大阶段。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阶段(2003-2010年)。2003年6月5日,浙江启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也即“千万工程”,聚焦建设一批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生态家园和谐、生态文化繁荣,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适应、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村新社区,以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环境改善为重点,先后实施两轮工程。到2010年,浙江绝大多数村庄的人居环境得到了改善,基本完成全省村庄整治任务,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以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口的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之路。
“千村精品、万村美丽”阶段(2011-2020年)。2011年,浙江把“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启动“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省乡村沿着“千村精品、万村美丽”主线持续深化,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先后实施“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等专项行动,创建了一批美丽乡村先进县、示范县。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特色精品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迭代深化,特别是2018年9月27日,“千万工程”荣获联合国最高环保荣誉——“地球卫士奖”,被赞誉“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行,将产生变革性力量”。
“千村未来、万村共富”阶段(2021年以来)。2021年,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大背景下,为深化城乡关系重塑、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共同富裕,浙江出台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五年行动计划。2022年1月启动未来乡村建设,计划在未来五年内建设1000个以上未来乡村,打造形成“千村未来、万村共富、全域美丽”的现代版浙江乡村“富春山居图”。经过迭代升级,“千万工程”的核心从环境整治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再到全面振兴、共同富裕,主题主线一以贯之、内涵外延拓展丰富、目标任务不断跃升、载体抓手与时俱进,充分彰显“浙江味”“未来味”“共富味”,形成了省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范式。
新时代“三农”发展的新方位新特征
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新时代“三农”发展的新方位,在农业农村发展中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
城乡关系融合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从“城乡二元结构”转向“城乡融合发展”。2021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4.72%。从国外现代化发展的一般趋势看,当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的时候,就会出现逆城市化现象。当前,浙江城乡关系变化符合这一规律,农村已从被动接受城市反哺转向主动发力、内生驱动,城市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加速向农村流动,城乡大融合、大聚变的新趋势日益明显。
农业功能多样化。进入新世纪,我国迈入了农产品总量供给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时代。随着人们需求层次的提升,社会对农业所具有的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功能越来越重视。现在,农业不仅仅是提供农产品,还提供休闲旅游、文化体验,承载着田园牧歌、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增加农民收入等多种功能,农业被赋予了更多的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的时代内涵,农业的多重功能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和利用。
乡村产业延伸化。随着统筹城乡发展的推进,单纯靠传统农业已难以满足农业发展、农村兴旺和农民增收的需要。在城镇化、市场化、数字化的驱动下,各种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体现乡土气息的乡村产业快速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电商、休闲旅游、农事体验等新业态新模式方兴未艾,农村生产要素被激活,农业产业链不断延长、产品附加值不断增加,农村产业业态加快从传统农业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乡村产业转变。
经营主体多元化。长期以来,农业农村经营主体是农民。城乡格局的变化,促进了城乡间人员和资金、技术等要素双向流动,农村日益成为有利的投资场所、农业日益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业农村的经营主体已经从单一的农民发展成技能型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返乡农业创业者、大学生创客、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种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发展。
生产组织规模化。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承包经营极大调动了农民个体的积极性。随着农村经营体制的深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农业从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向组织化、规模化、园区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转变,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等生产联合体日益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方式,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加速衔接。
以“四个坚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省域新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提出“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等重要举措,为继续做好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浙江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实践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地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三农”发展路子走下去,充分发挥“千万工程”龙头作用,持续擦亮浙江“三农”金名片,努力以浙江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为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局多做贡献。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和省域现代化“两个先行”的重大原则,充分彰显农业农村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突出政策集成,更加注重政策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带动性,切实做到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坚持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把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紧扣城乡关系重塑,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把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导向,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构建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就业机会和产业链增值收益留给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在乡村形成人才、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
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把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作为有机整体,以农民为核心,统筹推进“人”“物”“治”的现代化,特别是立足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这一现实,加快建立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让广大农民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中同步迈向现代化。
坚持以深化改革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于向改革要活力,要紧扣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根本问题,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石,以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保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充分发挥亿万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增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