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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正义在公民利益表达中的政治价值及实现路径

2022-03-13汤定豪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新闻媒体正义公民

王 驰,汤定豪

(1.川北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南充 637100;2.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1)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远景目标提出来,有力地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人民群众利益实现问题的初心和使命。从一定程度上说,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就是公民利益不断得到满足的过程,而利益实现的首要环节是利益表达。利益表达是公共政策制定的前提,是利益协调的基础,体现了公民为实现自身权利的主动作为。在当今中国,利益表达的渠道多元多样,而新闻报道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种形式。新闻作为新近发生的事实内容,其表达的性质与方式将直面社会大众的伦理审视与道德追问。尤其在事关公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新闻能否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报道事实真相将直接关系到政府部门能否及时准确知悉社情民意,进而影响到相关政策的制定。因此,媒体在促进公民利益表达时应当始终贯彻新闻正义,以其内蕴的伦理价值塑造和谐的利益表达氛围,进而为新时代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提供舆论支持。

一、新闻正义的内涵及其与利益表达的关系

正义是人类追求的共同价值,其影响范围遍布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由此形成了诸如经济正义、政治正义等不同类型的正义形式。新闻领域同样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形成了内生于新闻实践、外化于语言表达的正义形式,即新闻正义。对于什么是“新闻正义”这个具有原初意味的概念,学界目前众说纷纭。但总体来看,学者们在界定这个概念时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基本上都包括了两个层面:新闻事实内容的客观性和新闻表达机会的均等性。从新闻的事实内容来说,新闻必须建立在事实基础上,任何杜撰、夸大的成分都不能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新闻,因为它既从本源上破坏了新闻媒体作为联结社会公众与发生事实的桥梁效应,同时也违背了新闻媒体与社会公众的契约精神,这将影响整个社会正义的实现与效果。从这点来说,确保新闻事实的客观性是坚持新闻正义的价值前提。从新闻表达机会来看,新闻的作用不仅在于及时报道客观事实真相,还在于忠实表达社会公众的合理愿望与利益诉求,为他们表达自己的意见提供相对均等的自由和机会,从而使他们的各项诉求能够及时为政策制定者所知悉。这将有利于公共政策在制定的过程中反映民意,并最终落脚于实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上。从这个意义上讲,确保新闻表达的均等性是维护新闻正义的现实动因。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正义作为一种通用的价值准则,既能用来衡量客观事实能否成为新闻,也能用来评价新闻传播后的实际效果。无论是哪一方面,这些都切实推动了社会与人的共同发展,体现了新闻舆论的强大能量。

从本质上说,新闻正义是社会正义的一种具体类型,其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构筑和谐的社会关系以及彰显社会治理的良善。从新闻学的角度来说,新闻正义的基本功能就是为社会公众发声,通过引导话语流向确保公众能够享有大致均等的利益表达机会。新闻正义本身属于新闻学范畴的概念,但当它与利益表达结合起来后,这个词就被赋予了深厚的政治意蕴。一方面,新闻正义在向政治体系传达公众利益诉求时具有重要作用。政治学理论认为,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以公众的利益诉求为前提,在作出相应决策前应当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这是现代民主政治有效运行的基本要求。“利益表达和利益确认就是一定社会和国家中不同利益群体通过某种方式和途径把他们的利益要求提出反映给执政党和政府的行为。”[1]可见,利益表达是公共政策制定的首要环节。新闻正义通过其特有的话语优势表达公众的合理利益诉求,使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及时关注到有关热点话题并将其提上议程,进而更好地满足公众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新闻正义对社会已经报道的公众利益诉求具有事后监督的作用。新闻正义通过新闻传播的方式,对公众利益表达后的事项进行实时跟踪报道,对有关的人和事开展媒体监督,进而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对政府中那些不回应、慢回应的人产生威慑,倒逼政治体系及时作出回应,将公众的利益放在心上。

二、新闻正义在公民利益表达中的政治价值

新闻正义与公民利益表达的结合,使它不再仅仅是一个伦理问题,而且还是一个事关国家与社会发展的政治问题。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无数新闻从业者坚守行业初心,将新闻正义贯穿于新闻报道的全过程。他们利用新闻的话语力量不断扩大公众利益表达的空间,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从而有效缓解了社会的利益冲突,彰显了新闻正义独特的政治价值。在当前实现共同富裕进入新阶段的时代背景下,新闻正义在公民利益表达中的政治价值将会愈发明显。

(一)新闻正义在公民利益表达中的整合价值

现代传媒具有广泛性、及时性的特点,信息通过现代媒介的传播可以到达社会的各个角落。这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了绝佳的平台,公民的利益不必通过其他中介的转述而直达公共政策制定者,减少了多余繁杂的中间环节,提高了利益信息输入的效率,为公共利益政策的合理制定提供了信息支持。由此可见,利益表达是公民参与政治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社会整合的首要环节。社会整合,简单来说就是执政党和政府通过多种手段和方法协调不同群体的社会关系,使他们达成一定的社会共识,从而尽可能降低利益冲突。社会整合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在众多的社会整合手段中,新闻舆论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从现代伦理意义上说,新闻舆论作为“社会发声器”的存在,其根本意义就在于为公众利益代言、为决策者提供信息支持,这是坚持新闻正义的应有之义,因而它具有极大的社会整合价值。新闻正义的整合价值主要体现利益整合和价值整合两个方面。从利益整合来说,新闻正义通过传递公众的利益诉求,使政治体系能够较为全面地掌握民情民意,提高利益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和针对性,进而不断缩小贫富差距,助力实现共同富裕。从价值整合来说,新闻正义通过向不同利益群体提供正确的利益导向,引导公众逐渐形成价值共识,从而使他们在利益表达时能够保持应有的理性,避免出现过激行为。由此可见,新闻正义的整合价值主要在于它能实现公众、政府、社会三者之间的互动联结,进而推动公共领域的深层次变革。

(二)新闻正义在公民利益表达中的维稳价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不断破解由于利益分化较大带来的的现实困局,推动共同富裕逐渐由理想变为现实,极大地增强了公众的政治认同。但是,伴随改革而来的不仅是社会的重大利好,还有风险,这些风险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国家的政治稳定。“政治稳定对中国对当代中国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因为构建和谐社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都需要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2]因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国家政治稳定是国家治理主体的重要工作。新闻媒体作为整合社会资源、维护和谐社会关系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公民利益表达中能否始终坚持正义,充分发挥“社会排气阀”的作用,将直接关系到国家与社会的稳定与否。可见,新闻正义在公民利益表达中具有维护国家稳定的价值。

新闻正义在公民利益表达中的维稳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新闻媒体通过报道社会热点和为弱势群体发声,不断扩大公民利益表达的空间,将公民的利益诉求置于社会舆论的中心,并提供相应的风险预警,从而使政治体系及时关注相关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避免矛盾的激化;二是新闻媒体在面对公众的质疑时,通过必要的信息公开和合情合理的分析,及时解答公众疑惑,并用正确的价值观予以有效引导,帮助公众排解不良情绪,以此维护社会稳定。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新闻正义在公民利益表达中的维稳作用都无可替代。

(三)新闻正义在公民利益表达中的监督价值

当今社会正处于高速变化的时期,新闻媒体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地蜕变,进而在推动社会向上向善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在新闻媒体众多的功能中,监督功能可谓是最为引人注目的,甚至被称作“第四权力”。新闻舆论监督作为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成果,也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手段,它能够在短时间内就某个事件或人形成社会舆论,督促政治体系作出回应,具有很强的公众震慑力。正由于此,新闻媒体的监督在当今社会发展中表现出了越来越高的价值。

就利益表达而言,新闻媒体的监督对象主要是政府和公民。从监督政府的角度来说,公民向政府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的过程只是信息的输入,重点在于政府知晓信息后的输出反应。新闻媒体在将政府的输出反应反馈给公民的同时,还将通过舆论的方式对其进行跟进、督促,让政府制定的政策更合理、更完善。从监督公民的角度来说,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公民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但利益表达必须遵守相关规则,公众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可主观编造、造谣生事。因此,新闻媒体就成了公民利益表达的“把关人”,不能为了博取眼球而不加取舍,这既违背了新闻正义的原则,也给其他社会公众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三、新闻正义在公民利益表达中的实现路径

新闻正义作为人们追求的一种正义形式,主要表现为对新闻事实本身的还原以及维护社会正义的声音。无论从怎样的角度来理解新闻正义,其对公民利益表达的作用都是其他方式所无法取代的。基于此,如何将新闻正义更好地融入公民的利益表达中,维护公民、政府、媒体三者的动态平衡关系,成为新时代中国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课题。

(一)个体层面:增强新闻从业者职业素养,坚持实事求是的报道原则

人作为传播活动中最重要的因素,其道德修养和职业素质将直接影响传播内容的真实性以及传播行为的效用性。新闻从业者道德修养和职业素质主要体现在对新闻真实性的认识能力和对外来压力的承受能力。从对新闻真实性的认识能力来看,人的认知水平是会受主客观因素制约的,因而认识新闻事实本身也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当前社会出现的“反转新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新闻从业者对客观事实的认知不足所造成的,它需要新闻从业者不断学习以提高自身认知能力。从对外来压力的承受能力来说,新闻从业者在进行新闻报道时,极有可能受到来自外界的干扰甚至是压力。能否保持追求事实真相的初心、保证报道的客观公正成为评价新闻从业者是否拥有职业道德的重要标准,也是新闻正义与否的具体呈现。因此,新闻从业者在帮助实现公民利益表达过程中要做到: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知识与技能水平,尽快适应时势变化,做到既有专长又广泛涉猎,从而及时准确地把握公民的核心利益诉求,并以鲜活生动的叙述方式准确地传递给党和政府;二是坚守从业初心,牢记社会责任与担当,在传播公民利益诉求的过程中客观分析和报道相关事实内容,在对公民利益诉求进行评论时要探索根源,切忌浮于表面,尤其对于敏感话题更是要慎之又慎,既要把握分寸,又不能闭口不谈;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对某些非正义的人和事要敢于斗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的公平,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正义在社会稳定中发挥巨大作用。

(二)制度层面:保障和规范新闻自由,为公民利益表达保驾护航

新闻从业者在助力公民利益表达、实现新闻正义时,如果只是停留在道德伦理层面的话,其实际影响力会因为缺乏权威性而大打折扣。因此,要在公民利益表达中贯彻新闻正义还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制度是基于人的社会交往需要而形成的目的理性,旨在满足人的交往规范化诉求。”[3]好的制度能够通过制约新闻媒体的具体行为,推动社会朝向良善方向发展,彰显正义的价值追求;坏的制度则会破坏新闻舆论环境,使新闻媒体和公民有口难言,将社会引向不良的方向发展。没有完善的新闻舆论监督制度为公民利益表达保驾护航,新闻正义很难发挥其作用。因此,制度对新闻正义的意义在于它既能规范相关主体行为,又能提供相应的价值判断标准。

新闻正义在公民利益表达中的制度安排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健全公民利益表达机制,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创新利益表达方式,引导公民正确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进一步完善新闻审核机制和审查制度,事关公民利益的新闻报道既要有正面内容,也不应回避存在的问题。新闻从业者应切实贯彻落实“红线”意识,对那些违背客观公正原则的行为,相关部门应问责追责,捍卫新闻正义的权威。三是应建立健全政策反馈机制与通道,让公民及时听到政府的声音,让政策的“福利”更快到达公民手中。

(三)文化层面:加强新闻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利益表达的正义氛围

新闻正义在公民利益表达中如果仅靠新闻从业者自律或者单纯的制度设计是远远不够的,从长远来看,还需要为新闻正义注入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文化。从生发逻辑的角度来说,新闻正义始终植根于一定的文化土壤,并随着文化变迁而改变。如果没有构筑相应的文化根基,即使存在制度安排,新闻正义也很难长期发挥其作用。因此,文化是促进新闻正义长期奏效的重要“软件”基础。只有大力加强新闻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利益表达的文化氛围,将正义文化融入社会各个角落,这样才能使新闻正义更好地贯穿于公民利益表达的全过程。

我们加强新闻正义文化建设,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要实现对传统正义文化资源的转化,将适合当前新闻发展的传统正义文化资源内容进行归类,使其渗透到新闻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这样既对传统正义文化进行了传承,又适应了当今社会对新闻正义的新要求。二是不断提高新闻从业者的正义理念,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意识,确立贯彻新闻正义的方式方法和基本准则,将正义的价值追求运用于公民利益表达的各个环节。三是推动正义文化社会化,优化正义文化的传播方式,拓展多种形式的传播渠道,不断完善正义观培育的内容和形式,从而将正义文化渗透到社会中,形成认同正义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从而更好地推动新闻正义在公民利益表达中持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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