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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毕节市森林资源保护现状和问题

2022-03-14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22年11期
关键词:毕节市保护地公益林

董 路

(贵州省毕节市林地保护中心,贵州毕节 551700)

0 引言

毕节地处乌蒙山腹地,位于川、滇、黔三省结合部,属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山区,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毕节试验区自1988年6月创办以来,坚持“开发扶贫、生态建设”并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省及毕节试验区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实现了生态环境从不断恶化到明显改善的跨越,如何巩固来之不易的林业生态成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减少和控制各种林业生态问题,成为当前亟待研究的难点。

1 森林资源保护现状

毕节市大力实施荒山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林业生态修复工程,森林覆盖率从1988年的14.94%增长到2021年的60%、森林面积从40.08万hm2增加到161.07万hm2、森林蓄积量从872万m3增加到6210万m3。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在贵州率先推行林长制,探索创新森林资源碳汇交易,划定林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公益林、赤水河流域、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持续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016年~2020年共查处涉林行政案件2268起。

2 森林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

2.1 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不高

由于尚未成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管理人员,毕节市大部分自然保护地目前尚处于“几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窘境,各项工作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代管,造成了顾此失彼的情形。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进度极为缓慢,7个县级自然保护区无资金投入,导致各项保护地建设和保护工作开展难度大。

2.2 湿地保护体系建设薄弱

全市目前仅有3处湿地类自然保护区、8处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体系较为薄弱,覆盖面较窄,许多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区仍未进行有效保护。此外,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和建设起步较晚等原因,毕节市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仍然存在基础设施落后、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匮乏等问题,难以适应湿地保护工作的需要,制约了湿地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3 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

从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分析,全市1294742.99 hm2森林面积中,乔木林地和竹林地面积占森林面积的52.73%,特殊灌木林地、四旁树和非林地上的森林面积占47.27%。全市人均森林面积仅为1406.67 m2、活立木蓄积仅1.4 m3/667m2,低于全国人均1500 m2和5.9 m3/667m2的水平,凸显全市森林资源总量不高。

2.4 生态补偿机制亟待完善

贵州虽然制定出台《贵州省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但涉及林业补偿的内容很少;毕节市虽然率先在全省发行首张“碳票”,但涉及林业碳汇在生态补偿中的应用研究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公益林差异化补偿滞后,部分林农因不能采伐公益林造成收入偏低,引发一定的矛盾纠纷。除生态补偿政策本身仍待进一步完善外,同时还存在执行不到位、投入资金极其匮乏等问题。

2.5 涉林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部分建设项目出于赶工期、抢建设的需要,采取“先上车后补票”的形式,在未依法办理手续前,违法使用林地,同时伴有乱砍滥伐、盗伐林木等毁林现象,非法蚕食林地。经统计,仅在2021年森林督查中,毕节市共摸排出林地、林木违法案件370起,且2022年森林督查仍有5866个林地、林木疑似图斑。

3 对策和建议

3.1 高度重视区划,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

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法规规定必须完成,也是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基础。毕节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要求,“遵循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做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梳理自然保护地的调整需求,排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存在的风险,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

3.2 建立湿地保护区,进一步健全完善湿地管理机构

建立湿地保护区是抢救性保护湿地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加快新建各级湿地保护区,提高全市湿地保护区覆盖率。在毕节市下属各地方政府成立专门的湿地管理机构,可分别挂靠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直属单位,形成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开展能力建设,加强管理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保护和管理能力。

3.3 加强经营管理,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3.3.1 加强低产(效)林改造

根据交通状况、经营目的、劳动力组织情况等,加强低产(效)林改造,加强退化林修复,加强疏林地、一般灌木林地、低郁闭度乔木林地、低覆盖度特殊灌木林地封育,提高林地生产力。结合林地功能分区,针对不同林分状况和培育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森林经营措施,优化树种配置及林分结构,提升森林防护功能和林地生产力。

3.3.2 强化中幼林抚育

针对不同立地条件,因地制宜实施中幼林抚育。对生态脆弱地方的林分,以培育生物多样、结构稳定、层次复杂、防护功能高的异龄林和复层林为主;对景观林,以景观疏伐为主,培育色相明显、季相丰富、景观优美的林分为主;对商品林,以培育速生、高产、优质的林分为主。

3.4 搞好前移服务,进一步强化使用林地审批后监管

深入查找森林资源监管漏洞、制度短板,深入剖析市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发生特征、规律,逐步形成一批符合实际、体现创新、定位清晰、注重长远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智慧林业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赋能日常监管,做到违法案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特别是对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到位,加强审批后监管,引导合法使用林草资源。

3.5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3.5.1 加大补偿投入力度

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补偿资金保障力度。完善各类生态补偿资金征收管理办法,逐步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通过生态公益诉讼等方式对违法犯罪行为人追加生态补偿。依托林长制激励机制,将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积极争取专项激励资金。

3.5.2 实行公益林差异化补偿

以最大限度化解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为目的,以提高经济补偿为手段,充分考量资源利用价值与限制,根据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划分,结合全市乔木与灌木交错分布的实际,探索建立公益林差异化补偿试点,优先对试点单位内集体和个人所有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实行差异化补偿。

3.6 坚持零容忍态度,进一步推进涉林违法案件执法

执法是林业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毕节市应结合森林资源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和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大力推进涉林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改变林业的执法形象,树立林业执法的权威。对案件查处和存在问题的整改,主动想办法,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督查督办,每年抓几个重点,起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

4 结语

当前,毕节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着一些困难,但此时更要掂量肩上的历史责任,坚守严格的保护,严把制度、严管林地、严肃执法、严以自律、严格管理。继续深化意识,落实生态保护的安排部署,更好地强化压力传导,切实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当好绿水青山看护者,当好生态底线的守护人,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造良好生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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