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产地检疫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建议
2022-03-14刘星星南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福建南安362300
刘星星 南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福建南安 362300
生猪产地检疫是指对即将离开生产、饲养地的生猪实施检疫,对预防、控制和扑灭疫病,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生猪产地检疫是生猪检疫监督的重要环节和第一道关口,能够有效防止患病猪进入市场流通,保护生猪养殖业发展。
南安市是福建省生猪养殖和调出大县(市),出栏生猪除供给本地外,部分还能够满足周边县市的需求。作为重要的生猪供应地,如何做好生猪产地检疫工作、决不让一头“问题猪”流入市场,成为南安市基层动物检疫工作的一项重点及难点工作。
1 生猪产地检疫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检疫员配备不足、业务不熟 部分检疫员身兼数职,难以专职从事检疫工作,还有部分检疫员由于工作调动而流失。另外,还存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对于动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使用不合理,对相关业务知识不能准确理解与掌握,导致在检疫工作中极易出现错检、漏检。
1.2 检疫手段传统 检疫员对于生猪的检疫主要通过肉眼和感官进行检查,一些食品安全事件涉及到需要检测的,例如地沟油、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依靠传统的动物检疫手段是没有办法鉴别出来的。
1.3 部分养殖户意识淡薄 南安市为生猪养殖大县(市),每天都有多批次出栏生猪要进行产地检疫,有些养殖户对动物检疫申报流程不熟悉,不按规定提前三天申请报检,而是当天报检甚至到出栏时才报检。此外,有的养殖户认为报检麻烦或受利益驱使逃避检疫,贩运没有经过检疫的生猪。
1.4 检疫程序不规范 个别检疫员存在不按《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检疫过程“走过场”,如养殖档案、防疫档案没有审阅,实地临检没有执行听诊、触诊程序等,甚至还有“隔山”出证、不检疫就出证,出“人情”证、“关系”证等现象,可能造成“问题猪”流入市场。
2 解决生猪产地检疫问题的建议
2.1 加强基层动物检疫队伍建设 一方面,围绕“县有机构乡有人”的目标,适当增加乡镇(街道)动物检疫员编制,配齐配强专业人员,确保基层动物检疫活有人干、事有人管;另一方面,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动物检疫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如定期举办动物检疫技能培训,对动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检疫员责任意识、动物检疫技术、检疫电子出证系统操作及规范运用等方面进行培训。
2.2 加强检疫相关设施设备建设 加大对检疫工作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检疫经费保障到位,落后、老旧的检疫设施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换[1]。充分利用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平台,新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提高检疫效率,规范检疫出证,确保数据准确,并且可以共享有用的信息及经验,推动检疫工作规范化发展。
2.3 严格规范生猪产地检疫行为 产地检疫是生猪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第一关”,是对生猪防疫水平的确认,可以有效督促生猪养殖场(户)履行相关防疫责任,规范生猪产地养殖。检疫人员要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的要求进行检疫,符合条件的才能出具动物检疫证明[2]。
2.4 加大动物检疫知识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和多种传播方式加强对检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养殖场(户)依法报检意识。例如通过传统的挂横幅、入户发宣传材料或是运用头条等新媒体的方式[3],同时可以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来普及动物检疫知识,让更多的养殖户和人民群众更好地遵守动物检疫法律法规,保证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安全性。
2.5 严厉打击涉检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新《动物防疫法》,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由动物卫生机构实施,之外,与动物防疫相关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剥离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动物卫生机构要建立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协同协作机制,严厉打击生猪养殖不主动申报检疫或违规调运逃避检疫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移交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确保执法不断档,整治不减力[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