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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谁“白首双星”
——也谈史湘云的结局及其他

2022-03-14薄秀宁安徽师范大学安徽芜湖241000

名作欣赏 2022年18期
关键词:白首湘云双星

⊙薄秀宁[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 芜湖 241000]

一、何谓“白首双星”

“白首”即白头,谓男女双方恩爱,相伴直到白头。这种解释是古已有之的习惯用法,并无太大争议,如汉代卓文君以“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来表达对美好专一爱情的向往,宋代陈师道《送内》一诗中以“三岁不可道,白首以为期”将自己与妻子离别时的不舍表现得淋漓尽致。关于“双星”,近几年来,已经有相关研究者通过考证大量的古典文献读出“双星”是指牛郎星和织女星。这两个词就单独的解释来看意思已经明确,但是如果想要明晰“白首双星”的深层含义,从而探究史湘云的结局,着眼点应该放在“白首”与“双星”之间的逻辑关系上。笔者认为,“白首”与“双星”之间是一种转折关系,史湘云与其夫君本希望恩爱直至白头偕老,却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如“双星”般分隔两地,无法厮守。

二、关于金麒麟

金麒麟可以说是探求史湘云结局的一条主要线索,它的首次出现是在小说的第二十九回,贾府众人前往清虚观打醮,观中张道士为了讨好贾家,送了包括金麒麟在内的许多贺礼。在挑选礼物的过程中,宝玉听说湘云也有一只金麒麟,便急忙忙揣在了怀里,明面上说是送给林黛玉,实际上是为史湘云留着。后来在第三十一回中,湘云在去怡红院找袭人的路上,恰巧在蔷薇架下捡到了宝玉在清虚观之中挑中的金麒麟,但作者并没有交代此物为何会出现在此,宝玉又是何时丢失的。曹雪芹用较多话语特意点出“金麒麟”这一物件,自有其章法。脂评有一回前总批为:“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脂砚斋评石头记》,上海三联书店2011年版)“间色法”本是国画的一种调色手法,是指作画时先用红黄蓝等基本色打底,再以此为基础,在底色上使用一种与其相接近的中间色进行过渡。这种方法用在写作上便是指在描写某一主要情节的同时,混入另一相似情节。本来宝钗的“金锁”与宝玉的“宝玉”结成“金玉良缘”已成为全文中明确的感情线,又搅入与此情节相似的湘云的“金麒麟”,实际上只是为了迷惑读者和书中人物的眼球,让其产生误会、错觉,增加小说的艺术魅力。黛玉被它迷惑的原因是对宝玉用情太重,故而称黛玉为“情情”。在庚辰本有一回末批:“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园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这里明确地指出后来卫若兰佩戴的金麒麟就是宝玉的那只,根据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便可以推测出卫若兰是“双星”中所伏的另外一星。且还需要注意这里的“所佩”二字,在中国古代只有心爱亲近之物才会随身佩戴,比如说宝玉出生所衔的“通灵玉”、和尚送宝钗的“金锁”、湘云的“金麒麟”,对他们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宝玉得了金麒麟以后也是藏着,从来没有佩戴过,但到了卫若兰这里竟佩戴在了身上,足以证明卫若兰对它的重视,也再次证明了卫若兰就是那“公麒麟”。至于卫若兰到底是不是湘云最后的夫婿?卫若兰又是谁?笔者将在后文逐一推测说明。

三、“云卫结合说”之确

关于卫若兰,前八十回对其描写寥寥无几,唯一一次出现便是在第十四回秦可卿出殡时,他与冯紫英都在送葬的行列中,也是官宦世家的子弟,家世上是足以同史家相匹配的。至于曹雪芹为什么没有在前八十回交代清楚这门亲事、这个人物,大概都是为了他的间色法发挥最大的作用,营造迷雾去提高小说的可读性,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同时这也是他写人物的一个特点:留一批,写一批。就拿湘云来说,她可以说算得上《红楼梦》中除宝黛钗之外最重要的角色,但也是在第二十回才出场;再如前四十八回“十二钗”描写得都差不多了,第四十九回便增加了宝琴、岫烟、李纹、李绮,掀起了芦雪庵赏白雪红梅、饮酒联诗的小高潮。同样,像卫若兰、甄宝玉、贾兰、贾菌等人,都属于上半部没有出现或者描写甚少的人物,很可能等到后三十回才开始慢慢浮出水面,大放异彩。所以不能认为没有在前八十回中见到卫若兰的身影,他就不属于重要人物。

在庚辰本第二十六回中有一条眉批:“前回倪二、紫英、湘莲、玉菡四样侠文,皆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在小说中与贾家有关联以外的人物虽出现不多,但是倪二、冯紫英、柳湘莲、蒋玉菡这四个人的形象都在小说中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例如倪二在贾芸烦恼忧虑之时慷慨解囊、冯紫英日常举止中流露的豪爽义气、柳湘莲不计前嫌救助薛蟠、蒋玉菡在贾府抄家后救助贫穷的贾宝玉夫妇,都当得起“侠道衷肠”四字。所以我们得知在丢失的射圃文字中,应该也叙述了一些事件去刻画了卫若兰的风度翩翩、性情爽朗,可以说能够担得起史湘云的判曲“厮配得才貌仙郎”中的“才貌仙郎”了。另外,我们从作者对卫若兰的命名上也可以略见得作者对其赞赏之意,《红楼梦》人物的命名各有寓意,匠心独运,往往暗示着人物的品行气质和结局。像冯渊谐音“逢冤”,秦可卿谐音“情可亲”,贾政谐音“假正”,等等,皆包含着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韵外之致、言外之意。卫若兰的名字也应循着相同的思路和手法考察,自从屈原在《离骚》中开创了以香草臭木比附善与恶、高洁与卑鄙等不同品质的先河后,经过历代文人墨客的吟咏,有些自然物就逐渐成为某种人格的象征并为后世传承。《红楼梦》就继承了这样的文学传统,其中也有许多以花喻人之处。曹雪芹将花的颜色、气味等特点与人物形象相结合,往往人花合一,形神相伴,表现着人的性格与精神。例如林黛玉生前是绛珠仙草,故而她以双木林为姓,体现了其草木本质;再如香菱原名甄英莲,这二者都与莲花有关,暗指她淡雅清洁的品格。而梅、兰、竹、菊被人称为“花中四君子”,历来被中国士大夫所歌咏推崇,用作谦谦君子的象征,深受人们的喜爱。其中兰花颜色素丽,气味清新,高风亮节,不喜与人相争,洁身自好。曹雪芹以“若兰”给其取名,寓意其品行气质如兰花一般洁净,可见作者对卫若兰的欣赏与喜爱,这不是“才貌仙郎”又是什么呢?

所以结合以上推测和庚辰本的批注,贾宝玉的金麒麟最后到了卫若兰的身上,其品格又配得上“才貌仙郎”,且袭人和蒋玉菡的姻缘都由宝玉转赠汗巾子促成,那宝玉再做一回红娘,将公麒麟转赠给卫若兰从而促成“麒麟因缘”也不是无迹可寻。所以,笔者认为,卫若兰才是后几十回中湘云真正的夫婿。

四、因何“白首双星”?

至于卫、湘二人因何“白首双星”,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

一是湘云与若兰婚后过了一段美满的婚姻生活,但西北战事突起,若兰响应朝廷征召戍边,胜利后却因为获军罪而终身不归。为什么会有这种猜测呢?首先,脂批中两次提到若兰射圃。“射圃”乃是专为武将后代所设的演习骑射的场所,比如在第七十五回中贾珍、贾兰因是武将的后代,因此要去“箭道”和“射圃”演练。由此可以推测,卫若兰有极大可能也是“武荫之属”,甚至还是一名有军衔的武将。且在湘云第五十回“芦雪庵即景联诗”中,她上接宝琴的下半句“刺裘怜抚戍”,联句到“加絮念征徭。坳垤审夷险”。我们知道在《红楼梦》中人物的诗词令语都不是随意安排人物吟出,它具有预叙的功能,带有一定的象征暗示性。试问,这诗句中“怜”的是谁,是为谁送去冬衣?又“念”着谁服徭役,嘱咐其多加小心?这很可能就是作者埋下的一处伏笔,暗示她的夫君卫若兰之后可能守边不能回来,导致夫妻两人虽恩爱,却因战争原因似牛女双星一般不能相聚。

二是贾家的抄没,使同气连枝的史家也败落起来。而中国古代的婚姻最讲究门当户对,出嫁女子的命运与母族的盛衰关系密切。史家一旦败落,湘云失去母族的撑腰,难免受到各方势力的欺压,卫家很有可能为了维护家族的利益和权威,强制让湘云、若兰夫妻二人分开。就像当时的王母娘娘拆散牛郎、织女一般,导致双星分离,不得相见。

三是卫若兰的命运可能与“冷面二郎”柳湘莲相似,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家道中落从而受尽冷眼,虽然与湘云有婚约,但是遭到了史家叔婶的嫌弃,中途悔婚,致使有情人未成眷属,抱憾终身。凡此种种,不过是后人的种种猜测,每个说法似乎都有其各自的道理,但是又无法完全证实。不过,我们可以较为确定,史湘云和卫若兰虽相爱,但不知是何种原因最终不复相见。

五、“云玉结合说”之误

史湘云和贾宝玉结合之说由来已久,目前学界代表人物主要为周汝昌、林语堂等。他们主要有以下两个依据:一是史湘云的判词和判曲“湘江水逝楚云飞”“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持此说者认为,这里主要用的是娥皇和女英在得知舜帝病故后,没于湘水,遂为湘水之神的典故,作者就是以此二位神女来指代湘云和黛玉嫁给宝玉为妻。但是笔者认为,作者虽然在此的确用了这个典故,但是黛玉直到最后死去也没有嫁给宝玉为妻,二人始终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恋爱关系。黛玉的雅号叫作“潇湘妃子”的原因也仅是与“潇湘馆”“爱哭”“斑竹”“还泪”有关,虽从“湘水之神”典故化来,却与其中的夫妻之意无干。且如果真的用娥皇和女英喻指宝玉的两位妻子,那么必然少不了宝钗,这又将宝钗置于何处?最重要的是,黛玉、湘云和宝钗皆为大家闺秀、嫡出小姐,怎可嫁于一夫?正妻只有一位,我想无论谁都是不肯做妾的。另外“楚云飞”和“云散高唐”借用了楚襄王“梦入巫山”的典故,有学者认为这也寓指湘云与宝玉的结合。但是笔者认为这是生拉硬套、强扯关系,你说这指湘云和宝玉的结合,那我说这指湘云和若兰的结合也并无不妥,二者之间并无直接的逻辑关系。根据二是在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中,宝玉丢了的金麒麟恰巧被湘云捡到,她和丫头翠缕围绕着这两只“麒麟”展开了一番对话,处处显示这两只麒麟就是一对,最后湘云瞧着这对麒麟“默默不语,正自出神”,这里的细节描写处处“伏”着湘云的“麒麟姻缘”。持“云玉结合”论者认为:既然这“大”的“公麒麟”是宝玉丢的,湘云所佩是“小”的“母麒麟”,那么“伏”的肯定是宝玉与湘云最后结成了“麒麟姻缘”。但是按此来说的话,宝玉、湘云结成的“麒麟姻缘”定是与“金玉良缘”一般重要。不过,一方面,小说中一直强调贾宝玉的象征物是通灵宝玉,对于金麒麟只是藏而不佩;另一方面,宝玉和作者对“金玉良缘”一直持的都是反对批判态度,像宝玉就多次摔过他的通灵宝玉,说:“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但是他对“金麒麟”好像是赞同、乐意的,在清虚观还特意挑了“金麒麟”做礼物,如果“麒麟姻缘”真如“金玉良缘”一般,我想作者也不会赋予宝玉这种态度。而且在刚刚提到的曲词中只说到了“金玉良玉”和“木石前盟”,并无“麒麟姻缘”,如果陡然加进宝黛钗三者的爱情当中,我想是与作者本意不符的。再说,宝玉最后是“悬崖撒手”,看破红尘,连宝钗的“金玉良缘”都成空,只能独守空闺,湘云又如何能与宝玉结成“麒麟姻缘”,思慕终身呢?

再者说,在前八十回中,史湘云与贾宝玉从小一起长大,与宝黛相处时缠绵的亲密不同,他二人之间的亲密更多是坦然豪爽的兄妹之情。湘云从小就被贾母抱到贾府抚养,宝玉与她相处时可以肆无忌惮地说话、玩笑、吵架,最典型的便是两个人在芦雪庵用火烤鹿肉吃。黛玉的清高、宝钗的守礼自然让她们无法陪宝玉一起大快朵颐,且二人对宝玉都还存着小女儿般的娇羞和矜持,需要在喜欢的人面前维护形象。这样一对比,湘云在宝玉面前的全然不在意,就显示出了二人的感情已经超越了性别,是家人一般的存在。所以如果让这样的两个人相互嫁娶,一来违背了曹公写这条线的本意,二来也玷污了宝玉和湘云的形象。

六、结语

结合金陵十二正册的判词、《红楼梦曲·乐中悲》、“白首双星”回目、《中秋夜大观园即景联句三十五韵》都预示了史湘云的婚姻悲剧,再结合脂砚斋等人的批语和对曹雪芹写作艺术手法的探究,可以明确史湘云后来可能嫁给了卫若兰,夫妻恩爱,但由于某种原因分开,一直处于分离状态。目前学界中的湘云与宝玉结合说是有误的、不可取的,这实际上就是一种牵强附会,不仅缺乏有力的证据,而且硬是要把悲剧扭转为喜剧,歪曲宝玉和湘云之间纯洁的兄妹情谊,大大降低了《红楼梦》的艺术效果。

①② 转引自丁维忠:《湘云的归宿:与谁“白首双星”——曹雪芹原续后30回探佚之一》,《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③〔清〕曹雪芹:《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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