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甲骨地名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2022-03-15马盼盼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
马盼盼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
甲骨文中的地名,据目前所统计,共有约640个,(1)本文所论“地名”,包括“盂”“疐”“丧”等地名专名与“奠”“兆”“次”等地名通名,不包括族名和方伯名。这是研究商代地理十分丰富且珍贵的史料。从甲骨文发现至今120多年,甲骨文地名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地名的数量基本确定,主要地名的地望考释基本都已涉及。但同时也存在重大的问题,即地名定点尤其是田猎地及黄组“征人方”所经地,存在众多分歧,这其中有甲骨材料选取不当、文字考释错误,也有研究方法运用不当等原因。已有多位学者对甲骨文地名的研究作了学术史的回顾。(2)如钟柏生将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个别地名的考释,第二阶段是有系统的分类研究(钟柏生: 《殷商卜辞地理论丛》,台北: 艺文印书馆,1989年,第11页;后收入宋镇豪主编: 《甲骨文献集成》,成都: 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7册,第331页)。郑杰祥将之前的研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孙诒让《契文举例》的写就开始,至林泰辅《甲骨文地名考》的发表结束,第二阶段从郭沫若《卜辞通纂》始,至董作宾《殷历谱》的问世,第三阶段以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始,至钟柏生《殷商卜辞地理论丛》的出版结束(郑杰祥: 《商代地理概论》,郑州: 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前言”,第13—14页;后收入宋镇豪主编: 《甲骨文献集成》第27册,第443页)。马宝春、宋久成对甲骨文地名研究史作了细致的划分和论述(马宝春、宋久成: 《中国最早的历史空间舞台: 甲骨文地名体系概述》,北京: 学苑出版社,2013年,第20—26页)。许世和在其硕士论文中以研究方法为切入点对甲骨文田猎地名的研究史进行了回顾(许世和: 《甲骨田猎地名的初步整理——以三种田猎地名表的对比为中心》,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19年,第1—4页)。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整理,旨在厘清一些焦点问题,如“田猎区”“征人方”问题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阶段: 初创期(1904—1933年)
这一阶段以孙诒让先生、王国维先生、林泰辅先生等为代表。
孙诒让先生《契文举例》是第一部考订甲骨文的著作,其中的“方国”篇整理了20个“国名”。(3)孙诒让: 《契文举例》“方国第七”,上海蟫隐庐印行石印本,1927年,第31—39页;后收入宋镇豪主编: 《甲骨文献集成》第7册,第180—184页。本篇写成于1904年。虽然不是地名,且受当时材料和研究水平的限制,这些“国名”在释读方面有许多错误之处,但是其在甲骨文地理研究方面的首创之功还是不容忽视的。(4)参见郑杰祥: 《商代地理概论》,“前言”,第6页。所以我们将其作为甲骨文地名研究的开端。
真正开始对甲骨文地名进行地望考释的为王国维先生,其于1915年发表的《殷虚卜辞中所见地名考》一文认为卜辞的地名有200多个,并参照古籍考订了龚、盂、雝、亳、曹、杞、、雇八个地名的地望,指出这八个地方“皆在河南、北千里之内,又周时亦有其地,殆可信为殷天子行幸之地”。(5)王国维: 《殷虚卜辞中所见地名考》,《观堂集林(附别集)》,北京: 中华书局,1959年,第1154—1155页;后收入宋镇豪主编: 《甲骨文献集成》第28册,第43页。这篇文章的首次发表当是在1915年。王国维先生文献功底深厚,加之接触了一些新的出土材料,其创立的“二重证据法”,至今都是研究古文字最经典的方法,他参照文献考证的这八地的地望,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同。
日本学者研究甲骨地名始于林泰辅先生。他在《甲骨文地名考》一文中,共整理地名300余个。(6)据闻宥先生译文所记,林泰辅先生原文于大正八年即1919年发表于《东亚之光》。本文转引自闻宥先生译文。闻宥先生译文分两部分出版,第一部分见林泰辅: 《甲骨文地名考》,闻宥译,《国立中山大学历史语言研究所周刊》第9集第104期,1929年,第1—7页;第二部分见林泰辅: 《甲骨文地名考(续)》,闻宥译,《国立中山大学历史语言研究所周刊》第10集第105期,1929年,第17—30页。林泰辅先生绘有《龟甲兽骨地名图》,将其地望考释成果以更直观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份《龟甲兽骨地名图》“是第一幅考释卜辞地名的示意地图”。(7)郑杰祥: 《商代地理概论》,“前言”,第7页。
这一阶段,学术界开始注意到甲骨文中的地名,有意识地将甲骨文中的地名提炼出来,并尝试对其地望进行探讨。(8)郑杰祥: 《商代地理概论》,“前言”,第13页。学者们的特点是对传世文献比较精通,且对金文有一定的了解。在地望考释的过程中,虽然已经注意将甲骨文中某个地名与青铜器铭文中某个相同或相似的字联系起来,但是并没有形成系统的方法论。所运用的研究方法主要还是“文献比勘法”,这也是地名研究最经典的方法,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即王国维先生的《殷虚卜辞中所见地名考》。但是,“文献比勘法”有其可操作性,也有其局限性。林泰辅先生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指出“盖此吻合之文字虽可定为同字若同音,而必欲悉断为同指一地,当太早计”,(9)林泰辅: 《甲骨文地名考》,《国立中山大学历史语言研究所周刊》第9集第104期,第1—2页。即甲骨文中某个地名虽然与传世文献中的某个地名同形同音,但是如果就断定两者所指为一地,则稍嫌武断。但是,如果一个字在多种文献中都有出现,并且与地理环境并不矛盾,则可以假定为即后世之某地。
第二阶段: 发展期(1933—1959年)
这一阶段,以郭沫若先生《卜辞通纂》(10)郭沫若: 《卜辞通纂》,《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2卷,北京: 科学出版社,1983年。《卜辞通纂》于1933年在日本首次出版。为开端,以董作宾先生、陈梦家先生、岛邦男先生为代表。曾毅公先生的《甲骨地名通检》(11)曾毅公: 《甲骨地名通检》,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铅印本,1939年。和岛邦男先生的《甲骨卜辞地名通检》(12)岛邦男: 《甲骨卜辞地名通检(一)》,日本甲骨学会编: 《甲骨学》第6号,东京: 汲古书院,1958年,后收入宋镇豪主编: 《甲骨文献集成》第6册,第374—377页;岛邦男: 《甲骨卜辞地名通检(二)》,日本甲骨学会编: 《甲骨学》第7号,东京: 汲古书院,1959年,后收入宋镇豪主编: 《甲骨文献集成》第6册,第378—381页。本文转引自《甲骨文献集成》。,是这一阶段的代表作。
郭沫若先生《卜辞通纂》首先运用了“系联法”来研究地名。此后,学术界也多沿用此方法。在此书的序中,作者说到“帝乙亦好畋游,其畋游之地多在今河南沁阳附近”,(13)郭沫若: 《卜辞通纂》,《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2卷,第13页。并举《卜》635(《合集》37551)、《卜》657(《合集》37547)、《卜》642(《合集》37620上半部)以证之。据这三版四条卜辞,可得出噩、衣、盂、雝四地相近。郭沫若先生认为卜辞中的“衣”当读为“殷”,“衣”地即“殷城”,“殷城”在今河南沁阳,即卜辞中的“衣”地在今河南沁阳。如此,则上述四地都位于沁阳地区。这也是“沁阳田猎区”的由来。而事实上卜辞中的“衣”并不用为地名,这一点,李学勤先生在《殷代地理简论》一书中已指出。(14)李学勤: 《殷代地理简论》,北京: 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7页;后收入宋镇豪主编: 《甲骨文献集成》第27册,第300页。但郭沫若先生首先运用“系联法”将卜辞中的地名联系起来,将卜辞地名研究推进到新的阶段。
董作宾先生《甲骨文断代研究例》(以下简称“《断代》”)关于“帝辛时的征人方”卜辞,应当是董氏在对卜辞进行分期断代整理的过程中发现的,这部分内容在以往的研究中都被学者们忽略了。董氏开始意识到卜辞之间的关联性,着手对“征人方”卜辞进行排谱,并对此役所经过的地点地望进行考释。董氏根据传世文献关于“纣克东夷”之说与铜器铭文上“征人方”的记载,以及殷墟一个鲸鱼肩胛骨的出土,(15)董氏认为此鲸鱼的肩胛骨,来自海滨,是“征人方”战役的胜利品。见于董作宾: 《甲骨文断代研究例》,《董作宾先生全集甲编》,台北: 艺文印书馆,1977年,第409页。认为卜辞中的“人方”即为“东夷”。此次战役所经之地,皆在山东境内。此部分内容结尾,董氏提出:“关于殷卜辞中地名,当以古籍中异名,详加参证,作系统的整理,如田游之辞,言某日至某地,步于某地,践于某地,入于某地,皆可由日期多少计行程远近,以见两地距离若何,并以今地证之,乃能真确。”(16)董作宾: 《甲骨文断代研究例》,《董作宾先生全集甲编》,第413页。如此,将日程转换成行程,地与地之间的关系更加清晰直观。“分期断代”以及“‘征人方’卜辞排谱”都为之后甲骨地名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董作宾先生《殷历谱》一书是对《断代》一文的继承和发展,在此书中,董氏根据卜辞的系联将杂乱无章的卜辞进行编排,形成一个个的历谱。在“帝辛日谱”中,董作宾先生再次对“征人方”卜辞进行编排,尝试复原此次战役的路线。董氏认为卜辞中的“人方”位于殷东,征人方途中所经地多与田猎地重见,所以认为“殷人历世田狩之地,大都在‘大邑商’之东及东南,约当今泰山、蒙山、峄山之西麓”,(17)董作宾: 《殷历谱》,《董作宾先生全集乙编》,台北: 艺文印书馆,1977年,第701页;后收入宋镇豪主编: 《甲骨文献集成》第31册,第352页。“东土有‘田猎区’为自武丁以至帝辛历代殷王田游所必至,故其地名之见于卜辞者亦夥”。(18)董作宾: 《殷历谱》,《董作宾先生全集乙编》,第751页。这与其在《断代》中论述武丁田游地名“并、梌、噩、盂、宫、温,多在黄河以北及其附近”(19)董作宾: 《甲骨文断代研究例》,《董作宾先生全集甲编》,第435页。的说法相背,应该是董氏通过整理“征人方”卜辞发现其中一些地名也多次出现在田游地名中,这使得董氏重新审视商代田猎区的所在。这之后很长时间内,关于卜辞田猎地的研究基本上都在郭沫若、董作宾先生所创立的框架范围之内,一部分支持郭沫若先生的看法,认为是“沁阳田猎区”,另一部分支持董作宾先生的看法,认为田猎区位于殷东。
曾毅公先生《甲骨地名通检》共整理地名424个,检索表以地名的笔画顺序排列,不可识者编入待考部分。此文为《商代地理考》的附编,主要起检索的功能,每个地名下都有其所在甲骨的出处,没有考释。
陈梦家先生《殷虚卜辞综述》有关甲骨文地名的内容集中在“方国地理”“政治区域”二章。“方国地理”章,陈氏统计卜辞中的地名约有500多个,提出地名的考证“应当以历史地理的方法去处理,即是某个地区上在某个时代的某些人民的活动历史。孤立的小地名,应与范围较大的区域,即某个邦族或国家的活动范围,相系联”。(20)陈梦家: 《殷虚卜辞综述》,北京: 科学出版社,1956年,第249页;后收入宋镇豪主编: 《甲骨文献集成》第35册,第110页。陈氏对于甲骨文地名研究的方法并没有实质上的突破,其贡献主要在于提出“以历史地理的方法去处理”这一思路。一个地名,孤立地去考证,可能会从文献中找到多个相关的地名,这时候就需要回归甲骨地名材料本身,就其前后所附加的区域字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地名来全盘考虑。某地若是有“某”的记载,则其地当是曾经驻扎过军队,为军事点,其地理位置、地形条件应该具有某种战略意义。某地若是有“某麓”的记载,则其地当有山丘,而不应是低洼之处。这一点在判断对应传世文献中哪处地名是非常重要的。其次,“田猎区”所在的讨论,也体现了“以历史地理的方法去处理”这一思想。陈氏指出:“所田之处,多在泽薮与山麓,卜辞的‘鄈麓’(或省称为鄈)在太行山足下,其它的麓亦当如此求之。……此地区自古以来为田猎之所,魏献王田于大陆,而《春秋》僖二十八‘天王狩于河阳’,亦当在此。”(21)陈梦家: 《殷虚卜辞综述》,第262页。
这一阶段,在研究方法上较之前一阶段有很大进步,“系联法”的创立和使用也大大推动了这一阶段甲骨地名的研究。董作宾的“断代”“排谱”、陈梦家“以历史地理的方法去处理”,都为甲骨文地名、方国名的研究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方法。甲骨地名的两大问题也逐渐清晰起来,那就是商王田猎区的问题和帝乙帝辛时期伐人方的问题。由于田猎地地名与伐人方途中所经过的地名有许多重见的现象,所以由郭沫若先生所创立的“沁阳田猎区”受到很大冲击。
第三阶段: 繁荣期(1959—1994年)
这一阶段始于李学勤先生的《殷代地理简论》,以李学勤先生、松丸道雄先生、钟柏生先生、饶宗颐先生为代表。最显著的特征是多部殷商地理专著的问世。
李学勤先生《殷代地理简论》作为第一部专门论述殷代地理的专著,在甲骨文地名、方国名研究的学术史中是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的。该书的体例充分体现了从上一阶段开始凸显的两大问题,即田猎区问题与征人方问题。第一章“殷、商与商西猎区”的行文方式继承和发展了岛邦男先生于《研究》中所使用的方法,即通过“系联法”将杂乱的地名织成一张张网,在每张网中找出一个地名作为该区域的名称。作者虽然不同意郭沫若先生的看法,指出“衣”不是地名,但还是认为殷代卜辞中所见猎区,“可考的绝大部分位在天邑商西部及西界外”。(23)李学勤: 《殷代地理简论》,第15页。在第二章,李学勤先生在董作宾先生征人方日谱的基础上进行删改、补充,对“帝乙十祀”相关卜辞重新进行排谱,尝试复原当时的行军路线。由于受到“沁阳田猎区”的影响,李学勤先生认为帝乙此次出征是西征。同时李学勤先生还指出,商末“征人方”不是一次战役,而是两次,另一次发生在“帝乙十五祀”。正如李学勤先生在一次采访中所说:“简单地说,这本书(《殷代地理简论》)主要是根据殷代的甲骨卜辞和铜器铭文史料,试图通过排谱的方式解决这样的几个问题: (1) 殷代中国(商王朝)的政治地理结构是怎样的;(2) 殷代王朝的疆域有多大;(3) 商王朝主要城市的位置和山川的名称;(4) 商王朝以外有哪些方国,他们与商的关系如何;(5) 商王朝对外战争的地理问题等。”(24)康香阁: 《再访李学勤先生——治学经历(1955—1976)》,《邯郸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第7页。李学勤先生古文字根底深厚,对青铜器铭文、简帛文字等有深入的研究和认识,在甲骨文地名研究过程中,也多将甲骨文与其他载体材料相联系,往往能得出比他人更接近事实的结论。正是这一优势,使得李学勤先生在之后的研究中不断纠正自己错误的认识,更新地名研究相关成果。
松丸道雄先生《殷墟卜辞中の田猎地について—殷代国家构造研究のために—》(25)松丸道雄: 《殷墟卜辞中の田猎地について—殷代国家构造研究のために—》,《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第31册,1963年;后收入宋镇豪主编: 《甲骨文献集成》第28册,第1—42页。本文转引自《甲骨文献集成》。一文是第一篇关于甲骨文中田猎地研究的专题文章,文章第六部分将田猎区与殷商国家构造的研究结合起来。该文总结了以往学者们关于田猎区研究的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以王国维先生、郭沫若先生、陈梦家先生、李学勤先生为代表,主张田猎区位于沁阳附近;第二种观点以董作宾先生为代表,主张田猎区位于泰山附近;第三种观点以林泰辅先生、岛邦男先生为代表,主张田猎区位于殷商以北地区。而松丸道雄先生认为商王的田猎活动是从一个中心点出发,一日之内往返,甲骨文中的田猎地分布在以殷都为中心,直径15—20公里的范围内。
钟柏生先生《殷商卜辞地理论丛》(以下简称“《论丛》”)从田游、方国、农业、记事四个方面来讲甲骨文中的地名。《论丛》对于甲骨地名研究最大的贡献在于对“系联法”的评价上(见下文)。
饶宗颐先生、沈建华先生《甲骨文通检》一书优点在于材料搜集范围广,除《甲骨文合集》外,还收录了《小屯南地甲骨》,散见于英、法、日、加等国收藏的甲骨和周原等地新出甲骨,其所整理出的地名更加丰富全面。(26)饶宗颐、沈建华: 《甲骨文通检》第5册田猎,香港: 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9年。作者在前言中根据《史记·殷本纪》《竹书纪年》等传世文献的记载,认为河、渭地区才是晚商诸王弋猎田游之所。又据《御览》卷八三引《帝王世纪》所记帝纣七年“六月发民猎于西山”,一作“西土”,认为终纣之世,未闻狩于东方之记录。(27)饶宗颐、沈建华: 《甲骨文通检》第5册田猎,第15页。至于“征人方”的“人方”,饶宗颐先生认为当是“夷方”,而“夷方”应当是指西夷。又引《华阳国志·南中志》记载南中为“夷越之地”;《孟子·离娄》言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东夷、西夷并举,说明在汉代,“夷”称不限于东夷。(28)饶宗颐、沈建华: 《甲骨文通检》第5册田猎,第18页。
这一阶段并没有寻求到新的研究方法,贡献在于对“系联法”的评价。钟柏生先生将“系联法”细化为“干支系联法”“同版系联法”“异版系联法”,并指出“系联法”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在使用“干支系联法”时需要注意占卜主体在占卜结束后,是否到了占卜所要去的地方,如果不能肯定占卜主体确实去了该地,运用“干支系联法”就需要慎重了。其次,“异版系联法”(又可称为“间接系联法”),“这种方法,看起来是很简单,实际上系联起来,其危险性相当大。它的最大作用只不过证明某地可能是在某地附近而已!并不能像干支系联法一样,将两地的距离换算成日数,这点在运用时必须要留意的”。(29)钟柏生: 《殷商卜辞地理论丛》,第33—34页。这三种方法,“干支系联法”可以说是“同版系联法”中包含干支的一种。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同版系联法”和“异版系联法”都只能说明某地和某地相近,“干支系联法”则可以根据干支之间的时间差,进而得出两地之间的大概距离。“卜辞地名经过上述三种方法系联之后,地名与地名之间才有比较固定的关系,一旦其中若干重要的地名考订出来之后,一组一组的田游路线与地名网,便可以很顺利地绘制出来”。(30)钟柏生: 《殷商卜辞地理论丛》,第35页。虽然这三种方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可以将卜辞中一个一个独立的地名联系起来,组成路线,进而组成地名网,但是也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定点,这个地点必须定位精确,这样其他的地点才可能被定位在相对正确的位置上,如果这个定位有偏差,则其后一连串的地点都会偏离它本来的位置。
研究内容上,这一阶段在“沁阳田猎区”“泰山田猎区”的基础上,又有饶宗颐先生提出的“河、渭田猎区”,松丸道雄先生提出的“殷都中心点论”。甲骨文地名研究情况更加复杂化。
第四阶段: 突破期(1994—2010年)
这一阶段我们以郑杰祥先生的《商代地理概论》一书为始,代表学者有李学勤先生、陈炜湛先生、松丸道雄先生。
郑杰祥先生的《商代地理概论》在前言部分对前人的研究作了非常精辟的总结,对每个时代研究的焦点和方法作了说明,并对九十年来殷墟卜辞地理的研究划分了阶段,商代地理研究的进程有了清晰的脉络。郑杰祥先生认为商王的主要田猎区不在沁阳附近,也不在山东泰山附近,而是在“商代王畿以东的古黄河两岸,其范围大致在今河南省濮阳市以及新乡市以东和山东省的西部地区”,(31)郑杰祥: 《商代地理概论》,第79—80页。同时,作者并没有否定沁阳附近和泰山附近有田猎地的存在,只是与其所考证的“濮阳田猎区”(32)郑杰祥: 《商代地理概论》,第155页。相比规模较小。郑杰祥先生对于甲骨地名研究方法的贡献一是提出了科学运用考古资料,将地名研究与考古资料联系起来。但是遗憾的是,书中所用考古资料,多直接来源于《文物地图集》,没有对遗址性质进行分析,结论稍欠说服力。另一贡献当是将甲骨文地望考释成果应用到古黄河下游部分河道的研究中。运用甲骨文地名来研究古黄河河道,是一种新的研究方向,二者的研究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古黄河河道在今郑州至今大名段,主要的矛盾集中在古宿胥口之下,是走“宿胥故渎”,还是走“大河故渎”,对甲骨文中与“河”有关的地名地望进行全面细致的考释,一定会对复原古黄河下游部分河道有积极意义。
陈炜湛先生《甲骨文田猎刻辞研究》(33)陈炜湛: 《甲骨文田猎刻辞研究》,南宁: 广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后收入宋镇豪主编: 《甲骨文献集成》第25册。对“系联法”作了评价,认为“用干支系联法推断某些田猎地之间的相对距离或曰行程日数,其可信程度取决于同版诸辞是否均记有占卜地”,“仅凭干支系联判断两地间行程日数,伸缩性很大,可靠性很小”。(34)陈炜湛: 《甲骨文田猎刻辞研究》,第62—64页。对于学术界讨论激烈的“田猎区”的问题,陈炜湛先生也作了探讨。陈炜湛先生首先总结了以往国内外学者关于甲骨文田猎区研究的概况,认为“沁阳说与泰山蒙山说一东一西,正好相对,二者必有一误。华北原野说范围失之过宽,以安阳为半径之田猎区说失之过窄,二者针锋相对,亦必有一误”。(35)陈炜湛: 《甲骨文田猎刻辞研究》,第67页。而后,陈炜湛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从武丁至帝辛,并无一固定的田猎区,只是从廪辛康丁至帝辛百余年间,有二十九个田猎地贯穿其间,大概可以视为“田猎区”,从这些田猎地的地望来看,“沁阳田猎区”的说法大概是最有说服力的。(36)陈炜湛: 《甲骨文田猎刻辞研究》,第67—69页。
松丸道雄先生《再论殷墟卜辞中的田猎地问题》(37)松丸道雄: 《再论殷墟卜辞中的田猎地问题》,吴荣曾主编: 《尽心集: 张政烺先生八十庆寿论文集》,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45—56页;后收入宋镇豪主编: 《甲骨文献集成》第28册,第124—127页。本文转引自《甲骨文献集成》。是其《殷墟卜辞中の田猎地について—殷代国家构造研究のために—》一文之后的又一篇关于田猎地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松丸道雄先生重申且进一步论证了殷王的田猎乃是一种“当日往返”的活动,有一个中心点,田猎地在这个中心点20公里内,这个中心点就是殷王的居住地。此外,根据最新的考古研究成果(主要指海外),认为安阳殷墟并非殷都,商代的都城位于现在的汤阴县,“这一带地处黄河、淇水、洹水三河之间,又有太行山及其支脉绵延其南,确实是理想的建都之所。在它周边地区,也许正分布着理想的田猎之地”。(38)松丸道雄: 《再论殷墟卜辞中的田猎地问题》,吴荣曾主编: 《尽心集: 张政烺先生八十庆寿论文集》,第45—46页。
这一阶段,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李学勤先生关于“征人方”相关研究的几篇文章。李学勤先生在《殷代地理简论》一书中曾认为商末“征人方”是西征,“人方”位于殷商的西面,这是由于受“沁阳田猎区”的影响。这一阶段李学勤先生陆续发表《海外访古续记(九)》(39)李学勤: 《海外访古续记(九)》,《文物天地》1994年第1期,第37—39页;后收入李学勤: 《四海寻珍》,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14—115页。《重论夷方》(40)李学勤: 《重论夷方》,陈梧桐主编: 《民大史学》第1期,北京: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5页;后收入李学勤: 《走出疑古时代(修订本)》,沈阳: 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00—203页;后又收入李学勤: 《当代学者自选文库: 李学勤卷》,合肥: 安徽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90—96页。《夏商周与山东》(41)李学勤: 《夏商周与山东》,《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第332—337页。《论新出现的一片征人方卜辞》(42)李学勤: 《论新出现的一片征人方卜辞》,《殷都学刊》2005年第1期,第1—3页;后收入郭旭东主编: 《殷商文明论集》,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5—9页;又收入李学勤: 《文物中的古文明》,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134—138页。《商代夷方的名号和地望》(43)李学勤: 《商代夷方的名号和地望》,《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4期,第3—7页;后收入李学勤: 《文物中的古文明》,第186—194页。《帝辛征夷方卜辞的扩大》(44)李学勤: 《帝辛征夷方卜辞的扩大》,《中国史研究》2008年第1期,第15—20页;后收入李学勤: 《通向文明之路》,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70—78页。等文章。在《夏商周与山东》一文中,李学勤先生在《海外访古续记(九)》《重论夷方》二文的基础上总结出三点证据以证明“商末的夷方与东夷当为同一事”,这三点考古学证据为“‘索’氏铜器”“‘杞’国铜器”“‘小臣醜’有关铜器”,李学勤先生在这篇文章中讲道:“商代离我们已很遥远,后世地名相同或相似的又多,如果单纯互相比附,即使找到一串共同地名,终究有些危险。再说,甲骨文的地名也有异地同名的,光靠系联的方法,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要真正确定甲骨文地名的方位,还有赖于考古学提供有力的证据。”(45)李学勤: 《夏商周与山东》,《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第335页。这三篇文章奠定了李学勤先生向东探寻“夷方”地望的例证基础。随后李学勤先生在《论新出现的一片征人方卜辞》一文中,引《殷墟甲骨拾遗·续二》文中054号胛骨(46)焦智勤: 《殷墟甲骨拾遗·续二》,《殷都学刊》(安阳甲骨学会论文专辑),2004年。该版甲骨后收入段振美等编著: 《殷墟甲骨辑佚》,文物出版社,2008年,第689号。有关于“人方”伐东国,商王向东方的诸侯宣告“人方”的记录,证明其向东探寻“夷方”地望是十分正确的思路。而后在《商代夷方的名号和地望》一文中,李学勤先生讨论了无名组和黄组卜辞中都出现的“征夷方”战争,指出这两次战争所涉地名多有重复,所以两次战争所征伐的对象应该是一致的。这一发现,使李学勤先生由之前总在“夷方”还是“人方”之间摇摆不定的态度转变为坚定地认为无名组和黄组中的都是“夷方”。这样一个转变使李学勤先生重新审视无名组和黄组的时代,之前甲骨文分期分类的成果普遍认为无名组的时代下限是文丁之时,所以李学勤先生认为无名组“征夷方”的商王是文丁。但由于无名组“征夷方”卜辞和黄组“征夷方”卜辞之间存在许多相同的地点和人物,所以李学勤先生在《帝辛征夷方卜辞的扩大》中详细论述了无名组卜辞中的“征夷方”与黄组卜辞“征夷方”是同一件事,并得出“无名组晚期卜辞下限到帝辛”(47)李学勤: 《帝辛征夷方卜辞的扩大》,《中国史研究》2008年第1期,第15页。这一结论。马智忠先生在《殷墟无名类卜辞的整理与研究》一文中对李学勤先生的观点进行进一步补充,证明“无名黄间类卜辞所属时代是上起武乙前期,下至帝辛时期”。(48)马智忠: 《殷墟无名类卜辞的整理与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18年,第165页。李学勤先生《帝辛征夷方卜辞的扩大》一文,“不仅是对殷代地理的一个重要推进,于无名组年代的认识,亦意义重大”。(49)陈絜: 《李学勤先生殷代地理研究成就浅述》,《出土文献》2020年第1期,第146页。
与上一阶段相比,这一阶段的突破表现在考古成果的运用,郑杰祥先生在《商代地理概论》前言中指出应“充分运用考古资料……考古资料较之文献资料还要更加可靠和更为可贵”。(50)郑杰祥: 《商代地理概论》,“前言”,第16—17页。李学勤先生在《殷代地理简论》中就多次将铜器铭文与甲骨文地名研究相结合,在这一阶段中更是注重将田野考古发掘成果特别是有出土信息的青铜器研究成果运用到甲骨文地名研究中来,大大推动了商代地理的研究。李学勤先生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对下一阶段陈絜等人的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五阶段: 重构期(2010年至今)
这一阶段以孙亚冰先生、林欢先生《商代地理与方国》(51)孙亚冰、林欢: 《商代地理与方国》,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为始,代表学者有韦心滢先生、陈絜先生等。
孙亚冰先生、林欢先生《商代地理与方国》是目前商代地理研究最新的成果,运用的材料最新且最丰富,充分利用金文、货币文字、简帛文字等其他文字资料。其成果之一在于运用军事卜辞的材料来界定王畿区的范围,这是一个全新的视角。其二,编排体例上,不仅关注地名和方国的研究,更着眼于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地理和交通地理等全方位的研究,从而使商代的地理更加立体和丰富。其三在于进一步将地名研究与考古成果联系起来。较之《商代地理概论》,孙、林之书进步之处在于所使用的考古材料都是与商有关的,时代上是可以说得通的。但是主要体现在方国的研究中,这里就不再赘述。
马保春先生、宋久成先生《中国最早的历史空间舞台: 甲骨文地名体系概述》是最新的关于甲骨文地名研究的著作。该书最大的成果在于第一次全面细致地对甲骨文地名研究史作了分阶段回顾。作者着眼于甲骨文中所有的地理字眼,包括山川河流、亭台宫室等。但书中整理的地名,或有不当之处,在使用时需要谨慎对待。
韦心滢先生《殷代商王国政治地理结构研究》(52)韦心滢: 《殷代商王国政治地理结构研究》,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一书将殷商后期王国的政治领域分为王畿、近畿、边域。韦心滢先生对商王国近畿区按王卜辞和非王卜辞分节论述。其所运用的主要是“子某”一类的卜辞,作者认为:“本书上列子……皆在其生存的同期,能发现与之对应的地名,应即子的领地。故这些‘子’应是已成家立族,在固定活动空间地域(同名地)已具较大宗族规模的独立氏族。而从‘子’所担负的职责多寡,还能推测其家族发展的规模与距离王畿的远近。”(53)韦心滢: 《殷代商王国政治地理结构研究》,第174页。但事实可能并非这么简单,如“子”与“地”,“子”所活动的区域位于殷西,但“地”却是在殷东,作者也注意到这种矛盾,解释到“或许可以理解成辞(4)(按,即《合集》6209)那次方来袭情势严峻,王甚至都有亲征之意,更何况征调位居东方的子前往作战”。(54)韦心滢: 《殷代商王国政治地理结构研究》,第176页。在卜辞中,“子某”的活动范围与“某地”之间并非一种确定、稳定的关系。韦心滢先生此书将殷代地域分为“王畿”“近畿”“边域”三个部分,在“王畿”与“边域”之间划分出一个“近畿”区,是十分具有启发性的,但是由于对甲骨材料的运用偶有不当之处,所得结论的可信度也稍受影响。
陈絜先生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卜辞地名研究的文章。(55)陈絜: 《〈方鼎〉铭与周公东征路线初探》,《古文字与古代史》第4辑,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5年,第261—290页;陈絜、赵庆淼: 《“泰山田猎区”与商末东土地理——以田猎卜辞“盂”“”诸地地望考察为中心》,《历史研究》2015年第5期,第56—75页;陈絜: 《卜辞京、鸿地望与先秦齐鲁交通》,《史学集刊》2016年第6期,第4—10页;陈絜: 《“鸡麓”地望与卜辞东土地理新坐标》,《古代文明》2017年第1期,第42—47页;陈絜: 《卜辞滳水与晚商东土地理》,《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4期,第29—44页;陈絜: 《卜辞雍地地望及其他》,《中华之源与嵩山文明研究》第3辑,北京: 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199—206页;陈絜、田秋棉: 《卜辞“龟”地与武丁时期的王室田猎区》,《故宫博物院院刊》 2018年第1期,第6—24页;陈絜: 《卜辞中的祡祭与柴地》,《中原文化研究》2018年第2期,第89—96页;陈絜: 《过甘敦鼎铭与商周东土过族》,《邯郸学院学报》2019年第3期,第51—55页;陈絜: 《戍甬鼎铭中的地理问题及其意义》,《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9年第9期,第150—160页;陈絜: 《作册旂组器中的地理问题与昭王边域经营策略》,《南方文物》2019年第3期,第167—172页;陈絜: 《甲骨金文中的“”字及其相关问题之检讨》,《青铜器与金文》第3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136—149页;陈絜、王旭东: 《殷墟甲骨中的望乘与望地——兼谈卜辞“虎方”之有无》,《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第1—6页;陈絜: 《商周东土夏遗与夏史探索》,《历史研究》2020年第1期,第43—67页;陈絜: 《滕州所出妊爵在商周地理研究中的意义》,《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第67—73页;陈絜: 《两周金文中的繁地与西周早期的东土经略》,《中原文物》2020年第1期,第71—76页;田秋棉、陈絜: 《商周、寻、谭诸地的纠葛及相关历史问题之检讨》,《史学集刊》2021年第1期,第84—91页;陈絜: 《“伯或征邵”与晚商沚族——兼论卜辞地名地理研究在古文字考释中的辅助作用》,《故宫博物院院刊》2021年第4期,第4—19页。在研究过程中,陈絜先生注重吸取甲骨缀合的成果;注重梳理卜辞中的田猎地名,尤其是与“征人方”卜辞中重见的地名,在整理的过程中,运用到分期分组的思想;注重传世文献中能与卜辞地名相联系的地名,尤其是《左传》中所记载的;注重将卜辞地名与西周早中期铜器铭文中的地名相联系;注重运用地名研究的成果解决文献所载史实的问题。陈絜先生认为“著名的‘沁阳田猎区’说不可尽信,真正的商末田猎区似在东土,目前看来基本是在以泰山为中心,以古济水、汶水、淄水与渤海为四至的范围之内,今姑且称之为‘泰山田猎区’”。(56)陈絜、赵庆淼: 《“泰山田猎区”与商末东土地理——以田猎卜辞“盂”“”诸地地望考察为中心》,《历史研究》2015年第5期,第75页。
这一阶段也涌现了一批优秀的硕博论文,门艺《殷墟黄组甲骨刻辞的整理与研究》(57)门艺: 《殷墟黄组甲骨刻辞的整理与研究》,博士学位论文,郑州大学,2008年。此文发表于2008年,从时间上来说,当属于第四阶段。作为硕博论文的代表,为叙述方便,将其归入第五阶段论述。一文对甲骨地名研究的意义在于甲骨的缀合以及“征人方”卜辞的排谱。作者在黄组卜辞缀合工作上成果众多,卜辞的缀合,对地名之间的“系联”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杨杨《商代田猎刻辞研究》(58)杨杨: 《商代田猎刻辞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2014年。将早期卜辞中的地名进行分组整理并对某些地名地望进行考释,在具体考释中,同时兼顾该地在其他各期卜辞中的分布情况,更为重要的是,将地望的考释与在其地所获动物的生存环境联系起来,其结论更有说服力。对于早晚期“周边田猎地”(59)作者通过整理与某个田猎地相关的卜辞,归纳出以某个田猎地为中心的地名组,根据地名组中地名之间联系的紧密性,又分为核心区与周边地区。的变动,作者提出“应当是猎物种群的变动所引起”。(60)杨杨: 《商代田猎刻辞研究》,第135—136页。闫爽《李学勤〈殷代地理简论〉研究》(61)闫爽: 《李学勤〈殷代地理简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18年。对李学勤先生《殷代地理简论》一书所引释文进行校订,并对其中所涉及的地名作了集释,为商代地理研究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许世和《甲骨田猎地名的初步整理——以三种田猎地名表的对比为中心》的第一章深入细致地探讨了甲骨文田猎地名研究方法的问题,对各个方法运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都有很全面的论述。其文还对《甲骨文田猎刻辞研究》《商代地理与方国》《中国最早的历史空间舞台: 甲骨文地名体系概述》三书所整理的商代田猎地地名表进行比较和校订,最终得出一个较为完整、较为可信的田猎地名表。唐英杰《商代甲骨文地名统计与地望研究》(62)唐英杰: 《商代甲骨文地名统计与地望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西南大学,2021年。是最新、最系统、最全面细致的甲骨文地名研究的博士论文,其创新之处在于: 一、注意到在甲骨文地望考释过程中应谨慎对待人名、地名、族名“三位一体”的情况,应该“注意区分地名、族名和人名”;(63)唐英杰: 《商代甲骨文地名统计与地望研究》,第14页。二、以事件为统,将纷繁复杂的地名置于某一事件中,使得地名之间的系联更加紧密;三、吸收了最新的文字考释成果,地望考释也多有创获。
这一阶段在研究方法上,主要体现为更广泛地将商代地理研究与考古成果联系起来。代表成果为孙亚冰、林欢《商代地理与方国》一书。对这一研究方法,此书在绪论中也指出,“铜器不像陶器那样容易损坏,它会因为战争、婚姻等原因从此地流到彼地,如殷亡以后,商族大迁徙,它们的铜器也被带离原居住区,分散到各地。我们一般把集中出土某族徽的地点当作该族的居住地,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如方,山东费县曾出土一批28件商代青铜器,上面均有族徽铭文“”,但根据黄组卜辞记载,方位于殷西,与出土地山东相悖。(64)孙亚冰、林欢: 《商代地理与方国》,第6页。所以使用这类材料需要多加小心。这一阶段的特点还表现在商代地理的研究不再仅限于单纯的地名研究,而是将地名研究提升至更深层次的商代自然地理环境以及经济社会环境的研究。
以上就是甲骨文地名研究所历经的五个阶段,第五阶段发展至今,并没有结束。新的缀合成果的大量涌现,甲骨文字考释的进步,新的考古遗址的发掘,分期分类工作的精细化等,都为甲骨文地名的研究提供了更多的有利条件。
不过,虽然随着研究方法的多样化和科学化,地名研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地名地望的定点,依然存在众多分歧。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们认为之后甲骨文地名研究还是应该回归到甲骨文这个基础材料本身。无论是“文献比勘法”还是“运用考古成果法”,都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文献比勘法”,古代族群的迁移,往往将会在新迁入地注入原居住地的因素,这就使得“异地同名”现象大大增多,这样的情况往往不是单个地名而是多个地名的趋同,所以也就形成了不同“田猎区”的局面。而“运用考古成果法”,由于对遗址性质的定性、铜器铭文的解读存在分歧,所以这个方法运用起来也是很危险的。这时候,就需要我们将注意力重新集中到甲骨材料上,从基础材料中寻求答案。在运用甲骨地名材料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三、对缀合成果的关注。许世和先生在《甲骨田猎地名的初步整理——以三种田猎地名表的对比为中心》一文中曾归纳甲骨缀合对田猎地名研究的作用,即“甲骨缀合可以还原完整的田猎地名字形”,“甲骨缀合使辞例完整,有助于确定卜辞的田猎性质”,“甲骨缀合能复原田猎卜辞的内容,为地名系联提供更有效和更精确的信息”,“甲骨缀合还能提供关于田猎地名的其他信息”。(69)许世和: 《甲骨田猎地名的初步整理——以三种田猎地名表的对比为中心》,第23—24页。这四点作用,对于甲骨文地名研究来说同样适用。
四、对最新分期分类成果的吸收。如甲骨文中的“滳水”,郑杰祥先生(70)郑杰祥: 《释滳》,《殷都学刊》1988年第2期,第2—6页。、彭邦炯先生(71)彭邦炯: 《甲骨文农业资料考辨与研究》,长春: 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年,第590—591页。等认为是后世的“清水”,其中一个理由是因为淇县朝歌是帝乙、帝辛所迁之“商”,而“滳水”的得名与“商邑”有关。但是记录有“滳”的甲骨,时代均属文丁之前。文丁之时,商朝的都邑还在安阳殷墟。而到了无名黄间类和黄组,记录帝乙、帝辛时代的甲骨中,反而不见“滳”的踪影了。从文献所记商朝历史和甲骨文分期分类的大致时代来看,“滳水”为“清水”的可能性很小。
最后,在正确释读基础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文献比勘法”“系联法”“考古成果相结合”“其他文字资料”等研究方法,这样得出的结论才能更加使人信服。
附记:拙文写作过程中,得到周忠兵先生的细心指导。初稿完成后,曾在吉林大学古籍所古文字专业博士讨论课上宣读,得到诸位师友的批评指正。之后也收到了匿名审稿专家的宝贵意见。在此对诸位先生及师友敬表谢意!拙文尚有不足之处,这些疏忽由笔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