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脱贫地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对策研究
——以新疆克州阿克陶县为例
2022-03-14刘楞
刘 楞
(新疆警察学院,新疆乌鲁木齐 830001)
1 问题的引出
在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尤其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我国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十四五”和今后长期发展的重要内容,做到推动绿色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同时也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占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加大污染防治和防沙治沙力度,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加强新疆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保证新疆绿洲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本文以新疆脱贫地区之一克州阿克陶县为例,分析该县生态环境保护现状,梳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阿克陶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长足发展。
2 阿克陶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
阿克陶县地处帕米尔高原东麓、塔里木盆地西缘,西南部分别与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国接壤,边境线315.2 km,东、南、北三面分别与喀什地区的疏勒县、疏附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莎车县毗邻,县城距乌鲁木齐市1535 km,距阿图什市103 km,距喀什市37 km。全县总面积2.46万km2,为平原农区和高山牧区两部分组成。其中,高山牧区面积2.43万km2,占全县总面积的96.4%;全县耕地面积2.37万hm2,属半农半牧的国家级深度贫困县,2020年经国家验收退出国家贫困县。全县辖14个乡(镇、场)、118个行政村,总人口23.4万人,由柯尔克孜、维吾尔、汉、塔吉克等11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占96%。
近年来,阿克陶县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提高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规模,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通过采取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政府债券投入等措施,逐年增加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通过整合财政专项资金集中用于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今年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0003万元,用于生态保护修复、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
2.1 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
加快落实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进度,投资2571万元的阿克陶布伦口铜选矿厂异地填埋项目已完成。继续开展退耕还林工作,完成阿克陶县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293.33 hm2、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50.67 hm2、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玉麦乡133.33 hm2、克孜勒陶镇红新村133.33 hm2和2018年重点防护林项目133.33 hm2;完成历年退耕还林补植补造207.87 hm2,提供苗木17.4218万株。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完成良好:2021年围栏草场项目(扶贫项目),总投资196万元,面积为4.67万hm2,目前,该项目已经初步验收完成,待终验;草原监测及科技支撑项目已达到3333.33 hm2监测面积;2017年退耕还草项目和2018年退耕还草项目共1066.67 hm2。草原边境防火隔离带项目截至目前已建设完成,完成初验和复验。
2.2 环境污染防治扎实有效
持续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各项工作落实,强化污染源企业环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下发《阿克陶县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陶政办发〔2021〕8号)和《阿克陶县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年)》,强化涉气企业环境事中、事后监管,累计开展执法检查63家次,147人次,投入资金4420万元,实施14020户农村煤改电项目,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今年全面完成平原七乡镇及克孜勒陶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安排资金18000万元实施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和再生水利用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成。
2.3 绿色协调发展持续发力
启动编制《阿克陶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衔接阿克陶县“十四五”发展规划,构建阿克陶县综合目标体系,包括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与特色发展等四大类核心指标。尊重自然本底,落实阿克陶县发展战略定位要求,按照“生态优先,强化轴线、带圈集聚”的空间发展思路,构建“一屏生四廊、一心领两园、一轴串三片”的阿克陶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今年6月发布《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分区方案》,服务阿克陶县经济社会发展。
2.4 城乡人居环境逐步改善
2021年,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4455.09万元:包括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总投资119.09万元,采购8 m³吸污车4辆、5 m³吸污车3辆,该项目已完成;阿克陶镇和玉麦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2948万元,接入市政管网,目前项目完成终验;巴仁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1388万元,新建排水管道34996 m,新建280 m3/天污水处理站一座。
3 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一是全面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进一步巩固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持续推动全民义务植树。2021年,新增造林510.67 hm2,新一轮退耕还林293.33 hm2。划定公益林面积4.25万hm2,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75万hm2,占公益林面积64.5%;地方公益林1.51万hm2,占35.5%。二是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对生存环境恶劣、退化严重、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33.33万hm2,实施草畜平衡管理28.8万hm2,做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退牧还草工程6666.67 hm2。三是大力实施国土绿化工程。加快25°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坡耕地退耕还林进程。
4 阿克陶县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阿克陶县存在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污染防治攻坚战队伍建设能力不足、各企业环保意识淡薄,重生产、轻环保等状况不容忽视,这对推进阿克陶县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实效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和挑战。
4.1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思路不清晰
简单的把生态文明建设片面理解为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部门的工作,部门压力传导不够,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还未形成。对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内涵学的不深、理解不透,碳达峰、碳中和理解不够,责任感、紧迫感不强;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环境要素生态功能认识不够,对阿克陶县所处的生态功能区定位认识不清。
4.2 污染防治攻坚战合力还未形成,部门履职不力
《环境保护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责任清单对大气、水、固废、土壤、噪声等部门监管责任做了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部门职责不清、边界不明的情况,大环保工作格局还未形成。
4.3 生态环境队伍薄弱、水平不足
一是基层无机构、无人员。乡镇一级没有设置环保站(所),随着脱贫攻坚以产业带扶贫、促脱贫的大力实施,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小微加工制造业、服务业带来的环境问题在农村日益突出。二是县级人员不足、业务水平不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生态环境工作涉及环境要素多、专业要求高,要对辖区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措施等专业性知识掌握,非环保专业工作人员很难立即开展具体业务工作。以目前现有生态环境队伍编制和能力还很难适应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
4.4 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阿克陶县城东和城北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进展缓慢,环保竣工验收迟迟未完成,江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因污水管网收集率低,无法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不规范,无害化处置水平较低;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县14个乡(镇、服务中心)中有9个未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4.5 固体废物治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阿克陶县以采选矿业为支柱产业,工业固废产生量大,缺乏利用处置方式,95%以上为尾矿库贮存,资源化利用率低。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利用处置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小微企业和汽修行业产生的废机油,铅酸电池等社会源类危险废物得不到及时收集、处置和利用。城镇化建设加速,建筑垃圾产生量增加,消纳处置能力建设存在短板。
5 推进阿克陶县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实效的具体对策
5.1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提升空气质量
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减少污染源排放。实施脱硫、脱硝,除尘工程改造,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减压力度,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实施燃煤燃气锅炉整治,加快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建设。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开展煤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矿山开采扬尘综合整治和植被恢复。加强沙尘天气防控,大力发展退耕还林还草,发展畜牧业经济,林草间作模式,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加强农业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重点区域管控,统筹大气污染防治,加大重点区域管控力度,开展大气污染源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于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力度。
5.2 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对石油开采及炼化印染等重点行业,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区准入制度。根据新疆水环境功能区划细化量化各功能区红线和水环境敏感目标,在当地水资源承载力和水环境容量的基本考量下,对上述行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实行区域差异化的准入条件约束,建立如何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和水功能区监测管理制度。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与种植方式,逐步调减高耗水农作物的种植比例。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再生水回收设施建设,推进中水回用,按照已制定的再生水利用政策及再生水低价使用机制,逐步完善再生水使用管理制度,杜绝对河流水质的影响,保障水生态安全,严防环境风险,定期开展水源地保护区执法检查,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结合阿克陶县水质本底状况,确定监测项目并组织实施定期监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保障生态需水,恢复流域生态。
5.3 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加强土壤环境安全管理
严格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强化土壤风险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机制。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推行清洁种植,推广测土配方等高效施肥技术,调整施肥结构,推广绿色防控措施。实施化肥减量和农药零增长行动,从源头上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强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开展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跟踪督办。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开展全县重点监管尾矿库企业风险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矿山生态环境安全。严格生活污染源管控,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污泥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严格管控重污染耕地,科学实施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严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引导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提倡市场化运营能力。
5.4 保障生态安全,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围绕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的根本目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实施一批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生态示范建设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维护生态安全。建立生态空间管控制度,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修复生态退化区域,加强生态综合治理,开展重点矿产资源开发区域生态修复。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重要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森林保护与建设,加大湿地、人工绿洲的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深化生态示范建设。
5.5 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收集处理力度,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农村废弃物综合治理等方面狠下功夫,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推进村容村貌提升改造,实施河道湿地整治,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和村民规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